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2武汉永春口腔门诊部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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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 医院、 保护文物、 风景名胜区、 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
2、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武汉永春口腔门诊部 建设单位 武汉永春口腔门诊部 法人代表 李永春 联系人 李永春 通讯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明畅里社区商业街 M4、M5 门面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430000 建设地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明畅里社区商业街 M4、M5 门面 立项审批部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和
3、计划生育局 批准文号 武新管卫医准字(2015)第008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Q8330 门诊部(所)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9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9.3%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6 年 2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一、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牙齿疾病一直是困扰人们的一大重要顽疾,口腔疾病常见、多发,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质量。随着人们对牙齿重要性的认识,牙科已不再局限于牙齿疾病的治疗服务,洗牙、洁牙、牙齿整形、牙齿美容、口腔保健等服务层出不
4、穷, 技术也趋于成熟, 因此, 仅靠几家大医院的口腔科室已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武汉永春口腔门诊部建设项目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明畅里社区商业街 M4、M5 门面,何刘路以南、紫兰路以东、群建小路以西,项目用房为租赁用房。目前,该项目已获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015 年 9 月 25 日,见附件 2) ,并取得武汉市工商 2 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015 年 8 月 17 日,见附件 3) 。 武汉永春口腔门诊部总建筑面积约 190m2, 项目用房为租赁用房 (见附件 5),项目开设口腔科和医学影像科 (X 线诊断专业
5、, 本次环评不做辐射环境影响评价,需另行办理专项评价),设置牙科治疗椅 4 台,项目建成后为周边居民提供口腔医疗及康复便利,满足患者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该建设项目属于“V、社会事业和服务业” “161、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 、血站、急救中心等其他医疗机构”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武汉永春口腔门诊部特委托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经现场踏勘和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后,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并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由建设单位呈报武汉市环境
6、保护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二、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地方环保法规地方环保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年 9 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000 年 9月 1 日起施行,2015 年 8 月 29 日通过修订,修订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中
7、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2013 年 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53 号令; 武汉市环境保护条例 ,1992 年 3 月 14 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5 次会议批准,1997 年 12 月 3 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3 务委员会第 31 次会议批准修正(第一次) ,2010 年 9 月 29 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18 次会议批准第
8、二次修正; 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1997 年 12 月 3 日发布,199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80 号令; 武汉市城市排水条例 ,2002 年 9 月 29 日武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36 六次会议通过,2002 年 12 月 1 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37 次会议批准; 武汉水资源保护条例 (2011 年 1 月 11 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9 次会议通过,2009 年 3 月 26 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4 次会议批准) ;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
9、例 (2012 年 11 月 28 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3 年 1 月 15 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2013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 2、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1999178 号“关于公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国务院发改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鄂环
10、字1998第 5 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2015 年第 33 号) ; 武汉市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 169 号; 武汉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 139 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3-2017)的通知 (武政20141 号) ; 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2012 年 2 月 20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第 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 年 3 月 16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 224 号公布,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3、标准规范和导则、标准规范和导则 4 中
11、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 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 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 ,200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009 年局部修订;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12、,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4、地方环境功能区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地方环境功能区划及城市总体规划 鄂政办函200074 号文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及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13129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城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13135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的通知 (鄂环发201224 号) 武
13、汉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 (国务院已批复,国函201024号)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武汉市人民政府已批复,武政【2012】33 号) 5、其他资料、其他资料 5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015 年 9 月 25 日,附件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015 年 8 月 17 日,附件 3)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3) 房屋租赁协议(附件 4) 其它相关资料 三、三、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本项目经营用房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明畅里社区
14、商业街 M4、M5 门面,紫兰路以东、何刘路以南,地理位置经度为 1142843.07E,纬度为30306.03N(详见附图 1) 。 本项目四邻关系为:项目所在用房为租用明畅里社区商业街 M4、M5 门面(见附件 4) ,上方为明畅里社区居民楼。项目用房东西两侧均为出租门面;南侧背靠小区庭院;北临何刘路(城市支路、红线宽 20m) ,隔路为德欣里社区(详见附图 2) 。 2、工程规模、工程规模 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本项目由李永春租赁郭立舟(个人) 、张中心(个人)位于九峰街九峰明畅里社区商业街门面 M4、M5 门面(该门面产权属于九峰街道,由武汉峰靖实业有限公司管理租赁,见附
15、件 5),租赁总建筑面积为 190m2,该门诊部建成后可为周边居民提供口腔清洁、口腔治疗、口腔保健等医疗服务,预计最大门诊流量为 10 人次/日。 3、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015年 9 月 25 日,见附件 2) ,本项目拟布设的诊疗科室包括: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 。本项目设 4 台牙椅,不设住院病床位。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公用辅助工程见表 1-1。 6 表表 1-1 项目主体工程及公用辅助工程组成表项目主体工程及公用辅助工程组成表 名称 建设内容 规模 备注 主体工? 共 2 层,主要功能区布局如下: 1 层为前台
16、、 候诊大厅、 口腔诊疗室、牙片室、消毒室、卫生间、医疗废物暂存间、无菌物品存放间; 2 层设有:办公室、口腔诊疗室、杂物间、气泵房、卫生间等。 190m2 放射科辐射评价由具有相应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 本报告中不做影响评价 公用工程 给排水系统 内部自建给排水管道, 外部依托明畅里社区集中供排水设施 供电系统 供电电源依明畅里社区供电 空调系统 分体式空调 环保工程 废水治? 次氯酸钠自控式加药机 位于 1 层东南角的消毒室内 噪声治理 建筑隔声 废?治理 废水处理设施 消毒室南面墙外 固废治理 医疗废物储藏间;垃圾桶 1 间 (约2m2) 位于 1 层医疗废物暂存间; 分散布置 4、主
17、要设备、主要设备 根据门诊开设的诊疗科目及特色专科需要, 配置的诊疗仪器、 设备见表 1-2。 表表 1-2 项目配置主要仪器设备表项目配置主要仪器设备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台) 1 牙科综合治疗机 佛山安乐 AL-398AA 4 2 消毒柜 浙江凯德 18L 1 3 牙片机(牙科 X 射线机) 福建梅生 MS?-3 型 1 4 无油压缩机 佛山弘科 1 5 次氯酸钠自控式加药装置 BTX-100 系列 1 注: X 射线机是本项目主要的辐射污染源, 本项目辐射污染环境影响评价不属于本次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评价。 5、主要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医疗服
18、务过程中需使用相关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辅助材料。 本项目不使用锅炉,采暖及降温均采用分体式空调。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见表1-3。 7 表表 1-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表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表 序号 药品/试剂名称 年耗量 1 丁香油 18mL 2 樟脑酚 2?mL 3 双氧水 3000mL 4 活力碘 1000mL 5 碘酚 10?0mL 6 酒精 1000mL 7 磷酸锌 60g 8 玻璃离子 60g 9 氧化锌 30g 6、人员编制和工作制度、人员编制和工作制度 本项目设职工人数 8 人,不设职工宿舍和食堂,门诊部全年工作天数为 360天,营业时间为每日 8:30 至 12:30
19、,14:00 至 18:00,一班制,每天工作 8 小时。 7、公用及辅助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 给水:本项目给水采用市政给水管直接供给,根据 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2009 年修订)用水量指标进行估算,营运期项目最高日用水量估算约为 0.94m3/d。详见表 1-4。 表表 1-4 营运期项目用水营运期项目用水情况情况 类别 用水量 标准 用水人数 用水量 日用量(m3/d) 年用量(m3/a) 生活用水 50L/人.天 8人/天 0.40 144 医疗用水 15L/人次.天 10人次/天 0.15 54 清洁用水 2L/ m2 190.0m2 0.38 136.8
20、合计 / / 0.93 334.8 本项目运营期水平衡表如下(排水系数 85%) : 8 表表 1-5 项目营运期给排水平衡表项目营运期给排水平衡表 单位:单位:m3/d 类别 给水 排水 总用水 新鲜水 损消耗量 排水量 生活用水 0.40 0.40 ?.06 0.34 医疗用水 0.15 0.15 0.02 0.13 清洁用水 0.38 0.38 0.06 0.32 合计 0.93 0.93 0.14 0.79 生活用水医疗用水0.400.150.340.130.020.06新鲜水0.93经市政管网进入王家店污水处理厂回用清洁用水0.380.060.32消毒池化粪池0.79图图 1-1 项
21、目运营期水平衡图(单位项目运营期水平衡图(单位 m3/d) 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本项目所在小区明畅里社区化粪池, 进入小区污水管道排入何刘路市政污水管网,经光谷三路市政污水管网进而排入王家店污水处理厂处理(见附图 4) ,污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 尾 水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的一级 A 标准后回用。 供电: 由市政电网就近引来双回路电缆, 一用一备, 用电电压为 380/220V。 消防
22、:本项目根据建筑防火规范规定,设置室内灭火器、室外消防通道等设施。 空调系统:建筑物均采用分体式节能空调制冷供热,不采用集中供暖和中央空调系统,以电为能源,所在裙楼楼顶无空调室外机组。 外部交通:项目北临何刘路,东面有光谷四路,西面有光谷三路,外部交通十分便利,项目所在地周边拥有众多成熟的商铺和居住区,均为人工种植的树木,绿化环境较好,绿化覆盖率较高。 9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用房为租赁明畅里社区 M4、M5 门面,无原有污染情况。 10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
23、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性等) : 一、一、 地理位置地理位置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成立于 1988 年 10 月,位于武汉市东南部,在东湖、南湖和汤逊湖之间,与武昌区、洪山区、江夏区相邻,新成立的东湖高新区仅24 平方公里。至 2010 年,光谷先后进行了 4 次扩容。2001 年洪山区的 4 个村、江夏区的 9 个村交给开发区托管,净增 10 多平方公里。2007 年江夏区豹澥镇划入东湖高新区。 2008 年洪山区九峰乡及其九峰村等十村一委整体移交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主要
24、用于建设光谷生物城。至此,东湖高新区面积扩大至 221平方公里。 2010 年东湖高新区第四次扩容,拥有了总共 518 平方公里的区域。 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是武汉唯一的国家级别的开发区,交通十分便利,区内及周边的高速公路、国道等有武黄高速、沪蓉高速、京珠高速、107 国道、106 国道、318 国道、316 国道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直线距离武汉天河国际机场 41 公里, 距离华中地区水陆联运中心武汉港 20 公里, 距离武昌火车站 8 公里,距离汉口火车站 28 公里,距武汉火车站 11 公里。 (详见附图 1) 。 二、二、 地形、地质及地貌地形、地质及地貌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地貌属鄂东
25、南丘陵经汉江平原东缘向大别山南麓低山丘陵过渡地区,中间低平,南北丘陵、岗垄环抱,地貌单元属长江三级阶地垄岗区。全区主要由低山、丘陵、垄岗平原与平坦平原组成,分别占该区土地总面积的 5.8%、12.3%、42.6%与 39.3%,平均高程为海拔 25.3m,最高点为九峰乡与江夏区交界处的丁管山,海拔 201m。境内中部、自西向东有低岗伸延,东部则以垄岗平原为主。丘脊岗坡多、呈东西走向,形成较大范围的天然屏障。境内大小山峰,一般座东向西,呈带状延伸,湖泊众多,山水相依,河汊相错,自然景色十分壮观。按地貌成因类型可分为低山丘陵、剥蚀堆积平原及堆积平原三个类型;地形则由丘陵、垄岗平源、平坦平原三种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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