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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材料与检测基本知识学习单元单元一建筑材料概述【知识目标】1、了解材料定义、分类;2、了解材料在工程中的地位、作用及开展趋势。一、建筑材料的定义及分类1、定义:建筑材料是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地下工程、基础工程等各 种土木工程中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建筑构件及零配件的 总称。2、分类1)按组成:无机材料、有机材料和复合材料三大类。无机材料钢材、石材。有机材料一一木材塑料涂料。复合材料一一钢纤维混凝土、水泥砂浆、钢筋混凝土沥青混合料。2)按工程工程(1)主体材料建造主体工程的材料,水泥及其制品、混凝土及其预制构件、砌 块、墙体保温材料等。(2)装修材料用于建
2、筑物室内、室外,起装饰和美化作用的材料,内外墙装饰+ 室内顶棚装饰+室内装饰+配套设备、零配件(灯具、卫生洁具、管件)。3)按主要性能(1)结构性材料构成建筑物受力构件和结构所用的材料。(2)围护性材料用于建筑物围护结构的材料。(3)功能性材料担负建筑物某些非承重功能的材料。(4)装饰性材料起装饰和美化作用的材料。防水防腐涂料、外墙饰面石专、彩色 涂料、水磨石、玻璃和陶瓷等。二、建筑材料在建筑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1、是建筑工程的物质基础,是工程质量保障的前提。2、影响或决定工程造价。一般工程的材料费占工程总造价的50%60%,重要工程可 达70%80%。3、保障建筑物各种使用功能顺利实现。建筑材
3、料与检测教学教案(3)工程惯例(4)过去类似案例的索赔处理结果索赔的分类与索赔成立的条件1、工程索赔的分类(1)按索赔要求分类工期索赔一一要求业主延长工期;费用索赔一一要求业主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2)按照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道义索赔。一般在以下四种情况下,业主可能会同意道义索赔:a.假设另找其他承包商,费用会更大;b.业主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c.业主出于对承包商的同情和信任;d.谋求与承包商更长久的合作。(3)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单项索赔。总索赔。2、索赔成立的条件任何索赔事件的成立,都应满足以下条件:(1)索赔事件客观存在,而且造成了工期或费用的损失;(2)
4、索赔事件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工期或费用方面的损失确实是 由该索赔事件造成的;(3)正当的索赔理由,即索赔事件是对方造成的,依据合同或法律法规的 规定,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4)有效的索赔证据,即作为支撑材料的索赔证据能真实有效地证明索赔10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事件的发生及其带来的损失;(5)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假设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就会丧失索赔权。【案例7-2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可 调整价格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390天,合同总价5000万元。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 现了如下事件:因地址勘探报告不详,出现图纸中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
5、处理该障碍物导致工作A 持续时间延长10天(该工作处于非关键线路上且延长时间未超过总时差),增加人工费2 万元、材料费4万元、机械费3万元。因不可抗力而引起施工单位的施工供电设施发生火灾,使工作C持续时间延长10 天(该工作处于非关键线路上且延长时间未超过总时差),维修供电设施增加人工费L5 万元、其他损失费用5万元。对此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延长工期20天,补偿费用15. 5万元。分析:事件(1)属于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的物质条件,承包商可以合理得到工期和 费用补偿;但是由于该工作处于非关键线路上且延长时间未超过总时差,所以工期索赔不 成立,只有费用索赔成立;事件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工
6、期本可以得到补偿,但是由于该工作处于非关键 线路上且延长时间未超过总时差,所以不能索赔工期;而费用损失发生在承包商的施工设 施上,按合同规定,此项损失只能由承包商自己承当,因此费用索赔也不成立。综上所述,承包商仅能索赔事件(1)中的费用,共计9万元。7. 1.4索赔的证据索赔证据,是为了证明索赔事件的真实性,以及承包商的索赔要求的合理 性等的材料。证据缺乏或没有证据的索赔是不可能得到对方认可的。1、证据种类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其附件来往信件各种会谈纪要11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各种现场文件 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进场、使用的记录、凭证、报表等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7、报告市场行情资料其他材料2、证据要求上面这些材料通常还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才能作为索赔证据:真实性。全面性。法律证明效率。及时性。关联性。7. 1.5索赔的任务1、预测索赔机会2、处理索赔事件,解决索赔争执要做到三点:第一,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立即向业主和监理递交索 赔意向通知;第二,索赔事件发生后,或者持续过程中进行事态调查,并收集、 保存证据;第三,在索赔事件结束后提出索赔报告。7. 1.6索赔程序不管是使用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还是使用FIDIC施 工合同,承包人或发包人向对方提出索赔都要经历如下程序:1、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
8、监理人(FIDIC施 工合同是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如果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那么 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12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向通知书。超过28天未提出意向通知的,将丧失索赔的权利。2、递交索赔报告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同样的,发包人也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 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 (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提出索赔的一方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 续索赔通知,并在索赔事
9、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向对方递交最终索赔报告,附 上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索赔处理审查索赔报告向对方作出索赔答复向对方作出索赔答复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28天内,以书面形式作出。逾期答复的,那么视为认可对方的索赔要求;执行索赔处理结果,或是采用其他方法解决争议7. 1.7索赔报告1、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在索赔报告中,要求:首先,索赔事件必须是正是发生的;其次,对索赔 事件的责任应进行清楚、准确的分析;最后,索赔报告应简洁、条理清楚,结 论定义准确,有逻辑性,还要注意用词委婉,防止使用强硬不友好的抗议式语 言。此外,在索赔报告中应注意强调以下几点:(1)索赔事件的不可
10、预见性或突然性;(2)承包商已经将索赔事件的发生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听取了监理工程 师的意见,并采取了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3)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商的工期延长和费用增长;(4)承包商在合同中能够找到索赔权。2、索赔报告的格式和内容13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1)单项索赔报告构成包括:承包商或其授权人致业主及工程师的信;索赔报告正文及附件 (粘贴证据)。(2)综合索赔报告总论局部。包括: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报告书的编写 及审核人员。总论局部要求简明扼要,引述较大的索赔事项,以3-5页为限。合同引证局部。这局部是为了确立索赔权。需要概述索赔事项的处理过 程,重点说自己一方已经如何尽力
11、;还要说明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时间、引 证合同条款,并指明所附的证据资料。索赔论证。假设是工期索赔,对工期延长,实际工期和理论工期等进行详 细论述,并说明自己要求工期延长的根据;如果是费用索赔,那么说明承包商遇 到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任务或不利于合同实施的条件,承包商由此承当了额外 经济损失,并且这些损失应由业主承当。索赔款确定局部。即索赔款计算局部,要注意采用合适的计算方法、说 明索赔款计价的构成、列出索赔款计价表、分项论述各组成局部的计算过程并 提出所依据的证据资料的名称和编号;工期延长局部论证。论证方法主要有网络图法、比例法等。附件。即粘贴证据资料的局部。7. 2索赔值的计算7.2. 1工
12、期索赔计算承包商进行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首先是为了获得工期的延长, 以免承当误期损害赔偿费的经济损失;其次,可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获 得经济补偿的可能性。在索赔报告中,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主要有:网络图分析法、比例分析法 以及其他方法,每一种方法都各有其优缺点。1、网络图分析法网络图分析方法是进行工期索赔的首选分析方法,适用于各种索赔事件的14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工期索赔。网络图分析方法的基本思路为:假设工程施工一直按照原网络计划确定的 施工顺序和工期进行,现发生了一个或多个延误,使网络中的某个或某些活动 受到影响,如延长持续时间,或活动之间逻辑关系变化,或增加新的活动。并 将这些
13、影响代入原网络中,重新进行网络分析,得到一个新工期。那么新工期与 原工期之差即为延误对总工期的影响,即为工期索赔值。2、比例分析法在实际工程中,索赔事件常常只影响某些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是分局部 项工程的工期,要分析他们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更为简单的比例分析法, 这种方法通常以合同价所占比例计算,如公式7.1所示:附加工程或新增工程量价格总索赔工期二原合同总工期X原合同总价(公式7. 1)3、其他方法7. 2.2费用索赔计算1、索赔费用的组成索赔费用的组成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相似,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费用人工费人工费的索赔包括:由于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
14、的人工费用;超 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劳动;法定工资增长;非因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效降低所 增加的人工费用;因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人员窝工费等。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情况导致的索赔,人工费的计算也不完全相同,如完 成额外工作的人工费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和工效降低的人工费损失按窝 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15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加的材料费;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非承包商责任的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 上涨和超期存储的费用。材料费用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 商管理不善,造成材料
15、损坏失效,那么不能列入索赔计价。施工机具使用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的索赔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具使用费;非承 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机具使用费;由于业主或者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 械停工的窝工费。完成额外工作的机械费一般按机械台班费计算;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 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用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 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企业管理费索赔款中的企业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长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包括管 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 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
16、职工教育经费、财 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管理费以及总部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 等开支。企业管理费由于各工程计算基数不相同,而且费率也不完全相同,所 以索赔时应区别对待。利润延迟付款的利息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按约定利率支付延迟付款的利息。(2)措施工程费因为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 工程发生变化的,往往措施工程费也要发生变化。对于清单中已有的措施工程,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进行调整;而清单中 没有的措施工程,由承包人根据措施工程的变更情况,提出新的措施工程费, 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3)其他工程费16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其他工程费中涉及的人工
17、费、材料费可以索赔的,按合同约定计算。(4)规费和税金规费和税金通常只有在工程内容变更或增加时,才能索赔。其他情况一般 不能索赔。另外,规费和税金的索赔款计算通常与原报价单中的百分率保持一 致。2、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费用索赔常用的计算方法有分项法、总费用法和修正费用法。1、分项法分项法又称实际费用法,是计算索赔费用的最科学、最容易被接受的方法, 其宗旨是将索赔事件引起的损失按可以索赔的费用工程分别进行计算,然后汇 总得到总索赔额。值得注意的是,采用这种方法不要遗漏可索赔的费用工程。2、总费用法总费用法又称总本钱法。就是当发生屡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 的实际总费用,再以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
18、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 即索赔款额二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费用公式(7. 2)总费用法的使用有严格的限制条件,通常在如下情况下使用:(1)由于该项索赔在施工时的特殊性质,难以或不可能精确地计算出承包 商损失的款额,及额外费用。(2)承包商对工程工程的报价(即投标时的估算总费用)是比拟合理的。(3)已开支的实际总费用经过逐项审核,认为是比拟合理的。(4)承包商有比拟丰富的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和能力。3、修正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那么上,去掉一些 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的内容如下:(1)将计算索赔款的时限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19、。(2)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17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3)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4)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 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按修正后的总费用法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索赔金额二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修正的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它的准确程度已接 近于分项法。7. 3承包商的索赔策略与技巧7.3. 1索赔策略1、确定索赔目标2、对对方的分析3、承包商自身的经营战略分析4、承包商的主要对外
20、关系分析5、对可能获得的索赔值进行估计6、制定谈判策略,进行谈判过程分析7、注意防止两种倾向承包商在索赔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不良两种倾向:其一,是只讲关系、义气、 情面,忽视索赔,致使损失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正当的权益受到侵害;其二, 索赔管理人员好大喜功,只注重索赔,而不顾双方的合同关系和承包商的信誉 和长远利益。7. 3. 2索赔技巧1、做好工程管理工作2、充分论证索赔权3、平时做好证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4、及时提出索赔要求、编好索赔报告5、合理计算索赔款6、尽可能一事一索赔、防止一揽子索赔18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7、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争执8、注重索赔过程中的灵活性7. 4反索赔7. 4.1
21、反驳对方索赔的措施1、反驳对方的索赔理由2、反驳对方的索赔计算3、反驳对方的索赔证据4、对对方不遵守索赔程序的反驳7. 4.2反索赔报告的编写承包商在上述反驳索赔的分析基础上,往往通过编写正式的反索赔报告, 向对方提出书面的反驳意见。此报告是对上述反驳的意见总结,也是向对方(索 赔者)说明自己对索赔要求的不同看法和分新结论,以及反驳的依据与证据。根 据索赔事件的性质、索赔事件的复杂程度、索赔值计算的方法与数值大小、以 及对索赔要求反驳与认可的程度,反索赔报告的内容差异也很大,并没有规定 的格式与标淮。但是,报告中必须有明确反驳的依据与证据,具有说服力,同 时列出自己的详细计算书。7. 5索赔案
22、例(省略)1目的:检验偏差处理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2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过程出现的偏差的管理。3职责: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4控制要求:4.1检验偏差定义:检验仪器不稳定,检验条件及操作有误时造成的可疑检验 结果,取样没有执行取样操作规程,进行检验所得到的结果。4. 2来源取样人员的偏差,取样过程造成的。194、带动和推进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展,使建筑设计水平和施工工艺水平有新突破。三、建筑材料的开展趋势1、轻质高强方向提高比强度,减小截面尺寸,降低自重,提高抗震性,实现高层化、大跨化和轻量化。2、高性能方向高性能长寿命建筑,降低材料消耗,如高性能混凝土一一易浇捣、易密实
23、、不离析。3、绿色、生态、节能、环保方向单元二 建筑材料检测的意义及相关规定【知识目标】1、了解检测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2、掌握质量标准体系的分类及表示方法,能读懂技术规范;3、熟悉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流程。一、建筑材料检测的意义1、检测是实施工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途径。2、检测数据,是质量的真实记录,是指导、控制、评定质量的必要依据,是评价工 程质量缺陷、鉴定和预防工程质量事故的手段。二、建筑材料检测的相关规定1、检测机构的条件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通过“计量认证”,二是要具有“检测资质证书”。2、相关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实验
24、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方法(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方法3、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取样,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 程。取样工作必须由“见证人+取样人”共同完成。(2)送检,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送检工作必须由“见 证人+送检人”共同完成。检测工作,必须遵循“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见证单位是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授权委托的本工程的监理单位;见证人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的本工程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人员12名担任;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质量检验的偏差。4. 3调查4. 3.1调查检验方法是否掌握,仪器是否符合要求,应校验且在有效期内。4. 3.2仪
25、器使用条件是否适当,在操作中有无过失(取样误差,标准品、样品处 置等)。计算中有无过失,检验相对平均偏差是否合格。4. 3. 4偏差分析鱼骨图:例4处理4.1.1 经化验员逐步排查因素不能找出原因,那么保存试验溶液并报告负责人。 由负责人检查所用试液、样品及器皿,组织化验员讨论分析原因,检查原始数 据、图谱、仪器、实验操作,色谱系统可考虑重新进样。4.1.2 当说明为化验失误时,负责人应判超标结果无效,安排进行复检。4.1.3 否那么通知QA或生产车间进一步调查。4. 5复检4. 5. 1调查步骤20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对原始数据进行复查,确保公式、标准值、其它参数使用正确。如果 确认为计算
26、错误,纠正错误并记录在检验记录上,撤回复检调查表即可。复核无误时,应对检验过程进行复查,调查试剂配制、滴定液配制时 间、浓度、检验试剂的制备及使用,以及称重程序等。如果调查显示错误出在 这些程序上,那么原结果无效,在复检调查表上记录下来,取原样品复检,重新 填写检验原始记录。4. 5.1. 3以上复查无误时,再对检验中使用的仪器复查。对仪器操作进行复查, 检查校正日期、系统适用性及稳定性。如果调查显示确属仪器问题造成不合格, 那么应对仪器进行校正或维修。仪器维修校正之前,不能再使用,应挂明显的故 障状态标志,并尽快进行维修校正。待仪器恢复正常后,再对原样品重新测定。4. 5. 2如果以上调查步
27、骤全部执行并且没有发现错误原因,QC应报告质量管理 部负责人。4. 5. 2. 1由质量部负责人指定两名化验员复检原始样品,在原始样品用完或失 效之前,不再重新取样。如需重新取样,应核对取样证和取样袋标签,二者完 全一致时方可再次取样,以免误取其他包装内的样品。4. 5. 2. 2两名复检人员分别复检,测定两组平行数据(总计5组),填写检验原 始记录和复检调查表,一并上交,经复核后,将检验原始记录和复检调查表上 报给质量管理部。4. 5. 2. 3如果5组结果基本一致,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相对标准偏差符合检 验标准操作规程中其方法的偏差要求,那么最初超标结果失效,以此检验报告单 为有效报告单。
28、4. 5. 2. 4如果5组结果相对标准偏差不符合要求,那么应重复3. 2项的程序,直 至符合要求为止。4. 5. 2. 5如果5组结果中一个或多个不符合质量标准,质量管理部应调查原因。5. 5. 2. 5.1对于原辅料,质量管理部应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由其进行复查检验, 在确认两个实验室检验遵循的分析程序相同并取得同样不合格结果后,质量管21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理部应签署不合格报告单,供应仓储部实施退货。如果对方复检合格,那么应实 行对检,双方在同样化验条件下,使用相同的试剂对同一个样品进行测定,以 取得一致结果。确为不合格时,实施退货;确为合格时,化验室应查找错误原 因,填写在复检调查表上
29、。6. 2. 5. 2对于成品检验不合格的,质量管理部应当检查批生产记录,以确定生 产是否存在不合格因素。质量管理部根据检查情况决定予以返工或报废的处理, 并将结果在质量分析会上通报。4. 5. 2. 5. 3将处理情况记录在复检调查表上。4. 5. 3纠正措施:4. 5. 3. 1当分析调查确认是化验员的错误,应对其进行指导或重新培训。4. 5. 3. 2当分析调查说明是仪器故障,那么对该仪器贴上故障状态标识,直至修 理或校正合格。4. 6确认:假设化验室认为非化验失误,应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4. 7审批4. 7. 1出现检验偏差后,化验员填写检验偏差处理表,内容包括:检验品名、 规格、批号
30、、偏差工程、数据、本人的复验结果。专业技术负责人结果。4. 7.3分析偏差的原因。化验室对偏差的处理意见。4. 7. 5质量管理部处理意见。4. 7.6根据检验偏差,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跟踪落实结果。4. 8完成、调查、复检、整改应在超标结果产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22取样人一施工单位的从事试验检测的工作人员。4、见证取样范围及送检程序(1)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涉及结构平安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规定取样数量的30%,以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
31、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2)送检程序)送检之前,建设单位应向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 权书”。取样人员在见证人的全程见证下,完成在施工现场的取样和制作试件工作,并送至 检测机构检测。送检单位填写检测试验委托单。检测单位按委托单的有关要求实施检测,完成检测后,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 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当出现不合格工程时 检测机构要及时通知工程质量监督站和见证单位。影响结构 平安的工程,应在24小时内报告。5、见证人员的基本要
32、求和职责1)见证人员的资格认证(1)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监理单位中具备建筑施工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 称和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2)见证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见证人员必须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见证取样人员资格考核,考核合格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见证取样员”证书。(3)见证人员对工程实行见证取样、送检时应有该工程建设单位签发的见证人书面 授权书。见证人书面授权书由建设单位和见证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 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4)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每隔35年换证一次。2)见证人员的职责(1)制定送检计划。(2)必须现场见证,做好见
33、证记录,对见证工作负法律责任。(3)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送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4)见证人员必须在送验委托单上签字,以备检测单位核验。(5)见证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一经发现见证人员有 违规行为,发证单位有权撤消“见证取样员”证书。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三、建筑材料的技术标准体系1、技术标准的分类(1)国家标准一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是国内的最高标准。(2)行业标准一全国性的某行业范围内的技术标准。当国家有相应标准公布实施 时,该项行业标准即废止。(3)地方标准一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 统一的技术标准。在
34、公布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地方标准即应废止。(4)企业标准一当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依据时,企业应当 制定企业标准(代号“QB”),以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2、技术标准的表示GB代号GB代号顺序号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批准年代号名称编号代号+编号+名称。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1)强制性标准是国家要求对其规定的各项内容必须无条件遵照执行的标准。(2)推荐性标准是国家鼓励自愿采纳、具有指导作用而又不宜强制执行的标准。3、建筑材料检测常用的技术标准(1)产品标准一如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局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 2-2007)o(2)方法标准一如水泥取样方法。(3)基础标准
35、一如水泥命名定义和术语。1目的:检验偏差处理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2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过程出现的偏差的管理。3职责: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4控制要求: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检验偏差定义:检验仪器不稳定,检验条件及操作有误时造成的可疑检验 结果,取样没有执行取样操作规程,进行检验所得到的结果。4.1 来源4. 2.1取样人员的偏差,取样过程造成的。4. 2.2质量检验的偏差。4. 3调查4. 3.1调查检验方法是否掌握,仪器是否符合要求,应校验且在有效期内。4. 3.2仪器使用条件是否适当,在操作中有无过失(取样误差,标准品、样品处 置等)。4. 3.3计算中有无过失,检
36、验相对平均偏差是否合格。4. 3. 4偏差分析鱼骨图:例人员管理评审4. 4处理4. 4.1经化验员逐步排查因素不能找出原因,那么保存试验溶液并报告负责人。由负责人检查所用试液、样品及器皿,组织化验员讨论分析原因,检查原始数 据、图谱、仪器、实验操作,色谱系统可考虑重新进样。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当说明为化验失误时,负责人应判超标结果无效,安排进行复检。否那么通知QA或生产车间进一步调查。4. 5复检4. 5. 1调查步骤对原始数据进行复查,确保公式、标准值、其它参数使用正确。如果 确认为计算错误,纠正错误并记录在检验记录上,撤回复检调查表即可。4. 5. 1. 2复核无误时,应对检验过程进行
37、复查,调查试剂配制、滴定液配制时 间、浓度、检验试剂的制备及使用,以及称重程序等。如果调查显示错误出在 这些程序上,那么原结果无效,在复检调查表上记录下来,取原样品复检,重新 填写检验原始记录。4. 5.1. 3以上复查无误时,再对检验中使用的仪器复查。对仪器操作进行复查, 检查校正日期、系统适用性及稳定性。如果调查显示确属仪器问题造成不合格, 那么应对仪器进行校正或维修。仪器维修校正之前,不能再使用,应挂明显的故 障状态标志,并尽快进行维修校正。待仪器恢复正常后,再对原样品重新测定。4. 5. 2如果以上调查步骤全部执行并且没有发现错误原因,QC应报告质量管理 部负责人。4. 5. 2. 1
38、由质量部负责人指定两名化验员复检原始样品,在原始样品用完或失 效之前,不再重新取样。如需重新取样,应核对取样证和取样袋标签,二者完 全一致时方可再次取样,以免误取其他包装内的样品。4. 5. 2. 2两名复检人员分别复检,测定两组平行数据(总计5组),填写检验原 始记录和复检调查表,一并上交,经复核后,将检验原始记录和复检调查表上 报给质量管理部。4. 5. 2. 3如果5组结果基本一致,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相对标准偏差符合检 验标准操作规程中其方法的偏差要求,那么最初超标结果失效,以此检验报告单 为有效报告单。4. 5. 2. 4如果5组结果相对标准偏差不符合要求,那么应重复3. 2项的程序
39、,直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至符合要求为止。4. 5. 2. 5如果5组结果中一个或多个不符合质量标准,质量管理部应调查原因。4. 5. 2. 5.1对于原辅料,质量管理部应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由其进行复查检验, 在确认两个实验室检验遵循的分析程序相同并取得同样不合格结果后,质量管 理部应签署不合格报告单,供应仓储部实施退货。如果对方复检合格,那么应实 行对检,双方在同样化验条件下,使用相同的试剂对同一个样品进行测定,以 取得一致结果。确为不合格时,实施退货;确为合格时,化验室应查找错误原 因,填写在复检调查表上。5.2. 5.2对于成品检验不合格的,质量管理部应当检查批生产记录,以确定生 产是否
40、存在不合格因素。质量管理部根据检查情况决定予以返工或报废的处理, 并将结果在质量分析会上通报。4. 5. 2. 5. 3将处理情况记录在复检调查表上。4. 5. 3纠正措施:4. 5. 3. 1当分析调查确认是化验员的错误,应对其进行指导或重新培训。4. 5. 3. 2当分析调查说明是仪器故障,那么对该仪器贴上故障状态标识,直至修 理或校正合格。4. 6确认:假设化验室认为非化验失误,应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4. 7审批4. 7.1出现检验偏差后,化验员填写检验偏差处理表,内容包括:检验品名、 规格、批号、偏差工程、数据、本人的复验结果。专业技术负责人结果。4. 7.3分析偏差的原因。化验室对偏
41、差的处理意见。4. 7. 5质量管理部处理意见。4. 7.6根据检验偏差,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跟踪落实结果。4. 8完成、调查、复检、整改应在超标结果产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管理7.1索赔概述索赔之于承包商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其一,索赔是承包公司生存 下去所应该具备的重要能力;其二,通过索赔可以维护承包公司的合同利益; 其三,通过索赔管理能提高承包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工程索赔的概念及特点1、工程索赔的概念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 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 害,通过合同规
42、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只要存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都有可能向对方提出 索赔,这就决定了索赔是双向的。即承包商或者业主作为索赔人提出的请求称 为索赔,而将业主或者承包商作为辩论人所做的抗辩称为反索赔。所以,反索 赔是指阻止、对抗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2、工程索赔的特点(1)索赔是一种未经确认的单方行为(2)对某一特定事件的索赔没有预定的统一的标准解决方式在不同工程中,对同一类索赔事件的索赔,要到达索赔目的还需要分析:工程的合同背景。业主以及工程师的信誉、公正性和管理水平承包商的管理水平和索赔业务能力(3)对索赔事件造成的损失,承包商只有“索”,业主才有可能“
43、赔”,不“索”那么不“赔”(4)由于合同管理注重实务,所以对案例的研究十分重要建筑材料与检测教学教案7. 1.2索赔起因和索赔依据1、索赔的起因索赔的起因常见的有:(1)增加(减少)工程量的索赔;(2)地基变化的索赔;(3)工期延长的索赔;(4)加速施工的索赔;(5)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的索赔;(6)工程范围变更的索赔;(7)工程拖期的索赔;(8)合同文件错误的索赔;(9)暂停施工的索赔(10)终止合同的索赔;(11)设计图纸拖交的索赔;(12)拖延付款的索赔;(13)物价上涨的索赔;(14)业主风险的索赔一一合同中明确定义的业主风险项下的条款;(15)特殊风险一一一般是人为的,例如战争、恐怖活动、罢工、政变等;(16)不可抗力天灾;(17)业主违约;(18)法令变更的索赔等等;2、索赔的依据索赔依据,也叫索赔的理由,是承包商提出索赔的前提条件,其作用是论 证承包商的索赔权,即对某一索赔事件承包商是否有权利提出索赔。索赔依据 通常来自于以下四个局部:(1)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2)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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