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药店GSP零售药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pdf.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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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一、质量管理制度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5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72、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9药品验收管理制度113、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13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54、 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管理制度17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195、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2010、国家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2211、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2412、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2513、药品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2714、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2915、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3116、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3217、环境卫生管理制度3418、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5
2、5.7采购药品应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 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 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文件名称:药品验收管理制度编号: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1、目的:把好购进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 符合规定要。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所购进药品的验收。4、责任:验收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5、内容:5.1 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进行检查,并在规定时限 内完成。5.2 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
3、条款以及购 进凭证等,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做到票、帐、货相符。5.3 药品质量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期、数量、 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对药品 外观性状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专有标识等内容检查。5. 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提供的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书。5.5 凡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详细记载填写检查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包括 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 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验收 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5.6 验收员对购
4、进手续不齐、不合格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予以拒收,由验收人员填写拒收报告单并在验收记录中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及时 报告质量管理员处理。文件名称:药品陈列管理制度编号: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1、目的:为确保企业经营场所内陈列药品质量,防止药品发生质量问题。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企业药品的陈列管理4、责任:营业员、养护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5、内容:5.7 陈列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5.8 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企业验收合格,其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药 品。凡质量有疑问的药品一律不予入库上架销售。5.9
5、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 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药品与 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5.10 方药不得开架销售。5.11 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存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 销售完为止。5.12 要冷藏保存的药品只能存放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 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不得在常温下陈列,需陈列时只陈列空包 装。5.13 列药品应防止阳光直射,有冷藏等特殊要求的药品不应陈列列的药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员复查。5.14 于陈列药品的货柜、
6、橱窗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经营非药品应设置专区,与药品区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文件名称: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编号: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1、目的: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质量不合格药品。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5、内容:5.1 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 后取得上岗证,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5.2 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 注册证等。5.3
7、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 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品名与包装易混淆的药品分开,药品要按用途 陈列。5.4 营业员依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 药品交与顾客。5.5 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 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响、禁忌及考前须知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 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5.6 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标明 姓名、岗位、从业资格等内容的胸卡。5.7 顾客凭处方购药,按照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执行,处方必须经 药师审核签章或审核后,方可
8、调配和出售。5.8 销售非处方药,可由顾客按说明书内容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如果顾 客提出咨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5.9 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5.10 药品拆零销售按照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执行。5.11 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5.12 不得销售国家规定不得零售的药品。5.13 销售药品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5. 14药品营业人员应熟悉药品知识,了解药品性能,不得患有精神病、传 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5. 15店堂内的药品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和药品广告管理 方法的规定。5.
9、 16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采购员传递药品信息,组织货源补充 上柜,并通知客户购买,非本企业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 动。5.17销售药品开具有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规格、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文件名称: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管理 制度编号:1、目的: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格和质量可靠的药品。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管理。4、责任: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员、购进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5、内容:5.1 供货单位合法性审核5.1.1 首营
10、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 生产或经营企业。5.1.2 1.2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 真实、有效:(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证书复印件;(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五)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六)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七)有法人代表签章或审核的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 上岗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5.1.3 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5. 1.4质
11、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MP或GSP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 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 场所、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所、质量管理体系、检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 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采购员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依次送质量管理员和企业负责人审 批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药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5.2、采购品种合法性审核5. 2.1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首次采购的药品。5. 2.2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 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5.
12、 2.3资料齐全后,采购员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依次送质量管理员审 查合格后,企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货。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5. 2. 4. 1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6. 2. 4. 2 了解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及质量状况。7. 2. 4. 3审核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8. 2.5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 品种审核规程重新审核。5. 2.6审核结论应明确,相关审核记录及资料应归档保存。文件名称: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编号: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执
13、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1、目的:加强处方药品的管理,确保企业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按处方销售的药品。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5、内容:5.1 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 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 签全名或盖章。5.2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5.3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5.4 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5年备查,顾客必须取 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或复印、照相留存。5.5
14、 对有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要经原 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5.6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19、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制度3620、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3721、药品不良反响报告规定管理制度 3922、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4123、药品追回管理制度4324、药品召回管理制度45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文件名称:药品拆零管理制度编号:1、目的:为加强拆零药品的质量管理。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拆零销售的药品。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
15、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5、内容:5.1 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无药品说明书,不能明 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5.2 营业员负责药品的拆零销售,在上岗前经过专门的培训后,每日上午 对拆零药品的进行一次检查,如有变质等不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情况按不合格 药品处理规程进行。5.3 企业须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柜,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匙、 药刀、瓷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操作人员不得用手直接 接触药品。5.4 工具使用完后,应保持清洁,放置于干净包装袋或盒中,以防止受污 染。5.5 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
16、或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5.6 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持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5.7 拆零药品储存有温度要求的,必须按规定的温度条件存放。5.8 拆零的药品销售时必须放入拆零药袋中,标明顾客姓名、药品的品名、 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并做好拆零药品记 录,销售记录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 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5.9 对调配好的拆零药品进行复核,确认药品、包装袋的内容无过失后, 将药品发给顾客,详细说明用法、用量、考前须知,并提供药品说明书的原件 或复印件。文件名
17、称:国家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质量管 理制度编号: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有效遏制此类药品从 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制定本制度。1 .依据: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局部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等文 件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3 .责任者:全体员工。4 .规定内容:4.1 定义:本制度所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包括麻 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 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不包括含麻黄的药品)、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
18、复方地 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罗格列酮等。5. 2采购5. 2.1采购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应当按照药品GSP和本供货企业的要求建 立客户档案,核实并留存供货方资质证明复印件、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和身 份证明复印件、核实真实性等。购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必须向供货方索要税票(指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票上应列明销售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 额等,如果不能全部列明所购进药品上述详细内容,应附增值税应税货物或 劳务销货清单,并加盖供货企业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注明税票号码。供 货方所销售药品还应附销售出库单,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 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出
19、库数量、销售日期、出库日期和销售金额等内容, 税票(包括清单,下同)与销售出库单的相关内容应对应,金额应相符。5.3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有效期管理:该类药品的有效期管理,应严格 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药品效期管理的各项规定。5.4 不合格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规程的有关规定。5.5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开架销售; 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由营业员核实购买人实际使用情况、身份证明等 情况,并即时登记在电脑系统中做含麻黄碱药品销售记录或转抄记录。同时, 单笔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剂量大
20、于或等于30 毫克)及其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均凭处方销售,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 好处方登记或复印、照相留存。5.6 店员应按照店的有关规定,加强值班,严防药品被盗被抢。文件名称: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编号: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1 .目的 为证明产品质量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保证经营药 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2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 .范围 适用于药品购进、贮存、出库与销售全过程运作记录和凭证的管 理和控制。4 .职责 质管部、商品管理部、配送部、人力资源部等各相关职能部门。5 .内谷5.1 质量记录、自制凭证的使用和填写人应
21、严格按照操作实际,完整、规 范准确地填写记录中的各项内容,相关责任人员或记录人员签名后,按日期顺 序汇总保存;5.2 凭证填写人员应仔细检查凭证合法性及其填写是否完整、规范,核对 票据(凭证)内容与业务实际是否一致,合格无误再在凭证上签字;5.3 质量记录和票据(凭证)的保管人员应按规定时限妥善保存资料,未规 定保存时限至少保存5年;5.4 原那么上不得改动或自行更换规定的质量记录,确须改动应报质量管理 员批准。5.5 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相关岗位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数据录入,并以平安、可靠方式定期备份。文件名称: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编号: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
22、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1、目的:确保质量信息传递顺畅,及时沟通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情况,不断 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质量信息的管理。4、责任:质量管理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5、内容:5.1 质量管理员为企业质量信息中心,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 传递与汇总。5.2 质量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最新公布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行 政规章;国家新公布的药品标准及其他技术性文件;国家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 及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管理规定等;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及所供药品的质量情 况;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中提供的质量信息。5.3 质量信
23、息的收集方式:5. 3.1质量政策方面的各种信息:由质量管理员通过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文 件、通知、专业报刊、媒体及互联网收集;5. 3.2企业内部质量信息:由各有关岗位通过各种报表、会议、信息传递 反响单、谈话记录、查询记录、建议等方法收集;5. 3.3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质量信息:通过设置投诉 、顾客意见簿、顾客调查访问等方式收集顾客对药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意见。5.4 质量信息的收集应准确、及时、适用,建立质量信息档案,做好相关 记录。5.5 质量管理员应对质量信息进行评估,并依据质量信息的重要程度,进 行分类,并按类别交予相关人员进行存档和处理。文件名称:药品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 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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