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网 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规范数据传输,提高 网约车行业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网络预约出 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方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包括全行业层 面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行业平台),省级层面的网 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省级平台),城市层面的网约车监 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城市平台)。第三条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
2、传输、运行维护、数据 质量测评等工作,适用本方法。第四条交通运输部指导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运 行管理等工作。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平台运行管理,并 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简称城市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平台的使用、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包括依托互联网技术提供信息服务,与 网约车平台公司共同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平台)按照相 关规定,负责规范本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传输工作。第二章数据传输第五条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通过运政信息系统实时 传输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相关许可信息,供行业
3、平台 实时共享。未能实时共享的,应通过行业平台及时录入上传网约 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相关许可信息,原那么上每周至少更新 一次。第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 许可证后,应自次日零时起向行业平台传输网约车平台公司、 车辆、驾驶员等基础静态数据以及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 息、服务质量信息等动态数据。第七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加强对数据信息的规范化管理,所 传输的网约车运营服务相关数据,应直接接入行业平台,不得通 过第三方平台或系统传输。第八条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至行业平台后,由行业平台 将数据实时转发至相关省级平台及城市平台,各地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不得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
4、向省级平台或城市平台重复传输 相同数据。第九条行业平台所接收的运营信息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2 年。第十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工作机制,指定 专人负责数据传输工作,明确与行业平台对接工作的责任人、业 务人员和系统技术人员,并告知行业平台。上述人员信息发生变 动的,应及时告知。第十一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因系统改造、服务器迁移等可预见 原因,需要暂停网约车平台运行的,应提前72小时告知行业平 台。第十二条 因自然灾害、平安生产事故等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 造成系统故障,无法正常传输数据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及时告 知行业平台,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系 统故障排除后,网约车平台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网络 预约 出租汽车 监管 信息 交互 平台 运行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