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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平安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公司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 体员工的平安意识和平安技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平安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平安生产培训管理方法(第44号令)、生产 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及公司平安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方法 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xx公司全体员工、环境与职业健康平安 管理体系相关知识及相关方要求的培训第三条xx公司员工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那么,接 受平安生产教育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四条各单位应按照平安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 定,建立健全平安培训工作制度和培训台账、记录、考核结果
2、、人员档 案等。第五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平安教育 培训合格取得平安资格证书,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平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六条各单位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培训工 作负责,负责组织制定、签发并监督实施本单位平安培训计划。同时 应保证平安培训所需资金、师资等资源配置。第七条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平安培训工作,平安环保部 是平安培训工作的协助、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其它职能管理部门是轨 道公司平安培训工作的协助监督管理部门,各协助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平安培训工作。第二章培训类别及要求第八条XX公司平安教育培训主要分为国家或上级单位法律法 规、
3、管理制度、“三级教育”、继续教育、全员教育、转岗人员教育、” 三类人员”培训取证和特种、特殊作业人员培训等。第九条 各单位对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平安培训,保证 其熟悉相关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具备相应的平安生产知 识,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熟知自身在平安 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各单位对新入场人员(包括外协单位和临时聘用人员) 在上岗前必须经过由有关部门组织的“三级教育”平安培训,经考 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教育培训档案。(1)厂(工程部)级教育主要包括:1、国家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及平安生产基本知识。2、本单位平安生产情况、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
4、律。3、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权利和义务。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5、有关事故案例。6、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E&OHSMS)运 行要求和 平安生产标准化要求。7、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8、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二)车间(工段、区、队)级教育主要包括:1、车间平安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342、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3、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4、所从事工种的平安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5、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6、平安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
5、的平安事项。8、有关事故案例。9、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E&OHSMS)的运行要求和 平安生产标准化要求。10、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三)班组级教育主要包括:1、岗位平安操作规程。2、岗位工作之间衔接配合的平安与职业卫生事项。3、有关本岗位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的方法和要求。4、有关事故案例。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一条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 关人员按新入场人员要求进行平安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作业。第十二条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及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应当 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平安培训。第十三条各单位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现场
6、作业人员每年至少 进行一次全员平安教育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国家的有关规定。全员教育培训主要包括:351、平安生产法律法规。2、平安生产基本知识。3、本单位平安生产情况及存在的不可接受风险。4、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5、传达上级单位、部门的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6、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 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7、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E&OHSMS)和平安生产 标准化。8、事故应急措施及事故案例。9、其它平安活动。第十四条发生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生产平安事故,事故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平安培训,经考试合格 后重新上岗。第十五条特种
7、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 受专门的平安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 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离岗达六个月以上返岗的需重新取证。特种 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平安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 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取证。第三章计划及实施第十六条各单位平安教育培训需列入本单位的年度教育培训 计划,并按严格按照计划和培训方案组织实施。第十七条由各单位自行举办的培训班,办班前需将培训内容、 办班时间、师资配备及培训要求提前15日报上一级人力资源部门和36平安环保部门审核备案。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加强平安培训教材的编制和平安教育师资 的培养,不断总结平安教育培训经验,提高培训效果。第十九条各种平安教育培训应形成记录,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按E&OHSC/SDSJ 052018记录管理程序执行。第四章附那么第二十条本方法由xx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第二十二条 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原平安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 法同时废止。36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