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贺海波事件谈研究生学术规范的构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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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贺海波事件谈研究生学术规范的构建近年来,我国科研学术活动有了很大发展,对加快我国的科技创新、科研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就是其中的一种。学术道德失范是指学术人或学术管理者在伦理方面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主要有剽窃抄袭他人成果、伪造捏造数据及实验结果、不当引文、钱权交易获得学术成果等形式,学术道德失范的形成原因比较复杂,主观原因有不当的道德价值取向、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驱动、缺乏对学术规范知识的系统学习、对现存的学术监督制度存侥幸心理等,同时也有市场经济下浮躁的社会风气、缺乏学术道德教育的传统教育系统、不健全的学术行为规范制度与不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等客观原
2、因。 1 贺海波事件回顾12008年10月11日,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戴德哉接到International J Cardiology(国际心脏病学杂志,以下简称IJC)副主编函件,指戴德哉实验室投至该刊的一篇论文与另一本期刊上已发表的论文十分相似,要求解释。审阅后,戴德哉发现,先他一步发表的“孪生论文”第一作者是贺海波两年前从他的实验室毕业的博士。两篇“孪生论文”,所用药物不同,动物病理模型一为心肌病,一为心肌梗死,却得出了完全一致的数据与图表,甚至有部分相关段落文字都相同。戴德哉经慎重审阅,最后确定:贺海波剽窃实验室资料,拼凑伪造出了一篇造假论文,并已发表。2008年10月15
3、日,戴德哉将IJC的函件与两篇论文的PDF格式全文,一并转发给浙大药学院常务副院长,要求对方调查。浙大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显示:贺海波共计发表8篇假论文,除一篇在2007年发表外,其余7篇均在2008年6月后刊出,即贺海波受聘副教授前后。而所有造假论文的作者栏里,均列有院士李连达的姓名。2008年10月23日,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上曝出第一条“院士李连达学术论文涉嫌造假”的消息。随后,越来越多的消息开始陆续在此网站上刊出:李连达院士小组在2006年以后发表的论文中,共有16篇被指涉嫌造假、剽窃或者一稿多投。2008年11月18日,定居芬兰的世界中医药协会常务理事祝国光向浙大发去第一封信,指院士李
4、连达三篇论文造假。2008年12月6日,祝国光发去第二封信,指以李连达院士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稿多投。2009年3月7日,新华网登载文章说,中国工程院称,浙江大学论文剽窃事件情况属实,李连达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擅自署上去的,他对这一剽窃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查不严的责任。同日,科技日报发表了中国工程院:浙大“论文剽窃事件”属实与浙大校长谈“论文剽窃事件”调查最新进展,称浙江大学校长表示不再续聘卷入剽窃事件院士。贺海波论文造假仅仅是目前我国学术造假现象中的个案。据资料显示,近年来学术造假的还有: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原院长陈进等人在负责研制“汉芯”系列芯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
5、假与欺骗行为。清华大学医学院原院长助理刘辉把作者英文名字相同的他人学术论文归在自己名下,并在个人简历中加入虚假工作经历;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原院长杨杰在简历中伪造论文资料,并将他人课题归为自己的成就;复旦大学2008年查实3起学术造假事件,涉及9名人员包括博士生导师、年轻教师、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等。面对泛滥的学术造假现象,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警告:院士群体科学道德面临挑战,学术腐败现象令人震惊。2 学术失范的原因分析学术失范动机源于利益,它大致可包括名誉地位、经济利益与政治地位等三种,要牵涉到一系列人的参与,形成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网络。22.1. 部分科研工作人员不能严格自律从20世纪9
6、0年代起,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SCI论文数量等量化指标,成为我国考核评价学术成果的主要标准。这一标准在中国科研机构与高校广泛推行后,改变了此前教学、科研管理随意松散的状态,被视为大胆改革之举。同时,中国学术界不得不面对一个尴尬的事实:在单纯追求数量的指挥棒下,不少机构将发表SCI论文变成衡量科研成果的“唯一标准”,高额的物质奖励使科学探索变成了“机械化应试”。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则从对世界范围内学术发展史的追溯中找寻学术失范行为的渊源。他说:“伴随学术研究职业化而产生的一个严重的负面效应就是对学术精神与学术传统的解构。时至今日,学术不仅可以换取荣誉与金钱,谋取官位,还可为学术机构带来荣誉与利益
7、。在这种情况下,学术成绩就与学术机构、学者个人的利益形成了复杂、紧密的联系,从而构成了形形色色的学术失范行为温床。”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认为,科学界的制度性奖赏的分配与正式的沟通系统紧密相关。科学家们通过专业性刊物向科学共同体传递着他们以为可靠且有用的信息。尽管也存在着许多非正式的信息交换,但是科学家们只能以自己的名字发表成果,才可令人信服地有权利要求自己的声誉。一旦这些信息被认为有价值的,这些科学家将会获得不同形式的专业认可,因而能树立起个人声望,后者又能反过来有利于获得诸如学生、研究经费与学术晋升等其它稀缺资源。3但被共同体接受的知识要受到诸如成员的利益、其学术与专业倾向、成员对有价值信息
8、与研究条件的控制以及成员要求科学权威性的力量等因素的影响。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窜改数据(falsification)与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但是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贺海波造假应该是为了个人利益。浙江大学称经过调查,造假是贺海波个人行为,他是“为了能够凑够文章数目,实现能够顺利留校的目的”,擅自加上他人名字是为了便于论文发表。据李连达的说法,贺海波进入浙大后,按照规定博士后两年后要出站,但他很想留药学院,所以想多发几篇文章,于是就把以前导师的数据资料整理出来,写成论文
9、发表。学校提供的贺海波于2008年10月26日上交的“检讨书”中也承认了这点。这种利益驱使因素也被带进了自然科学的实验室研究。社会建构主义在对经验科学进行的实验室内社会性相互作用的分析时,用黑箱遮蔽了科学的内容来描述实验室中知识的生产过程。一般来说,自然科学的研究结果应该建立在确凿的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因此,论文中的数据必须是真实可靠的。但实验者有时为了某种已定的目标,会有选择性地进行实验对象、设备、数据等元素的组合,甚至对诸多类型进行修改,赋予或取消这些陈述或事实的科学事实的地位,并进行修辞学处理,以符合发表的文本,最终形成被普遍认可的“硬事实”。2.2. 高校及科研院所未能
10、严格把关由于科学家并非在一个“纯粹净化”的环境中从事科学事实的发现与科学实验,那么科学技术知识也就仅仅具有表面的独特性与与众不同的文化形式,对科学家与对科学技术的认识与理解必须在情境中进行;如果再深入地研究,科学家的工作可以被还原为利益、政治、职业策略与坐标上的区域中。随着国家级、省部级各种引进人才的千人计划、百人计划的设立,许多高校为了在短时间内增强竞争力,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吸引院士加入本校的学术团队。一些受聘者为了个人的利益,不顾自己的时间与精力而多处兼职。这种吸引力,其实就是各种利益诱使,政治的、经济的、学术上的等等。专职的一般请不进来,退而求其次,就以兼职的方式引进院士。4另一方面像
11、贺海波作为学校引进院士受益的学生,为了使论文更能易于发表,得到更多的研究成果,就要寻求有“声望的鼓励”。他需要像李连达院士这样高层级的鼓励(通过论文的署名、在其挂名的实验室工作等方式)。由于这种受到有声望的鼓励通常是无法观察的,且这种鼓励也是非常稀少的,这就使得他在科学网络中有广泛的联系,也使得成果的遴选与评价的标准就变得非常含糊。这样,网络连结在这类鼓励的分配上就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高校很希望能聘请到这些院士,因为这些精英科学家对各级政府的优先研究与投资提供建议、审查拨款、评估业绩。浙大的15个科学与工程系主任中,至少有三分之二是这样的兼职院士。李连达也承认他每年只去杭州浙大五六次,每次在
12、药学院待三五天,其中只有一天时间指导中药实验室的五六个研究生。由于利益的驱使,李在这个学术网络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杨玉良在分析这一现象的产生根源时,认为“还另有原因”。他特别强调了多年来风行的、严重背离学术精神的学术评价、评估与评审体系,“其危害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这种不符合科学精神的评估及评价体系下,大学颇有可能沦为大学排行榜里的大学,一流大学成为指标化与数字里的一流大学”。至于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所获取的名声,也是不争的事实。最近的一则报道说,浙江大学获得2008年SCI (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各高校等研究性机构学术成果的标志) 第一名。更加令人担忧的是,与这种“大学排行榜”
13、产生相对应的评价、评估方法正在成为一种制度,并演变为一种“学术科举制度”。这种“制度”还将“学术成就”与各种实在利益“定量地”、过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不仅使得“学术道德”与“学术精神”消解,创造力贫乏,而且还催生了诸多没有真正学问的“学霸”与“官僚化的学者”。贺海波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与浙大的学术地位的提高肯定是有关的;贺海波造假发表了这十几篇问题性论文,与国家拨付课题经费肯定也有关,因为论文均注明了研究经费的来源与编号;当然,如果认定贺海波的造假行为与李连达院士有关,那跟浙江大学的声誉肯定也有关,院士对于一个学校的分量是不言而喻的。2.3. 商业化的诱惑大学产业的联合一般通过三种类型使知
14、识资本化:一是管理者以排他性或非排他性的条件把研究成果特许权让渡给公司;二是在大学建立某些机构向产业推销知识财产;三是一部分教授用自己的思想来获得企业的回报。在具体操作方式上,通常是大学管理机构与政府机构通过协商来组织产业生产与研究,一些教授联合某个产业中的公司来建立研究中心,或者个别教授参与企业的组建从而使自己的研究商业化,这些现象在过去以至现在屡见不鲜。实际上,这些行为长期以来还受到政府与大学的鼓励,即使在大学内也常常遭受争议。这些个人与集体行为的结果是,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中大学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学术研究的经济功能正变得愈加明确。贺海波论文造假所引发的专家学者、药企药商、产品市场之争
15、,可以看出学术造假也有经济目的,因为有一些学术的成果最终要转化为商品。由此看来,一个看似单纯的学术造假事件,背后隐藏着商业利益的博弈。一场学术争端变成了药企之间的争斗、商业的博弈。不仅如此,如今越来越多的高校、科研院所热衷与企业、与知名产品“联姻”,能不能“创收”、能有多大的“创收”成果,往往成为拷量高校教师与科研人员能力与贡献的一个重要指标。于是,谁给钱就为谁出“研究成果”,甚至可以作出一些有可能给竞争对手遭致灭顶之灾的“研究成果”。从上述事件中我们看到,过去一直被认为是中立的、无私的、客观的专家被拔高了不仅仅是科学家想拔高自己,而是因为科学技术问题上的公共争论需要理性、权威的裁决。但是,求
16、助于事实与权威专家的解释这一陈旧观念已经受到了挑战,因为在解决公共问题时,专家与专业知识越来越具有局限性。公众现在普遍感觉到,专家可能会出现分歧而且也确实出现了分歧,通过专业途径掌握某种能够为“客观性”提供保证的非凡的科学方法论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出差错,他们所谓的“无私利性”的规范可能会受到职业、经济或政治因素所影响。公众对专业知识的绝对无误性与中立性的信任度正在降低。52.4. 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科学政府的关系从一开始就仰仗于科学家与机构官员之间的联合。当实验室的负责人不停地在外奔波、参加会议时,他们就是在成功地聚集资源,因为在提供资金的官员看来,给予某个可能的科学精英以资金与权威就是符合自身
17、利益的。精英科学家既有一个“内部” (看上去像“纯科学”) 又有一个“外部” (其他行动者皆出现于此)。科学与政府的磋商,一是通过政府中“好科学”政治精英,希望在奖励与资源的争夺中占据有利的地位;二是通过向政府机构输送科学共同体或大学的人员,以获得在政治事务中发出有利于自身的声音。为了获得研究资助的机会,科学家通过政府与那些试图成功地介入磋商的群体讨价还价。然而,根据社会建构主义,这种磋商过程还带来了更进一步的效果。因为研究本身表达了那些参与建构的人的预设与世界观,所以官员、产业部门以及部分公众的世界观被纳入到科学知识中来,并与科学知识一起被带入众多实践领域。一开始作为个人选择的东西最后却变成
18、了事实。政府对科学研究的影响主要表达在资金的投入扶持与学术评价标准的制定与量化上。评价标准与体系实际上是社会建构主义中的共识问题。传统的实证论者把共识视为最终由自然界决定的,与自然规律的一致是决定科学家们最终是接受或拒绝某项成果的主要标准。由于科学家们有规则,这些规则使得他们能够评估一项成果的真实内容,所以他们就可以达成共识。但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自然界或“真实”在决定什么是作为科学“事实”而被接受上,科学家们决定接受或拒绝的东西上,社会过程的作用更加明显,特别是在决定前沿的研究的成果是否被接受上更是如此。近年来,中国多所名校不断传出过学术丑闻,其根本原因还在于政府主导下的高校过于量化的科研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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