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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建房包工包料合同-第 14 页个人建房合同甲方:私人住宅建房人:乙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承包人:一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二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是民用住宅建筑。本工程设计为砖混结构总价格约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元。三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与周边邻居因地界,建筑物,线路等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本工程施工方式为包工,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地脚要求
2、牢固科学化,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偷工,怎么方便就怎么做。四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定变更合同书后方能生效。否则甲方概不承认,不承担经济责任。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因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六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人员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甲方要求乙方房屋墙壁不能做弯曲,要做到平整,角度要分明,美观。本工程预定工期为60天。房屋交付是内外水泥沙搓平。房屋不漏水。七本工程的附属工程:大门,围墙,化粪池,外墙砖,贮藏室,院内硬化等项目不包括在本合同内,附属工
3、程价格另议,价格商定后签定建造附属工程合同书。工程付款方式工程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进场即付贰万元,主体工程完成付贰万元,全部做完清算。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合同,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可终止合同进行清算。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市场发生变化,人员工资上涨或下降,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价格,不得随意涨价或压价。工程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并签定工程辅助合同书。本合同确需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甲方:私人住宅建房人:(签字盖章)乙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
4、总承包人:(签字盖章) 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资质等级: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工程后,签订本包工包料合同,具体条款如下:1、工程材料概况: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材质材料施工,如有不符*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3、工期:*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
5、正式统一发票。9、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6)、由
6、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11、其他具体规定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点_分至_点_分;下午_点_分至_点_分。1
7、2、附则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地点:工程承包协议 甲方(发包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住所: 本协议签订时间:年 月 日本协议签订地点:一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承包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之施工项目表,乙方施工内容包括施工项目竣工及交付验收前所有施工内容。二 承包方
8、式及工程质量要求2.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2 工程质量等级:优良。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技术工人应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生产能力,施工人员工种和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2.3.2 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 规范。三 工期3.1 工期为 日,其中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完工日期为 年 月 日。3.2 各项施工内容具体工期3.2.1 施工内容,于 年 月 日完工;3.2.2 施工内容,于 年 月 日完工;3.3.3 施工内容,于 年 月 日完工。3.3 工期顺延与延长 施工中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过错导致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停工时间为准确定);工程施工内
9、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在不超过业主方同意的追加工期范围内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3.4 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条第项约定,迟延完成阶段性施工任务的,乙方最迟应于项约定的下一阶段施工工期届满前完成,且不得影响该期施工任务如期完工,否则乙方承诺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如乙方阶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 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项约定的完工期限 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元违约金,并应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元,
10、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业主方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会同监理单位确定工程量(任何一方对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向对方书面提出,由双方共同确定审价部门确定工程量,审价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依据审价结果进行工程结算)。四 承包费用4.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包费用以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本协议附件二之承包费用单价表之标准计算。4.2 本条第项约定的承包费用及本协议附件二之承包费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施工定额材料消耗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等乙方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
11、需费用,并已扣除乙方应缴甲方的管理费(未扣税)。上述承包费用中乙方应承担的 的税费,乙方同意甲方于支付承包费时代扣代缴。4.3 施工期间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员自甲方处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租赁费、损耗等),均列入乙方预提承包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充减甲方应付乙方的承包费用。4.4 施工期间乙方使用的 等施工定额材料消耗费,按月由甲方按乙方施工内容核定,并按核定量相应充减甲方当期应付乙方的承包费用。乙方如对甲方当月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双方确认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审价,以审价结果确定乙方施工定额材料消耗费,并相应充减甲方应付乙方的承包费用。4.
12、5 施工期间乙方应承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按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并按发生时间相应充减甲方应付乙方的承包费用。4.6 施工期间乙方水、电等能源使用费乙方承担当期能源使用费总额的 ,按实际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承包费用。五 承包费用的支付5.1 承包费用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的 支付进度款,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劳务工的报酬,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报酬情形,甲方有权自应付乙方承包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承包费用。5.2 经甲方、乙方、业主及监理单位四方对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核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到 (甲方核定量
13、与依本合同第六条确定的最终结算量不一致的,乙方应得承包费用依第六条第项约定计付,多退少补),剩余的 %在质量保证期届满业主向甲方返还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六 乙方工程量的确定6.1 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由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报送,甲方预审确定乙方暂定工程量,暂定工程量仅做为当期进度款支付的依据,不做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6.2 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于工程经四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甲方依现场签证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双方确认将相关工程施工资料报 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双方最终依审定结果结算;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
14、,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6.3 甲、乙双方确认经核定或审定的乙方施工工程量以不超过业主方最终审核确定的工程量为原则。6.4 甲、乙双方确定乙方工程量的依据为现场签证,现场签证一式叁份,由甲方盖章,乙方现场代表 及监理单位现场代表 签字方为有效,缺少任何一方盖章或签字的签证均为无效签证。6.5 甲、乙双方依本条项确定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按本合同附件二之承包单价核定应付乙方承包费用,扣除下列税、费后的余额(如有),甲方应于双方核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 甲方已付承包费用(包括甲方已付进度款及乙方依本合同第四条第项应承担的各项成本费用); 核定承包费总额 的质量保证金; 乙方应承担承
15、包费总额 的税费; 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如有)。七 设备、材料供应7.1 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主要设备、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合同附件二之承包费用单价表中已包含施工定额材料费用,如有新增施工内容在附件二中未确定承包费用单价的,甲方在下达任务通知书时,按施工定额下达主要材料限额消耗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7.2 乙方材料消耗节约归己、超耗不补。7.3 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要材料乙方可以自行采购,但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内采购,并以乙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甲方代乙方垫付材料款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
16、减甲方应付承包费;经乙方请求供应方同意,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供应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承包费。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否则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7.5 在管理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如甲方代乙方垫付租赁费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承包费;经乙方请求出租方同意,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出租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承包费。八 施工安全、工程现
17、场管理与验收8.1 乙方应遵守相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施工中重要工序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施工(如由此导致工期拖延,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8.2 乙方应为其施工人员投保相应保险,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等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8.3 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乙方应服从业主单位派驻的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8.4 乙方应遵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执行甲方管理体系各项要求,按约定及时完成各项施工内容。8.5 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甲方和监理方应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24小时内进行验收,甲方、监理方未在期限内进行验收的,乙方工期相应顺延。未经过甲
18、方和监理方验收,乙方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8.6 阶段性施工内容完成,乙方应在自检合格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甲方和监理方应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 小时内进行验收。8.7 施工内容全面完成,由甲、乙方、监理方及业主方四方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处,乙方应于 日内消缺,如乙方逾期完善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逾期超过五日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消缺,相关费用直接自乙方应得承包费中扣除。九质量保修责任9.1 质量保修期为 年,自乙方施工内容经四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9.2 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返修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返修合格,并承担人工及
19、其他各项返修费用。乙方期限内未履行返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返修或委托其他施工队返修,乙方同意相关返修费用按甲方核定金额自乙方质量保修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有支付义务)。十 其他10.1 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全部劳务人员工费分配花名册,乙方未及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费的,甲方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第项之约定直接以应付乙方承包费用向劳务工支付乙方拖欠的劳务费,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承包费用。10.2 乙方应服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全部规定内容和应承担的责任。10.3 乙方指定现场代表为 ,现场代表的授权权限为本项中第 项:10.3.1 现场施工管理及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监督;1
20、0.3.2 单笔金额 万元的承包费用或借支款项的领取;10.3.3 施工材料及设备等领取和租赁;10.3.4 施工材料及施工量制作和呈报;10.3.5 接收相关工程往来函件书面通知;10.3.6 现场协调指挥及生产计划安排;10.3.7 。10.4 甲方指派的现场代表为 ,其授权权限为本项第 现场施工监管; 经济签证; 工程验收;10.5 违约责任10.5.1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优良时,甲方对乙方承包费用结算总额按降低 个百分点结算;不合格项目除可以限期消缺以外,甲方仅支付乙方施工合格部分的承包费,不合格部分不予计付,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材料、设备等成本性费用。10.5.2 任何一方非依本合同约
21、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承担 元违约金。10.5.3 甲方逾期支付承包费,应自逾期支付之日起就逾期支付部分按日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5.4 乙方对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经返工质量仍不达标的、或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返工期间拒绝履行返工义务的、或乙方迟延完成返修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元,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业主方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会同监理单位确定工程量(任何
22、一方对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向对方书面提出,由双方共同确定审价部门确定工程量,审价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依据审价结果进行工程结算)后予以结算。10.6 通知与送达 本协议项下一方对另一方就合同履行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通知、通告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在本合同首页载明的住所;除直接送达以外,任何以电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文件、通知、通告,在发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届满,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10.6.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就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名称、住所地等与通知或送达有关的信息的变更均应以本条10.6.1项约定方式送达对方后方产生变更效果。10.7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战争、自然灾害等
23、合同双方不可抗拒之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甲方依现场签证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双方确认将相关工程施工资料报 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双方最终依审定结果结算;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如因自然灾害导致乙方领用的相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损毁的,如工程投保了相应保险的,甲方以相关保险公司对应核定的损失范围为限核定应核减乙方的费用(自然灾害发生前及发生后乙方损毁、丢失的材料、设备不在核减范围);如工程未投保相应保险的,甲、乙双方就上述损失各承担50。 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已施工内容的返修或重做的损失(如工程投保相应保险的,损失指超过相关保险公司核定损失以外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10.8 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同意按如下第 项方式解决:10.8.1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10.8.2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10.9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本协议正文至此)附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