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论述简答题.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论述简答题.doc(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一章 公司法 1、公司的特征公司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出资,严格依法组成的,实行有限责任的股权式的企业法人。2、 公司的特征公司是股权制企业;公司实行有限责任;严格的法定性。3、 公司法的特征公司法体现着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的结合;公司法体现着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公司法体现着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结合;公司法体现着国家意志与公司股东意志的结合;公司法体现着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4、 发行债券必须具备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产值的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筹
2、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5、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的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公司因违法被责令关闭的,亦应解散。6、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50人;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总额;股东共同制定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7、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
3、企业法人。特征是:人合资合兼具;股东数额限制;募股集资封闭;股份不需等额;转让严格限制;组织结构简单。8、 公司董事、监事、经历的资格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犯有财产罪或破坏经济秩序罪被判刑,执行期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5年;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经理,并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9、 董事、监事、经理的义务与竞业禁止董事、监事、经理应当
4、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泄露公司秘密。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财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提供担保;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10、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性质地位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对外代表机关。11、 新股发行的条件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交付股利;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12、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一定数额的股东所组成,其注册资本有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是:募股集资公开;股东数额低限;全部股份等额;股份自由转让;典型资合
6、公司;设立要求严格。13、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5人以上;发起人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责任;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14、 股票及其特征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可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特征是:它是权利证券;它是有价证券;它是政权政权;它是要式证券;它是风险证券。15、 股份转让限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向公司申报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在任
7、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16、 上市公司的特点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特点是:上市交易的股票只能是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的地点只能是国家法定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要经过国家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和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决定上市才可进行。17、 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股东不少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股份
8、总数25%以上,公司股本超过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15%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18、 股票上市交易的暂停的情形公司股本总额,股份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假记载;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1、 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特征主要有: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合伙企业属于人合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
9、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2、 合伙企业的分类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第三章 合同法1、 合同的特征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是一个债的关系;合同是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债权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合同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合同。2、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3
10、、 要约失效的原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4、 不可撤销要约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不可撤销,因为要约人规定了承诺期限,即表示要约人默示放弃撤销权的表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5、 承诺生效的时间,主要有如下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当事人以实际履行作为要约,相对人以受领行为作为承诺,受领时为承诺生效时间;承诺生效的意义在于: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6、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
11、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以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完全实现的行为。7、 按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中奖收入按20%计算;稿酬(不足4000元的稿酬要先扣掉800元的定额数再乘以20%)乘以1减30%(减免部分)导致合同终止的法定原因包括:清偿、混同、提存、解除、抵销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履行期届至时,发生不可抗力,按照不可抗力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影响情况(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以合同成立是否需要实际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合同成立或生效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或生效的称为实践合同。如定金合同。诺成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必备条款是指合同成立时必须具备的条款。包括:当事人条款、数量条款、标的条款属于所有合同必须具备的成立条款。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客观事实的成就或不成就作为合同生效或失效的条件的合同。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合同,需经过权利人追认才可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