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doc(6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一章 行政学的基本概念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权一、行政 一般行政或私行政 公共行政 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1行政是行政主体的活动注意: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机关 2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二、行政权概念: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特点:公益性、强制性、能动性、不可自由处置性内容: 行政立法权、行政决定权、行政执行权、行政裁决权三 、行政法概念: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特征:1形式上的特征a行政法缺乏统一完整的法典b行政法由不同效力层次的法律规范组成2 内容上的特征a行政法的内容广泛b行政法中实体规范
2、与程序规范没有严格的区分 c行政法富有变动性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和惯例判例行政法理论行政惯例注意:适用效力l 案例分析l “通告”的法律性质 1998年5月,某市政府发布关于白条猪进程销售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为让市民吃上放心肉,市政府决定禁止白条猪进城销售。进入北行、九路、大西、大东四个农贸市场销售的猪肉,只由市肉联厂屠宰加工;禁止外埠白条猪肉进入本市销售。7月10日,某县老城镇贩肉户王某,在北行出售白条猪肉时,被某市动植物检疫所以销售非本市政府确定的屠宰点屠宰的猪肉为由,对王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罚没了共140.5公斤的白条猪
3、肉。王某不服处罚,于8月7日向某市某区法院以某市动植物检疫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与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一 行政合法性原则1 职权法定原则职权法定:任何行政职权的来源与作用都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否则越权无效,要受到法律追究,承担法律责任。(1)行政职权来源于法a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设立,具有法定依据b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要由法律法规设定或者由有权机关依法授予(2)行政职权受制于法 a行政主体应在职权范围内行事 b行使职权的手段、方式、程序等也都要符合法律的明文规定(3)越权无效2
4、法律优先原则(1)行政立法必须具有明确而具体的法律根据(2)行政立法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有抵触时,应以法律为准(3)根据特别授权,行政法规、规章先行做了规定,一旦法律就行政事项作出了规定,法律效力优先。3 法律保留原则 行政主体只有在得到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才能实施相应行为。(1)立法上的法律保留 (2)执法上的法律保留l 案例分析l 海南甲公司向证监会递交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证监会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上市的有关规定,即作出退回申报材料的决定,甲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辩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对股票发行的申请,证监会审查后可以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但却未规定有退回材料的决定形式,因此证监会的决定违法,问
5、法院会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吗?二 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产生原因:行政自由裁量权1 平等原则a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对待b比例对待规则l 案例分析l 甲逆道行驶撞上正常行驶的乙的拖拉机,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乙的拖拉机驾照已经过期且拖拉机也没有年检,因此决定双方互负同等责任。问公安机关的处理有没有不当?为什么?2 比例原则(禁止过度原则) 行政权虽然有法律上的依据但必须选择使相对人的损害最小的方式来行使。(1)适当性原则行政主体所采取的手段应该是能够实现行政目的的或者有助于实现行政目的的。如对于严重超载的货车,交警采取罚款措施后放行了货车,交警的这
6、个行为是否符合适当性原则?(2)必要性原则(最小损害原则)在多种能同样达到行政目的的手段可供选择时,行政主体应选择对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手段(3)均衡原则(狭义比例原则)行政主体所采取的为达到行政目的的必要手段,不能给相对人权益带来超过行政目的价值的损害 汇丰公司对自己所有的中央大街上的两幢楼房进行了翻盖,原来是3层,后来盖到了9层,哈尔滨市规划局认为翻盖过度,违反了中央大街的整体规划,作出了给予罚款,并要求限期拆除大楼的处罚决定,汇丰公司不服诉至法院,问法院是否应该支持原告的诉请?3 信赖保护原则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与其管理活动已经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应
7、当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动这种行为,如果变动必须补偿相对方的信赖损失。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法上的适用表现:(1)行政机关之间应相互信任和忠诚(2)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得制定对相对人具有溯与力的法律规范 表现:禁止制定对公民不利的具有溯与力的法律规范。 l 案例:某地政府起初放开了对生产烟花爆竹企业的限制,可事后,这类企业过多,造成多起安全事故,政府又出台规定现有企业都必须重新申请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政府的这个规定是否有效?(3)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撤销或废止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 典型案例:西德内政部取消生活补助关键词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所保障的公共利益法律安定性:保护私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信赖
8、我国信赖保护原则的确认:行政许可法第8条三、正当程序原则英国的自然公正原则 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概念:行政权力的运行必须符合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标准。1 避免偏私原则行政主体在行政程序中应在参与者各方间保持一种超然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和地位,不得受各种利益或偏私的影响。(1)没有利益牵连(2)没有个人偏见2 行政参与原则概念:受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有权参与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对行政决定的形成发挥有效作用。行政程序参与权的构成:(1)获得通知权(2)陈述权(3)抗辩权(4)申请权3 行政公开原则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应当依法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
9、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以使其知悉并有效参与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运行。公开的内容l 事先公开职权依据 例: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l 事中公开决定过程l 事后公开结论第二章 行政法主体第一节 行政主体一 概念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并能够独立承担其法律效果的组织。构成要件:1、行政主体是组织,不是个人。2、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职权。3、行政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4、行政主体能够承担其行为的法律效果。二 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一)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1、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2
10、、并非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3、成为行政主体的不限于行政机关。 (二)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1 行政法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部分三 行政主体的构成(一)行政机关概念: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分类:1(1)中央行政机关 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 (2)地方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2 (1)一般权限行政机关 如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2)部门权限行政机关 如国务院各部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3 (1)外部管理行政机关 (2)内部管理
11、行政机关 (通常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4(1) 派出机关 指由一级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派出机构由政府的工作部门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的管理某项行政事务的机构。 (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也并非绝对)l 案例分析l 1996年5月15日,王某到韶关市办事并居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姑姑家与丁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黑夜中王误将第5幢认为是第4幢,王上楼到丁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丁的房门,开了约3分钟,门打不开。正在睡觉的丁某夫妇被开门声吵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王听到房内有动静也没有出声,丁开门后便
12、用三角刮刀向王刺去,致使王右肩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用去医药费996元,后韶关市公安局九公里派出所经调查取证后对丁某殴伤他人的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并裁决丁某赔偿王某1000元,丁某不服提出诉讼,问谁应是本案被告?联合执法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行政主体? 2003年3月4日,浙江省“打假办”、计量局、工商局等单位。根据群众反映和省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组织人员对某公司生产的击孔隐形眼镜进行现场检查2003年8月9日省计量局根据某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依据相关条例的规定,给予该公司停产整顿和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本案所涉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何者?联合执法有三种情况:1、政府正式行文成立联合执
13、法机构,此时可看作是新组建的机构,视法律、法规对该机构有无授权,有授权则该机构取得行政主体资格,没有授权则该机构可以被视为视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2、几个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共同作出某一行政行为,此时可视为是共同行为。3、以某个行政部门为主,其他行政部门辅助,此时为主的行政部门是行政主体,其他行政部门是公务协助。(二)授权组织概念: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明确授予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特点: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 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种类:1行政机关内部机构 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各级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式对船舶污染事实监督管理的机关。2依法直接设立
14、的专门机构 如商标评审委员会3 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 如公安派出所4 行政性企业:指以企业的构成要件成立,从事经济活动,但同时又承担一定政府职能的组织。5事业组织 如学校,卫生防疫站6社会团体 包括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宗教团体第二节 行政主体和委托组织一 行政委托的概念行政主体将自己的某些行政职权委托给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行使。案例分析 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关某说,不如到河边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在经过一片树林时,关某见树林边有一堆枯草,即划火柴将枯草点着。火苗迅速升起,并向树林里蔓延。二人急忙扑打但因火势越烧越
15、大未能扑灭,二人惊慌离开现场跑回家。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以李某和关某放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木林50亩,造成经济损失达4000元为由,对关某和李某作出了处罚决定,李某对处罚不服,向某市法院提起诉讼。 问: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二 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的区别 1 职权来源不同 2 职权性质不同 3 法律后果不同 4 表现形式不同三 委托组织的条件和范围 以行政处罚法为例,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但受委托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属于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b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c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
16、技术鉴定的应当具备相应条件。第三节 行政人一行政人概述行政人是指依法代表国家,以行政主体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而行为效果归属于行政主体的个人。特征: 1 行政人是个人而非组织 2 行政人是实施行政行为的个人 3 行政人以行政主体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 4 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由其所属的主体承受二 公务员概念: 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 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 执行国家公务公务员的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民担任国家行政职务,从而与国家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务员的权利:身份保障权、职务执行权、获得报酬与福利待遇权权、参加培训权、提出批评建议权、提出申诉与控告权、辞职权、宪法与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l 案例分析l 某区
17、公安局交警王某下班骑车回家途中,看到一辆轿车驶入禁行道,严重影响上下班行人通行,众人说服无效。于是,王某出示身份证明后将车拦住,并发现司机酒后驾驶,遂对其现场罚款50元。次日,司机李某以王某下班后无权罚款为由提出诉讼。问王某的行为性质究竟应当如何认定?公务员的义务:守法的义务、依法执行公务的义务、与群众密切联系的义务、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恪尽职守的义务、保密的义务、廉洁奉公的义务、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节 行政相对人一概念、特征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组织和个人。特点:1组织或者个人。 2与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 3动态的、相对的。2005年4月,某县新铺乡药店遇到一被
18、怀疑推销假药的刘某,于是向新铺乡工商所举报,工商所接到举报后,将刘某所贩卖的药材扣留并要求刘某提供购进药材的合法证明,刘某一去不回,工商所将药材扣押一段时间后见刘某不回即将药材卖给一药店,销售所得一半入帐另一半私下分了。当年年底,县药品管理局发现市场上有假药材即寻根溯源查找发现该假药材来自于工商所便对其作出了处罚,工商所不服提出行政诉讼。问此案工商所是否可以作为原告?二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一)权利1 行政参与权2 行政协助权3 行政保护权4 行政受益权5 隐私保护权6 行政监督权7 行政赔偿和补偿权(二)义务1遵守行政法律秩序的义务2服从行政命令的义务3协助行政管理的义务第三章 行政职权第
19、一节 概述一 概念、特征l 和行政权的关系l 为何设定行政职权l 是指行政主体依法享有的对于某一行政领域或某个方面行政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和权能。特征:1 法定性 2 公益性 3 专属性 4 单方性 5 强制性 6 不可处分性 7 优益性二 行政职权的内容可分为外部行政职权和内部行政职权l 外部行政职权:1 制定行政规范权行政立法 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2 行政调查权3 行政检查权4 行政决定权5 行政许可权行政主体依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相对人赋予其从事某项事务的权能和资格的职权。6 行政确认权7 行政奖励权8行政处罚权: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予以某种处罚的职权
20、。9 行政强制权:行政主体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依法采取一定强制执行措施或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对相对人采取一定强制处置措施的职权。10 行政委托权11 行政合同权(和民事合同的区别)12 行政经营权13 行政物质帮助权14 行政裁决权:行政主体依法对与行政管理事项密切相关的平等主体间发生的民事纠纷进行判断和裁决的职权。15 行政复议权: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审查,做出处理决定的权力。16 行政申诉处理权第二节 行政职权与行政优益权一 行政优益权的概念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赋予行政主体职务上或物质上地许对优先
21、和受益条件。 行政优先权 行政受益权二 行政优先权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法享有的职务上的各种优惠条件。体现:1 公务行为推定有效2 行政获得社会协助3 行政主体先行处置4 公务行为受特别保护三 行政受益权指国家为保证行政主体有物质能力行使行政职权而向其提供物质保障条件。注意:行政受益权和行政收益权的区分第三节 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一“责任”的双重含义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行政职责的产生:a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规范的规定 b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c行政合同的约定 d先行行政行为引起的后续责任二 特征1、法定性2、义务性3、伴生性4、
22、强制性三 内容1 避免实体违法2 避免程序违法3 避免行政不当第四章 行政行为第一节 概述一 概念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职能,运用行政权力作出的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成立要件: 1 主体要件2 职权要件3 内容要件(法律要件) 法律效果:行政主体的行为为相对人设立、变更或消灭了法律上的某种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效果: 直接的 间接的4 形式要件行政主体必须把内在意思表现出来表现形式:a口头形式 b书面形式c动作形式 d默示形式二 行政行为的内容1、设定权利或义务 设定权利 设定义务2、消灭权利或义务3、变更权利或义务4、确认法律事实和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 确认法律地位第二节
23、行政行为的分类一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l 抽象行政行为概念: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特征:行为对象的不特定性或普遍性分类:1、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法规、行政规章2、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如通知、通告、规定等l 具体行政行为概念: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特点:行为对象的特定化和具体化区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意义:1、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重要影响2、能否提起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直接予以撤销(违法)大多数抽象行政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有些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审查)不予
24、适用(违法)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1、调整范围不同2、能否反复适用不同3、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方式不同4、作出程序不同l 郑州市物价局在2003年颁布了郑州市餐饮行业明码标价实施办法要求自7月1日起,郑州市所有饭店一律采用新式菜谱,要在菜单中标明价格外,还必须清楚标明每道菜中所有材料的分量,如番茄炒蛋8元,要标明番茄有多重鸡蛋有多重,某些企业不服要提起诉讼,物价局的实施办法是抽象还是具体?l 2001年,河南省登峰市的师范毕业生由教委接收后分别分配到各学校工作,并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可后来登峰市教委又发布招考公告,要在2001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结果后来已经签了就业协议书的张某
25、等40人没能考上,张某等人认为教委已经让他们签了就业协议后来重新招考是出尔反尔的行为,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登峰教委的招考公告,这个招考公告属于什么样的行政行为?l 其他的区别方式1、以拘束内容为标准 某县枫林镇花木园艺场是1990年月经县工商局核准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的村办集体企业1997年月日,该县枫林镇人民政府发布枫政1997第号(关于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体制的规定)的文件该文件规定,为加强全镇园林绿化管理,对经营绿化的园艺场、工程队等12个单位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或限制经营范围。花木园艺场虽然未作注销处理,但其经营范围和其权利却受到多方面的限制,致使花木园艺场经济损失达31000多元。为此,花木
26、园艺场以枫林镇人民政府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枫林镇人民政府发布的枫政1997第30号文件。请问县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此案 ?2、以是否可统计为标准例1 某市要旧城改造,市政府颁布通告,要求某条马路两边的居民拆迁例2 市政府发布决定,要求全市所有公务员和教师购买200元的政府债券例3 市政府发布决定.要求全部汽车车主每年购买800元的路桥年票l 案例分析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电信、中国网通部分下属分支机构擅自经营450MHZCDMA无线市话行为的通报明确规定,未获得电信主管部门得业务许可,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利用450MHZ频段,经营蜂窝移动通信业务与无线接入业务。有关单位收到本通知1个月
27、内,应自行关闭未获得入网许可证得电信设备;至于现有已发展的用户,应给予妥善处理。问:信息产业部制定公布通报这一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二 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受法律拘束程度的不同)1. 羁束行政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如个人所得税法2. 自由裁量行为: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条件、幅度作出原则性规定,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可以在法定原则和幅度内,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处理绝对的行为。 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区分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的意义1.行政机关是否有
28、自由裁量权,决定行政机关行为时要求不同2.在行政诉讼中,区分两者直接决定了人民法院监督行政行为的程度三 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行为针对对象的不同)1. 内部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对隶属于自身的组织和人员的一种行政管理。2. 外部行政行为(公共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对社会事务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区分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的意义1、法律对于两种行政行为的要求不同2、两者救济途径不同 案例:某市环卫局在创建卫生城市的大检查中,发现城建局没有做好门前卫生清扫工作,遂作出罚款的决定,并在媒体上曝光,城建局不服,认为该路段不应由自己负责,遂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这属于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属于内部行政行
29、为不予受理。法院做法是否正确?四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可由行政主体主动实施)1.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赋予的职权,只需经过相对人的申请即可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2.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必须有相对方的申请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区分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意义有利于分析行政行为的实施条件和认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案例分析 2004年6月5日,原告王某位于河南省某县县城东门外的门市部发生盗窃,作案人的撬门声惊动了在街道对面的丁某和张某,当他们确认有人行窃时,即打110向警方报警,前后两次接通了被告某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并报告了案情,但该县公安局始终
30、没有派人出警。二十分钟后作案人将盗窃物品装上一辆摩托车驶离了现场,致使王某被盗物品总计2万多元。案发后,王某向县公安局提交了申诉材料,要求县公安局惩处有关责任人,尽快破案。该县公安局一直没有作出答复。于是,王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出警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还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五 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行政行为能否以行政机关的单方意思表示发生效力)1.单方行政行为:依行政机关单方意思表示,无须征得相对方同意即可成立的行政行为。2.双方行政行为:必须经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行为。六 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否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1.要
31、式行政行为:必须具备某种法定形式才能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 2005年5月,某县邮电局要在某国道某段埋设本地网SDH光缆,因认为这是国家建设项目,所以在未经公路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即开始施工。该县公路路政管理所经检查认为该行为违法。遂多次口头、电话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补办相关手续,并缴纳路产损失赔偿费,但邮电局依旧继续施工。该县公路局了解情况后于10月6日亦口头通知邮电局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缴纳罚款5000元。2.非要式行政行为:不具备特定形式即可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七 独立行政行为和需补充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否需要其他行政行为作为补充)1.独立行政行为:不需要其他补充行为就能生效的行政行为。
32、2.需补充的行政行为:必须附加补充行为后才能生效的行政行为。 补充行为往往是上级国家机关的审批或备案。 划分独立行政行为和需补充行政行为的意义明确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一 行政行为成立要件1.行政行为的成立:行政行为的作出或者形成2.行政行为作出的两种情况:a某一组织作出b行政工作人员代表行政主体直接作出3.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1) 主体:拥有行政职权2) 主观:有意图 3) 客观: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4) 结果:能直接或间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二 行政行为的生效时间1 即时生效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即具有效力2 告知生效行政行为必须在告知相对人后方可
33、发生法律效力。3 附条件生效 当行政行为的生效附带某种限制条款时,只有当所附加条款的要求满足时,该行政行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三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1 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主体合法的要求:a组织合法 b人员合法 c 委托合法2 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纵的方面:法律明确了各级行政主体的职权,不同重要程度的事务分别由不同级别的行政主体负责处理,下级机关未经授权或委托,不得行使应由上级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横的方面:a从事不同性质性质事务的行政主体之间的权限划分。b具有相同性质的行政事务,但分属不同地域的行政主体管辖之间的权限划分。3 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 要求:(1)查明事实 (2)适用法律
34、正确4 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定程序程序法定的要求:(1)符合程序的一般要求(2)符合该种行政行为相适应的程序要求三 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1 公定力: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论是否合法,在未经法定机关和法定程序撤销或变更之前,应当推定其合法。2 确定力: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非由法定机关和依法定程序不得被撤销和变更。3 拘束力: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所产生的拘束力量,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和服从。拘束力:a对行政相对人具有拘束力 b对行政主体本身也具有拘束力4 执行力行政行为的内容有得以实现的法律效力。实现方式:a自动履行 b强制执行第四节 行政行为效力变化的状态一 行政行为的撤销已生效的行政行为
35、,因其存在违法事由经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予以撤销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制度。(一)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缺乏合法要件 2、不适当(二)撤销的法律后果1 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2 如果行政行为被撤销,那么由于行政主体的过错给相对方造成的损失,行政主体应给予赔偿。3 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者相对方与行政主体共同造成的,那么,相对方由此获得的利益应返回,自身的损失应由本人负责,给国家或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害,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行政行为被撤销也存在过错的,应承担内部的行政法律责任。二 行政行为的废止和终止(一)行政行为的废止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因其不适应新的情况,由有权
36、机关依法定程序予以废止,使其往后失去法律效力的制度。废止的原因是什么废止与撤销的区别A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B两者的法律效果不同(二)行政行为的终止概念:因一定事由的出现,行政行为自然地往后失去效力的制度。思考:终止和废止有何异同?行政行为终止的事由: a法定期限届满 b内容和目的已得到充分实现 c执行条件已不复存在 d与行政行为相关的对象已经消失三 行政行为的变更 概念:不撤销或废止行政行为,只是对其中部分内容加以改变的制度。第五章 抽象行政行为第一节 概述一 概念、特征概念 动态 静态特征: 1 对象的普遍性2 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3 行为内容的准立法性4 不可诉性二 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机
37、关的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机关除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第二节 行政立法行为一 概念、特点概念: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特点:1 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行政立法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2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a是有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活动b制定的行为规则具有法的基本特征c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行政立法和权力机关的立法的区别1. 立法主体不同2. 立法来源不同3. 立法的内容不同4. 所立之法的效力等级不同5. 立法程序不同6. 立法的形式不同二 行政立法的分类(一)一般授权立法和特别授权立法一般授权立法 授权主体:宪法和组织法例宪法89条、地方组
38、织法51条特别授权立法授权主体:特别法律或有权机关(二)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中央行政立法:制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活动。地方行政立法:一定层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的活动。(三)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1 执行性立法: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等2 补充性立法:3 试验性立法:行政机关基于有权机关或法律的特别授权,对本应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在条件尚不充分,经验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先由行政机关作出有关规定,经过一般试验期后,再总结经验,由法律正式规定下来。暂行条例、暂行规定三 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行政法规的名称而言, “条例”、“规定”、“办法” 就行政法规的
39、制定而言: 1 立项 2 起草 3 审查 4 征求意见 5 决定 6 公布与备案第三节 其他规范性文件其他规范性文件: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发布的规范相对人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措施等.特征:1 主体的广泛性2 效力的多层级性与从属性3 行为内容的规范性4 制定程序的简易性 第四节 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行政审查和司法审查一 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立法审查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二 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行政审查 立法法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
40、或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立法法同时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 此外,对于决定、命令等其他抽象行政行为,根据宪法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各部委、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下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所属工作部门的决定、命令。对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审查的途径:1 备案2 行政复议 注意: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三 对抽
41、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参照规章。 注意:参照的含义第六章 行政命令一 概念、特征 形式意义 实质意义:行政机关限制相对人权利, 强制相对人按照行政主体的要求和指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1 主体:行政主体 2 是具体行政行为 3 具有限权性 4 具有强制性 5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二 行政命令的内容和形式第七章 行政征收与征用一 征收的概念特征: 1 强制性2 无偿性3 公益性4法定性 a设立具有法定性 b主体具有法定性 c 程序的法定性 韩某在某检疫局缴纳入境的棉短绒检疫费用过程中,要求检疫人员出示收费依据
42、和开具收费单。检疫人员对韩某解释说这些费用我们有权自行收取,韩某对此解释不满意,声称如果没有文件规定的收费依据就拒绝交纳。韩某与检疫局的工作人员莫某发生了争执,争执中双方都出言不逊。随后,检疫局以韩某拒绝交纳检疫费用,威胁辱骂检疫人员,干扰检疫人员执行公务为由,作出处罚决定:(1)责令韩某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在公开场合向检疫人员道歉;(2)对韩某从重处以人民币1000元的罚款,并将该处罚决定张贴于有关部门的门前。检疫局的做法是否合法?d 纳税缴费义务的法定性 甲将汽车卖给同县的乙,双方到车管所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但并未到公路局办理交通规费缴纳义务人的变换手续,后乙一直未缴费,公路局根据登记记
43、录向甲发车缴费通知,甲不服,向公路局告知车辆所有人已转换,公路局以无法找到乙,双方未到公路局办理变更登记为由坚持作出缴费决定。公路局的做法是否合法?二 行政征收的种类行政征税:普通税收国家税收、地方税收、中央地方共享的税收 关税行政收费:行政机关在税收之外依法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的各种费用的总称。就目前而言,行政收费的类别: a资源费征收 b建设资金征收 c排污费征收 d管理费征收 e滞纳金征收区别一般收入:税收国家收入特别收入:收费实践中乱收费高收费的问题很突出,如何解决? 纳入法治的轨道,核心就是行政收费的设定,除此之外,还应明确行政收费的额度、行政收费的程序、行政收费的使用、行政收费的监督等,尽力推动费改税三 行政征收和类似概念的区分(一)行政征收和行政征用 行政征用:行政机关为了公益目的,按照法律的规定以强制的方式使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两者区别: a 法律后果不同 b 行为的标的不同 c 能否取得补偿不同 d 前置条件不同(二)行政征收和行政没收相同:表现形式、法律后果不同:a 行为发生的依据不同 b 法律性质不同 c 法律程序不同 d 在行为的连续性上不同第八章 行政裁决一 概念指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