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期末考名词解释部分(5页).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国际私法期末考名词解释部分(5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私法期末考名词解释部分(5页).doc(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国际私法期末考名词解释部分-第 5 页名词解释部分以下仅供参考,是我结合老师的课件、我的书本和笔记整理的,如果有误,请自行纠正吧,有些我实在无法概括得那么精简,请大家根据自己的记忆能力背起来吧。1、 公共秩序保留(Reservation of public order or Public policy)是指法院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但由于该外国法的适用将违反法院地的公共秩序,因而拒绝适用该外国法的制度。这一制度同样适用于外国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2、 国际礼让说(Comity theroy)是17世纪由荷兰的法则区别说发展而来,斯托里的冲突法评论袭承了该学说,奠定了美国
2、私法学的基础。胡伯和伏特的国际礼让说最为典型。胡伯提出了解决法律冲突的三条基本原则:(1)任何主权者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境外无效;(2)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包括常住的与临时的,都可视为主权者的臣民;(3)每一国家的法律已在其本国的领域内实施,根据礼让,行使主权权力者也应让它在自己境内保持其效力,只要这样做不致损害自己的主权权力及臣民的利益。伏特将法则三分为物法、人法和混合法;所有法则都只能在主权者的领土范围内保持其效力,如果超越这一范围,无论是物法还是人法,都将无效;不过,出于“礼让”和保证商事交易的正常进行,一个主权国家却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认可外国法的效力。3、 法律关系
3、本座说(Doctrine of the Seat of Particular Legal Relationship)是19世纪中叶德国著名学者萨维尼提出的,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按其性质都和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归属于该法域,即法律关系具有确定的“本座”;冲突法的任务正在于按照其具有普遍意义的标准,具体得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及适用的法律。萨维尼认为,内、外国法都是平等的,绝对适用内国的强行法是例外;并提出了一系列具有连结点意义的法律关系本座。根据次学说,一国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外国法,完全是由法律关系本身的性质决定的。4、 法则区别说(Statutist theory)是由14世纪意大利法学家巴
4、托鲁斯创建的学说,是国际私法学形成的标志。巴托鲁斯从人和地域范围的角度阐述了法则适用的基本规则,具体包含两个方面的法律适用基本规则:(1)地方立法(即城邦法则)和习惯法能否约束外邦市民?主要阐述了契约、侵权、遗嘱以及此三类以外的物权问题的法律适用规则;(2)地方立法和习惯法能否在立法者的领地之外仍然保持其效力?在将城邦法则和习惯法区分为禁止性法则、许可性法则和刑事法则的情况下分别阐述了它们适用的空间范围,并单独讨论了刑事判决的域外效力问题。5、 最密切联系原则(Doctrine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最密切联系说最早在英国的判例中出现,后来美
5、国冲突法重述(第二次)正式采用了这一理论,该说认为,在确定某一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时,不应机械、呆板地根据该类法律关系的本座来确定准据法,而应当根据具体法律关系的各种主、客观因素进行权衡,选择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其准据法。也就是说,一国适用外国法是基于该外国法同有关国际民事关系有最密切的联系。+合同法领域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合同在经济意义或其他社会意义上集中定位于某一国家的法律。6、识别(The characterization)识别就是在适用冲突规范的过程中,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作出定性或分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那一条冲突规范的认识过程。
6、产生识别冲突的原因有:1、不同国家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因而可能援引不同的冲突规范。2、不同国家往往把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额法律部门中3、不同国家对同一冲突规范中相同用语的连结点赋予不同的含义。7、 反致(The renvoi)是指对于某一国际私法案件,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应使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的冲突规范指定应使用法院地法,法院结果适用了法院地国的实体法。反致是发生在法官审理涉外案件时选择法律时的现象。实质上,它发生在审理案件的法院认为冲突规范所指引的外国法首先是冲突法。反致的种类有:一级反致、转致、间接反致、双重反致。8、法律规避(Evasion of law)法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际私法 期末 名词解释 部分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