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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 一一审核:一 一实施日期:_一年月 日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第1篇】混凝土质量管理细那么范文质量事故处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质量事故处理过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但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上严重损失的事故 即为质量事故。第二章质量事故分类与界定第三条产品质量事故:由于原材料采购、保管不当或生产控制不当而造成生 产的产品不合格,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而形成的事故。第四条工程质量事故:由于公司承当浇筑的混凝土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企 业经济损失而形成的事故。第五条质量事故等级界定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界定事故等级,如下表所列:注:虽没有造成上述
2、数额的经济损失,但给公司造成严重的名誉损失,致使公 司在某领域内或某重要工程中无法继续经营的问题,将以质量事故对待。第三章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第六条质量事故报告程序1 .一般质量事故:当事人(当班人)应立即通报直接领导,并详细说明事故的经 过,由直接领导先行口头通报主任工程师,并当日补报书面报告,主任工程师在事 故处理完结后(5日内)将书面报告报总工程师,并由技术质量部备案。2 .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当事人(当班人)应立即通报直接领导,并详细说明事故的经过,由直接领导先行口头通报主任工程师,并当日补 报书面报告,主任工程师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书面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向总 经理报告。
3、第七条质量事故的分析与处理程序质量事故的分析与处理坚持三不放过的原那么,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 过;事故纠正及预防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L一般质量事故: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当事人应立即通知主任工程师,由主任工 程师根据情况采取果断的纠正措施。主任工程师把握不准的事故应立即通报总工 程师,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采取有效纠正措施,事后应由主任工程师形成书面的事 故分析与处理报告报总工程师,并由技术质量部备案。3 .严重或重大质量事故:发生严重或重大质量事故,当事人应立即通报主任工 程师,由主任工程师通告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采取有效纠正措施,事后 应由总工程师形成书面
4、的事故分析与处理报告报总经理。第四章质量事故责任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第八条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处理结束后,由主任工程师组织,当事人及有关部 门参加,召开事故责任及直接经济损失确认会议,主任工程师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形 成质量事故责任与直接经济损失确认报告揭站长审批。严重或重大质量事故:公 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生产经营部、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及有关领导参加,由技术 质量部根据会议精神形成质量事故责任及直接经济损失确认报告,报总经理审 批。第五章质量事故责任处分第九条对质量事故责任人的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根据质量事故责任及直接经济损失报告,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技术质量部备案。第
5、十条产品质量事故处分1 .直接(主要)责任人企业直接损失1000-5000元,给直接责任人100300元的经济处分。企业直接损失500010000元给直接责任人300500元的经济处分,并视 情况给与直接责任人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企业直接损失10000元以上,给直接责任人5005000元的经济处分,并视 情况给与直接责任人记过、记大过处、降级、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2 .相关责任人按直接责任人的50%进行处分,并给与一定的行政处分。第十一条工程质量事故的处分1.直接(主要)责任人企业直接损失1000050000元,给直接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分。企业直接损失50000100000元,给直接责任人10003000元的经济处分,并视 情况给与直接责任人警告、记I 第十三条对不能按规定进行质量事故报告的 责任人追究领导责任,并分别处分100 -1000元。第十四条对于提出合理意见,防止质量事故发生、挽回或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和信誉影响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按挽回损失的25%进行表彰和奖励。第六章附那么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山东华奥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制度自2008年10月1日起生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