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doc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21年版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21年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方案生育委员会 2013-12-17国卫医发202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立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使病历管理满足现代化医院管理的需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2002年下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进展了修订,形成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21年版?可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11月20日医疗机构病历管理
2、规定2021年版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平安,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病历的管理。第四条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定期检查、评估与反应制度。医疗机构医务部门负责病历的质量管理。第六条 医疗机
3、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制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第二章 病历的建立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标识号码。已建立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将病历标识号码与患者身份证明编号相关联,使用标识号码和身份证明编号均能对病历进展检索。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或者电子页码。第八条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根本标准?、?中医病历书写根本标准?、?电子病历根本标准试行?和?中医电子病历根本标准试行?要求书写病历。第九条 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
4、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平安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平安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
5、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第三章 病历的保管第十条 门(急)诊病历原那么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门急诊病历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第十一条 门(急)诊病历由患者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将检查检验结果及时交由患者保管。第十二条 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检查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将检查检验结果归入或者录入门(急)诊病历,并在每次诊疗活动完毕后首个工作日内将门(急)诊病历归档。第十三条 患者住院期间,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统一保管。因医疗活动或者工
6、作需要,须将住院病历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检查检验结果和相关资料后24小时内归入或者录入住院病历。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统一保存、管理。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病历,严禁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第四章 病历的借阅与复制第十五条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效劳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第十六条 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患者就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医疗机构 病历 管理 规定 2013 年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