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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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XX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目 录一、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二、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三、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四、清产核资财务处理、不良资产及债务核销处置办 法五、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界定、价值评估、监督管理办 法六、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资产的移交和折股量 化方法七、农村集体财务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 究查处制度八、财务公开制度九、财务档案管理制度XX县XX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2 .权属界定应保持集体资产的完整性,保护集体经济 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3 .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充分考虑不同资产的形成 过程和历史沿革,从有利于管理实际出发,从兼
2、顾国家与 集体利益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尊重历史、照顾 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进行4 .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所有,把所有权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 .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发生纠纷的,除法律、法 规已有规定外,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XX镇人 民政府或者县级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农村集 体资产权属争议涉及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的,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二)价值评估1 .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对农村集体资产价值进行评 估:(1)以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的;(2)转让农村集体资产的;(3)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需
3、要调整农村集 体资产权属的;(4)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解散需要处置农村集体资产的;(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2 .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对农村集体资产价值进行评 估:(1)无原始凭证的资产;(2)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3 .价值评估方法:(1)固定资产,一般按购建或调入时原始价值确定。 对因账外调入或无偿划归等原因查不到原始价值凭证的固 定资产,可比照同类资产现行购建价格确定。涉及交易的, 如入股、合资、合作拍卖等,应该按市场价值确定。(2)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按初始投资价值确定。对确 有交易需求且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 可进行资产价值重估
4、。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控股或者拥有 控制权的子公司,按现值或公允价值重估入账;集体经济 组织参股的公司,一般不作价值重估。(3)对金额较小的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可以适当简化 标准和程序,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展,民主讨论确 定估价方法,对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不动产资产,一般可 以根据生产生活经验按公允价值估算。确有需求的,可委 托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4)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结果应当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员公示,并在乡镇(街道)备案。(三)监督管理1.XX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部门承当农村集体资 产管理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具体包括:(1)农村集体资产、负债、损益和收益分配;(2)农村集体资产评
5、估的范围、程序和结果;(3)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转让等合同的签订和 履行;(4)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和使用;(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那么;(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并、分立以及因其他事由 解散。2 .在监督检查中,可以进行现场检查,向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或者承包、承租、受托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单位和 个人询问、调查有关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档案、合同、 发票、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六、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资产的移交和折股量 化方法(一)由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在农村形成的尚未移 交给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需要进行清查移交,包括:3 .政府全额拨款或补助形成的资产;4 .税务部门根据
6、政策给予的减免税费等实际上由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资产;.政府配发的实物资产;5 .对于由政府拨款和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单位或个人投 入等混合所有制方式形成的资产,按各方出资比例或约定 的股权比例确认所有权,清查移交政府拨款所占股权份 额。(二)减免税费形成资产主要存在形式:1 .村集体办公场所、卫生、体育、文化、教育、科技 等用于公共服务的房屋和设施;.供水、电力、道路、广场、通讯、林木等基础设施;2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 等资产;.政府配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实物资产。(三)资产移出方是指政府拨款、减免税费、政府派 发实物资产的主管部门即投资主体,资产接收方为农村
7、集 体经济组织。(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农村集体资产清产 核资方法对于接收的资产情况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 并予以登记入账和妥善管护。(五)资产清查移交应填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资产移交表,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监交。(六)对清查移交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按照 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七)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移交给集体 经济组织的,属于经营性资产的,应当折股量化到本集体 经济组织成员。七、农村集体财务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 究查处制度(一)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 当组织开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根据监督需
8、 要,可以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的资产、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定期开展村部任期和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征地补偿费等专项审计,根 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重点审计。(二)审计监督事项:1 .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资产、负债、损益和收益分配;2 .承包、租赁、转让等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3 .公积金、公益金等农村集体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工程及非生产性支出;4 .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目标和离任经济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审计机关指定的其他审计事项。(三)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审计 结果和整改情况应向
9、全体村民(集体成员)公开,通过村务 公开、民主听证、民主议事等形式调动群众参与监督。(四)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依法做出审计结论和审 计意见书。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成 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人员对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 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建立审计查处事项 的问题移交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 计结果的落实。八、财务公开制度1、财务公开的形式:各村(居)要坚持实际、实用、 实效的原那么,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 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民主听证会等其 他有效形式公开。2、财
10、务公开的内容:(1)财务预算情况。年初经村(居) 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村集体年度财务收入、支出预算方 案,包括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 资源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2)财务决算情况。 年末根据当年财务收支实际,编制财务决算情况。(3)村级 集体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按财务制度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 支情况。收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收入、 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益、资产 变价收入、集体建设用地收入、其他收入等工程及资金; 支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支出、报刊杂志费、电 话费、水电费、村级办公费、会议费、村干部报酬、福利 费支出、公益事业经费、
11、其他支出等工程及金额。(4)村级 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本期新的举债及 产生过程、村级收益及其分配情况、村级集体资产处置情 况。(5)村(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标准、总额 及使用、管理情况。(6)土地征用面积、补偿标准以及补偿 款分配、管理等情况。(7)乡村振兴等专项工程建设情况、 资金下拨和使用情况。(8)村务监督及财务审计情况。3、财务公开的程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公布的财 务账目必须真实可靠,公开前必须经过村务监督小组的审 核,公开榜必须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级代理 会计、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加盖村务监督小组专用章, 报XX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部门
12、审核同意后,以村(居) 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公布,公布的材料必须存档。4、财务公开时间:全面详细的财务情况应每季度或 每月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农村集体“三 资”管理热点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九、财务档案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 定和要求,分村分类别对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主 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 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建立入档登记簿和查阅登记簿。2、严格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手续,建立会计档案调阅、 借阅、查阅登记制度。各村报账员因工作需要可随时查阅 本村财务资料,并履行查阅登记手续;非村级报账员或外 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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