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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投资类项目)BSZN-0503-2018/0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2018-03-01实施2018-03-01发布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布27 / 2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社会投资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许可决定、送达与公开的申请与受理。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项代码:0503分项名称:新办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 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管线工程;(二)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大修工程;(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的房屋立面改造工程。第三十五条 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4号)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二)办理权限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区(县)分工实施意见1、
3、下列建设工程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1)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建设项目和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2)黄浦江和苏州河两岸(中心城内区段)、淀山湖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中心城以内(除世博会规划红线范围外)按批准的规划确定的沿岸及规划有建筑物所在的第一街坊,如沿岸及规划有公共绿地的,则范围扩至公共绿地后的第一街坊。目前尚无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按两岸
4、结构规划范围内沿两岸各200米范围控制。淀山湖两岸的具体范围以批准的规划范围为准,按照沪青平公路以北、淀山湖、元荡湖周边离湖岸线500米范围控制。(3)世博会规划红线范围内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所划定的红线范围5.28平方公里和规划控制范围1.4平方公里。(4)全市性、系统性的市政建设工程:对外交通系统建设工程;市域交通系统建设工程;与总体规划相同层次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建设工程的具体分工范围和管理要求,按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专项办法执行。(5)保密工程、军事工程等建设工程:包括国家级、市级党政机关、部门和国家级对外接待场所;重大地下工程和人防工程、部队营地和军事项目;
5、安全保障设施;保密项目等。(6)人民政府制定的其他建设工程。2、前款规定范围以外建设工程,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区(县)受理点、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接受委托的市级管委会及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三)审批内容建设项目位置、建设用地面积、建设用地性质、建设工程性质、规模、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间距、退界及其它规划条件。(四)法律效力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的内容施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
6、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五)审批对象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二)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大修工程;五、审批条件新办1、准予批准的条件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核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2)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3)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规划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4)在历史文化风貌区内进行建设活动,还应当符合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5)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的大修及立面改造工
7、程,应当符合保护技术规定的要求。2、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不符合核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未取得审图合格证的;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电子文件应可读取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电子件材料内容相同。(二)申请材料目录新办序号提交资料名称电子件/扫描件份数电子文件格式是否必须备注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电子件或扫描件1pdf是登录“联审平台”网站,按规定填写完整1、网上填报后打印出书面,相关单位签章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申报系统;2、电子签章后上传电子件2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承
8、诺书扫描件1pdf是登录“联审平台”网站,按规定填写完整,网上填报后打印出书面,相关单位签章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申报系统3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承诺书扫描件1pdf是4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单位承诺书扫描件1pdf否5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电子件1cad和矢量pdf是在电子地形图上应画出符合国家和本市施工图出图标准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6分层面积表电子件或扫描件1excell和pdf是1、电子件,需加盖设计单位电子签章;2、扫描件:需扫描后上传7按有关规定加送有乙级规划资质以上部门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电子件或扫描件1pdf否属高层建筑项目,周边有住宅文教卫生建筑的提供,具体
9、要求参照(沪规土资建规2016100号)文1、电子件,需加盖日照分析单位电子签章;2、扫描件:需建设单位扫描后上传8用于项目公开的建设工程平面图示意图电子件1pdf是要求详见沪规土资建规(2014)383号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审查意见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扫描件1pdf否*详见表格后备注11建筑施工总平面图(1/500或1/1000)电子件和扫描件1cad和pdf是图纸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施工图出图标准,并加盖设计单位和“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电子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电子签章;总平面图需在有市测绘院提供的电子地形图上划示,标注单位为米,坐标系为上海城市坐标12建筑单体施工
10、图(含平面、立面、剖面)电子件和扫描件1cad和pdf是图纸应符合国家和本市设计施工图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工程施工图出图”专用电子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设计师电子签章13基础施工平面图、基础详图及桩位平面布置图电子件和扫描件1cad和pdf图纸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施工图出图标准,并加盖设计单位和“工程施工图出图”专用电子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电子签章;1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记图电子件1cad符合注记图绘制要求的申报项目注记图一份,Dwg2000格式(2002版以下即可)。15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可选)扫描件1pdf否*备注: 根据上海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规定,下
11、列建设项目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专家审查意见。1、需报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2、轨道交通、铁路、磁浮交通、隧道、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地下道路、跨江和跨海桥梁等重大市政工程;3、高度150米的各类建(构)筑物工程;4、开挖深度15米且开挖面积5000平方米的基坑工程。除以上建设项目以外的其它建设项目不再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以下简称分区评估)和告知承诺制,应至上述网站下载并阅知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报告内容,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填写并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建设项
12、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三)申请文书名称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八、审批期限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全市社会投资项目按照“工业项目”、“小型项目”和“其他社会投资项目” 三类进行规划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社会投资项目指土地新出让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投资项目。(一)一般工业项目规划确定的工业用地内的产业项目,经产业部门准入审核认定后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设计方案的,实行“带方案出让”制度; 未实行带方案出让的工业用地内的建设项目,其中标准厂房、普通仓库工程以及生产配套的附属建筑(宿舍、办公、研发等除外)实行免方案
13、审批制度。 上述工业项目审批时限为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如无补正和不予受理情形,上述时间均含预审期3个工作日。(二)小型项目小型项目指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建设项目、涉及风貌保护区和轨道交通保护区等特定区域的项目除外。审批时限为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无补正和不予受理情形,上述时间均含预审期3个工作日。(三)其他社会投资项目除上述“工业项目”、“小型项目”以外的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为在受理之日起28个工作日。如无补正和不予受理情形,上述时间均含预审期3个工作日。九、审批证件(一)批准的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项目表,证件样本附后
14、。证件有效期六个月。内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2、在批准同意发证的地形图和总平面设计施工图上分别加盖“规划管理业务专用章”,并在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基础结构图)上加盖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二)不批准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包括建设项目名称、申请许可日期、不批准的理由)十、收费依据及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我局职权范围内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有权要求我局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和提供
15、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3、在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我局法定职权范围内,申请人有权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并要求我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定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同时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4、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我局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在提交申请材料的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我局逾期不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申请人按照我局告知的补正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我局仍不受理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
16、依法改正;5、我局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说明延长期限的理由并在法定的延长期限内作出决定;6、对依法需要听证、专家评审和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7、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颁发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加盖我局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我局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休整诉讼的权利;8、我局实施行政许可,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或者我局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向申请人索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17、申请人有权拒绝并依法提出投诉或者举报;9、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局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由此对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依法给予补偿;(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按照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我局关于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向我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许可后,应当依法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局行政许可决定对申请人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所规
18、定的义务;3、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许可后,需要对行政许可的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经我局同意后方可作出变更;4、我局对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许可后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5、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十二、申请接收(一)接受方式1、网上接收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审共享平台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建设管理部门接收案件的通知后,登录全覆盖审批系统,“签收”申报工程规划许可的案件。 2、网上申请无纸化报建: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审共享平台(二)接收时间工作日时
19、间(9:0017:30)十三、咨询途径(一)窗口咨询黄浦区北京西路89号2楼综合业务受理大厅(二)电话咨询(021)63193188*20004(三)网上咨询63f-fe52-4ee7-b49e-e17039dc01ce&TYPE_FLAG=21十四、投诉渠道1、电话投诉(021)631934312、网上投诉07934a9-20fc-4bef-a32e-49809f2bdf92&TYPE_FLAG=22 十五、办理方式(一)新办1、业务描述(1)办理环节:网上申请。建设单位登陆联审平台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和上传相应资料后,通知设计单位登录联审平台,上传电子施工图。设
20、计单位首先上传市规土局要求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注记图”,将该图落入市规土GIS系统,该图上传后,“联审平台”通知市测绘院提供落图咨询服务。设计院同步上传电子施工图。市测绘院落图服务完成后,在“联审平台”确认。设计院上传电子施工图完成后,通知建设单位审核提交申请。是否需要写设计单位,待议?建设单位审核信息和图纸资料真实无误后提交申请。网上受理。案件“签收”后,“联审平台”通知规土管理部门进行施工许可申请的受理。建设管理部门“签收”案件规土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预审结果(补正、受理、不予受理)反馈至联审平台。审批。规土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图机构应对审图
21、合格的电子图纸进行数字签章,规划部门对涉及规划的图纸进行电子签章,带有电子签章的施工图作为后续施工和验收的依据。结果告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后,由联审平台通知企业查看、下载合格证书、规划许可证,同步通知后续监管部门提前服务和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涉及调整或修改的。所有社会投资项目均通过“联审平台”进行审批,对于通过走“联审平台”审批同意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要进行调整和修改,仍通过走“联审平台”进行操作。(2)审查方式:实地核查、书面审查、会办等2、适用情形在全市已取得土地、未办理工程报建且未申请设计方案审核(104产业区块内的工业项目未申请施工图审查)的项目中试行。申请受
22、理后,经审核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十六、决定公开除保密事项的许可决定外,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许可决定和许可证制作完毕后,扫描上传至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开。附录1、办理流程示意图附录2、申请文书样本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申请类别:新申请 申请编号: 施工许可编号:项目名称联审项目编码设计方案名称设计方案编码土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最新更新日期版本号建设用地批准书文号批准日期土地取得方式出让土地 /自由土地 选择申请事项范围施工图审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筑施工许可本次申请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负
23、责人手机号码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手机号码勘察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手机号码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手机号码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手机号码审图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手机号码日照分析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手机号码 本期申请范围和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基地/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容建筑面积()最高建筑高度(m)用地分类地上建筑分类面积()居住用地(R)住宅建筑社区级公共服务建筑基础教育建筑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行政办公建筑商业服务业建筑文化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卫生建筑教育科研设计建筑文物古迹建筑商务办公建
24、筑其他公共建筑工业用地(M)仓储物流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其他用地地下建筑面积分类()不计入地下经营性用途建筑面积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实施的公共通道按照规划要求设置的地区服务性的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小计计入地下经营性用途建筑面积商业办公住宅套内地下部分停车单建停车库住宅配套停车库非住宅配套停车库工 业仓 储小计总计()我单位承诺:项目表填写的数据真实、准确;因填写的数据不实和有误引起的后续审批手续和时限等问题,由我单位承担责任,因此导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将接受管理部门的处罚或处理。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日期:规
25、划项目编号报建编号发改委项目编号附件1、申请的建筑单体(单位)工程信息表附件2、建筑使用性质及消防设置、雷电防护装置情况附件3、结合修建民防工程情况附件4、各类专项评估评审资料情况附件5、建筑工程现场质量安全措施审核表附件1、申请的建筑单体(单位)工程和构筑物信息表建筑单体(单位)工程指标编号幢号建筑名称结构类型耐火等级 建筑 使用性质建筑层数建筑高度(m)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备注地上地下地上地下12345构筑物工程编号名称高度(m)基底面积(m)埋深(m)基底尺寸(m)备注围墙编号名称高度(m)长度(m)备注桩基编号名称桩长(m)根数(根)备注附件2、建筑使用性质及消防设置、雷电防护
26、装置情况使用性质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500m2的 歌舞厅 录像厅 放映厅 卡拉厅夜总会 游艺厅 桑拿浴室 网吧 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 具有娱乐功能的茶馆 具有娱乐功能的咖啡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m2的托儿所的儿童用房 幼儿园的儿童用房 儿童游乐厅其他室内儿童活动场所 养老院 福利院 医院的病房楼 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 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中小学校的食堂 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3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m2的 影剧院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 营业性室内健身场馆 营业性室内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 大学的教学楼 大学的图书馆 大学的食堂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
27、工车间 寺庙 教堂4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m2的 宾馆 饭店 商场 市场5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m2的 民用机场航站楼 客运车站候车室 客运码头候船厅6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m2的 体育场馆 会堂 公共展览馆的展示厅博物馆的展示厅其他特殊工程1设有上栏所列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 电力调度楼 电信楼 邮政楼 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 档案楼3除本栏第1项、第2项以外的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m2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城市隧道工程 大型发电工程 大型变配电工程6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工厂 仓
28、库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专用车站 专用码头易燃易爆气体的 充装站 供应站 调压站易燃易爆液体的 充装站 供应站 调压站 储罐设置位置总容量(m3) 设置型式浮顶罐(外 内) 固定顶罐 卧式罐球形罐(液体 气体) 可燃气体储罐(干式 湿式) 其他储存形式地上 半地下 地下储存物质名称堆场储 量储存物质名称建筑保温材料类别A B1 B2保温层数使用性质原有用途消防设施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梯 灭火器 其他:雷电防护装置相关指标旅游景点 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
29、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附件3、结合修建民防工程情况1、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结合建设民防工程核定配建民防工程建筑面积数 平方米施工图落实民防工程建筑面积数 平方米类型单建式 附建式战时用途防护等级民防设计单位民防工程施工图送审情况民防监理单位联系电话民防项目总监联系电话2、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缴费面积平方米缴费金额 元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编号3、其他备注:“核定配建民防工程建筑面积数”是指根据土地出让条件或咨询意见(如有)确定的本项目应配建的民防工程建筑面积。备注应与1.2.3项并列附件4、各类专项评估评审资料情况超限高层建筑抗震
30、专项审查意见有 无深基坑专项审查意见有 无玻璃幕墙安全性评价报告有 无玻璃幕墙光反射评价报告有 无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学预评价报告有 无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卫生学评价报告集中供水单位卫生学评价报告有 无游泳场所设计卫生学评价报告有 无地下公共工程建设项目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评审意见有 无雷击风险评估报告有 无节水评估报告有 无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有 无其他: 有 无 审查内容:附件5、 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申请施工内容 见规划许可证中建筑单体(单位)工程明细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安全措施已经全部落实,并对下列
31、内容组织自查,符合要求:一、 施工现场人员 1、 现场建设、监理、施工总包及涉及分包等单位已建立项目管理机构;涉及的合同已按规定报送; 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监理单位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已到岗,并完成实名制登记。 二、 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1、 具备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制已建立; 2、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审批。其中,按照规定应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 3、 监理规划和相关监理细则按规定已制定并通过审批。 三、 施工基本条件 1、 现场供排水、施
32、工用电、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等施工、生活配套条件已具备; 2、 施工场地内需保护的高压线,树木等,已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需拆迁的建筑物已拆除; 3、 对因施工活动可能给毗邻建(构)筑物、设施和重要管线造成影响的,或在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已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或方案。 四、 未发现违法开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或违法行为已经得到处置。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公章或项目章) 年 月 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名: (公章或项目章) 年 月 日监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公章或项目章) 年 月 日
33、 监督机构 审核意见: (公章或监督专用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记图落入GIS系统技术标准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记图1、 业务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办和变更。2、 图形内容: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的注记图。3、 落图环节:外网申报阶段和预审阶段。4、 落图文件:申报项目的CAD注记图。5、 建设单位提供文件:申报项目的CAD注记图一份,Dwg2000格式(2002版以下即可)。6、 图形绘制要求:(1) 图层:yd_close 用地范围线JZW_CLOSE 地上建筑物外轮廓线JZW_LABEL 地上建筑物申请幢号DXJZW_CLOSE 地下建筑物外轮廓线DXJ
34、ZW_LABEL 地下建筑物申请幢号GZW_CLOSE 构筑物外轮廓线(构筑物只需画外轮廓线即可,如围墙)ZJ_CLOSE 桩基外轮廓线(只需画包含桩基的建筑物外轮廓线)(2) 图形坐标:上海市城市坐标系;图形坐标必须准确。(3) 绘图单位:米。(4) 绘图比例:与上海市测绘院购买的电子光盘地形图比例一致。(5) 用地范围轮廓线规定:为封闭的可导入GIS系统的范围图;用Pline线绘制,必须闭合,不得自相交。地块边界必须准确,不得侵占周边地块红线、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等规划控制线。(6) 建筑物、构筑物外轮廓线规定:为封闭的可导入GIS系统的范围图;用Pline线绘制,必须闭合。同一种(建筑物或
35、构筑物)轮廓线和轮廓线之间必须空开,不能有重复和重合线段,不能相交,不能包含,不能自相交。建/构筑物的外轮廓线不能包含雨篷、连廊、天井等附属图形;建筑物只需画一层占地线,如中间有庭院可以不管,因为同一图层上的轮廓线之间不能有包含的关系;图形上的建筑物必须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申报的建筑物一一对应,不能多于或少于申报的幢数。(7) 建筑物申请幢号图形上的建筑物申请幢号内容必须与建筑工程项目表上建筑物的申请幢号一致;建筑物申请幢号文字图层与建筑物图层必须一一对应,即JZW_LABEL对应JZW_CLOSE,DXJZW_LABEL对应DXJZW_CLOSE;建筑物申请幢号的文字必须处于建筑物外轮廓线
36、之内;文字书写命令为TEXT,即使用“单行文字”而非“多行文字”;字体要求为CAD自带字库里的字体,即文字样式采用STANDARD。附录3、法律文件及标准目录一、法律u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u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u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二、行政法规u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u 风景名胜区条例u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三、地方性法规u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u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u 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u 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四、政府规章u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u 上海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u 上海市管线工程规划管
37、理办法u 上海市地质资料管理办法u 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五、规范性文件u 关于印发的通知(沪规土资建规2016100号)u 关于修改并重新发布关于加强对建筑高度控制及屋面建(构)筑物规划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沪规土资建规2014256号)u 关于严格控制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地下室规划管理的若干意见(沪规土资风规2015311号)u 关于发布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应用解释的通知(沪规法2007524号)u 关于修订并重新发布关于简易建设项目免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规土资建规2015260号)u 关于再次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
38、案规划公示规定的通知(沪规土资法2014106号)u 关于印发关于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全过程中推行告知承诺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规土资建规2016126号)u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规土资法2011678号)u 关于延长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沪规土资法2017576号)u 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及周边地区项目规划管理规定(暂行)(沪规政2005809号,经2012年8月8日以沪规土资法2012672号文重新修改发布,继续生效)u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河道规划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规土资政规2015347号)u 关于
39、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三维审批规划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沪规土资建(2013)8号)u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开规定的通知(沪规土资建规2014383号)u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及区外超高建筑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沪规土资建规2015147号)u 关于再次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的通知(沪规土资建规2014106号)u 关于修订并重新发布建设项目审批落实民防结建和兼顾设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规土资建规2015160号)u 关于修订并重新发布关于从严控制在住宅小区开设餐饮、娱乐类项目的规划管理意见的通知(沪规土资建规2015264号)u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临时建设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沪规土资建规2015303号)u 关于调整纸质地形图送审要求的通知(沪规土资建2015413号)u 关于外墙保温系统规划管理规定废止后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的通知(沪规土资建2015398号)u 关于印发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规划管理意见的通知(沪规土资建规2015905号)u 关于印发关于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全过程中推行告知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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