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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ontents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号存货(2006) 2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3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号投密性房地产(2006) 5企业会计准那么第4号固定资产(2006) 6企业会计准那么第5号生物资产(2006) 7企业会计准那么第6号无形资产(2006) 9企业会计准那么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11企业会计准那么第8号资产减值(2006) 13企业会计准那么第9号职工薪酬(2014) 16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2006) 18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1号股份支付(2006) 19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2号债务重组(2019) 20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3号
2、或有事项(2006) 21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4号收入(2017) 22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5号建造合同(2006) 26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6号政府补助(2017) 28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29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8号所得税(2006) 30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9号外币折算(2006) 31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0号企业合并(2006) 32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1号租赁(2018) 34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39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46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49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5号保险合同(2020)
3、 53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 62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6号再保险合同(2006) 64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2006) 65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过失更正(2006) 67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 68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69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 72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2006) 74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06) 75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4号每股收益(2006) 77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5号分部报告(2006) 78企业会计
4、准那么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 80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81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那么(2006) 87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2014) 88企业会计准那么第40号合营安排(2014) 92企业会计准那么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 93企业会计准那么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 95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披露当期确认为费用的研究开发支出总额。企业会计准那么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2018-0875来源:会计司企业会计准那么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I了规范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实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那么基本准那么,制定本准那么。第二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企业主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 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第三条本准那么适用于所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但以下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那么:(一)企业以全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的,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4号一一绘o(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企业合并的,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
6、计准那么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那么 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o(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由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确实认、终止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 会计准那么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由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1号一一利直规范的使用权资产或应收融资租赁款等的,相关资产确实认、终止确认和计量适用 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1号一一租赁。(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交易的,或者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双方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 且该非货币性资产
7、交换的交易实质是交换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交换的一方接受了另一方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第二章确认第四条企业应当分别按照以下原那么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换入资产进行确认,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一)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费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二)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第五条换入资产确实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存在不一致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以下原那么进行处理:(一)换入资产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换出资产尚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在确认换入资产的同时将交付换出资产的义务确认为一项负债
8、。(二)换入资产尚未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换出费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在终止确认换出资产的同时将取得换入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一项资产。第三章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第六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但有确凿证据说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第七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二)使用换入资产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9、量现值与继续使用换出资产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第八条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于换入资产,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差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空进行初始计 量;对于换出资产,应当在终止确认时,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有确凿证据说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对于换入资产,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 换出资产,应当在终止确认时,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九条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补价的,应当按照以下
10、规定进行处理:(一)支付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本钱,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有确凿证据说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 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二)收到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本钱,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有确凿证据说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
11、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 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十条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对于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按照换入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相比照例,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涉及补价的,加上支付补价 的公允价值或减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扣除换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后的净额进行分摊,以分摊至各项换入资产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 入资产的本钱进行初始计量。有确凿证据说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以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
12、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二)对于同时换出的多项资产,将各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有确凿证据说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按照各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相比照例,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涉及补价的,减去支付补价 的公允价值或加上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分摊至各项换出费产,分摊至各项换出费产的金额与各项换出奏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 计入当期损益。第四章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第十一条不满足本准那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
13、支付的 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第十二条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补价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支付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补价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不确认损益。(二)收到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不确认损益。第十三条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对于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相比照例,将换出资产的账面价
14、值总额(涉及补价的,加上支付补价的账面价值或减 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分摊至各项换入资产,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可以按 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比照例或其他合理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分摊。(二)对于同时换出的多项资产,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均不确认损益。第五章披露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的以下信息:(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二)换入资产、换出麦产的类别。(三)换入资产初始计量金额确实定方式。(四)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五)非货币性资
15、产交换确认的损益。第六章衔接规定第十五条企业对2019年1AL旦至本准那么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那么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那么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第七章附那么第十六条 本准那么自20六年6月10日起施行。第十七条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号一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那么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 会计准那么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废止。财政部此前发布的有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规定与本准那么不一致的,以本准那么为准。企业会计准那么第8号资产减值(2006)2018
16、-08T5来源:会计司企业会计准那么第8号一资产减值财会2006 3号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了规范资产减值确实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那么一一基本准那么,制定本准那么。第二条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准那么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第三条 以下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那么:(一)存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号存货。(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o(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
17、值,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5号一一生物资产o(四)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5号一建造合同o(五)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8号一一所得税(六)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1号一一租赁。(七)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A)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7号一一石油天然气开采。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8、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第五条 存在以下迹象的,说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四)有证据说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他已经损坏。(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说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19、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 者高于)预计金额等。(七)其他说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第六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到达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第七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说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 再估计另一项金额。第八条费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
20、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正确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 似费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第九条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21、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 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第十条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以下各项:(一)费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二)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该现金流出应当是可直接归属于或者可通过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配到资产中的现金流出。(三)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该现金流量应当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易时,企业预 期可从资产的处置中获取或者支付的、减去预计处置
22、费用后的金额。第十一条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企业菅理层应当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正确估计。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 企业萱理层如能证明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可以以递增的增长率为基础。建立在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5年,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长的期间。在对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进行预计时,所使用的增长率除了企业能够证明更高的增长率是合理的之外,不应当超过企业经营的产品、市 场、所处的行业或者所在国家
23、或者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或者该资产所处市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第十二条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丞造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费产改良有关 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也不应当包括箜血适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以及与所得域付有关的现金流量。企业已经承诺重组的,在确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预计的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数,应当反映重组所能节约的费用和由重组所带来的其他利 益,以及因重组所导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数。其中重组所能节约的费用和由重组所带来的其他利益,通常应当根据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爰预复或者预测 数据进行估计;因重组
24、所导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数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3号一或有事项所确认的因重组所发生的预计负债金额进行估计。第十二条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作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 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第十四条 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涉及处匝的,应当以该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结算优更为基础,按照该货币适用的折现率计算资产的现值; 然后将该外币现值按照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当日的理期也进行折算。第四章 资
25、产减值损失确实定第十五条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说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 去,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第十六条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捷量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 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O第十七条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第十八条 有迹象说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 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
26、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管 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底筮方式等。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局部或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也应当在符合前款规定的 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如果该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的影响,应当按照企业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未来价格的最正确值it数来确定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
27、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企业管理层应当证明该变更是合理的,并根据本准那么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附注中作相应说明。第十九条资产组账面价值确实定基础应当与其可收回金额确实定方式相一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资产组与可以合理和一致地分摊至资产组的资产账面价值,通常不应当包括已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但如不考虑该 负债金额就无法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除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组在处置时如要求购买者承当一项负债(如环境恢复负债等)、该负债金额已经确认并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而且企业只能取得包
28、括上述资产和 负债在内的单一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为了比拟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在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及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应 当将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从中扣除。第二十条企业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资产。总部资产的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 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有迹象说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计算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与相应的账面价值相 比拟,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资产组组合,是指由假设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
29、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局部。第二十一条 企业对某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应领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 资产组分别以下情况处理。(一)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局部,应当将该局部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拟该资产组 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局部)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本准那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二)对于相关总部资产中有局部资产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应当按照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在不考虑相关总部资产的情况下,估计和比拟资产组的账面价
30、值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本准那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其次,认定由假设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组合应当包括所测试的资产组与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该局部总部资产的账面价 值分摊其上的局部。最后,比拟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局部)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本准那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第二十二条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货产组组合的 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领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31、再 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 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第二十三条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32、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逃回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不应当大于按照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5号一一分部报 告所确定的报告分部。第二十四条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 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应当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赞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 的比例进行分摊。企业因
33、重组等原因改变了其报告结构,从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的一个或者假设干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构成的,应当按照与本条前款规定相似的分摊方 法,将商誉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第二十五条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领先对不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拟,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 值测试,比拟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局部)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
34、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按照本准那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第七章披露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减值有关的以下信息:(一)当期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三)提供分部报告信息的,应当披露每个报告分部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第二十七条发生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每项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和当期确认的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一)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资产是单项资产的,应当披露该单项资产的性质。提供分部报告信息的,还应披露该项资产所属的主要报告分部。(二)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资产是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应当披露:1 .
35、资产组的基本情况。2 .资产组中所包括的各项资产于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3 .资产组的组成与前期相比发生变化的,应当披露变化的原因以及前期和当期费产组组成情况。第二十八条 对于重大资产减值,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资产(或者资产组,下同)可收回金额确实定方法。(一)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还应当披露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基础。(二)可收回金额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还应当披露估计其现值时所采用的折现率,以及该资产前期可收回金额也按照其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情况下,前期所采用的折现率。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六条(一)、(二)和第二十七条(二)第
36、2项信息应当按照资产类别予以披露。资产类别应当以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性 质或者功能是否相同或者相似为基础确定。第三十条 分摊到某资产组的商誉(或者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下同)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以下信 息:(一)分摊到该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二)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确实定方法。1 .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还应当披露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方法。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不是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应当披露:(1)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所采用的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2)企
37、业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价值时,是否与企业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如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2 .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应当披露:(1)企业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2)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价值时,是否与企业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如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3)估计现值时所采用的折现率。第三十一条商誉的全部或者局部账面价值分摊到多个资产组、且分摊到每个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不重大的,企业应当 在附注中说明这一情况以及分摊到上述资产组的商誉合计金额。商誉账面价值按照相同的关键假设分摊到上述多个
38、资产组、且分摊的商誉合计金额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情 况,并披露以下信息:(一)分摊到上述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合计。(二)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三)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价值时,是否与企业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如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企业会计准那么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2014)2018-08T5来源:会计司企业会计准那么第9号一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确实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那么一一基本准那么,制定本准那么。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星而给予的各种形
39、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 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查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提供计划,非优匝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
40、探亲假等。利润提供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 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上包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提供计划等。第三条本准那么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 员。未与企业
41、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 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第四条 以下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那么:(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0号一一企业年金基金O(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O第二章短期薪酬第五条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那么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本钱的除 外。第六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本钱。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
42、当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第七条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 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本钱。第八条 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 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
43、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第九条利润提供计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一)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二)因利润提供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属于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1 .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2 .该短期利润提供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3 .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第十条
44、职工只有在企业工作一段特定期间才能提供利润的,企业在计量利润提供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时,应当反映职工因离职而无法享受利润提供 计划福利的可能性。如果企业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提供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提供计划应当适用本 准那么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第三章离职后福利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方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 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当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
45、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本钱。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企业应当参照本准那么第十五条规定的折现 里,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第十三条企业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以下四个步骤:(一)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 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企业应当按照本准那么第十五
46、条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 本。(二)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 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的利益的现值。(三)根据本准那么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四)根据本准那么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选的金额。在预期累计福利
47、单位法下,每一服务期间会增加一个单位的福利权利,并且需对每一个单位单独计量,以形成最终义务。企业应当将福利归属于提供设 定受益计划的义务发生的期间。这一期间是指从职工提供服务以获取企业在未来报告期间预计支付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开始,至职工的继续服务不会导致这一 福利金额显著增加之日为止。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企业应当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 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在确定该归属期间时,不应考虑仅因未来工资水平提 高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显著增加的情况。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折现时所采用的折 现率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第十六条 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本钱确认为以下组成局部:(一)服务本钱,包括当期服务本钱、过去服务本钱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