专业分包合同通用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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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分包合同(通用版)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甲方(总包人): 乙方(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业主”或“建设单位”)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补充合同、补充协议;(2)本合同;(3)中标通知书(如有);(4)招标文件(或询价文件);(5)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6
2、)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总包合同文件;(8)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包括有关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时间先后顺序,之后优于之前。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范围与内容: 4、承包方式: 三、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1.本合同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分包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1)采取固定总价法,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在图纸不变、规范标准不发生变化情况下,合同价款一律不做调整。本合同总价中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施工机械、水电、施工技术、施工组织、各类规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即履行合同文件下所
3、有义务一切成本、费用、税金、规费及利润等。若有报价工程量清单,清单单价仅作为变更签证计价依据,清单项目及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本分包工程固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2)采取固定单价法,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不因合同履行期间物价变动、定额标准、国家政策(含地方政府及部门文件)变化而进行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固定综合单价中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含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水电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各类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工程量清单单价作为变更签证计价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本分包工程暂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3)采用业
4、主审定结算价款减去总包管理配合等费用法,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按照总包合同项下对应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分包合同结算价款最终按业主审定结算价款减去总包管理、配合、水电及其他相关费用。本分包工程暂定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总包管理配合等费用按分包合同价款 %扣减,结算时按照业主审定结算价款作为扣减基数。2、无论选择哪种计价方式,乙方不得以人工或材料等涨价为由,主张工程价款调整,更不得停工,否则应当根据本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共同或者以甲方名义向业主主张价格调整,是否调整结果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已经发生以共同或者甲方名义向业主主张过价格调整之行为为由,要求甲方予以调整。如
5、乙方提出上述主张,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工程委托第三人施工或者解除与乙方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受到业主处罚及工期延误造成机械设备租赁费增加、窝工费等;如甲方委托第三人施工,发生费用另加_违约金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规定处理。四、工程工期1、本分包工程定于年 月 日开工(以甲方签发开工通知为准),定于 年 月 日竣工(以乙方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之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同时,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总进度要求(具体执行甲方发至乙方书面周、月、总进度计划)。2、节点工期要求: 3、上述合同工期已考虑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不确定因素可能
6、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但经业主和监理共同签证同意或甲方同意(确属影响工期)外,工期不予顺延。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竣工日期或有效签证同意顺延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竣工日期或有效签证同意顺延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五、工程质量1、双方约定工程质量标准为: 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 杯”。2、双方约定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没有约定相关标准规范,应适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与分包工程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国家和地方可适用相关标准和规范。若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应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确认后执行。3、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在做好
7、质量自检、自评基础上,经甲方、监理和业主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任何未经检查验收而由乙方擅自施工隐蔽工程,任何情况下,乙方都有义务将该隐蔽部位全部或部分剥露,以便重新检查其质量,然后再修复,损失费由乙方自理。4、分包工程检查、验收等程序及要求,若本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乙方应允许并配合甲方、业主和监理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5、乙方应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甲方应承担义务。六、安全文明施工1、双方约定,本项目工地达到 标准,如未能达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8、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各项费用。3、乙方应对自身在施工场地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安全负全面责任。4、为确保达本合同约定或法定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乙方应做好环境、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和文明施工达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5、双方已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防火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均应严格执行。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七、材料设备供应(一)甲方供应材料设备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业主供应材料设备,除特别约定外,在本合同中视为甲方供应材料设备。2、乙方应根据施工情况,提前(不少于30日)
9、向甲方提交供货材料设备计划。3、除另有约定外,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后,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验收,并负责材料设备吊装、装卸、搬运、仓储、场内转移,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若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可通过授权委托确定1-2名收料人,负责甲供材料设备领收、签认,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个人签字应在甲方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留底备案。4、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款将在每期工程结算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数量以乙方现场签认收料单为准,价格以业主提供材料清单中所列价格为准。材料发票由甲方保管,乙方不得索要。5、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不得随意使用于本项目之外,也不得自行采购。乙方使用甲供材料设备超过额定损耗率或多于
10、设计量部分,甲方将以供应价格150%扣除材料设备费(若业主对甲供材料规定更严格时,应采用业主规定)。6、补充约定: (二)乙方采购材料设备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总包合同规定由业主供应和本合同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原则由乙方自行采购,采购合同须在甲方处备案。2、分包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商必须在甲方合格分包商名录内。如乙方另行选择供应商,则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合格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甲方有权供应其中部分材料。3、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包括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样品(如有)相
11、一致,符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质量标准,以及有复验要求试验资料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通过前述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乙方应承担责任。4、关于材料设备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遵循总包合同之约定。八、双方现场代表及其他人员1、甲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甲方项目经理),按照以下要求行使职权(甲方可以随时变更调整甲方项目经理及职权,但应及时通知乙方):(1)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或施工进度不符合要求,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整改措施;(2)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并重新委派
12、,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 3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3)甲方项目经理指令、通知及签证须由其本人签字并加盖甲方有效印章,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应当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当乙方项目经理或本合同约定签收代表不在施工现场时,甲方可要求隶属于乙方其他人员代签,签字后即可视为乙方已签收。涉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材料价格调整、停/复工令、工程索赔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签证需经业主和监理共同签证同意后,签证才有效,否则,即使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甲方有效印章,也对甲方不发生效力,乙方不得据此向甲方主张权利。2、乙方任命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项目经理任命
13、书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应授予项目经理合同范围内全权代表乙方进行工作所需一切权力,并使其在约定期限内到职。同时,乙方任命 为工程技术负责人。乙方应组成包含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班子,班子人员名单在工程施工前另行书面报甲方。3、如确需变更上述人员,乙方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变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上述人员,乙方擅自更换,需按 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派驻施工现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用资格和经验可为甲方接受人员代替,由此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不替换,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次。(1)现场人员不胜任岗位;(2)
14、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人员及甲方;(3)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4)无证上岗(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5)与本合同规定人员名称不符;(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人员。5、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等到岗率须达到 85 %以上,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认为适当方式,对上述人员到岗情况每月进行考核(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计入考核范围),乙方上述人员每个工作日在现场不少于 6 小时。如果上述人员到岗率达不到要求,根据实际到岗率与约定到岗率差额,每人每差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上述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应当事先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书面说明,经甲方项目经理同意后,予以请假,请假时间不计入上述考评内
15、容;甲方驻工地代表有权拒绝乙方人员不合理请假要求。6、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次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到工地或不能参加例会,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驻工地代表请假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次。7、乙方工人进场前必须将进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特殊工种人员附上岗证及施工资质复印件,在工程进行中随时接受甲方监督及指挥。乙方应当为其使用劳动人员办理符合行政监管部门对于施工人员要求所有证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证等,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九、甲方工作1、向乙方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业主办理与分包工程相关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2、在分包工程开工前,组织乙方
16、参加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3、为乙方提供分包工程施工所要求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需要。4、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明确约定设备和设施。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其它分包单位之间交叉配合。6、甲方提供乙方现场办公用房 间、宿舍 间,但乙方需按 元/月/间承担租赁费用。7、甲方应做其他工作,双方另行约定。十、乙方工作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本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审阅本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本合同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分包工程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否
17、则应承担由此造成质量缺陷。2、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完成规定设计内容(本合同有约定时),报甲方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3、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乙方不能按甲方批准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甲方批准并不免除或者减轻乙方应承担责任。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费用。6、乙方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
18、授权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乙方任何工作或准备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8、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索赔、诉讼、损害赔偿:(1)人员伤亡;(2)分包工程以外任何财产损失或损害。9、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甲方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甲方义务情况发生。乙方向甲方承诺,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
19、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连带责任。10、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业主或监理与分包工程有关指令。11、其他工作: 十一、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一)本分包工程工程款支付采取下列第 种支付方式:1、与总包合同付款条件相匹配:即甲方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在10日内按甲乙双方确认工程款支付。2、按月进度支付:(1)每月完成工程量经双方确认后,在次月日前支付确认工程款 %。(2)分包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监理、业主验收后,在次月 日前支付至合同价款 %;(3)在包含分包工程在内整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经过甲乙双方结算后10日内付至分包合同结算价款 %,留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且收到业主支付相应保修金并扣除相关保修
20、等费用后(如发生)30天内付清,不计利息。3、按节点进度支付:(1)在本分包工程 、 、 节点完成后,分别在次月 日前支付已完工程款 %。(2)分包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监理、业主验收后,在次月 日前支付至合同价款 %;(3)在包含分包工程在内整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经过甲乙双方结算后 日内付至分包合同结算价款 %,留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且收到业主支付相应保修金并扣除相关保修等费用后(如发生)30天内付清,不计利息。4、工程完工后支付:(1)分包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监理、业主验收后,在次月 日前支付至合同价款 %;(2)在包含分包工程在内整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经过甲乙双方结算后10日内
21、付至分包合同结算价款 %,留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且收到业主支付相应保修金并扣除相关保修等费用后(如发生)30天内付清,不计利息。5、其他支付方式: 。(二)关于工程款支付其他约定1、乙方应在每次付款之前,提出付款申请并向甲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如乙方逾期提出付款申请或逾期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或相应迟延支付工程款,不视为甲方违约。2、乙方承诺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甲方支付工程款用于本合同项下工程之外目;如乙方违反该承诺,甲方有权从后续应付款项中,扣除乙方违反该承诺使用款项金额。3、不论何种付款方式,甲方实际收到业主当期应付工程款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提条件;如业主未向甲方足额支付当期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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