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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服务合同(tc)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甲方:乙方:芜湖欧睿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合法有效文件。第二条释义(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乙方)根据用工单位(甲方)人力资源派遣需求,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将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提供劳务一种专业化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一种新型合法劳动
2、用工形式。(二)派遣员工是指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员工。(三)“服务费”是指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费用,其计算方法包括以下各项:1、派遣员工薪酬报酬(含派遣员工工资、提成、奖金、津贴、加班费、社保费用)。2、派遣员工劳务代理费按 50元(每人每月)标准支付。按当月实际在职派遣员工计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3、基于劳动合同关系发生派遣员工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解除、终止合同时劳动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伤后依法由用工单位支付医疗费、生育期相关费用、抚恤金等其他各项费用。4、如甲方与乙方派遣员工直接签订协议中含有竞业禁止条款,甲方则应遵照国家及所在地当地相关法律、法规,与乙方
3、派遣员工签订有确定补偿金额或补偿方法协议,并送乙方备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章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派遣人数: 派遣岗位(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工作地点: 。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四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二)可与乙方派遣员工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和本合同其他条款,且不得损害乙方利益。(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四)甲方对乙方首次派遣员工,如不符合甲方用人
4、标准或条件,甲方须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与乙方之间该员工派遣关系。(五)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员工公开)派遣员工,及对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派遣员工,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之间该员工派遣关系,但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六)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该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七) 因乙方或其职员(乙方派遣员工除外)、代理人职务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工时工作制度。派遣员工岗位变动须征得乙方同意,乙方
5、同意后,按用工单位新岗位工时工作制度执行。公司要求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单位依法制定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甲方应尊重派遣员工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二)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派遣员工加班,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保证派遣员工合法带薪假期,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派遣员工给予医疗期相关待遇,保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派遣员工(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合法权益,为乙方派遣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工作场所、工作条件
6、、卫生设施、卫生条件等。(三)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派遣员工与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实行相同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劳动报酬确定。(四)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五)每月按时、准确、足额地将服务费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第六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一)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7、式回复乙方。(二)如甲方自行选定人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派遣要求,乙方有权拒绝录用该人员成为乙方派遣人员。(三)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有权拒绝甲方违规操作要求,如因该违规操作造成乙方或乙方员工损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四)甲方或其职员、代理人等原因或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一)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招聘、初步筛选、组织面试。(二)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招聘要求,协助初步筛选、组织面试。(三)乙方应督促和监督被派遣乙方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规章制度及乙方员工与甲方另行签订所有协议,保守
8、甲方商务秘密,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四)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人员办理合法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甲方要求出具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项目和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福利待遇。(五)乙方应当依约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节,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从而造成无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但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由此产生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六)乙方负责派遣员工工伤申报及认定、鉴定、赔付等有关工伤事项事务处理,甲方必须给予积极协助,所发生相关、合理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非因工发生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事故处理,甲方须给予
9、积极配合。(七)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国家、各地省市政府及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关政策、法规等文件,并向甲方提供员工福利及保障方面咨询服务等。第四章派遣员工权益保障第八条 除本合同中约定已包括派遣员工权益外,本章约定派遣员工其它权益。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员工:(一)派遣员工自被派遣至甲方用工期间因甲方用工原因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二)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三)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退回派遣员工或要求乙方更换派遣员工,但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一)在
10、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员工,但是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一)甲方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二)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三)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四)派遣员工违反其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引致乙方与其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甲方将派
11、遣员工退回乙方,如符合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规定关于辞退员工规定情形,需要进行经济补偿、补助,甲方应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和补助金,发放金额标准按相关法律法规计算。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第十三条 因每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调整,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和计发标准也随之调整(仅在派遣员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才进行调整)。第十四条 服务费结算及社保支付流程:(一)每月3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协商具体日期),甲方向乙方发送派遣工上月考勤考核情况表,乙方向甲方提供派遣员工服务结算表并附上相关缴交社保凭证复印件(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二)每月10日前乙方到社保部门领取
12、社保征缴通知单,并到税务部门申报。向甲方发送乙方派遣员工服务结算表并附上相关缴交社保凭证复印件,甲方收到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确认。(三) 甲方负责制作派遣员工工资明细表,并将派遣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东郊路分理处;账号:126328),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开具服务费发票并送达甲方,发票项目为代发工资、劳务代理费等。乙方根据收到甲方盖章确认派遣员工服务结算表及派遣员工工资明细表,缴交派遣员工社保,发放派遣员工工资,发放日期等同甲方员工。(四)乙方为派遣员工社保缴交时间应是乙方在距派遣至甲方工作员工到岗之日起最近一次社保缴交结止日前。 第十五
13、条 甲方停工期间、派遣员工患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以及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待遇,甲方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第十六条 派遣员工享受国家规定假期福利和休假待遇,假期和休假期间工资由甲方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支付给乙方。第十七条 女性派遣员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医疗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社保不予承担而由甲方承担,甲方将其计入当月总体服务费中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支付给该员工。乙方应在提供派遣服务人员前往甲方说明派遣员工婚育状况。第十八条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相关赔付按甲方注册地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事件处理由乙方
14、负责,甲方须积极配合,法律规定由单位负责各项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合同变更、终止和展期第十九条 本合同条件如对特殊情况未做规定,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有关规定订立补充条款,经双方审核同意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双方须遵守。第二十条 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欲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期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且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及违约责任。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自动终止劳务派遣关系,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时,全部终止与乙方劳动关系。但给付派遣员工相关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由甲方承担。 第七章
15、 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第二十三条双方合作期间发生按法律规定需要单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补办社保、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原因导致风险发生以及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由乙方承担除外。第二十四条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和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芜湖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除必须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解决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无论双方文件是否有“保密”字样,合同双方需为对方所有信息
16、保密,并采取必要合理手段确保其董事、职员、股东、雇员、代理人和或顾问等同样对信息进行保密。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取消或到期后三年内继续有效。第二十七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甲乙任何一方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变更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第二十八条乙方声明,其在本合同下提供服务价格不违背可适用和有效价格管理法律和规定。第二十九条乙方保证,对于乙方已知、或确信,在本合同下提供服务任何潜在危害或特殊
17、要求,或任何与此有关信息,应当及时地告知甲方。第三十条乙方同意,将甲方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而提供所有信息和资料作为甲方专有知识来保护。乙方应负责对这些信息和资料进行妥善处理、保管和储存,并且,若甲方要求,应将这些信息和资料归还甲方。第三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应定义为: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且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之外天灾,火灾,地震,意外事故,罢工,国内或国外国家政府、地方政府或任何政府机构法律、法令、规章或命令,战争行为(宣战或未宣战)或因为战争导致情况,或其他事件。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在发生不可抗力之后,应该立即以书面形式,尽可能详细通知对方。当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乙方,使其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当尽其所能地采取一切合理办法,尽力寻找替代渠道提供本合同下服务;如甲方因企业破产、倒闭、清算、转让等,按照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要求,甲方以企业方身份解决乙方派遣员工离退职补偿和赔偿金以及其他应承担费用。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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