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筑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技术标准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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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一、法律法规要求掌握根本知识1. 法律法规局部1建立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根本知识建立工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建立工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终止 法律行为成立要件 法律责任 代理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 债权 物权 知识产权2建筑许可法律法规a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立工程平安生产许可 建立工程许可根本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领取条件和程序 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法律责任b建筑工程从业资格从事建筑活动根本条件 对从事建筑活动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要求 建筑活动从业行为规定 违反建筑活动从业行为规定法律责任3建立工程平安生产法律法规a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总那么平安生产法律法规适用范围及平安生产方针
2、与原那么 国家对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法律责任追究b建立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平安责任和义务平安生产责任和义务 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应承当法律责任c施工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和义务平安管理体系 现场平安管理 平安生产教育培训 现场平安生产职责 现场平安措施 现场平安操作 房屋撤除 报告平安生产事故和 建立工程平安保险 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应承当法律责任d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政府对平安生产监视管理责任和义务 平安生产许可证管理 平安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责任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平安责任 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应承当
3、法律责任4建立工程质量法律法规a建立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总那么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适用范围 建立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建立工程质量监视管理制度 国家对违反建立工程质量法律责任追究b建立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及工程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责任和义务 违反建立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应承当法律责任c施工单位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 质量教育培训 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质量控制及材料检验建立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及保修范围 违反建立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应承当法律责任d建立工程质量监视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机构责任、权利和义务
4、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建立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应承当法律责任5工程建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a工程建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总那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适用范围 招标投标应遵循原那么 招标投标活动行为准那么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国家对违反建立工程质量法律责任追究b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概念 招标人、投标人定义 招标代理机构设立条件 工程建立工程招标应当具备条件 招标方式及其要求 招标程序和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招标人、投标人不得行使和制止行使行为 无效招标、投标活动c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程序和开标要求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条件、不得行使和制止行使行为 中标条件 中标
5、人确定后备案和合同签订要求 废标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无效中标d监视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协调、监视部门 投诉受理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行使行为e法律责任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应承当法律责任6建立工程合同法律法规a合同概念 当事人法律地位、订立合同权利 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循原那么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行为准那么 依法成立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b合同形式 订立合同方式 合同成立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反合同法律法规应承当赔偿责任c合同效期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合同撤销条件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应承当责
6、任 当事人恶意串通应承当责任d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责任、权利 合同变更、转让条件和要求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和分立 合同权利行使及合同义务履行规定e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条件 解除合同条件 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不能履行合同合同责任免除条件 f合同争议解决 合同管辖部门和权限 建立工程合同概念 建立工程合同形式 建立工程合同订立 工程发包与承包、分包与转包 建立工程合同内容 建立工程合同履行 建立工程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2. 技术标准局部所列标准强制性条文或标准中重要条文二、技术标准1?建筑构造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适用于构造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 ;本标准所考虑荷载统计参数都是按设计基准期为50
7、 年确定。2.极限状态设计原那么 3.0.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可理解为构造或构造构件发挥允许大承载功能状态,构造构件由于塑性变形而使其几何形状发生显著改变,虽未到达大承载能力,但已彻底不能使用也属于到达这种极限状态。 疲劳破坏是在使用中由于荷载屡次重复作用而到达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3.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可理解为构造或构造构件到达使用功能上允许某个限值状态,例如,某些构件必须控制变形裂缝才能满足使用要求,因过大变形会造成房屋内粉刷层剥落 填充墙和隔断墙开裂及屋面积水等后果,过大裂缝会影响构造耐久性,过大变形,裂缝也会造成用户心理上不平安感。4 构造上作用 按作用时间分:1) 永久作用:构造自重2)
8、 可变作用:楼面活荷载 ,风荷载3) 偶然作用:爆炸,撞击,罕见地震;按作用空间位置分:1) 固定荷载:设备荷载和屋顶水箱;2) 自由荷载:楼面上人员荷载; (2) ?建筑构造荷载标准?GB50009(3) ?混凝土构造设计标准?GB50010(4) ?砌体构造设计标准?GB50003(5) ?钢构造设计标准?GB500171. 钢构造 :以钢板、钢管、圆钢、热轧型钢或冷加工成型型钢通过焊接、铆钉或螺栓连接而成构造。2. 脆断:指钢构造在拉应力状态下没有出现警示性塑性变形而突然发生脆性断裂。 3. 屈曲:板件、杆件或构造在轴心压力、弯矩、剪力单独或共同作用下突然发生与原变形状态正交较大变形而失
9、去稳定现象。 4. 除疲劳设计采用容许应力法外,钢构造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展设计: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包括:构件或连接强度破坏、脆性断裂,因过度变形而不适用于继续承载,构造或构件丧失稳定,构造转变为机动体系和构造倾覆;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包括:影响构造、构件或非构造构件正常使用或外观变形,影响正常使用振动,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局部损坏包括混凝土裂缝。 5. 承重构造钢材采用 Q235 钢、Q345 钢、Q390 钢、Q420 钢、Q460、Q345GJ 钢,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构造钢?GB/T 700、?低合金高强度构造钢?GB/T 1591 和?建筑构
10、造用钢板?GB/T 19879 规定。构造用钢板厚度和外形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 规定。热轧工字钢、槽钢、角钢、H 型钢和钢管等型材产品 规格、外形、重量和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规定。6. 钢构造构件连接应根据作用力性质和施工环境条件选择合理连接方法。工厂加工构件连接宜采用焊接,可选用角焊缝及焊透或非熔透对接焊缝连接;现场连接宜采用螺栓连接,主要承重构件现场连接或拼接应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或同一接头中高强螺栓焊接用于不同部位栓焊共同连接。7. 同一连接接头中不得采用普通螺栓与焊接共用连接;在改、扩建工程中作为加固补强措施,可采用
11、高强螺栓与焊接承受同一作用力栓焊并用连接。 高强螺栓承压型连接不应用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构件连接,承压型连接也不应与焊接并用于同一接头。C 级螺栓宜用于沿其杆轴方向受拉连接,在以下情况下可用于受剪连接: 1 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承受动力荷载构造中次要连接; 2 承受静力荷载可拆卸构造连接; 3 临时固定构件用安装连接。 4.沉头和半沉头铆钉不得用于其杆轴方向受拉连接。 紧固件连接构造要求 螺栓孔孔径与孔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1 B 级普通螺栓孔径 do较螺栓公称直径 d 大 0.20.5mm,C 级普通螺栓孔径 do 较螺栓公称直径 d 大 1.01.5mm。 2 高强度螺栓承压型连接采用标准圆孔时
12、,其孔径 do可按表 11.5.1 采用。 3 高强度螺栓摩擦型连接可采用标准孔、大圆孔和槽孔。采用扩大孔连接时,同一连接面只能在盖板和芯板其中之一板上采用大圆孔或槽孔,其余仍采用标准孔。 4 高强度螺栓摩擦型连接盖板按大圆孔、槽孔制孔时,应增大垫圈厚度或采用连续型垫板,其孔径与标准垫圈一样,厚度对 M24 及以下螺栓,不宜小于 8mm;对 M24 以上 螺栓,不宜小于10mm。 1) M24 及以下高强度螺栓连接,垫圈或连续型垫板厚度不宜小于 8mm; 2) 2) M24 以上高强度螺栓连接,垫圈或连续型垫板厚度不宜小于 10mm。 (6) ?建筑地基根底设计标准?GB50007土压力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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