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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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部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卫生部关于 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 建设 的 指导看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保证合理支配业务用房,有效发挥服务功能,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规范化进程,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指导看法(以下简称指导看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加大投入和深化改革,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满意社区居民的健康需求。本指导看法中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其次条本指导看法是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决策服务,是编制、评估、审批社区卫生服务
2、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探讨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审查项目设计和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的重要尺度。第三条本指导看法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新建、迁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第四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必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科学、合理、适用、节约的原则,从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际动身,因地制宜地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须要与可能的关系。第五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避开重复或过于集中建设。第六条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第 七
3、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应仔细做好前期打算工作,依据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以及建设单位的实际状况,切实做好可行性探讨,其建设需由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担当。其次章建设原则 第 八 条功能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供应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健康教化、预防、保健、康复、安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应依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看法的文件要求,在房屋建设和设备配置上要满意其服务功能的须要。第 九 条规模适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要依据社区覆盖人口、服务半径、将来发展等因素,确定建设规模。第 十 条经济适应。社区服务机构的建设要因地
4、制宜,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兼顾将来发展的趋势,做到经济合理。第三章建设内容和标准第 十 一 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规模,要综合考虑服务社区人口数量、地理交通、服务半径、服务内容等因素,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适当考虑将来发展的须要进行确定,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面积不少于 150 平方米,公共卫生服务用房和基本医疗服务用房面积应为 1:1。依据实际状况,如需设定肯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每设 1 床位至少增加 30 平方米建筑面积,但不能超过 50 张。如需设置季节性传染病门诊,增加相应的建设面积。第 十 二
5、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房,应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的规定: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有临床科室用房、医技科室用房、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行政用房及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形成预防保健区域、健康教化区域、诊疗区域、康复区域和行政办公与后勤保障区域。二、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设有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第四章设备配置标准 第十 三 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设备,应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的规定: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装备的基本配置包括:诊疗设备、协助检查设备、预防保健设备、健康教化设备及其他设备。二、社区卫生
6、服务站设备装备的基本配置包括诊疗设备、健康教化及其他设备。除基本配置之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依据发展须要,增加康复理疗、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相应的设备。第五章建筑要求 第 十 四 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应贯彻适用、经济、美观、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合理的原则,建筑标准应区分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合理确定。第十 五 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选址,应满意功能与环境的要求,宜选择在患者就医便利、环境宁静的位置,并应充分利用城镇基础设施,避开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贮存场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选址,还应充分考虑医疗及预防保健工作的特别性质,根据公共卫生方面的有关要求,协调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社区
7、卫生服务机构宜为相对独立的建筑,如设在其它建筑内,应为相对独立区域的底层,或带有底层的连续楼层,且不宜超过四层。第十 六 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体布局的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必需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二、在满意基本功能须要的同时,适当考虑将来发展; 三、合理确定功能分区,科学地组织人流和物流,避开交叉感染; 四、室内采光、色调设计符合卫生学要求;五、建筑布局紧凑,内部交通便捷,管理便利,削减能耗; 六、依据不同地区的气象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为患者供应良好的医疗环境,为员工供应良好的工作环境。第 十 七 条新建(迁建)独立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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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 对于 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 建设 指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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