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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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了使我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那么,坚持社会 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 规律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对教学工作进行规划、组织、指挥、协调、 监督,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和人才培养的质量。第三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而教学管理那么是学校管理 的一个重要局部。教务处、各学院、系和教研室都负有管理的责任, 各个层面的管理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以确保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 常运行。第四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教学管
2、理的依据和准绳, 各级管理组织和个人都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现依章治 教,依法治校。第五条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合理调度和充分利用 现有人力、物力、财力,提高教学投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六条 教学改革是学校教育改革的中心环节。广大教师和管理 人员要有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注重调查,总结经验;要致力于教学 及教学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深化教育制 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第二章计划管理 文公布和备案。2、给予学生留校观察、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学业成绩 差须作退学处理的,由学院提出建议,须将事由和处分结论以文字形 式报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报主管校
3、长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执 行,并由学校统一编号成文公布和备案。3、各级处分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应将文件发至学生处、保 卫处、总务处、财务处、图书馆等有关单位。第六章教学研究第三十二条教学研究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是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教研室都应 将教学研究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加以管理。第三十三条教学研究开展的情况及其研究成果是学校教学工作 水平高低的一个标志,对学校工作实绩考核和进行教学工作经验总结 时应加以总结和考评。第三十四条教学研究要紧密结合教学改革的实际。要随着经济 建设及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重视研究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 题。要注重素
4、质教育、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重视学 生个性开展,因材施教,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 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第三十五条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教师教学优秀奖的评选活动,每 四年组织一次优秀教学成果评奖活动。对教学质量好,教学研究、教 学改革卓有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第七章管理机构与职能第三十六条教学管理是系统管理,应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系统。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实际,制定 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提出教学工作目标和近期教学工作计划,组织 协调各部门加以实施。定期征询意见,检查工作,总结教学经验,对 整个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指挥领导。第三十八条教务处是教学管理
5、的主要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执 行学校的决策,协助主管教学的校长对教学工作加以组织和管理,对 学校的教学工作积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协 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学服务工作。催促、检查教师的教学工作,开展教 学工作检查、评估,总结推广经验。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制 订的各种教学规章制度。第三十九条教务处负责对本校教学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管理。 要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的政策、指令,制订的教 学管理计划并组织全校的师生员工加以实施。学院应严格执行上级教 育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第四十条系是基层教学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组织本系教师认真 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学任务,组织各专业
6、教研室落实各个教学环节 的教学工作,保证各个环节的教学质量;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教 材建设、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总结教学经验等工作,并对校、 院的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八章教学文件的管理第四十二条教学文件是教学管理的依据或记录,必须妥善管理。学校应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并配备兼职档案员,统一管理, 并按期向学校档案部门办理移交。第四十三条教务处有责任催促教师按规定上交教学文件,检查 教学文件归档情况。第四十四条教学文件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阅读XX技工学校教 学档案管理实施细那么,熟悉教学档案工作的基本原那么、教学档案的 归档范围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内容。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从学校
7、公布之日起生效。第四十六条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七条切实加强专业设置的规划管理。要根据社会开展和教育 事业开展的需要以及学校性质、任务、办学条件等,根据国家的有关 方针、政策,制订学校的专业开展规划。第八条专业的增设与调整应持科学的态度。要认真领会上级关 于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严格按照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 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增设和调整专业的申报程序是:1、学院提出申请,并写出详细的论证报告;2、学院将上述申报材料交教务处初审;3、教务处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4、评审意见交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教务处报省教 育行
8、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抄报广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第九条教学计划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 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实施人才 培养的首要环节。制(修)订教学计划是一项系统科学工程,各院、系应根据社会经 济、科技、文化开展对人才的需求,论证专业培养目标;认真理解上 级相关文件的精神,严格按照XX技工学校制(修)订教学计划的原 那么意见、XX技工学校教学计划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在指定的 时间内及时完成教学计划的制(修)订工作。制(修)订教学计划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适应性、可行性和稳定 性。教学计划一经审定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必须按XX技工学校 教学计划管理工作
9、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如需重新修订,应由学院提出,教务处组织修订工作,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修订工作应在新生入学之前三个月内完成。第十条教务处应在主管教学的校长主持下,每学期对教学计划 的执行情况作常规检查,检查已开出课程的门类、门数,每门课程的 教学时数、周学时数、考核类别、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是否与计划相符。第十一条教学大纲是在教学计划指导下,以纲要的形式规定课 程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教师开展教学的基本依据。对于教学计划规 定开出的各门课程,应在教研室主任的主持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初稿,交系主任审定,上 报学院和教务处,成为正式的指导性文
10、件。课程教学大纲,须按专业汇编成册,以便进行专业教学内容的检 查,防止课程间的重复与脱节。任课教师应根据大纲组织教学和考核。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有责 任检查任课教师执行大纲的情况,纠正其教学偏差。第十二条 教学进度表是各门课程每学期上课的具体实施计划, 必须按照XX技工学校教师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填写和上报,经 批准后认真执行。第三章教学过程管理第十三条教师管理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学院院长应领 导系、专业教研室主任组织安排好教师的学习和工作,保证各个教学 环节的正常运转。1、一般应安排教学效果较好、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的教师担 任主讲,保证课程的讲授质量。教师的教学分工安排必须于前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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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工学校 教学管理 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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