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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恒大总包承包合同目 录第1条定义和解释101.1 定义1.2 标题1.3 解释1.4 书面表达第2条合同文件及其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122.1 语言和文字2.2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2.3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第3条图纸133.1 合同图纸3.2 图纸延期和延期费用3.3 由承包人设计永久工程3.4 补充图纸和指示3.5 批准责任3.6 图纸供应计划3.7 图纸中问题3.8 工程检查需要图纸3.9 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及协调配合图等第4条文件版权164.1 发包人使用承包人文件4.2 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文件第5条发包人代表及项目管理部165.1 发包人代表及项目管理部第6条发包人责任和义务176.1
2、 发包人一般责任和义务6.2 不可避免施工扰民6.3 发包人对承包人协助第7条发包人工作177.1 现场准备和移交7.2 办理相关手续及证书第8条工程监理及造价咨询188.1 委托工程监理8.2 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第9条总监理工程师20 9.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和权力9.2 监理单位代表总监理工程师9.3 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委托9.4 口头指示9.5 总监理工程师批复9.6 双方尽力达成一致9.7 通知第10条造价管理代表及造价咨询单位2010.1 造价管理代表10.2 造价咨询单位职责和权力第11条现场例会和工程协调会2111.1 现场例会11.2 现场例会召开11.3 会议纪要第12条设计人2
3、112.1 设计人12.2 设计人驻工地代表第13条承包人代表2213.1 承包人代表13.2 承包人代表职责和权力13.3 承包人代表权力委托第14条承包人一般责任和义务2214.1 承包人一般责任和义务14.2 遵照合同工作14.3 遵守法律法规第15条承包人工作2315.1 临时用地15.2 定位和放线15.3 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15.4 组织机构和人员15.5 具体专业技术人员15.6 月度报告15.7 成品保护15.8 特殊工种15.9 与其他承包人配合与协调15.10 竣工清理15.11 垃圾清运15.12 保持现场清洁15.13 现场卫生、医疗站和急救措施15.14 承包人负责施
4、工扰民和民扰15.15 承包人对分包人、供应商和其他承包人责任15.16 与机电工程协调15.17 保证足够生产流动资金第16条现场勘察3416.1 现场与周边环境勘察16.2 对现场条件认可第17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3517.1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17.2 施工规范和标准第18条开工和现场施工3518.1 进场开工18.2 现场使用权限于为本工程目18.3 特殊交通运输许可18.4 现场内外公共设施保护、维护和恢复18.5 避免恶劣天气影响18.6 具有危险性施工方法18.7 仓储和运输18.8 与大市政配套设施连接18.9 工作场所限定和管理18.10 对周边财产保护18.11 政
5、府机构、发包人、承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入现场检查18.12 参观现场第19条临时设施和临时工程3819.1 样品间19.2 临时道路和现场出入口19.3 临时供电、上下水19.4 临时消防19.5 临时通讯19.6 现场围墙和围护19.7 现场名称牌19.8 承包人现场办公室、仓库和临时车间等19.9 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临时办公室和办公条件19.10 现场试验室19.11 工人生活基地19.12 安全支护和临时工程第20条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4120.1 施工机械和工器具20.2 机械设备保养、校试和维护20.3 交通和施工车辆第21条工人雇佣4221.1 对雇佣工人要求21.2 雇佣
6、工人费用21.3 雇佣工人解雇21.4 工作时间和劳动工资21.5 工人劳保、卫生和安全第22条进度计划4322.1 进度计划22.2 修订进度计划22.3 保证进度计划22.4 与进度计划有关其他计划22.5 进度测量报告22.6 进度报告和进度照片第23条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4523.1 安全保卫工作23.2 安全防护措施与安全责任23.3 人身和财产损害及发包人保障23.4 现场保卫和治安23.5 环境保护和ISO14000标准23.6 事故报告第24条文明施工4924.1 安全文明样板工地24.2 外脚手架24.3 对外宣传第25条质量保证体系5025.1 ISO9000标准及质量保证体
7、系25.2 过程记录第26条合同工作内容5126.1 合同工作内容26.2 合同补遗工作第27条对合同文件理解5127.1 对合同文件理解第28条投标文件充分性5128.1 投标文件充分性第29条合同工期5229.1 合同工期第30条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延误5230.1 由于发包人原因延期开工30.2 由第三方引起延误第31条误期责任5231.1 误期违约金31.2 误期违约金减少31.3 误期赔偿第32条提前竣工5332.1 提前竣工第33条工程暂停和复工5333.1 暂时停工33.2 工程暂停时工程设备和材料支付33.3 长时间暂停33.4 复工第34条延长工期5434.1 延长工期34.2
8、延长工期程序第35条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5535.1 质量标准35.2 质量目标和奖罚35.3 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第36条材料和工程设备检验5636.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质量36.2 为检验创造条件和委托试验室36.3 拒收36.4 检验和试验36.5 检验费用第37条样品及样板5737.1 样品37.2 样品报送37.3 样品批复37.4 样品存放37.5 样品费用37.6 到厂家和产地选择和考察37.7 到承包人加工地监造37.8 样板第38条工艺检验5938.1 施工过程中对工序工艺检验38.2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38.3 重新检验38.4 不合格品处理第39条试车6139.1 试
9、车39.2 试车结果与责任划分第40条材料设备供应6140.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40.2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40.3 进口材料第41条材料代换6341.1 材料设备替代41.2 使用替代品程序41.3 使用替代品后合同价格调整第42条转让和自行分包6542.1 合同转让42.2 自行分包第43条分包人与供应商7443.1 分包人与供应商确定43.2 对分包人和供应商接受43.3 签订分包/供货合同43.4 分包人与供应商付款43.5 承包人承揽暂定项目43.6 与供应(暂估价设备、材料)项目有关辅助材料和人工43.7 承包人不当谋利第44条计量6744.1 工程量计算规则44.2 工程计量第
10、45条合同价格组成及工程量清单6845.1 工程量清单45.2 合同价格组成45.3 合同价格构成分析45.4 计量单位第46条合同价格6946.1 合同价格46.2 合同价格调整46.3 工程量核准工作46.4 材料设备暂估价调整46.5 暂定金额项目调整46.6 总包管理费调整46.7 政府税收、收费和基金等46.8 许可、批准和相关费用第47条保函7447.1 履约保函47.2 支付保函47.3 预付款保函47.4 保修保函第48条变更7548.1 变更48.2 变更指示第49条变更计价及变更影响7549.1 变更计价49.2 计日工49.3 变更进一步约定第50条支付7650.1 资金
11、流量计划50.2 合同价格调整50.3 预付款50.4 月度请款50.5 月度付款单50.6 支付50.7 质量保证金扣留第51条竣工结算报告7951.1 竣工结算报告51.2 竣工结算付款单及最终支付第52条索赔8052.1 索赔通知52.2 同期记录52.3 索赔报告52.4 未能遵守规定程序52.5 索赔支付第53条工程竣工和移交8153.1 竣工验收条件53.2 竣工验收53.3 未能通过竣工验收53.4 通过竣工验收53.5 通过竣工验收后核验、批准和登记53.6 工程竣工53.7 试车和竣工验收53.8 工程移交53.9 工程照管53.10 弥补损失或损坏责任53.11 竣工培训5
12、3.12 工程使用说明书53.13 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第54条保修8454.1 保修期54.2 保修范围54.3 保修费用54.4 承包人未能履行保修义务54.5 承包人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54.6 保修责任54.7 保修责任终止证书54.8 保修书和使用说明等第55条风险责任划分8655.1 承包人对发包人、承包人保障55.2 发包人风险55.3 发包人风险造成后果55.4 承包人风险55.5 责任限度第56条不可抗力8756.1 不可抗力56.2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56.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承包人责任56.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发包人责任56.5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对承包人付款56.6 发生不
13、可抗力事件时合同解除第57条保险8857.1 工程一切险57.2 第三方责任险57.3 雇主责任险57.4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57.5 追加保险57.6 其他保险第58条发包人违约责任8958.1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58.2 发包人违约58.3 停止工作及承包人设备撤离58.4 合同解除后支付第59条承包人违约责任9059.1 承包人违约59.2 合同解除后估价59.3 合同终止后付款59.4 违约金59.5 合同解除后其它善后责任第60条争议9260.1 争议解决第61条专利权9261.1 特许权和专利权61.2 专利权使用第62条保密义务9262.1 保密第63条廉政9263.1 廉政第64
14、条紧急情况处理9364.1 紧急情况处理第65条后继法规9365.1 法规变更或后继法规第66条合同文件修改9366.1 合同文件修改第67条合同完整性9367.1 合同完整性第68条通知9468.1 通知第69条合同生效及份数9469.1 合同份数69.2 合同生效日期 附件A 廉政责任书附件B 安全生产协议附件C 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1条 定义和解释1.1 定义在本合同(如下文所定义)中,下列词及词句,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款所赋予含义:合同: 是指合同协议书、合同条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国家和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合同图纸、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预算书、投标价格汇总
15、表、计日工清单和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清单等在本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形成有合同约束力类似文件。合同协议书: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订构成本合同一部分具有同样名称文件。工程: 本工程是指天津市和平区 项目总承包工程。永久工程: 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 是指各类为了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陷所需或有关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除外)。工程设备: 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材料: 是指合同中约定(工程设备除外)用于永久工程各类物品和物资。材料设备: “材料设备”是“材料”和“工程设备”总称,可以是单指“材料”或“工程设备”,应联系上下
16、文进行相应理解。施工机械设备:是指用于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陷所需要全部机械、装置、仪器和其他设备(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其他设备、材料和物品。发包人: 是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继承人,但除非承包人同意,不指此当事人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系指: 。承包人: 是指其投标书已为发包人接受并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系指: 。分包人/供应商:是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确定分包工程或货物供应中标人,并由承包人与其签订分包或供货合同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
17、人任何受让人。其他承包人: 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雇佣、从事独立工程施工或供货承包人(或供应商)。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法定代表人任命合法代理人,负责履行本合同发包人职能,对项目实施管理。承包人代表: 是指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任命合法代理人,负责履行本合同承包人职能。项目管理部:是指发包人代表在施工现场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造价管理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法定代表人任命合法造价管理代理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中发包人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职能,对项目实施造价管理。造价咨询单位:是指受发包人委托对工程实施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职能咨询机构。监理单位: 是指发包人为合同目而委托对工程依法实施监理并与之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总监理
18、工程师:是指由监理单位任命合法代理人。设计人: 是指发包人为合同目而委托对工程进行设计并在合同条件中指明当事人。设计人驻工场代表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合法代理人。合同价格: 是指中标通知书中写明,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修补应付给承包人金额。合同价款: 指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实施并完成本工程包括缺陷责任期内全部承包工作,由发包人按合同文件约定对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格进行调整计算后,需支付给承包人工程结算价款。暂估价材料设备:是指将采用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或共同比选方式确定材料设备供货商项目。暂估价: 是指在总承包(或某分包项目)招投标阶段由招标人给定对应暂估价材料设备项目该
19、暂估价材料设备到现场暂定金额。暂定金额项目:是指将采用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或共同比选方式确定分包工程承包人项目。暂定金额: 是指在总承包(或某分包项目)在招投标阶段由招标人给定对应暂定金额项目暂估金额(包括税金等为完成本项工程全部费用),并应根据合同上下文对此定义进行理解。独立工程: 由发包人另行确定承包人(或供货商)本合同承包范围之外但却与本合同工程有关工程或货物供应项目。费用: “费用”是指现场之内或之外已发生或将要发生全部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其它支出,但不包括利润。投标文件: 是指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各项约定,为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任何缺陷,向承包人提出并为中标通知书接受
20、报价书及其附属文件。中标通知书:是指发包人对承包人投标文件正式接受函。开工日期: 是指按照第18.1款确定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是指投标书附件中注明、但按照第34款约定随依据合同予以延长任何工期而相应调整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是指按照第53.4款确定实际竣工日期。合同工期: 指承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但按照第34款约定依据合同予以延长任何工期而相应调整工期。保修书: 是指第54条提及,由承包人与承包人签署约定永久工程保修事宜及其双方权力、义务协议。工程使用说明书:是指在工程竣工交付之前,由承包人负责编制有关本项目中各分项工程使用功能、使用条件及维修保养详细说明。保
21、修期: 是指按国家管理条例规定并且在保修书中约定开始和结束期间合同期: 是指按照第69条确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中约定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期间。天(日): 具有同样含义,是指一个公历日,包括公休和法定假日,每连续24小时计为一天。竣工验收证书:是指按照第53.4款由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勘察人和设计人五方共同签署并在签署之日起该工程可以开始移交给发包人(或最终用户)并进入保修期文件。竣工移交证书:是按照第53.8款由发包人、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勘察人和设计人五方共同签署文件。保修责任终止证书:是指保修书中提及,表明承包人已经完全履行完毕保修书中保修义务并完成任何工作证明文件。计
22、价和支付货币:“计价和支付货币”是指合同条款中约定货币。质量保证金: 是指发包人根据第50.5款约定留存所有金额总和。区段: 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工程一部分。现场: 是指由承包人提供用于实施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任何场所。样品: 是指第37条提及样品,以及合同中可能约定其他样板、样板间和示范。 违约责任: 是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责任。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情况,经承包人/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方法增加合同价款。书面: 是指第1.4款中提及书面形式。1.2 标题本合同
23、条件及其他合同文件中出现标题只起索引和内容提示作用,标题本身不构成合同文件一部分,在对合同文件进行解释时不应考虑。1.3 解释凡指当事人或当事各方词应包括公司、企业以及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任何组织。单数形式人称代词也包括复数含义,反之亦然,可视上下文需要而定,表明一个性别人称代词也包括其他性别。1.4 书面表达本合同任何地方提及由任何人发出任何通知、指令、申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等,一律应是书面形式,且不得扣押或拖延。所谓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字、印刷或电子邮件。任何书面形式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应由人工送达并取得书面签收,或通过传真送达并保存传真记录,或通过邮寄并保存邮局
24、邮寄证明,或由一种约定电子传送系统发送但随后以书面形式对文件收发进行确认。第2条 合同文件及其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2.1 语言和文字本合同拟定和解释使用中文。2.2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天津市地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2.3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构成本合同合同文件之间应是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合同文件中出现明显错误时,承包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最终由发包人就此向承包人做出必要书面澄清。受本款上述约定制约,合同文件组成及优
25、先解释顺序如下:a. 合同协议书b. 中标通知书c. 往来函件d. 合同条件e. 工程技术要求和图纸f. 合同清单g. 附件招标文件及双方有关工程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进一步规定如下:a. 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但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再因政府有关部门同类合同文本新版本而调整已签订合同文本。b. 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同意与本合同订立或履行有关协议等亦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视其内容与其它合同文件相互关系而定。第3条 图纸3.1 合同图纸由发包人负责设计图纸,发包人将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八套晒印蓝图,如果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发包人将代为
26、晒印,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承包人应自费复制任何用于本工程图纸。如涉及外文图纸,发包人可尽可能翻译成中文后再提供给承包人;如果发包人未能翻译成合同约定文字,则承包人应自费翻译成中文,但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应正确理解原版文字含义,原版文字合同解释地位应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理解。尽管合同已经签订,在开始实施任何工作或订购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之前,承包人仍应按照有效图纸和其它合同文件重新核实相关工作工程量,如果发现任何差异,承包人在相应调整自身工作安排同时,应立即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在本工程投标阶段和合同履约期内,协助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避免合同文件各个部分之间差异可能给工程带来任何损失或
27、损害是承包人当然义务,承包人如故意隐瞒或不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通报此类较为明显差异,则承包人须无条件负责纠正或消除此类差异给工程带来影响。不论是发包人免费提供还是承包人自费复印图纸,其知识产权都属于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不得将此类图纸用于任何为本工程以外目,且除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交付后尽快将所有此类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原件、复印件、)归类整理和交还给发包人。3.2 图纸延期和延期费用如果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件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并且承包人认为这种行为已经或将要对工程进展造成影响,承包人应就此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同时说明所缺图纸具体细节并解释该图纸延误将如何影响工
28、程进展以及为避免这种影响该图纸必须提供最晚时间,并在最晚时间前一周提出要求。如果在该最晚时间以前,发包人仍然未能向承包人提供所需要图纸,则承包人应就此进一步通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此类通知并与承包人适当协商之后应决定:a. 按照第34条,依据实际延误情况延长工期。b. 为承包人追加由此而发生额外费用。3.3 由承包人设计永久工程如果合同中约定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承包人应将相关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除此以外,承包人还应依据第53.13款将详细竣工资料以及竣工图纸等提交发包人,以便发包人能对承包人设计永久工程进行使用、维修、拆除、组装或调整。在上述资
29、料报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批准以前,本款中所反映承包人设计永久工程不得按本合同条件第53条移交。3.4 补充图纸和指示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为达到施工、竣工或保修目图纸或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3.5 批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依据第3.3款进行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任何责任。3.6 图纸供应计划尽管发包人已在合同签订之前向承包人提供了足够由发包人负责设计图纸,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或进场开工后7天内(以其中较早时间为准)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编制图纸需求计划,该计划应明确承包人对各区段最新版本图纸最迟需求时间,且应考虑施工准备时间以及设计人设计工作安排
30、等综合因素,该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批同意后,作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主要依据。3.7 图纸中问题协助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本工程图纸和技术说明中可能存在任何缺陷、疏漏和不足是承包人合同责任和义务,对于合同图纸中常识性错误识别应属承包人责任,对于合同图纸中非常识性错误,一经承包人提出,经总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人核准后,发包人将视情况给予承包人一定奖励。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在随后承包人按合同条件第3.6款约定图纸供应计划获得任何图纸后21天内,运用其有关专业知识来查阅及理解发包人和设计单位所提供施工设计资料及要求,如承包人发现图纸、规范及说明有所矛盾,应立即将其认为相关图纸中可能
31、存在任何缺陷、疏漏、矛盾、或不足用书面方式报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可以在此书面报告中附上承包人关于弥补或修改此类缺陷、疏漏、不足建议或方案,以及按此建议或方案实施对合同价格影响,但不论承包人是否有此类建议或方案,承包人均必须按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或指示变更实施,并按照合同条件第49条约定变更计价方式与程序变更合同价格。如果承包人迟于上述期限提出图纸缺陷、疏漏或不足,则承包人除必须按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或指示变更实施外,将不会得到任何费用补偿和工期顺延许可。3.8 工程检查需要图纸承包人至少应在本工程施工现场保存一套完整最新版本图纸,供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项目管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检查
32、工程时使用。3.9 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及协调配合图等对根据合同要求,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指示或一般常识性要求需要制作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安装图或配合图工作,承包人应精心制作并及时报批。承包人绘制施工作业图和大样图等应在各方面都是完整和规范,并应在相关工作开始前充裕时间内将此类图纸和必要辅助资料报给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人应负责安排约定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绘制和报批必要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安装图和配合图,并负责总体配合协调工作;为保证总包工程和各分包工程、各分包工程之间交圈,承包人应制作必要用于各工序交圈协调配合图并在相关工作开始前充裕时间内(视内容和复杂程度,由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约定)报总监
33、理工程师审批,以保证工程施工完整性。承包人有责任检查由发包人提供所有图纸和文件以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安装图和配合图,一旦在这些图纸或文件中发现任何不一致,承包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类差异报告给总监理工程师并请求澄清。如果承包人需要任何进一步图纸,承包人应在相关工作开始前充裕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申请此类图纸。承包人应注意图纸和文件中要求预留洞和预埋件等,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发包人不会对承包人为今后重新补做任何被承包人遗漏预留洞和预埋件等支付额外费用。在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安装图和配合图递交给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前,承包人应首先对他所准备此类图纸进行审核并盖上
34、带有说明此类图纸已经核实为与合同文件要求相符请求承包人审批印戳。但总监理工程师对此类图纸审核并不意味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人严格按合同文件要求进行施工责任,发包人也不会接受任何因此而带来变更索赔。承包人应对自己绘制施工作业图和大样图等正确性负责。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安装图和配合图不是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它们作用仅限于方便承包人自身施工组织和保证竣工工程完整性。总监理工程师为了保证工程总体设计意图,出现与合同文件要求有限差异是允许和可以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对此类图纸审批不应被理解为:a. 任何对合同文件要求违背,除非总监理工程师有专门说明。b. 解除承包人在任何节点详图和尺寸方面出错责任。c. 违背总监
35、理工程师此前提供任何追加详图和指示。d. 解除承包人对各工序、各个承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如果有)做交圈配合和协调责任。e. 对造价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将约定一个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安装图和配合图制作、报批和分发程序和要求。此类图纸报批至少需准备六套图纸,如果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还应提供与相关合同图纸设计所用AUTOCAD版本相同一套存储完整图纸电子文件,图纸制作所标注语言文字和尺寸单位应与相应合同图纸相同。绘制和报批施工作业图、大样图、安装图和协调配合图以及必要补充和辅助资料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4条 文件版权4.1 发包人使用承包人文件由承包人负责编制施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
36、案或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等)版权,应属于承包人财产。发包人为了工程有关手续办理、施工、预租、预售、竣工、运行、租售、维修、变更、调试、物业管理、修理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之目,可以复制、使用此类任何文件。在征得承包人同意之前,发包人不得为了其他目使用、复制承包人文件或将之提供给第三方。4.2 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文件发包人发布给承包人关于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版权应属于发包人财产。承包人可为了合同目复制、使用此类任何文件。在征得发包人同意之前,承包人不得为了其他目复制、使用发包人文件或将之提供给第三方。第5条 发包人代表及项目管理部5.1 发包人代表及项目管理部在整个合同期内,发包人将委托和组成项目管理部进驻
37、现场。项目管理部受理与其有关所有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他通讯联络。对于本合同而言,经发包人任命并且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已经收到相应通知书项目管理部(代表发包人)应是发包人唯一合法机构。本合同约定项目管理部管理人(发包人代表)姓名为 先生,发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4天内将任命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姓名及其他详细资料通知给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发包人可能会随时更换其代表,但在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相应通知之前,任何对发包人代表任命或更换应不产生合同效力。发包人代表应能流利地使用中文普通话进行日常书面和口头交流。发包人可以将发包人代表任何权力或职责委托给发包人其他驻场人员,并可在任
38、何时间撤回此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委托撤回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且在其副本送达发包人和承包人之前不应产生合同效力。任何在授权有效期内由被授权发包人其他驻场人员发出书面指示或书面批准应与发包人代表书面指示或书面批准具有同等合同约束力。但是规定:a. 任何在授权有效期内,被授权项目管理部其他驻场人员未对任何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提出否定意见,并不影响发包人代表拒绝该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权力。b. 承包人有权在认为经授权项目管理部其他驻场人员任何决定显失公允时,向发包人代表提出异议,发包人代表应立即对有异议决定进行确认、推翻或修正。第6条 发包人责任和义务6.1 发包人一般责任和义务发包人应
39、履行合同约定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a. 委托设计人对工程进行设计(第3.3款中所述情况除外),并对设计人工作进行必要监督和协调。b. 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依法进行监理,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和权力进行定义且相应地通知承包人。c. 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合约造价进行管理,并对造价咨询单位职责和权力进行定义且相应地通知承包人。d.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e. 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f. 履行合同中约定其他职责和义务。6.2 不可避免施工扰民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不会承担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费用,且不会遭受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费用和延长工期索赔。6.3 发包人对承包人协助在承包人请求
40、和承担费用前提下,为了工程顺利实施、竣工或修补缺陷,或为了达到合同约定其他预期目,发包人应本着合作和尽力原则给承包人以协助。第7条 发包人工作7.1 现场准备和移交发包人应在200 年 月 日前完成开工前现场准备工作,及向承包人移交现场。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移交现场条件包括:a. 发包人仅提供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及排水水源、电源、排水等现有设置(位置由承包人自行现场踏勘);为完成本工程工作内容,承包人需根据现有设置自行设计并报价,有关费用及工期影响均已考虑及包含在合同价款及合同工期内。b. 发包人并不保证本工程临时用水、用电、排水量能持续有恒地供应或使用。如工程临时用水、用电、排水量不能满足本工程施
41、工,由承包人考虑及负责解决。有关费用及工期影响已考虑及包含在合同价款及合同工期内。c. 承包人负责从发包人提供工程临时用水、电、排水接驳位置接驳、搭建、迁移及拆除工程用水、用电及排水管线并装表计量,按实际用水、用电、排水量承担水、电费用及交纳排水费用,有关费用已考虑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d. 如发包人预先垫付本工程临时用水、用电、排水之费用,则发包人有权从支付承包人工程款项中按与承包人共同确认水、电用量及排水量扣减此等费用。若因承包人原因使本工程临时用水、用电量超出政府规定工程用量指标而造成相关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7.2 办理相关手续及证书发包人在工程开工以前应办妥并取得任何必要批准、
42、许可、证书及手续,保证工程开工、实施和其他任何方面符合政府和有关管理机构要求和规定,并承担与此有关费用。第8条 工程监理及造价咨询8.1 委托工程监理发包人已委托 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理。发包人应在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后14天内,在工程开工以前,将发包人委托总监理工程师名称及其他详细资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支付给总监理工程师任何报酬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2 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发包人委托 对工程实施造价管理,发包人应在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后14天内,在工程开工以前,将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姓名及其他详细资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支付给造价咨询单位任何报酬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第9条 总监理工程师9.1
4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和权力本合同约定,所有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它通讯联络,所有与本工程合同价格、款项支付、计量、计价、工期、工期延长、建筑使用功能、建筑效果、分包人和供应商选择有关,需经过发包人审核并批准,并有发包人代表签字,方可成为发承包双方之间有合同约束力文件。本合同约定,在必要时发包人可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它通讯联络,但应同时抄送一份副本给发包人。当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各自任何书面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它通讯联络之间出现矛盾或不一致时,发包人决定应是最终和具有合同约束力。总监理工程师
44、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本合同全面、客观、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和权力。a.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履行合同中明文约定或隐含职责并行使合同中明文约定或隐含权力。如果根据发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条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其某些权力之前须获得发包人具体批准或授权时,则此类要求应在合同条件中明确。否则,均应认为总监理工程师行使任何上述权力已经从发包人处得到任何必要批准或授权。b. 除非发包人授权或法律、法规、规范及规程中有明确约定,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变更、修改或增加合同中约定承包人任何职责、义务和工作。9.2 监理单位代表-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任命全面负责履行监理合同权利、义务等合同内容总监理工
45、程师驻现场代表称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受理与其有关所有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他通讯联络。监理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任命已取得发包人书面批准。对于本合同而言,经监理单位任命并且发包人和承包人已经收到相应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监理单位唯一合法代理人。如果总监理工程师依据第9.3款将总监理工程师任何职责和权利委托给总监代表,在受第9.3款制约情况下,总监代表应视为总监理工程师合法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第9.3款中提及总监代表应能流利地使用中文普通话进行日常书面和口头交流。9.3 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委托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工程需要可以总监理工程师部分权力或职责委托给监理单位其他驻场人员,并可在任何时间撤回此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委托撤回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且在其副本送达发包人和承包人之前不应产生合同效力。由总监代表按照上述委托内容做出任何决定、指示、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应与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具有同等效力。但是规定:a. 上述总监代表未对任何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提出否定意见,并不影响总监理工程师拒绝该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权力。b. 如果承包人对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