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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妇联对家庭暴力问题调研建议县妇联对家庭暴力问题调研建议一、基本状况 涉及家庭暴力的 38 个家庭中,城镇家庭 2 个,占 5%,农村家庭 36 个,占 95%。施暴者中年龄在 35 岁以下有 2 人占 5%,36-50岁的 34 人占 90%,51 岁以上的 2 人占 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5 人占 13%,初中、中学文化的 32 人占 85%,大专以上文化的 1人占 2%。实施家庭暴力的缘由中,对妻子不信任的有 2 起占 5%,男方有精神分裂症的 1 起占 3%,妻子生病的有 3 起占 8%,妻子无生育实力的有 2 占 5%,因丈夫性格急躁的有 4 起,占 11%,男方有婚外恋行为的 2
2、6 起占 68%。在这些家庭暴力中,结婚的有 34 起占 89%,同居生有子女的有 4 起占 11%。受暴者中,主动情愿离婚的妇女(包括解除同居关系的)的 15 人,占 40%,可离可不离的 12 人,占 31%,不情愿离婚的有 11 人,占 29%。妇女驾驭家庭主要经济权力的 5 人,占 13%,妻子无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丈夫的 20 人,占 53%,丈夫游手好闲,主要靠妻子养家糊口的 4 人,占 11%。54%的人认为家庭暴力违法,25%的人认为不违法,8%的人认为正常现象,13%的人说不清。存在家庭暴力家庭中,平均每月遭受暴力很少(2 次以下)占 25%,间或(3 次5 次)占 50%,常常
3、(5 次以上)占 25%。遭受家庭暴力后,觉得丢脸的占 35%,感到恐惊的占 57%,想自杀的占 8%。二、家庭暴力产生缘由 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的产生主要有以下缘由:1、婚外恋是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缘由。受性解放、性自由等思想影响,一些男性滋生了饱暖思淫欲的思想,热衷于婚外情、找情人、包二奶,产生对妻子、家庭的不满甚至厌恶,导致家庭暴力不断,有的把实施家庭暴力作为逼迫妻子离婚的主要手段。2、男权主义是造成家庭暴力的根源。受几千年封建文化传统的影响,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意识在广阔农村和部分城市家庭还很强。一些男性将妻子当成自己的附属品和私有财产,稍不如意,就将妻子作为攻击的对象,有的因妻子没有生男
4、孩而遭到丈夫的殴打。3、社会的宽容是家庭暴力产生的重要缘由。大多数人认为打老婆是家庭私事、小事,天经地义,只要不打成重伤,是没有人会去遗责施暴者。甚至连受害人也认为家丑不行外扬,间或打一两次都可以忍气吞声。其结果是家庭暴力不仅得不到遏制,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4、妇女经济不能独立是导致家庭暴力的干脆缘由。大部分农村妇女成家后依靠家庭和丈夫,缺乏自我意识,缺少自强独立的精神,故而被丈夫厌倦看不起。有的夫妻的确没有感情了,作为妻子因不想独立而不愿离婚,导致家庭暴力。另外还有一些因婆媳之间、与婆家亲戚之间的关系处理得不好导致家庭冲突,进而引发丈夫的暴力行为。三、家庭暴力的危害 1、侵扰妇女身心健康
5、。家庭暴力一旦发生,轻则表皮红肿发青,重则致残、重伤,甚至是闹出人命,严峻损伤妇女的身体健康。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家庭暴力还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遇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惊慌的气氛中,心里充溢了恐惊与悲伤,在肯定程度上丢失自信和自尊,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值的解脱途径的状况下,她们只好实行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以暴制暴等消极抗拒方式。2、破坏婚姻家庭稳定。美满华蜜的婚姻须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是建立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家庭冲突一旦演化成家庭暴力,这种和谐也就失去了平衡,双方关系转变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关系,夫妻感情必定会出现裂痕,即使受
6、害妇女可能还爱着丈夫,但是她们最简单想到和选择的方式就是通过离婚来摆脱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重要缘由之一。3、制约社会和谐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包括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不行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是平安社会的坚实防线,唯有家庭的和谐,才能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保障。有资料表明:我国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方面,妇女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也是物质生活的创建者。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在其人身权利、生命、人格、尊严等这些做人最基本的权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剥夺的状况下,在身心
7、受到严峻损害的状况下,又如何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生产、发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仅严峻侵害了受害妇女的人身权利,而且影响了她们参加社会生产的主动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干脆间接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4、影响子女健康成长。在一个充溢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悲愤的家庭中成长的子女,其生理、心灵上必定会受到较大的损害,大多数患有恐惊、焦虑、孤独、自卑、不信任任何人等心理障碍,对家庭和婚姻缺乏平安感,对父母失去敬重,影响其学习生活。长大后有暴力倾向的比其他孩子比例要高的多,有的甚至会有厌世心理,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四、存在的问题 1、法律宣扬不到位。虽然已进入五五普法阶段,但农村及偏远贫困地区法律宣扬普及
8、和法律培训仍存在死角,农夫法律学问匮乏,维权意识和实力差。2、家庭暴力制裁难。家庭暴力是个社会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目前适用于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惩罚的尺度和依据不好把握。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真正达到刑法规定的轻伤和重伤程度的不多,往往难以对施暴者进行依法处理。即使受害者向有关部门反映了,也只能是进行劝服教化和司法调解,解决不了根本冲突。3、维权工作经费惊慌。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没有足够的经费。有些受害妇女被丈夫打出家门,身无分文,无处安家、没有路费,妇联没有方法帮她们出资。有的妇女特殊希望妇联能够出面去教化指责丈夫或去进行调解,但妇联没有经费去进行调查,调解,开展维
9、权工作难度很大。各级政府应从财政拨付肯定经费,为妇联组织开展维权工作供应经费保障。五、对策和建议 第一,建立有效预防限制和制裁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要完善相关法律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威慑力,建立特地的反家庭暴力法,在法律中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的救助机构和求助程序、制裁机构、施暴者应担当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和制裁力度。要利用现有法律的有关内容,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得施暴者有所顾忌。同时主动激励受到损害的人英勇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10、,司法机关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赐予受暴者以最大的便利,使他们得到相应的赔偿。第三,将家庭暴力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增加社会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提倡全社会综合治理,构建整个社会防控和制裁家庭暴力的体系。将它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开展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村和社区要关切每一个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一有事务发生即妥当处理。执法机构要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完善执法监督系统,把预防、制止和制裁家庭暴力视为自己份内事。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要加强宣扬教化,将一些家庭暴力案件曝光,增加公众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妇联等社会团
11、体的作用,使这些组织成为反家庭暴力基地。以期形成一个各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第四,救济和爱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家庭暴力发生后一方面要制裁施暴者,另一方面要抚慰受害者。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居委会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妇联等要重视给受暴者精神上的抚慰,刚好解决他们的困难。在条件允许的状况下,可以设立妇女庇护所、家庭事务裁判所、家庭暴力救助站等机构来达到这一目的。第五,提高妇女素养,教化妇女勇于抗暴。妇女权益的享有与爱护,要靠妇女自己去争取。全面提高妇女素养,对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要激励妇女通过各种渠道,学科学、学文化、学法律,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驾驭生产技能,主动参加社会生产。妇女只有在经济上独立了,才能摆脱在家庭中依附于男人的状况。另一方面,要大力培育妇女的自尊、自信、独立、自强精神,使她们充分相识到自身优势,进行正确的自我评价,不轻易为社会和他人的看法所摆布,不断完善、充溢自己,主动广泛地参加社会实践,敢于在竞争中发挥出自己的聪慧才智,不断提高社会地位。同时要教化妇女树立自我爱护意识和防暴抗暴意识。勇于抗暴是歼灭暴力的唯一出路。第六,加强道德教化,提高全民素养,消退封建残余思想。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美德在农家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教化活动,加强国民的道德教化,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制止、削减直至歼灭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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