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2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开展资金管理实施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开展资金使用管 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改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 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改革开展资金管理方法 的通知(财资环2021) 39号)、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 调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方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资环 2022) 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法。第二条 本实施方法所称林业改革开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 算安排的用于林业改革开展方面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条 林业改革开展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
2、、自治区林业和 草原局共同管理。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审核林业改革开展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 下达预算,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监管,指导各盟市、旗 县(市、区)(以下简称盟市、旗县)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等。第二十五条分配给31个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 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的林业改革开展资金中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的局部,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 22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整合政策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强林业改革开展 资金与中央基建投资等资金的统筹使用,防止重复支持。第四章预算下达第二十
3、六条 盟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 6月15日前,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财政厅汇总报送 本地区下一年度任务计划和资金需求。任务计划应当与本地林业 开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等相衔接,根据本实施方法规定的支出 方向和具体补助内容进行细化并按重要程度排序。报送任务计划 时,应当同步报送相应资源面积、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对与上 年相比变动情况进行说明并附佐证材料。第二十七条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于每年 7月15日前,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报送我区下一年度 任务计划和资金需求。第二十八条接到中央财政下达的林业改革开展资金预算 后,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在30日
4、内分解下达, 同时将资金分配结果报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备案,并抄送 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第二十九条 盟市财政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接到自治 区分配下达的资金和绩效目标后,应按规定时限及时分解下达, 并将指标文件抄送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 内蒙古监管局。第五章预算绩效管理第三十条林业改革开展资金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 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应、反应结果有应 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第三十一条 林业改革开展资金绩效目标分为整体绩效目标 和区域绩效目标,主要内容包括与任务相对应的数量、质量、时 效、本钱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
5、满 意度等。第三十二条绩效目标设定、审核、下达的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党中央、国务院、自治 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对林业草原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国民经济和 社会开展规划。(二)财政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及预算管理制度、 工程和资金管理方法等。(三)实施方案、林业草原开展规划、林业草原行业标 准及其他相关重点规划等。(四)统计部门或林业草原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林业草 原统计数据和财政部门反映资金管理的有关数据等。(五)符合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财政厅、自 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要求的其他依据。第三十三条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财政厅在分解下 达当年任务计划时同步下达区域绩效
6、目标申报表指标体系。盟市、旗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时 间,结合任务计划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连同上一年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 区财政厅。第三十四条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于每年 2月15日前,结合任务计划和全区实际情况,审核、汇总各盟 市报送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自治区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连同上一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并 抄送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接到财政部随当年资金预算同步下达的区域绩效目标后,自 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随当年资金预算同步将区 域绩效目标分解下达盟市。第三十五条 各级
7、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按 要求实施预算绩效监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是实施预算绩效监 控的主体,重点监控林业改革开展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下达的绩效 目标,发现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当及时采取 措施予以纠正。第三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开 展林业改革开展资金绩效自评。预算执行结束后,各盟市、旗县财政部门组织同级林业和草 原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 对自评结果和绩效评价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治区林业和草 原局将审核汇总后的自治区绩效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报自治 区财政厅审核后,按规定时限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报送,同时抄 送财政部
8、、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第三十七条绩效评价的依据除了绩效目标设定、审核、下 达的依据外,还包括以下内容:(一)整体绩效目标和区域绩效目标。(二)资金分配方案、预算下达文件、财务会计资料、政府 采购、招投标等有关文件资料。(三)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巡视、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 管稽核报告等,以及有关部门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评审或竣工 验收报告、评审考核意见等。(四)反映工程管理情况、工程组织实施情况、工作任务开 展完成情况的正式文件、会议纪要、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工作 规划、工程实施方案、可研报告、作业设计、合同、协议、公示、 公告,及开展调研、中期评估、检查验收等相关文件资料等。(五)管理制度、方
9、法、实施方法、机制创新、信息公开等。第三十八条 绩效评价内容包括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资金项 目管理情况、资金实际产出和政策实施效果等。第三十九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 具体分值和等级按照工程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绩效 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林业改革开展资金政策、改进管理以及下一年 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林 业和草原局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应制度和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 结果、审计、财政监督稽核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依据,按 绩效得分情况给予奖惩,其中发放到个人的支出如有扣减,盟市 应当自行安排资金补齐,发放标准不得低于中央确定的补助标 准,确保群众
10、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第四十条对于林业改革开展资金中纳入脱贫旗县统筹整合 使用局部,区域绩效目标对应的指标按被整合资金额度调减,不 考核该局部资金对应的任务完成情况。第六章预算执行和监督第四十一条 各盟市、旗县财政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应当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转结余的林业改革发 展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四十二条 林业改革开展资金的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执行。第四十三条盟市、旗县应当积极创新林业改革开展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可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采 用贷款贴息方式的,应当将银行
11、征信查询纳入审核环节。鼓励各 地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造林、管护、抚 育等业务。第四十四条林业改革开展资金使用管理相关信息按照预算公开有关要求执行。第四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金申请、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根据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对林业改革发 展资金进行监管。第四十六条 盟市、旗县财政、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林业改革开展资金的使用管理中,存在违规分配、使 用和管理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 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
12、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 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四十七条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林业改革开展资 金中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 法、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 应责任。第七章附那么第四十八条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预算单位、内蒙古森 工集团参照执行本实施方法。第四十九条本实施方法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林业和 草原局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实施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自治区财政 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关于林业改革开展资金的相关文 件与本实施方法相抵触的,以本实施方法为准。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开展资
13、金管理实施方法政策解读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开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 业改革开展,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 林业改革开展资金管理实施方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国 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改革开展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 39号)、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调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方法有关事项的 通知(财资环202226号)。二、实施方法主要内容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开展资金管理实施方法共包括七章50条。 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总那么。包括实施方法制
14、定的依据、专项资金的定义和管理使用原那么,明 确了部门职责分工。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明确了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湿地等生态保护等3 个方面的使用范围。第三章,资金分配。明确了林业改革开展资金采取因素法和工程法结合的方法分 配。第四章,预算下达。明确了林业改革开展资金的下达流程和要求。第五章,预算绩效管理。明确了林业改革开展资金的绩效管理要求。第六章,预算执行和监督。明确了林业改革开展资金的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要求。第七章,附那么。本实施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三、问题解答1 .林业改革开展资金资金具体使用范围是什么?答:资金使用范围概括为三大方面、十一小项、两特殊、一不得:林业改革开展 资金主
15、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湿地等生态保护三大方面;用于天然林保护 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木良种培育、造林、森林抚育、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 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湿地保护修复、林业防灾减灾、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林 业科技推广示范等十一小项;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支出和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 经费两项经费通过林业改革开展资金安排;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归还举借的债务 及其他与林业改革开展无关的支出。2 .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调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方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资环202226号)对林业改革开展资金有何调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会同自治 自治区林业和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内蒙古自治区 中央财政 林业 改革 发展 资金 管理 实施办法 全文 解读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