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乾州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24页).doc
《吉首市乾州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24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首市乾州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24页).doc(2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吉首市乾州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第 - 6 - 页湘西自治州耀鑫泉肉制品有限公司吉首市乾州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耀鑫泉肉制品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环评协作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二一二 年 十二月1 项目概况1.1 项目背景吉首市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州府所在地,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997年开始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年屠宰量在15万头左右,在确保猪肉市场供应,稳定肉食价格,保证肉品质量和让全市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随着吉首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按照2010年吉首市城市总体规划,
2、到2020年人口规模达50万人以上。吉首市现仅有老城区一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量难以保证全市肉食市场供应,在局部地区出现了私屠滥宰的现象,因此,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定点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09】16号)文件规定,允许在吉首市乾州新区建设一家生猪定点屠宰场,湘西自治州耀鑫泉肉制品有限公司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国土部门对肉品加工用地招拍挂的形式,以363万元竞得了吉首市乾州新区锰业支路南侧的一宗土地面积21.4亩。拟投资1200万元新建吉首市乾州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1.2工程概况1.2.1项目性质与位置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位于吉首市乾州新区锰业
3、支路南侧。东北临湘西自治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约300m,东南临小庄村兔岩六组居民集中点最近约117m,南临小山,西面临小庄村兔岩五组居民集中点最近约217m,北面50m为溶江锰业化工公司,目前年产12000吨电解金属锰、3500吨金属锰粉这两条生产线已经停产搬走,只留2000吨锰锭生产线。1.2.2产品方案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包括白条肉、冷鲜分割肉、副产品(内脏、头、蹄等)。1.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生猪10万头,年产白条肉4003吨;年产冷鲜分割肉2008.8吨;年产内脏、头、蹄等副产品2130吨。表1 产品方案及规模指标单位数量生猪屠宰量头/年10万屠宰车间头/h100产品方
4、案及规模主产品白条肉t/a4003分割肉t/a2008.8副产品头、蹄、尾t/a612.9内脏t/a736.2猪皮t/a225猪毛t/a18猪血t/a2231.2.4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表2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表工程分类项目名称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存栏间建筑面积160 m2待宰房建筑面积280 m2淋浴间建筑面积40 m2观察室建筑面积40 m2检疫房建筑面积20 m2检验室建筑面积20 m2屠宰车间建筑面积994 m2分割车间建筑面积225 m2预冷间建筑面积128 m2包装间建筑面积195m2急宰间建筑面积22.5
5、m2猪头、猪脚加工间建筑面积15m2辅助公用设施工程配电间建筑面积22.5m2锅炉房建筑面积22.5m2制冷机房建筑面积50m2储运工程冷库占地面积200m2办公及生活设施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5016m2停车场浴室、卫生间、更衣室环保工程无害化处理室建筑面积30m2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200 m21.2.5生产工艺(1)、白条肉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图图1 白条肉工艺流程及产物节点图 (2)、冷却分割肉生产工艺及产物节点图图2 冷却分割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3)、副产品车间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图3 副产品车间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1.2.6建设进度及达产计划安排本项目工程建设期为4个月,计划于2
6、012年10月动工,2013年2月完工并投产。2项目产业政策及选址合理性2.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生猪的屠宰工程,屠宰量为10万头/年,吉首市是个以苗族和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山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和淘汰类,项目的建设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提高生猪屠宰行业的机械化,规范化及高洁车间化水平,促进生猪产业快速发展,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2选址可
7、行性本项目位于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内,根据开发区规划,是规划中的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吉首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吉规设201205009出示了乾州东区一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因此,用地性质与规划相符。厂址周围评价范围内无特殊保护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根据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0 号)规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应为500m。目前500m卫生防护距离内需搬迁的户数为77户。由于本项目位于湘西地区,地形复杂,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适合当地的具体情况,根据评审意见,本环评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来计算卫生防护距离,通过计算卫生防护距离为
8、100m,从项目外环境关系上看,结合项目总平面布置,集中面源距厂界东、南、西、北的距离分别为10米、50米、10米和100米。因此,企业生产过程排放的恶臭在北面在场内,东面和西面在场外90米,南面在场外50米。距项目最近的住户东南面离厂界最近约117m,西面离厂界最近约217m,均在恶臭扩散距离以外。因此,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搬迁。综上所述:项目用地性质与规划相符,选址符合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和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12694-90要求,环评认为选址合理。3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3.1.1地表水环境乾州污水处理厂汇入万溶江排污口
9、上游100米断面除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它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粪大肠菌群超标率为100%,最大超标倍数为0.20倍;乾州污水处理厂汇入万溶江排污口下游1000米除氨氮和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它监测因子均符合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氨氮和粪大肠菌群超标率分别为33%、100%,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47、0.40倍;乾州污水处理厂汇入万溶江排污口下游3000米除氨氮和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它监测因子均符合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氨氮和粪大肠菌群超标率分别为33%、67%,最大超标倍数
10、分别为0.49、0.20倍。乾州污水处理厂汇入万溶江排污口上游100米断面粪大肠菌群超标,主要是受附近未纳入污水管网的居民生活污水污染影响所致;乾州污水处理厂汇入万溶江排污口下游1000米、乾州污水处理厂汇入万溶江排污口下游3000米断面氨氮和粪大肠菌群超标,主要是受附近未纳入污水管网的居民生活污水污染和锰渣堆场所排渗滤液污染所致。3.1.2环境空气1#、2#监测点所有的监测因子中除PM10超标外,其它各监测因子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1#监测点中PM10超标率为71%,最大超标倍数0.39;2#监测点中PM10超标率为71%,最大超标倍数0.32
11、,1#、2#监测点PM10超标原因是由于项目场地施工产生的扬尘导致大气环境中PM10含量偏高。总体来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3.1.3声环境本次评价各监测点昼夜声级均达到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1.4土壤本次评价没有对项目地土壤进行现场监测,引用了2012年7月6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对位于本项目西北面约2.3Km处一块桔园土壤的现场监测数据,所监测的镉、铅、锌、铬、砷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表1之“旱地”二级标准。3.1.5区域污染源调查项目区域内企业很少,主要为东北面的湘西自治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和北面的
12、溶江锰业化工公司。湘西自治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在营运期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废气、废水和固废。废气主要来自蒸汽灭菌器预真空期抽出的气体及处理过程中抽真空产生的废蒸汽。其中预真空期抽出的气体可能含有微生物,处理过程中抽真空产生的废蒸汽可能含有少量挥发性的有机物。此外医疗废物储存的过程中也将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m3/d,生产用水分冲洗用水、高压蒸汽灭菌系统用水和绿化用水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灭菌消毒后的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沉淀污泥及少量生活垃圾。灭菌消毒后残留物约占医疗废物的94%,日产生约4.7t、年产生1175t(按年运行250天计);年场合废水处理污泥约3t。生活垃圾
13、年产生量约为10吨。合计年产生固废约406.5t。溶江锰业化工公司目前年产12000吨电解金属锰、3500吨金属锰粉这两条生产线已经停产搬走,只留2000吨锰锭生产线。锰锭生产产生污染主要为中频炉加温熔炼产生的烟气,产生量较少。3.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3.2.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及范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以建设项目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5x5km范围。3.2.2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及范围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地表水评价范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简要定性分析,仅对项目水污染源强进行核算、对污水的排放去向及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进行论证。3.2.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14、及范围声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范围。3.2.4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为中心周边500m的区域为生态评价范围。3.2.5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以建设项目为中心,周围小于20km2范围。3.2.6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本项目风险评价定为二级。评价范围为以氨机房为中心,半径为3km的范围。4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4.1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建设,会造成水土流失,并产生一定的噪声、废水、废气污染和产生一定量的固废。4.1.1施工废气
15、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爆破烟尘、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和建筑物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装修废气。项目拟采用湿法爆破,经洒水降尘后,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炸药使用量较少,且间断爆破,炮烟产生量少,易被空气稀释扩散。建设方在土地平整、开挖、取、弃土以及建筑材料装卸运输易飞散物料时,须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在容易起尘的道路,大型载重车辆要限时限路行驶,必要时定期洒水,防止扬尘污染。4.1.2施工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废物运输车辆,推土机、铲运机、挖掘机、压实机等设备,噪声值在7595dB(A)之间。主要降噪措施为: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对
16、于大于100dB(A)的施工机械,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车辆运输应避开沿途居民的休息时间。4.1.3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在施工期间,施工废水采取临时沉淀池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回用;在施工场地内部修建排水沟或者撇水沟,场内场外分开排放,严格禁止施工废水随意排放;生活污水排放量极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工道路洒水。4.1.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渣、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渣、弃土、建筑垃圾全部填入西面的池塘(该池塘以前没有,以前此处为一沟谷,由于修建道路拦阻积水而形成一池塘,目前没有任何功能,也没养
17、鱼。该池塘的形成给道路车辆行驶和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一定风险,吉首市经信局已经要求对该池塘进行填埋,该池塘的土地使用权为本项目场地施工承包者所有)。生活垃圾将统一收集并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4.1.5生态环境施工期生态破坏为地面建(构)筑物建设占用土地,破坏表土和植被,增加水土流失,施工期水土流失总量为109.14-144.24t。主要生态保护措施如下:(1)、严格控制扰动土地面积,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土资源,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尽可能恢复因项目建设而破坏的土地和林草植被,恢复土地生产力。(2)、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渣集中分类堆存于拟建尾矿库库区内,不新占压用地,并做好临时的撇洪措施
18、,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对能用于尾矿库初期坝(采用碾压堆石坝)等建设的弃土、弃渣(如排水涵洞开挖产生的)尽量利用;尾矿库建设所需石料全部采用现有工程产生的废石;避免尾矿库建设取土、采石增加新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3)、对因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裸露地表,具备绿化条件的尽可能恢复植被;对防治责任范围内宜林宜草地,尽量种植林草绿化。在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对防治责任范围内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防治。4.1.6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书分析认为:施工期在采取水土保护措施、洒水降尘、废水沉淀处理、控制高噪声施工设备的施工时段,以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期污染影响。4.2营运期4.2.1废气(1)
19、、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源强见表3,配置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表3 备用发电机废气污染物源强表燃气类别年用量污染产生情况污染物排污系数(kg/t油)产生量(kg/a)轻质柴油891 kgSO22.242.0CO0.780.69NOX2.922.6PM100.310.27(2)、食堂油烟油烟废气产生量约为1.6104 m3/d,油烟产生量约0.2kg/d。食堂油烟采用先进的静电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有效处理。(3)、化制废气化制炉产生油烟排放量约1200m3/h,产生浓度19.2mg/m3。采用碱性吸收液处理,污染物去除效率大于90%。其排放浓度为1.92mg/m3。(4)、恶臭气体
20、恶臭污染物产生源强,见表4。表4恶臭废气产生源强序号污染物名称产生单元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1氨待宰间0.3480.042硫化氢0.0160.00183氨屠宰车间0.1880.0224硫化氢0.0080.0015氨污水处理站0.240.0286硫化氢0.0120.0014为了减少臭气对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污水站、待宰间及屠宰车间的臭气采用微负压收集集中进生物滤塔处理后集中排放,集中收集生物滤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情况见表5。生物滤塔处理后臭气由20m高,内径0.8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表5污水站、屠宰车间、待宰栏恶臭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废气名称废气量Nm3/h污染物产生量t/a处理措施排放浓度m
21、g/ 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臭气5000氨0.776微负压收集,生物滤塔处理7.080.310.036硫化氢0.0360.320.0140.002(5)、影响分析报告书分析认为:本项目恶臭无组织排放源主要为待宰间、屠宰加工车间和污水处理站未能收集40%气体。只要搞好日常运行管理,加大厂区绿化隔离带的种植,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有组织排放恶臭中正常排放排放时 NH3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01609mg/m3,占标率为0.80%,对应的距离为293m;H2S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8.938E-5mg/m3,占标率为0.89%,对应的距离为293m。非正常排放排放时
22、NH3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02375mg/m3,占标率为1.19%,对应的距离为293m;H2S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01102mg/m3,占标率为11.02%,对应的距离为293m。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食堂油烟采用先进的静电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有效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化制废气经配套洗涤式除臭器净化后,符合GBl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要求(标准值为2.0mg/m3)。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污水处理站、屠宰车间及待宰栏等臭气采取措施,根据新的大气导则中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估算方法进行计算没有出现超标点。根据湖南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吉首市 生猪 定点 屠宰场 建设项目 24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