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台账.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统计台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统计台账.doc(5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和健全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档案和保密等项管理制度。台账使用说明1.台账资料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进行登记,台账数字要与原始记录一致,不得随意更改。为保证台账资料的准确性,在台账表式前,对主要的台账指标都做出详细的指标解释。台账资料必须及时填写,可灵活掌握按月或按季登记。2.为了使台账适应性更强,本台账中附加了空白账页。使用
2、方法是:可根据需要建立职工素质情况台账、职工技术等级台账、出师转正定级台账,也可建历年台账,历年台账账页可逐年转入新台账,便于年度对比分析。空白账页的另一种用法是:在台账有关内容账页不足时作补页或插页用。3.台账中的指标最终解释以当年“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为准。4本台账由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监制并负责解释,北京市京信统计师事务所总经销。任何单位不得翻印。台账经管、交接、检查记录所在地统计部门名称: 科室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姓名接管日期交出日期检查日期检查单位名称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单 位 基 本 情 况01组织机构代码 02单位详细名称: 03法定代表人
3、(单位负责人): 04单位所在地11开业(成立)时间 市 区(县) 乡(镇) 街(村)、门牌号单位位于: 街道(乡、镇) 社区居(村)委会邮政编码: 年 月10隶属关系06行业类别08登记注册类型10中央20市40区(县)61街道62镇63乡71社区居委会72村委会90其他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1. 2. 3. 行业代码:内资110国有120集体130股份合作141国有联营142集体联营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49其他联营151国有独资公司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171私营独资172私营合伙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210与港澳台商合
4、资经营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230港澳台商独资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310中外合资经营320中外合作经营330外资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8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单位:千元;人54国别(地区)名称:(限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填写主要外资来源或地区) 年份营业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期末从业人员2008年2009年目 录一、期末人数1、期末人数62、平均人数73、期末人数指标解释84、平均人数指标解释 10二、劳动报酬、生活费1、劳动报酬、生活费 122、职工工资、生活费总额 143、劳动报酬、生活费指标解释 22三、从业人员增减变动情况1、新增和调入的从业人员 292、新增
5、和调入的从业人员指标解释 303、减少和调出的从业人员 314、减少和调出的从业人员指标解释 325、从业人员增加登记 336、从业人员减少登记 39四、补充台账44五、企业大事记47一、期 末 人 数期 末 人 数单位:人期 末人 数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期末人数女 性在 岗职 工聘用的离退休人 员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其 他从 业人 员不在岗职工#已统计在期末人数中的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人员户口在外省市人员户口在农村人员#非全日制人员#非全日制人员#女 性户口在本市农村人员甲12345678910111213141516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注:13+8+
6、9+11+13平 均 人 数单位:人平均人数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平均人数在岗职工聘用的离退休人员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其 他从业人员不在岗职 工甲月月月一季度(本季)月月月二季度(本季)二季度自年初累计月月月三季度(本季)三季度自年初累计月月月四季度(本季)四季度自年初累计注:12345+6;二季度自年初累计平均人数=;三季度自年初累计平均人数=;四季度自年初累计平均人数=。期末人数指标解释期末人数 指调查单位年(季)末的最后一日24时的全部人员。包括:(1)在岗职工;(2)聘用的离退休人员;(3)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4)其他从业人员;(5)不在岗职工。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
7、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在单位直接领取全部劳动报酬、生活费的人数都应由发放单位统计。注意:(1)在期末人数中不包括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2)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参军人员无论原单位是否仍发生活费或补贴都不统计在期末人数中。(3)不包括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人员、固定期限合同的人员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人员等。下列人员应统计为在岗职工:(1)单位招用的处
8、于试用期的人员;(2)招用的自存档案的各类人员或虽没转档案但与原单位已没任何关系的人员;(3)招用的档案保留在各类人才服务中心及职业介绍所的人员;(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外自行招用的失业人员;(5)街道办事处、镇、乡填报时要包括:在街道、镇、乡以及下属居(村)委会中工作的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等;(6)工资由本单位发放,但被派到其他或下属单位工作的人员;(7)关于劳务派遣单位的人员统计方法:单位使用劳务输出机构(公司)提供的劳务工,如果使用方不直接支付劳务人员工资,而是将劳务人员全部工资支付给劳务输出方,再由劳务输出方向劳务人员直接发放,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则应由劳务输出方统计为在岗职
9、工并统计其工资;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直接向劳务人员支付全部工资,劳务输出方只收取管理费,则应由劳务使用方统计为在岗职工并统计其工资。非全日制人员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户口在外省市人员 指在岗职工中没有北京市户口的人员。户口在农村人员 指在岗职工中现仍保留农村户籍关系的人员。聘用的离退休人员 指本单位使用的已办理正式离退休手续并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留用的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和聘用的外单位
10、的离退休人员。不包括聘用的社会上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的各类人员。此类人员应按实际情况填报在岗职工指标或其他从业人员指标。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支付劳动报酬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不包括临时访问、讲学和因从事某一课题(或任务)进行短期(半年以内)研究或工作的人员。该指标是按国籍或身份统计。其他从业人员 指调查单位聘用或使用的其他各类从业人员,这类人员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与本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关系但在本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包括由街道、镇、乡办事机构发放劳动报酬的社区治安巡逻人员、社区保洁员以及园林绿化、城管监察、水务管理等人员。根据国家统计局原人口与就业司和原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联
11、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金融保险行业劳动统计工作的通知(人口司函199718号)文件精神,金融保险单位雇用的专职代办员如与本单位有劳动关系,应统计为“在岗职工”,没有劳动关系或档案关系的统计在“其他从业人员”中,发放的劳动报酬在相应的指标中反映。保险公司的营销员无论兼职或专职应统计在“其他从业人员”中,发放的劳动报酬统计在“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中。不在岗职工 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仍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包括本单位办理正式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包括只发放基本工资的外派工作人员、离岗休养职工、企业的离岗挂编人员、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下岗待工人员
12、、到校办企业工作的教职工、长期学习、病、伤、产假离开工作岗位六个月及以上的人员等。停薪留职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国劳务人员,如原单位仍发放工资的应在此项中统计其人数,并在相应项目中统计其生活费;如原单位不再发放工资的人员,只统计其人数,通过境外单位直接发放的工资不统计。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 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与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已统计在期末人数中的劳务派遣人员 指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中已经统计在期末人数指标中的人数。平均人数指标解释1.月平均人数:以报告月内每
13、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报告月的日历日数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2.季平均人数:以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3后求得。计算公式为:季平均人数=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33.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
14、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或以4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求得。计算公式是:年平均人数=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12或:年平均人数=报告年内4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4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年平均人数=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124.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平均人数。 二 、劳 动 报 酬 、 生 活 费劳动报酬、生活费单位:元 劳动报酬、生活费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劳动报酬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劳动报酬(人民币)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
15、酬不在岗职工生活费#已统计在劳动报酬、生活费内的劳动报酬甲1+623456781月本月2月本月累计3月本月累计4月本月累计5月本月累计6月本月累计劳动报酬、生活费(续)单位:元 劳动报酬、生活费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劳动报酬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劳动报酬(人民币)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不在岗职工生活费#已统计在劳动报酬、生活费内的劳动报酬甲1+623456787月本月累计8月本月累计9月本月累计10月本月累计11月本月累计12月本月全年累计职工工资 、 生在 岗 职 工工 资 总 额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奖金基础工资与职务工资生产(业务)奖及年终分红奖甲1
16、234561月本月2月本月累计3月本月累计4月本月累计5月本月累计6月本月累计注:12+4+5+11+23+24活费总额单位:元各种津贴及 补 贴节 约 奖劳动竞赛、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奖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奖金其它奖金工龄、教龄、护龄、岗位住房补贴78910111213职工工资 、 生通 讯 工具 补 助住 宅 电话 补 助实报实销的个人固定电话费及手机费伙食津贴交通补贴过 节 费甲1415161718191月本月2月本月累计3月本月累计4月本月累计5月本月累计6月本月累计注:12+4+5+11+23+24活费总额单位:元不在岗职工生活费加班加点工资其它工资书 报 费副食品价格补贴房、水、煤、电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统计 台账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