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汇编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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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汇编15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 工程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综合办公楼座落位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 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当相应的责任。第三条甲方委托给乙方管理的工程包括:1、房屋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综合办公楼房屋的房顶、地面、 墙台面、吊顶、门窗、楼梯、灯具、通风道等的日常养护和维修。2、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
2、电器照明装置等的管理 维护;3、中央空调机组、高压水泵房、给排水设备等的管理维护;4、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管理维护;第二条物业管理形式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管理期限为1年,自12月31日起到12月30日止。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 金管理方法拨付给乙方。(3)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 满时予以收回;(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5)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
3、,如因乙方完 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 同;(6)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7)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 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 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8)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 业主间的关系;(9)政策规定由甲方承当的其他责任。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 各项规章制度;(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
4、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当相应责任, 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 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 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 次管理费收支帐目;(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 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工程,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那么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
5、)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 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 章制度进行处理;(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当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 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第五条风险抵押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 为风险抵押金。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
6、后三日 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 偿乙方经济损失。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 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六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 同为准。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 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 管理。第九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 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
7、理分摊。2、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 同等法律约束力。3、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 或诉至人民法院。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4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委 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 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
8、本合同承当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第五条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 圾的收集、清运。第八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一条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以下费用;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3、停车费;4、装璜垃圾清运费。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
9、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 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处理。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6、按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10、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 用于物业管理。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当违约责任,甲方 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 为进行处理;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 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带的年度 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
11、织实施;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 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 费的使用情况;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 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工程,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 可实施;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 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十八条乙方按宁波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 中“级服务等级标准”
12、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物业管理委托合同5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祁县 五交化小区委托与乙方实施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期限:10月1日9月30日二.甲方负责水、暖、电主管道,锅炉设施和楼房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维 修,负责房屋主体、楼顶的维修。三.乙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负责小区冬季供暖、 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水、电、暖费用的收缴,车辆管理、平安管理等事宜。四.乙方应做到文明管理,合理收费,尽职尽责,和谐共处,各项重大 时宜需经业主委员会决策通过,到达甲方与业主满意的效果。五.本合同执行期
13、间,如遇到重大事件(如集中供热、天然气的引进等) 或遇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 处理。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 有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6委托方(简称甲方):业主委员会受托方(简称乙方):物业管理委托管理时间:三年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1、座落位置:市西关以南,建设路以东,小区2、占地面积:68亩3、总建筑面积:66000平方米(不含公共用房)4、住宅面积:6平方米5、物业管理办公用房:160平方米6、业委会办公用房:100平方米7、居委会
14、办公用房:80平方米8、会所面积:1500平方米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工程及服务标准一、服务管理工程1 .承当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 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 修、养护和管理。2 .承当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 圾站、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供暖系统、通讯、 有线电视、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安防系统、公用康乐健身设施、供水 系统和水系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 .承当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 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
15、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 车场和水系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4 .承当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5 .承当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四害”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6 .承当交通、车辆行驶、停泊管理。7 .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 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8 .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方案中所承诺的各项服务及组织社区文化 娱乐服务。9 .建立并妥善保管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10.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当的其他事项。二、服务质量
16、标准及效率标准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 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 必备附件。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质量及效率标准按附件1执行,服务 质量考评标准按附件2执行。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有线电视、 、网络等的管理维护;6、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7、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 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等。8、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楼内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楼层及院内垃圾的 收集、清倒,楼内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9、
17、局部室内的卫生保洁,包括局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10、会议、接待、传达服务;11、平安保卫管理,维持公共秩序,包括来访人员登记通报、平安监控、 巡视、门岗执勤、防火防盗报警、突发事件处理等;12、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等档案资料。第四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元/年。甲方于每季度终 了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上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用(元/季)。第五条除人工及必备的工具以外,零配件、材料等维修费用,由双方协 商解决。第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公约的行为,乙方应针对具体 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第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一年月日 时起至年
18、 月 日 时止。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一)甲方权利1 .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决算报告。2 .对乙方管理活动实施全面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 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 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每年对乙方管理及服务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 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管理失误或业主满意度低于2/3, 经武汉市有关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3 .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定期提供物业管理报告等管 理信息。4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物业的所有资料及信
19、息,并就变更情况及时通 告备案。5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并公 告。6 .要求乙方忠实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对已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 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告之甲方,并配合甲方 要求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7、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 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二)甲方义务1 .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房屋建筑及装修标准以现场查 看为准,乙方自行负责装饰装修,此项装饰装修费用不得计入物业管理本钱 中。2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3 .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
20、当的相关责任。4 .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承诺不怂恿、煽动业主 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吃霸王餐”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侵害其 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权利1 .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 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2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 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 人。3 .有权对平安、消防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如盗窃、火灾等), 并及时报告业委会。4 .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物业的各项管理 方法、规章
21、制度、实施细那么;同时,有权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自主开 展各项物业管理活动。5 、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 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二)乙方义务1 .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工程、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 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推卸义务和责任,只收费不 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2 .从开发商手中接管验收物业,对小区内甲方委托物业范围内登记造 册的所有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进行认真查验,对不符合要求 的工程及时报告业主委
22、员会,同时协助甲方催促开发商进行整改,特别是对 质量不合格的机电产品,限期要求开发商予以更换,乙方在进驻二个月内, 需查验完所有已竣工的建筑物的外墙面及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就发现 的问题会同甲方向开发商提出整改与保修要约;认真记录各物业的保修期 限,每一个月通查一遍属于保修期的物业,对发现的问题和业主反响的问题, 及时告知甲方并通知开发商进行维修;所有公共物业保修期限到期前一个 月,乙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物业的完好程度;对所有保修和维修 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因乙方责任,造成必须更换而没有告知甲方致未向开发 商提出更换要求及保修延误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维修责任,费用由乙方负 担。3 .
23、协助配合业委会依法向开发商索取小区的所有资料,对开发商所移 交资料及时清点并登记造册,如开发商移交资料不全,应催促开发商限期补 齐;对所有政府批文、合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维护维修手册(说明书、 维护维修手册有多份的可不备份)及其他甲方认为重要的文件资料进行备 份,原件交由甲方保管。4 .负责编制小区范围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各楼栋外墙面、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型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 施。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有维修要求的,应催促相关单位进行维修。5 .乙方进行合同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义务事先如实告之甲方此项经 营活动对业主生活的预计影响,同时不得损害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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