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与案例分析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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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 案(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一册系 部:建筑工程系 课 程:建立法规及案例分析班 级:建工、道桥、测量造价、管理、监理、房地产教 师:职业技术学院教 案授课题目章模块一 建立法规根本学问授课时间1节第一节 概述检查签字授课时数2授课方法讲授法教学目的驾驭: 建筑法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原则理解: 建立法规的概念教学重点建筑法律体系的划分及表现形式的实力教学难点建筑法律体系的划分及表现形式的实力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导语:建筑立法的背景及必要性加强建筑行业的法制建立,在从事建筑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对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平安,促进建筑行业的开展,加快国家经济的建立,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有重要
2、的意义。 建筑法规的表现形式和作用本节基本内容建筑法规的概念及有关说明建筑法规的制定及表现形式建筑法规的适用范围和效力建筑法规 的 作 用重点难点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一、建筑法规: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其受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在建筑活动中互相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建筑法规的作用(一)标准指导建筑行为 1、有些建筑行为必需做。 2、有些建筑行为制止做。 3、受权某些建筑行为。(二)爱护合法建筑行为(三)惩罚违法建筑行为二、建筑法的立法宗旨及效力1、建筑法的立法宗旨建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视
3、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平安,促进建筑业安康开展,制定本法。2、建筑法的效力及调整对象是指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即法律从什么时候开场发生效力和什么时候失效;法律和空间效力,即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以及法律对人的效力,即对什么人(指具有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适用。三、建筑法确立的根本制度1、建筑答应制度2、建筑工程发包及承包制度3、 建筑工程监理制度4、建筑平安消费管理制度5、建筑工程质量监视制度四、建立法规体系(一)、我国现行法律体系1、宪法 2、民法 3、商法 4、经济法 5、行政法 6、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 7、自然资源及环境爱护法 8
4、、刑法 9、诉讼法(二)、建筑法规的制定机关及其表现形式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行政规章 6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说明标准性文件 7、技术法规 8、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三)、我国现行建立法规简介 了 解 15分钟驾驭 25分钟重点难点40分钟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建筑法规的适用效力 1、时间效力:建筑法第85条规定:本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2、空间效力:即适用地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域内。 3、对人的效力:建筑法适用的主体范围是一切从事活动的主体和各级依法负有对建筑活动施行监视管理的政府机关。请思索以下几个问
5、题1、就你所知,我国的立法部门有哪些?2、试讲解并描述法律的种类以及作用? 3、试考虑建筑活动中适用的法规有哪些?试举例说明?一、选择题1.C 2.D 3.B、D 4.A、B、C 二、问答题三、技能训练题 参考答案:事故主要缘由:本次事故主要是由于施工单位管理失误,缺乏对平安法规和相关平安技术方面的学问,施工前不编制方案,下井前无平安技术措施,对施工人员不进展教化,不懂得自我防护学问,盲目施工,遇意外事故盲目救助,不仅未削减损失,反而使损失扩大。小结: 本节主要讲解我国法制建立的现状及建立法规的根本状况。后记:教 案授课题目章模块一 建立法规根本学问授课时间2节第二节 建立法律关系 目的检查签
6、字授课时数2授课方法讲授法教学目的驾驭:1、建筑法律关系的概念 2、工程建立程序的根本学问理解:1、法律关系概念 2、学习建立法规的目的教学重点 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教学难点 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导语:人们之间或人及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须要法律的调整就成就了法律关系。子模块二 建筑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概念 是指法律标准所确定和调整的人及人或人及社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 、建筑法律关系的概念建筑法律关系是由建筑法规所确定和调整的,在建筑业管理和建筑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相关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它是建筑法规及建筑领域中各种活动发生联络的途径
7、,建筑法规是通过建筑法律关系来实现其调整相关社会关系的目的理解10分钟驾驭15分钟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建筑法律关系的构成建筑法律关系主体建筑法律关系客体建筑法律关系内容三、建筑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建筑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与建筑业务活动,受建筑法律标准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当事人。主要有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它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业主方、承包方、相关中介组织以及中国建立银行。建筑法律关系主体的组成及分类四 、建筑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建筑法律关系客体是建筑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担当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在通常状况下,建筑法律关系主体都是为了某一客体,彼此才设立肯定的权利、义务从而产生
8、建筑法律关系,这里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便是建筑法律关系的客体。建筑法律关系客体的组成及分类五、建筑法律关系的内容的概念建筑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建筑法律关系的主体对他方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这种内容要由相关的法律或合同来确定,它是联结主体的纽带。 建筑法律关系的内容的组成六、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一)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 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建筑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了肯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建筑法律关系的变更 是指建筑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发生变更即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的变更三)建筑法律关系的解除 分为自然解除 、协议解除 、违约解除七、 工程建立程序的根本学问八、建筑法规课程根本
9、内容简介驾驭15分钟教学重点教学难度30分钟驾驭15分钟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第三节 学习建立法规的目的一、建筑法规课程的学习方法及技巧在学习中始终要把握一个中心、两条主线:(一)、一个中心:把握建筑法规的概念(二)、两条主线:1、一条以工程工程建立程序为主线进展分析学习。2、一条以建筑法律关系为主线进展分析学习二、学习建立法规的目的1、2、3、作业1、学习给定的建筑法规的学习材料。2、试进展工程建立程序的划分并写出各阶段适用的法律、法规。理解10分钟小结: 本节主要能精确把握建筑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并可以进展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歼灭法律事实的分析后记:教 案授课题目章模块二 工程建立程序
10、法规授课时间3节工程建立程序法规检查签字授课时数2授课方法讲授法教学目的驾驭: 1、工程建立程序法规的概念 2、工程建立程序法规的立法现状理解:工程建立后评价阶段教学重点我国的工程建立程序教学难点我国的工程建立程序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导语:一、工程建立程序法规的概念 工程建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等工程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根本消费过程及其及之相关联的其他建立工作的总称。 工程建立程序是指工程建立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需遵守的先后次序。 工程建立程序法规就是指调整工程建立程序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二
11、、工程建立程序法规的立法现状关于根本建立程序的若干规定(1978年);关于简化根本建立工程审批手续的通知(1982年);关于颁发建立工程进展可行性探讨的试行管理方法的通知(1983年);关于编制建立前期工作支配的通知(1984年);关于建立工程经济评价工作的暂行规定(1987年);关于大型和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议书审批问题的通知(1988年);工程建立工程施行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工程建立工程报建管理方法(1994年)等标准性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中,也都有涉及工程建立程序的有关规定。
12、2.2 我国的工程建立程序一、工程建立程序阶段的划分工程建立前期阶段(决策分析);工程建立打算阶段;工程建立施行阶段;工程验收及保修阶段;终结阶段。二、工程各阶段的内容1.工程建立前期阶段的内容工程建立前期阶段即决策分析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工程工程投资的合理性进展考察和对工程工程进展选择。对投资者来讲,这是进展战略决策,它将从根本上确定其投资效益。因此是非常重要的。这个阶段包含:投资意向、投资时机分析、工程建议书、 可行性探讨、审批立项几个环节2.工程建立打算阶段的内容工程建立打算是为勘察、设计、施工创建条件所做的建立现场、建立队伍、建立设备等方面的打算工作。这一阶段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规
13、划、征地、拆迁、报建、工程承发包3.工程建立施行阶段(1)工程勘察设计(2)施工打算(3)工程施工 (4)消费打算4.工程开工验收及保修阶段 工程工程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部建成,并按规定将工程内外全部清理完毕后称为开工。5.工程建立后评价阶段 建立工程投资后评价是工程开工投产、消费运营一段时间后,对工程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开工投产、消费运营等全过程进展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案例 工程建立有程序,违背常规苦恼多 甲方为使本厂的自筹款待所工程尽快发挥效益,1995年3月,在施工图还没有完成的状况下,就和乙方签定了施工合同,并拨付了工程备料款。意在早作打算,加
14、快速度,削减物价上涨的影响。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场做打算,搭设临时设施、租赁了机械工具、并购进了大批建筑材料等待开工。当甲方拿到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及设计概算时,出现了以下问题:甲方原支配自筹工程总投资150万元,设计单位按甲方提出的标准和要求设计完成后,设计概算到达210万元。一旦开工,很可能造成中途停建。但不开工,施工队伍已进场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各方面探讨确定:“方案另议,缓期施工”。甲方将确定通知乙方后,乙方很快送来了索赔报告。通用机械厂基建科:我方根据贵厂款待所工程的施工合同要求准时进场(1995年3月20日)并作了大量打算工作。鉴于贵方做出“缓期施工”的时间难以确定,我方必需考虑各种可能
15、以削减双方更大的损失。现将自进场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报告如下:临时材料库及工棚搭设费;工人住宿、食堂、厕所搭建费;办公室、传达室、新改建大门费;搅拌机、卷扬机租赁费;钢管脚手架、钢横板租赁费;工人窝工费(接到图纸后时间内);已购运进场材料费为施工办理各种手续费用;上交有关税费;共10项合计40.5万元。甲方仔细核实了乙方费用证据及实物,同意乙方退场确定,并赐予了实际发生的损失补偿。工程建立要先设计后施工,工程建立中的自筹资金要满意工程须要,工程建立要量力而行,这些都是根本建立工作中的老阅历了。不根据基建程序仓促上马,急于获得什么经济效益,而最终却得到了相反的结果。一个愿望的实现,当它违背了客观规律
16、、脱离了科学的决策的时候,结果往往就是无情的。小结: 本堂课主要介绍工程建立程序法规,理解具体的法律根据。后记: 教 案授课题目章 建筑答应法规授课时间4节从业单位资质管理 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检查签字授课时数2授课方法 讲授法教学目的驾驭: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从业单位的条件理解: 注册建筑师制度教学重点从业单位的条件教学难点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复习上节课内容:一、从业单位的条件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及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拥有的技
17、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工程监理企业从业资质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划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2.各级监理企业的业务范围 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专业甲级资质可担当相应专业工程类别的各个级别建立工程工程的工程监理业务。 专业乙级资质可担当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立工程工程的工程监理业务。 专业丙级资质可担当三级建立工程工程的监理业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需实行强迫监理的工程除外。(三)建筑业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新建、改建及扩建等活动的企业。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建筑施工企
18、业。1.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及审批 国务院建立主管部门审核施工总承包序列的特级和一级资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审核施工总承包序二级资质以及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和不分等级资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审核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3.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视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对建筑企业的资质进展监视管理。上级建立主管部门对下级建立主管部门的资质管理工作进展监视管理(一)特级企业资质标
19、准1.企业资信实力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3.科技进步程度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二)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担当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 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复合相应要求。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及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三)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担当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 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复合相应要求
20、。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附记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及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四)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担当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 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复合相应要求。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及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一.注册建立师制度1.注册建立师的级别注册建立师分为一级
21、注册建立师和二级注册建立师。2.注册建立师的专业注册建立师划分为14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工程、通信及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3. 注册建立师的资格考试4. 报考条件5. .建立师的注册6. .注册建立师的执业范围二 、注册建筑师制度小结: 本节课主要介绍从业单位的条件、从业人员的条件。后记: 教 案授课题目章 建筑答应法规授课时间5节建筑施工答应制度检查签字授课时数2授课方法讲授法教学目的驾驭:施工答应证的申领理解:办理施工答应证的程序 教学重点施工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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