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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台镇吴庙小学办学章程2016年2月21日纪台镇吴庙小学自主办学章程寿光市纪台镇吴庙小学建校于1993年,地处寿光市最南端,与昌乐县相邻,是由吴庙、青邱、寨子、张楼、房家、吴西刘、西高七个村联办而成,辖区人口6800人。第一章 自主办学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针,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及地址:寿光市纪台镇吴庙小学 ,住址:寿光市纪台镇吴庙村第三条:学校由寿光市教育局主管,属公益性公办学校。第二章 治理结构第四条:学校由全体教师大会、校务委员会、学生
2、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共同组成学校权力机构,防止权利过度膨胀和学校重大事项出现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第五条:由于我校教师数量少,因此,我校实行的是全体教师大会,学校坚持民主管理的方式,对于关系到学校发展和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如学校的发展规划、教师的年度量化考核办法、教师的考勤制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等,必须经全体教师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原则上需通过百分之八十五的教师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制度,除会议议程等有关程序性事项外,方案采取计票的方式进行。第六条:全体教师大会每年八月底听取中层及以上干部述职,结合教办对中层干部的满意度测评,测评的方式为无记名满意度测评,对满意
3、度低于百分之八十的中层由校长对其进行谈话,若满意度低于百分之六十,则新年度不得聘任为中层及以上干部。第七条:为防止全体教师大会决策因时间变化、上级政策调整等各种原因带来的失误,特殊情况下,校长有权对通过的方案提出暂缓实施的建议,如有必要,也可对相应方案进行修订。第八条: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校长应通过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中的重大问题。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部分教师代表、校外人员等组成。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负责领导学校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决定职工的劳动合同聘任,校务委员会采取审议制,当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校长具有最终决定权,责任由校长承担。第九条: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主要
4、职责是:1、家长代表参与、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并进行实施、总结。2、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第十条:学校成立学生会,学生会是学校和学生建立联系的重要组织,学生会的职责一是进行学生学习、纪律、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辅助老师进行教育教学管理,二是对学校的有关制度提出修改建议、意见,而学校必须对此作出回应,认真解答。第三章 管理机制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如下权利: 1、重大事项决策权。在认真听取广大教师意见的情况下,校长负责主持,学校班子成员参加或全体教师表决,决定学校的有关事项。2、学校人事权。有权提名学校的中层干部,有权与中层干部商讨班主任人选及各年级各学科的任课老师。3、学
5、校招生权。招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青邱、寨子、吴庙、吴西刘、张楼、西高、房家村)。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平行分布式、相应制约型的管理机制。 第十三条:平行分布式机制。学校明确各岗位的权利与权限,调动每一个岗位领导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最大潜力,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相应的管理部门岗位,每一个岗位的负责人即是所负责领域的最高责任人,学校的任何教职工,在这一领域也应当接受其相应的领导。 第十四条:相应制约型机制。学校所有的权力均应受到相应制约,各管理部门也应接受相应的制约。第十五条:教师的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
6、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第十六条:学生的权利:(1)学生有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的权利。(2)学生有权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学生有权获得学校提供的在当前情况下好的教育。(4)学生有权得到人格的尊严和公平的对待。(5)学生有权对个人的隐私保密。(6)学生有权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七条:教导处负
7、责定期对教师进行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强调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解答,让老师能够在工作的同时快速成长。建立完善的学生评定制度,完善学生发展档案,开全课程,重视音、体、美等课对学生的教育作用。以提高学生素质为根本出发点,让学生能够快乐高效的学习。改进教师评定机制,不能按照教学成绩给教师排队。根据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鼓励老师创新教学模式,积极进行课改实验,但校长或教导处不得强制老师推行某一种教学模式或教学方法,各学科选用各自不同的教学方法或教学模式,提倡百花齐放,对不同风格、不同特点的
8、教师,各学科应该允许他们以适合的教学方式进行相应探索,各学科也要避免一刀切的教学方式。第五章 学校的办学特色第十八条:学校立足“和”教育,坚定“人和强校”的思想,注重“教育和幸福的关系”、 教会师生如何调节心态,学会认识幸福,理解幸福,感受幸福,创造幸福。创建和谐的师师、师生、生生关系,教师与家长的和谐关系,学校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和悦的课堂气氛,努力使学校成为教师愿教、学生乐学的园地。第六章 干部及教师管理第十九条: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级部主任每学年由校长聘任。新任干部由校长提名,经过全体教师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超过80,方可聘任。第二十条:学校的教职工与级部、后勤双向选聘机制,发挥每一位
9、教职工的特长。校长和其他没有相应聘任权的干部,不得干预聘任过程和聘任结果。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制定的吴庙小学教师量化考核细则,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第六章 党员的作用第二十二条:由于我校党员较少,但党员要切实发挥党员的作用。党员要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上级文件,积极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带动全体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便于学校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带头进行课改,工作中勇挑重担,在学习上、生活上给教师、学生更多的关怀。第七章 财务管理第二十三条:学校的财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度提前由学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校务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后实施。学校会计负责预算内支出的审核工作,对是否符合财经纪律、是否符合预算要求予以把关。第二十四条:学校的经费支出。学校300元以下的财经支出由校长批准,超出300元以上的支出需向教办请示。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我校全体教师大会通过,报寿光市教育局批准后,开始实施。第二十六条:如果学校制定的本章程如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一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纪台镇吴庙小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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