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三大误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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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三大误解 为帮助大家了解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下面是第一范文网我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三大误解,供大家阅读参考。 误解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就是达标排放 目前,不少地方存在将工业污染治理的思路和模式简单机械地套用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领域的情况,认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就是要搞污水处理工程、要搞达标排放。具体表现为,要求养殖场必须配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所有液体废物一律要求按照污水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其原因就在于没有吃透条例以粪便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作为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根本途径的基本精神。 条例明确将综合利用作为治理畜禽污染的根本途径,同时对配备相应的设
2、施在第十三条做出了明确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本条所述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意思就是所述的各种设施都属于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且这类设施的配备都要根据需要,并非强制要求必须要配备某种设施,如污水处理设施。换句话说,就是只要能实现废弃物无害化和综合利用,具体建设什么设施,要视需要而定。 考虑到并为了鼓励废弃物处理和利用的专业化和产业化,本条还规定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
3、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进一步阐明了有关设施的配备要根据需要,根本目的是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 误解二:粪肥等还田是在向环境排污 不少地方主管部门对畜禽粪肥、粪浆液态肥、沼渣、沼液等还田利用心存疑虑,看到液态肥、沼液等还田就认为这是将污染物排到田里,是污染环境的行为。其实,粪肥等还田利用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有本质区别。 第一,目的不同。排放污染物目的是将本生产环节没有利用价值且不会再进入下一个生产单元的产物排放到环境中予以处置的行为,不会带来任何经济上的增值,只会增加环境污染负荷;而粪肥等还田利用的目的是提供土壤和植物养分,且可在种植业生产单元实现增
4、值。 第二,效果不同。排放污染将直接增加环境污染物负荷,而还田利用只要符合条例规定(做到无害化并符合土地消纳利用需求),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则不会导致污染。 条例在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在第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明确了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导向就是通过种养结合实现就地就近的还田等综合利用。 为了明确还田利用的概念,条例在第十八条规定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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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 畜禽 规模 养殖 污染 防治 条例 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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