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合同书格式5篇范文.docx
《项目招标合同书格式5篇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招标合同书格式5篇范文.docx(2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工程招标合同书格式5篇范文工程招标合同书格式1编号:12-009工程名称:工程签 订 时间:20-年-月-日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委托方:-市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市-工程招标代理(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结合-省-市有关建设法规,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一工程招标代理。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 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总那么甲方自愿将委托乙方招标代理。委托招标范畴及代理费用等均在本协议书 中确定。二、委托招标范畴(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二)招标类型:工程类(三)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2、地址:- 3、现场情况:已具备条件4、工程 总预算:一-万元三、委托内容一组织报名、审核投标单位资质二编制发放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答疑会及整理答疑资料三收投标书、组 织开标、评标、定标四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发中标通知书四、委托代理期 限:至工程开工之日止(不能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时间要求)五、委托代理事项及职责一甲方责任1本合同中的以下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囊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
3、、 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报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当与供货有关的扶助服务,如运输、保险 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买方系指(招标单位名称)。(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2 .技术规范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 规范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3 .专利权卖方应保障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局部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4 .包装要求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难保护措施进行 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
4、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略装卸,确保货物 平安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卖方承当。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 .唆头5.1 卖方应在第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以 下标记:a.收货人:;b.合同号:;cJ麦头:;d.收货人代号:;e.目的地:;10 f.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g.毛重净重;h.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o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 中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 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
5、防潮、勿倒置等字样 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 .装运条件如是外国货物:6.1.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 名、数量、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 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货单一式六份,囊括合同号、货名、规格、数量、总体积、 每箱尺寸(长x宽x高)、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的运输、储存中的特殊 要求和考前须知等寄给买方。6.1.2 卖方负责安置运输和交付运费,以确保遵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6.1.3 卖方应在租订的运输工具抵达前7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把运输工具 名称、装货日期、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通知买方。6.
6、1.4 装单日期应为实际交货日期。6.2 如是国内货物:6.2.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合同号、 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量、总体积和备妥贷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 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囊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 积(立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 物在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考前须知通知买方。6.2.2 卖方负责安置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当。6.2.3 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6.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那么,卖方应对超 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7、7 .装运通知117.1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 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 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 担。8 .保险8.1 出厂价合同,货物装运后由买方办理保险。目的地交货价的合同,由 买方以人民币办理遵照发票金额的110%的“一切险”的保险。9 .支付支付应使用人民币。9.1 卖方应遵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以下 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无误后按以下方式和比率付款:9.1.1 提交以下单据后,支付合同总价的%oa.由卖方银行为买方出具的合
8、同总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b.形式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合同总价。c.商业发票一式五份。9.1.2 提交以下单据后,支付每批交贷金额的%,以便逐步交付 合同总价的% Oa.运输部门出具的运单正本一式三份,副本两份;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所交合同货物的相应金额;c.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五份;d.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五份;e.本合同第7条要求的装运通知电传一份。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48小时内将上述单据除e以外航寄给买方。9.1.3 合同中全部货物被买方验收以后,提交以下单据可支付合同总价的 %;a.商业发票一式五份;b.双方签订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一式五份;c.以买方为抬头开始 的即期汇
9、票一份。10 .技术资料1210.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 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 买方。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发运。11 .质量保证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正确材料制 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并保证其货物业 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 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 任何缺乏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11.2 买方应尽快以
10、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索赔。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 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当。12 .检验12.1 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 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 交付款单据的一局部,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 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向当地的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货 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
11、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 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当地商检 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 运输部门承当的之外。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 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囊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 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3 .索赔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3 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当的之外。13.1 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
12、如果卖方 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遵照买方同意的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 解决索赔事宜:a.卖方同意退货,而且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当 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囊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 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障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 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c.用符合规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局部,卖方应承当 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 规定,对更换条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3.2 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30天内,
13、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 视为已被卖方经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 长时间内,遵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 议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4 .迟交贷卖方应遵照要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1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受履约保证金, 加收罚款和或终止合同。14.2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及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 按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及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 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 .违约罚款15
14、.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遵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 务,买方应课以罚款,款金应从贷款中扣除,罚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 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o 一周7天计算。如果到达最高限额,买方应考虑终止合同。16 .不可抗力1416.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 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 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 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
15、号信航寄给另一 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 间内达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7 .税费17.1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 负担。17.2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 负担。17.3 在中国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8 .履约保证金18.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通过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或 买方可经受的外国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 证金的有效期到货物保证期满为止。18.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
16、提供,与此有关 的费用由卖方负担。18.3 如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 得补偿。19 .仲裁19.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 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方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 部委仍得不到解决,那么应采取仲裁。19.2 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那么进行仲裁。19.3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9.4 仲裁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应败诉方负担。1519.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
17、的局部外,本合同其它局部应继续执行。20 .违约终止合同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局部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a.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局部或全 货物;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卖方 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 其过失。20.1 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局部合同,买方可以其认 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 局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末终止局部。21 .破产终止台同21.1
18、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 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 利。22 .转让和分包22.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局部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 同义务。22.2 如投标中没有确定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 全局部包合同,但原投标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3 .适用法律23.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4 .合同生效及其他24.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 效。24.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就,双方各执一份。24
19、.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16卖方(公章):买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工程招标合同书格式4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代理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资质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它) 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0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工程建设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
20、3、工程规模:4、单项合同估算价:5、招标范畴: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委托范畴(在中打V)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方案办理招标申请 起草招标公告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口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 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口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17 组织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协助定标编制评标报告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 况书面报告)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其它事项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委托人的权利(1)对委托工程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
21、,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 原始资料;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的代理从业人员。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遵照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完本钱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6)经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代理人的权利(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22、章规定的范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 理服务工作;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18(1)遵照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 合法、规范、有效;(2)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完本钱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遵照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5)经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 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9)依
23、法应承当的其他义务。五、报酬及支付方式1、收费标准:序号费用名称计费基数(万元)计算代理费(元)浮动率()合同代理费 (元)备注1招标代理费按计费基的%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按计费基的3合计2、支付方式(1)招标人代理费: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预付招标代理费的6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本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预付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7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 一次性付清。六、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项目 招标 合同书 格式 范文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