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字与通假字异体字同源词的区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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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今字、同源字、假借字、通假字、异体字都是汉字学上的重要概念,它们所代表的几种文字现象相互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 古今字是一种一词多字现象。同一个词在不同的时代用不同的字表示,在前的是古字,在后的是今字,合称古今字。如表示“返回”义的词原用“反”表示,后来用“返”表示,“反”、“返”在“返回”义上构成古今字;表示“昏暮”义的词原用“莫”表示,后来用“暮”表示,“莫”、“暮”在“昏暮”义上构成古今字。古今字产生的两大原因:一是文字假借,一是词义引申。(一)文字的假借 由文字假借造成的古今字又可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某字被借走,为它的本义造新字,原字与新字构成古今字。如:须一鬃 “须”字由表花纹条理的
2、“彡”与表头部的“页”构成,其本义是胡须。(说文解字:“须,面毛也。”)由于“须”被借去表“必须”之义,于是本义另造“鬃”字表示(“鬃”今又简化为“须”)。然一燃“然”字下面的“”实即“火”字“然”之本义是燃烧。说文解字:“然,烧也。”由于“然”被借作代词、连词,以及形容词词尾,于是本义另造“燃”字表示。2古字用于表本义,为假借义造新字,形成古今字。如:采一彩 “采”字的字形结构是“爪”在“木”上,本义是采摘。假借表文彩、色彩。后为假借义造“彩”字。辟一鹳 “辟”的本义是法律、法度。说文解字”:“辟,法也。”假借表开、开辟。如苟子议兵:“故辟门除涂以迎吾入。”后为假借义造“阴”字(“牌”夸又简
3、化为“辟”)。 词义的引申 词义引申造成一词多义,表现在书面上就是一字多词。为了表意明确,减轻原字的负担,于是新造字分担原字的义项,形成古今字。具体情况亦有二:1让原字表本义,为引申义造新字。如:昏一婚 “昏”本义是黄昏。由于古代婚礼在黄昏时举行,因此引申出结婚之义。如(左传隐公七年:“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后为引申义造“婚”字。景一影 “景”本义是日光。说文解字:“景,光也。”阴影在有光的条件下才会产生,正如颜氏家训书证篇所言:“凡阴影者,因光而生,故即谓为景。”也就是说,“景”由日光引申出阴影之义。后为引申义造“影”字。2让原字表引申义,为本义造新字。如:丞一拯
4、 “丞”在甲骨文中的构形特点是:文掉入陷阱中,有人用手相救。故芡本义为“救”。引申为辅助、丞相等义。后为本义造“拯字。奉一捧 “奉”的古文字构形中有两手,其本义是捧。如辩非子与氏:“楚人与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土。”引申为呈献、供给等义。后为本义造“捧”字。一、古今字与通假字 所谓古今字,是一种纵向历时的同词异字现象,即记录同一个词(实际是词的某一义项),不同时代社会用字有不同,前一个时代所用的字叫古字,后一个时代所用的字叫今字。汉代的经学大师郑玄在注释“三礼”时最早使用了古今字这个术语。如礼记曲礼下:“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曰:予一人。”郑注:“观礼曰:伯父寔来,余一人嘉之。余,予,古今
5、字余字在甲骨文中已有,用为第一人称代词在西周金文辞中习见;而予字最早始见于战国文字,用为第一代称词晚于余字。于是这两个字在用为第一人称代词时构成古今字。“余”用在前,是古字,“予”用在后,是今字。这里所说的古今与古今字都是相对而言的。古今字是记录同一个词古今用字有异造成的历史现象,即“古用彼,而今用此。古书用古字的例子很多,比如: 楚始得曹而新昏于卫。(城濮之战) 齐高固入晋师,桀石以投人,禽之。(案之战) 于是翦其发。(顺民) 臣错 茅臣。(晁错传) 张脉偾兴,外彊中干。(韩之战)以上加“ ”号的字所记录的词,在各句中分别表示联婚、擒拿、剪除、草介、强劲的意思。后世再记录同样的这些词时,不再
6、使用昏、禽、翦、屮、彊,而改用婚、剪、草、强了(故意仿古的文章除外)。于是昏-婚、禽擒、翦剪、屮草、彊强就构成了古今字。古今字的来源 主要有三个,这就是:由于汉字的分化,母字与后造分化字构成的古今字;同音假借,被借字与借字构成的古今字;古今对异体字的异用构成的古今字。 由于汉字的分化,母字与后造分化字构成的古今字。这里所谓汉字的分化,是指由于汉字记词职务的分化而导致汉字的增益。上古字少,一个字往往承担着多项记词职务,为了减少其兼职,后世便另造新字来分担。比如共字,在上古就兼有同个记词职务,分别表示不同的意思: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礼记曲礼) 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烛之武退秦师) 为政以德,
7、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 民不知礼,未生其共。(城濮之战)例 是共同的意思,例是供给的意思,例是拱揖的意思,是恭顺的意思。一个人字身兼四职,也就是分别记录了四个不同的词。通假字又叫通借,前人也称为假借,是古人用字写词时本有其字而不用,却用一个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的现象。原本当用的字叫本字,临时用来替代本字的那个字叫通假字或通借字(简称借字)。例如: 庄公寤生,惊姜氏。(郑伯克段于鄢) 举错不可不察也。(张释之传) 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系辞下)十分明显,例的寤本应用牾,牾训逆,牾生即逆生;例的错本应用措,放置的意思;例的信与屈相对,本应用伸,意思才能通畅。然而这些文
8、句的作者没有用本来该用的字,而用了意思毫不相干只是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这就是古书中的所谓通假现象。这里的寤、错、信三字是通假(借字),牾、措、伸则分别为它们的本字。通借虽然前人也谓之假借,也是“依声托事”而借音表义,但是它与六书之一的“假借”是不同的。六书中的假借是造字的一种法则,是不给某些词造专门书写符号而借用他词书写符事情来替代的法则,是“本无其字”的“依声托事”,没有所谓本字可言(后世再造本字者除外);通借则是古人用字的一种变通现象,即放着本字不用而临时借用音同音近的他字来替代,是“本有其字”的“依声托事”。通假字是用音同音近的字代替本字的用字现象,假借字是指用同音字来代替没有造出的字,
9、古今字则指古今分化字。所谓古今字,是指古今分化字,我们把分化前的字称作“古”字,分化后记词各有专司的字称为“今字”。也就是说,古今字分为两类:一是古字与今字在字形结构上没有关系。如罪人的“罪”,古字写作上面一个“自”字,下面加一个辛苦的“辛”,现在后一个字已不使用了。第二类,今字是在古字的基础上产生的,古今字在字形上有联系。例如“债”字,本写作“责”,“债”是在“责”的基础上产生的。“责”与“债”形成了古今字。又如“反”与“返”,“反”是古字,“返”是今字。古今字与通假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我们划分它们应从历史的角度观察同一个字的发展变化状况,古字与今字是先后出现的
10、,系初造字与后造字的关系,属于纵的方面,如“然燃”,“县悬”。通假字与被通假字则是同一个时期出现的,而通假字则是研究同一时代汉字的通用情况属于横的方面,如“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史记项羽本纪),“倍”通“背”,又如“巫妪何久也?弟子趣之”(史记滑稽列传),“趣”通“促”。“倍”与“背”、“趣”与“促”是同时存在的字。(二)古今字在意义上一般是有联系的。如“布帛长短同,而贾相若”(孟子滕文公上),其中“贾”是分化前的古字,后来表商人义的词用原字形,表价格义的词另造“价”字,“贾”与“价”就成了一对古今字,商人义的“贾”与价格义的“价”两义密切相联。又如“寒暑易节,始一反焉”中的“反”即为“返
11、”,这一对古今字意义上的联系也很明显,而通假字一般意义上没有联系。如“蚤”与“早”、“倍”与“背”、“趣”与“促”等,意义上毫不相干。(三)古今字有字形结构上的联系。一种是以古字作为声符构成今字。如“禽字的意义是指飞禽,又用它表示“擒获”的意义。后来以“禽”为声符加上义符“手”构成今字“擒”。又如“其”加上义符“竹”构成今字“箕”。大多数古今字都表现为这种结构关系。如“昏婚”、“要腰”等等。另一种是改换古字的义符创造新字。如“说”字既表示游说,又表示喜悦的意思。后来把“说”的义符“言”换成义符“忄”,构成今字“悦”;又如“讣赴”,义符“走”换成义符“言”构成今字“讣”。再如“错措”、“竟境”等
12、。但这种结构关系的古今字远不如前一种多,通假字并不一定都具有字形结构上的联系。如“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论语阳货),“归”通“馈”。又如“八月剥枣,十月获稻”(诗经繷风七月),“剥”通“扑”,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古今字与通假字 通假是本有其字的假借。通假字与古今字的关系,可以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观察。在理论上,通假字与古今字是两码事,二者没有关系。1从性质上看,古今字是与文字假借与词义引申所引发的造字活动紧密相联的,是造字活动的结果;而通假只是现存字的借用,是用字现象。2从意义上看,通假字与本字之间意义没有联系,只存在语音上的关联。而古今字则不同。来自词义引申的一类,古字与今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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