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实用文档精选——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汇编(2018年2月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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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汇编(2018年2月修订)一、佛山市扶贫助学政策(一)学前教育保教费、伙食费资助政策依据:佛府办【2015】6号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并就读于我市经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满3周岁的幼儿。(以学籍为界定)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含保教费和伙食费)。申报材料: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2、户口本(复印件);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复印件)、五保金领取存折(复印件);孤儿:镇
2、(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孤儿发放金领取存折(复印件)。(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还需提供机构出具的证明)。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直接到就读的幼儿园办理。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二)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资助政策依据:佛府办【2015】6号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并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籍为界定)2、具有本区户籍,并就读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户籍为界定)资助标准: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生活费);初中每人每年1500元(生活费)。申报材料: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2、户口本(复印件);3、最低生活保障
3、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复印件)、五保金领取存折(复印件);孤儿: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孤儿发放金领取存折(复印件)。(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还需提供机构出具的证明)。4、就读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就读区内学校的学生直接到学校办理;就读市外学校的学生可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办理。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三)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政策依据:佛财行
4、201143号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并就读三水区内普通高中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以学籍为界定)2、具有本区户籍,并就读市外普通高中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以户籍为界定)资助标准:按照学生所在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资助,即省一级学校每人每年2470元,市一级学校每人每年2280元,区一级学校每人每年2090元,普通学校每人每年1900元。具有本区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400元。申报材料: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2、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4、就读市外普通高中学校的
5、学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就读区内学校的学生直接到学校办理;就读佛山市外学校的学生可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办理。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四)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学费及路费资助政策依据:佛府办【2015】6号申请条件:具有本区户籍,并入读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形式:给予第一学期学费及路费的资助。资助标准:1.对入读省内专科层次学校的学生补助4500元。2.对入读省内本科层次学校的学生补助5500元。3.对入读省外专科层次学校的学生补助5000元。4.对入读省外本科层次学校的学生补助6000元。申报材料:1、佛山市
6、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2、户口本(复印件);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复印件)、五保金领取存折(复印件);孤儿: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孤儿发放金领取存折(复印件)。(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还需提供机构出具的证明)。4、广东省招生考试机构核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直接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办理。办理时间: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每年9月20日前,入读省内外全
7、日制成人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二、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政策依据:佛财行201143号,佛府办2005228号,佛财行2015161号, 粤教助20165号,粤教助办函201730号申请条件:1、具有本省户籍,并就读区内普通高中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2、具有本省户籍,并就读区内普通高中学校的,领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3、省扶贫办和省教育厅认定的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阶段全日制学生。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生活费)。申报材料: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本(复印件);4、广东省城乡居(
8、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5、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7、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影印件)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直接到所在学校办理。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三、中职(含技工)学校免学费资助政策政策依据:佛财行201375号,三教发【2013】14号申请条件:入读区内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具有农村户籍,或县镇非农户籍,又或者属于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子女,以及涉农专业的在校生。(2014年秋季学期起,扩大为所有具有全日制中职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资助标准:1.对就读区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符合申请条
9、件的学生,免收学费。2.对就读区内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三教发【2013】14号内规定的标准(最低的为每生每年2905元,最高的为每生每年4795元)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与学校收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学生承担。申请材料: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免学费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件,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须提交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直接到所在学校办理。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七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四、中职(含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政策依据:佛财行201375号,三
10、教发【2013】14号,佛财行2015161号申请条件: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入读区内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以及经教育和人社部门批准录取的一、二年级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户籍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申请材料: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件;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低保学生: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复印件;5、残疾学生:残疾人证复印件;6、孤儿: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孤儿发放金存折首页复印件(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学生还
11、需提供机构出具的证明)。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直接到所在学校办理。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七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五、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政策依据:佛府办【2012】61号,三教财【2012】4号,佛府办201557号,三教发20168号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领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接受学前教育(三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含中职)的残疾儿童少年学生。资助标准:1.学前教育(三年):每人每年8900元;2.义务教育:执行现行的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不再额外补助;3.普通高中:每人每年4,400元;4.中职学校:每人每年4,000元。就读区内公办学
12、校实行“绿色通道”,免缴纳学杂费;就读区内民办学校实行“抵减收费”的资助模式。学前教育:免费标准高于保教费、服务性收费总额的,结余资金用作补充幼儿园的公用经费;免费标准低于保教费、服务性收费总额的,差额部分由家长负担。高中阶段:免费标准高于学杂费收费标准的,结余资金用作补充学校的公用经费;免费标准低于学杂费收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家长负担。市外就读的残疾学生免费教育资金直接划拨到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的银行账户。申请材料: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2、户口本复印件,3、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4、残疾人证复印件,5、银行存折首页的复印件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就读我区学前教育(
13、三年)机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学生直接到所在学校办理;就读市外学前教育(三年)机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学生可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办理。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日内六、佛山市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政策依据:佛府办201358号申请条件:在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资助标准:1.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小学每生每学年970元(含杂费750元,课本费200元,作业本费2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476元(含杂费1,150元,课本费300元,作业本费26元)。2.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小学每生每学年1,170元(含杂费950元,课本费200元,作业本费20
14、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876元(含杂费1,550元,课本费300元,作业本费26元)。3.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小学每生每学年1,370元(含杂费1,150元,课本费200元,作业本费2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2,276元(含杂费1,950元,课本费300元,作业本费26元)。申请材料:1、户口本复印件,2、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3、监护人银行存折首页的复印件(仅适用于民办学校学生)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直接到所在学校办理。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七、佛山市学前教育幼儿保教费补贴政策政策依据:佛府【2011】62号,佛府办201368号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
15、并在我市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备案)的幼儿园(含农村小学附设幼儿部、幼儿班)就读的、学龄前3年在园幼儿。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元(保教费)。(共享受3年)申报材料: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资助申请表;2.户口本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办理机构:直接到所在幼儿园办理。办理时间:每年的9月1日至9月15日八、精准扶贫资助政策(一)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政策依据:粤教助【2016】5号资助对象:省扶贫办和省教育厅认定的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3000元(生活费,发放到个人)。不能同时享受市扶贫助学政策。申请材料:1、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
16、表;2、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影印件)办理机构:区内就读的学生在就读的所在学校申报,省外就读的学生在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部门申报办理时间:学期开学后二十日内(二)高中教育免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政策依据:粤教助【2016】5号资助对象:省扶贫办和省教育厅认定的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阶段全日制学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还包括: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资助标准:1、 学杂费资助:普通高中每生每学年2,500元,中职学校每生每学年3,500元(实行绿色通道,资金划拨到学校,民办学校可收取差额部分学杂费)。 注: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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