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docx
《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docx(6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工程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安元创新风险 投资基金、王必昌、鲁汉明、沈雅娟、 佟春涛、林仁楼、姚贤萍、张宏芬、方航、谢冬 明、胡良快、谢贤虎、伊新华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财遹证券股份CAITONG SECURITIES CO.LTD.签署日期:二。二二年七月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重大事项提示本局部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
2、本报告书摘要“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 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此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摘要全文,并注意下 列事项: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局部。本次交易上市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皖维的盛100%股权,同时 拟向特定对象皖维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皖维集团、安元创投、王必昌、鲁 汉明、沈雅娟、佟春涛、林仁楼、姚贤萍、张宏芬、方航、谢冬明、胡良快、 谢贤虎和伊新华合计持有的皖维百百盛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皖维百百盛将 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中联国信评估出
3、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2)第108号评估报 告,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皖维丽盛1()0%股权的评 估值为79,400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标的皖维丽盛100%股权 的交易价格为79,500万元,全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八 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4.32元/股,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o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925,894, 692股为基数
4、,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2,589,469.20元。前述利泄 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6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10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4. 22元/股。在本报告书摘要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那么将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以定价方式向皖维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80%,即4.52元/股。因上市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价格由4. 52元/股调 整为4.42元/股。本次拟募集金额不超过19,875万元,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4.42 元/股测算,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4,966, 063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 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 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将全部用 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最终股份发行数量将由公司堇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承销机构在中国证 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假设国家法律、法规或其
6、他 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 意见,在本次交易方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 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皖维葩盛100%股权。根据重组管 理方法的规定,根据皖维高新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皖维百百盛202111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年度经审计的
7、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指标占比 计算结果如下:单位:万元工程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皖维能盛40,424.8719,077.4229,090.66交易价格79,500.00-计算依据79,50(3.0079,500.0029,090.66皖维高新1,165,403.75632,601.29财务指标占比6.82%12.57%3.59%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标准50%50%且金额大于5,000 万50%综上,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成交额与账面值孰高)、资产净额(成交额 与账面值孰高)以及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以及营业收入的
8、比例均未到达50%以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 方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同时,本次交易属于重组管理方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需要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皖维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 徽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皖维集团,安徽省国资委仍 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方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9、资产交易对方包括皖维集团和安元创投,其中皖维12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安元创投曾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上市规那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己回避表决。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也已回避表决。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在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中,皖维丽盛100%股权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 方法评估,并经综合分析后确定选用收益法结果为本次评估结论。根据中联国信评估以2021年1
10、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有权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值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标的资产账面价值评估值增减值增减率皖维丽盛100%股权ABC=B-AD=C/A*I(X)%19,077.4279,400.(X)60,322.58316.20%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确定皖维百百盛100%的股权的 交易作价为79,500.00万元。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交易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份的对象为交易对方
11、皖维集团、安元创投、王必昌、鲁汉明、沈雅娟、佟春涛、林仁楼、姚贤萍、 张宏芬、方航、谢冬明、胡良快、谢贤虎和伊新华。(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13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1、定价基准日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即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发行价格根据重组管理方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90%o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2()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上市公司定
12、价基准口前20个交易口、60个交易口、120个交易口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90% (元/股)20个交易日5.645.0860个交易日5.114.60120个交易日4.804.32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价格为市场参 考价的90%,为4.32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那么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具体如下:派发股票红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l=
13、P0/ (1+n);配股:Pl= (PO+AXk) / (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 (PO+Axk) / (l+n+k);派送现金股利:P1=PO-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l= (PO-D+Axk) / (l+n+k);14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 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 格。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年度利洞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925,894, 692股为基数,
14、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2,589,469.20元。前述利洞 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6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4. 22元/股。3、调价机制为应对因资本市场整体波动以及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表现变化等市 场及行业因素造成的上市公司股价波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 重组管理方法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1)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发行价格调整方窠的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2)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3)可调价期间上市公司审议同意本
15、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口前(不含核准当口)。(4)触发条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有权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向下调价触发条件A、可调价期间内,上证综合指数(000001.SH)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15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个交易H中有至少2()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交易H (2021年8月11 B)收盘点数跌幅到达或超过20%;且皖维高新股票价格在 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皖维高新首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一交易日的
16、收盘价格的跌幅到达或超过20%;B、可调价期间内,上证工业指数(000004.SH)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交易日 (2021年8月11 H)收盘点数跌幅到达或超过20%;且皖维高新股票价格在 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皖维高新首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一交易F1的收盘价格的跌幅到达或超过20%o向上调价触发条件A、可调价期间内,上证综合指数(000001.SH)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交易日 (2021年8月11 S )收盘点数涨幅到达或超过
17、20%;且皖维高新股票价格在 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皖维高新首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一交易H的收盘价格的涨幅到达或超过20%;B、可调价期间内,上证工业指数(000004.SH)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交易日 (2021年8月11 0)收盘点数涨幅到达或超过20%;且皖维高新股票价格在 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皖维高新首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格的涨幅到达或超过20%o(5)调价基准日可调价期间内首次触发上述触发条件中或项任一项条件的首个交易日 当日。(6)发行
18、价格调整机制在可调价期间内的任一交易日,假设调价触发条件满足,上市公司有权在调 价基准日后的七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16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行价 格进行调整的,那么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 调价基准日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o可调价期间内,上市公司仅对发 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假设上市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 整,再次触发价格调整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 价格进行调整的,
19、那么后续不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7)发行股份数量调整标的资产价格不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 调整。(8)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那么对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发行 数量作相应调整。(四)发行股份的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交易标的总作价79,500万元,全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根据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4. 22元/股计算,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合计 为 188, 388,619 股。在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除权、
20、除息事 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对应发行股份的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8. 72%o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五)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皖维集团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 交易前持有的皖维高新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 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皖维集团在本次交易前所持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17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皖维集团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对价
21、股份,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上市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 内如皖维高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皖维高新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 月。安元创投、王必昌、鲁汉明、沈雅娟、佟春涛、林仁楼、姚贤萍、张宏芬、 方航、谢冬明、胡良快、谢贤虎和伊新华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 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皖维高新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假设上述安排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规定不相符,交易对
22、方同意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 后,股份转让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口后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七)过渡期损益安排本次交易各方同意,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之日止,假设 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收益的,那么该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假设标的资产在此期 间产生亏损的,那么由交易对方按照各自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 市公司补偿。资产交割完成后,由皖维高新聘请交易双方认可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该会
23、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将作为双方确认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之依据。(八)上市地点18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本次交易发行的新增股份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七、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元。(-)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皖维集团。(三)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的首次董事会(即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皖维高新 发行 股份 购买 资产 募集 配套 资金 关联 交易 报告书 草案 修订稿 摘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