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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常见类型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常见类型 (一)行政审批与合同效力有些情况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就某项民事行为达成的合意,还必须加入国家意志,才能得到履行,国家意志的实现通过审批程序来完成, 此时,合同本身成为批准直接调整的对象,审批程序直接调整法律行为或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本身。司法实践中,这类合同主要包括针对市场准入资格的批准和针对市场交易行为的批准,前者如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后者如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合同、 国有企业转让国有资产的合同、矿产资源转让合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民事行为本身的批准,其直接后果至少有三种可能。后果之一,批准之前
2、合同未生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三条规定“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就审批与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该法的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再比如,国务院1998 年颁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必须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经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后果之二,因未报请批准,合同无效。如原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3、-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 页,共 4 页 - - - - - - - - - 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现有判决表明,在一起国有企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纠纷案件中,法院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并未报请批准, 该合同违反了当时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认定无效。后果之三,因批准申请被不可逆转的拒绝,合同无效。批准申请被不可逆转的拒绝, 表明国家对该民事行为作出了否定性评价,该民事行为很有可能因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而无效。此时合同如果无效,并不是因为批准被确定的拒绝,而是因为违反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即便如此,有些情况下仍要结合具体案情作
4、具体分析。还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规定的“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为例,此条规定的“合营协议、 合同”是否应该作限缩性解释,究竟是指合营各方签订的所有协议和合同,还是仅指设立合营公司时的协议、合同,而不包括公司为经营需要签订的协议和合同?至少已有判例认为此处经审批生效的协议和合同仅指合营各方设立合营公司时的协议、合同,而不包括合营各方为经营需要签订的协议和合同,合营各方为经营需要签订的协议和合同的生效并不以行政审批为条件。值得注意的是,有时候合同履行行为的批准与法律行为的批准会纠结在一起,较难分辨。比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
5、施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第 20 条第 1 款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4 款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2 页,共 4 页 - - - - - - - - - 效。这里的“转让”究指转让合同,还是指转让合同履行行为中的实际股权变更 ?司法实务中一般认为此处的批准应是法律行为,而非履行行为,但也有学者认为, 条例关于“未经审批,其转让无效”的
6、规定,规范的应是转让合同的履行行为,而不是转让合同。综上分析表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合同体现出多样性的特点,批准的内容或者说侧重点不同,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二)特种行业经营许可与合同效力我国针对特定行业设置的市场准入的强制性规范很多,如采矿许可,港口经营许可,水陆运输经营许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烟草专卖、盐业专卖许可等等。就特定行业市场准入的强制性规范与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合同法司法解释 (一)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 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司法解释传递的信息是, 违反国家限
7、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等严重超越经营范围所订立的合同无效。但新近的审判实践开始突破司法解释的规定,并注意从强制性规范的解析入手,分析该类强制性规范的规范性质、规范指向、规范意图及利益衡量等角度综合分析合同的效力。如上海二中院审理的赛强公司与桥仙公司码头出租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认定港口法第二十二条虽然规定从事港口经营应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港口经营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3 页,共 4 页 - - - - - - - - - 许可证,但目前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并未因该码头尚不具有经营许可证通知关闭取缔该码头,事实上桥仙公司也一直使用租赁该码头至今,赛强公司以桥仙公司未能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为由,要求确认码头租赁合同无效,不予支持。本文认为, 对违反限制经营和特许经营的合同,似乎可以区分不同的情势具体认定合同效力。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4 页,共 4 页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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