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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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总那么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建立健全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我区森林火灾应急, 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 资源,维护生态平安。确保我区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 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有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1.1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天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北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
2、际,制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我区应对森林火灾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北辰区 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1. 3. 1重点区域-1-1.3.3 区前线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统 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区前线指挥部应设立以下工作 组,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1)扑救指挥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消防救援支队、区 农业农村委、区武装部、属地镇街或开发区等单位参加。负责现 场火灾扑救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 调动灭火物资参与火灾扑救;组织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组织 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2)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公安
3、 北辰分局、区开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运 管局、区气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武装部等单位参加。负责跟 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通 报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承办区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 事项;视情协调其他区救援队伍参与救援行动。(3)火灾监测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公安 北辰分局、区气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参加。负责分析研究 火场区域气象、地理、环境等信息,为决策指挥提供参考建议; 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 和设备,监视灾情开展;做好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监测预警指导 工作。(4)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健康委
4、牵头,区武装部、区民-10-政局等单位参加。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 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 区转运救治伤员、做好伤亡统计;指导灾区、安置点防范和控制 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爆发流行(5)通信保障组: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协调基 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森林火灾扑救指挥现场的公众移动通信保 障工作;指导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灾区通信。(6)交通保障组:由区运管局牵头,区应急局、公安北辰 分局参加。负责统筹协调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 通保障工作;协调做好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 资等交通保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工作。(7)群众
5、生活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开展和改革委、区 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退 役军人局、区残联、区人社局、区城管委、区工信局等单位参加。 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 应;指导灾区做好供油、供电、供气等重要基础设施抢修工作; 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 属抚慰等工作。(8)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网信办、区文 旅局、区应急局等单位参加。负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统一 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11- 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调控管控;指导做好科普宣传。(9)社会治安组
6、:由公安分局参加。做好森林火灾有关违 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 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维护 社会稳定;协调做好火场前线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平安保卫工作。(10)灾情评估组: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应急局、公安 分局等单位参加。负责指导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 灾决策提供支持;组织灾害评估,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11)专家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专家, 建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 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出咨询意见。前线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组进行调整。1.3.4 专业森
7、林扑火队伍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 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前线指挥部指挥。4处置力量1力量组成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民兵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必要 时可发动当地机关干部及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5预警和信息报告1预警-12-1. 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和开展趋势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 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 色和蓝色表示。其中,红色、橙色为森林高火险预警信号。森林 火险等级与预警信号对应关系见附那么。5. 1.2预警发布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区应 急、农业农村、
8、城市管理、公安、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联合 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通过预警信息发布 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涉险 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由区应急 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并报市应急局。橙色预警信息及红色预 警信息,由市有关部门发布。6. 1. 3预警响应(1)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 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 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 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做好各项扑火 准备;各类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2)当收到市级部
9、门发布的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区级 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13- 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 频次,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对力量部署 进行必要调整,视情靠前驻防。区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催促和指导。5.2信息报告1.1.1 1在发现森林火灾后,事发地镇街、开发区立即核实情 况上报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区人民政府在接报后30分钟内以 形式、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火情基本情 况。根据火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有关内容。对于情况复杂或当 天难以勘查现场的,先上报简要材料,详细情况待调查结束后上
10、 报。1.1.2 对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区指挥部每日及时向区政 府、市指挥部报告扑救进展情况。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应及时报告 简要情况,并在3日内上报专题报告。1.1.3 确认森林火灾信息后,区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区指挥 部、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根据火情,通报区指挥部成员单位。6应急响应1分级响应(1)根据森林火灾开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那么,及时 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区指挥部第一时间 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14-(2)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指挥部负责 指挥;初判发生较大、一般森林火灾,由区指挥部负责指挥;必 要时,市指挥部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6.
11、2响应措施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 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6.2. 1扑救火灾各镇街、开发区基层指挥机构立即就地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和 森林扑火队伍赶赴现场,视情先期采取扑火措施。区指挥部指挥 消防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 时,提请区指挥部组织协调驻区部队、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 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 分工,落实扑救责任,加强火场监测,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 火人员平安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衍生 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
12、件和火场态 势,充分利用无人机、卫星图像等科技手段强化火场监测,在扑 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 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火 人员平安。严禁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 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15-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各镇街、开发 区基层指挥机构要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紧急疏散方案, 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 命平安。要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 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救治。1.1.1 2. 3救治伤员组织医护人员和
13、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 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 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6.2.4 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 道、铁路线路等重要目标物和公共卫生、社会平安等重大危险源 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在确 保救援人员绝对平安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 转移重要物资。6.2.5 2. 5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 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 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藏仓库等重要
14、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 社会稳定。-16-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 新闻发布会和在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登载消息等多 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 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 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听。发布内容包 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 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及其动态信息由区指挥部发布;特别重 大、重大森林火灾及其动态信息由市指挥部发布。6.2.6 火场清理看守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
15、 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 到达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原那么上,参与扑 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其他地区增援的地方专业扑火力 量不担负后续清理和看守火场任务。6.2.7 应急结束较大、一般森林火灾,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市指挥部办公 室宣布应急结束,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撤离。同时,视情继续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情反弹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转 入常态工作。-17-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由 市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6. 2. 9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 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
16、员,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表扬。6. 3响应等级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开展态势和扑救 情况,本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三级应急响应:6. 3. 1 III级响应6. 3. 1. 1启动条件(1)发生在敏感时段或敏感地区的森林火灾;(2) 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按照以下程序启动响应:(1)经区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到达启动标准, 应立即向区指挥部报告,提出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建议;(2)区指挥部总指挥或委托第一副总指挥主持会议,对区 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建议
17、进行会商;由区指挥部总指挥或委托第一副总指挥决定并批准启动III 级应急响应。-18 -3. 1.2响应措施(1)区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研判火情开展态势;加强对 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组织本地或协调相邻区森林扑火 队伍支援。区指挥部办公室可视情向市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提供相 应支持援助。(2)视情发布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相关信息。6. 3. 2 II级响应3. 2. 1启动条件(1)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2) 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按照以下程序启动响应:(1)区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到达启动标准, 应立即向区指挥部报告,提出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建议;(2)区指挥
18、部总指挥主持会议,对区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 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建议进行会商;(3)由区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批准启动II级响应。6 响应措施(1)区指挥部及时组织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火 灾扑救措施,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并发布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相关 信息。(2)区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的指导工作-19-(1)外环线两侧绿化带;(2)京津塘高速公路、京津高速公路、津蓟高速公路、津 保高速公路、滨保高速公路、津宁高速、宁静公路及京津城际铁 路、京沪高铁两侧绿化带;(3)津渝公路、津围公路、京福公路、津霸公路、九园公 路、京津公路、北辰西道、杨北公路、铁东路及铁东北路、北辰 道及其延长线等区内
19、重点道路绿化带。(4)郊野公园、一、二级河道两侧、水库周边的护岸林;(5)农田防护林网;(6)区内公园。7 .4工作原那么(1)坚持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 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响、平安高效的原那么。(2)实行行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各镇街及开发区、 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3)区人民政府是应对本区行政区域较大、一般森林火灾的 主体;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市人民政府主体,根据应对工 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8 .5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 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2- 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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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辰区 森林 火灾 应急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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