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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协议 下载后可自行编辑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工作(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一定期限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在约定期间内,对基于工作信任、职务关系和岗位特性所接触、管理和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和竞业限制的义务。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各种原料配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第三方所有由甲方承诺保密的各种原料配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范围主要包括战略规划、经营政
2、策、投资计划、产销策略及计划、营销渠道、进货渠道、各种合同、协议、客户信息、价格信息、财务数据、管理制度、产品信息、采购资料、报表及财会档案、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及技术秘密等一切与甲方业务有关或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有保密义务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对于部分内容或个别要素被公众所知,但未使该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的保密价值灭失的商业秘密;也包括归甲方所有的乙方因职务创造或构思的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技术秘密: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掌握的属甲方所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包括第三方所有由甲方承诺保密的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方案、技术数据、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流程、配方
3、、产品编码、质量指标及检测方法、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和决窍、图纸(含草图)、样品、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操作规程、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技术资料及其它形式的技术信息、客户提供的新产品开发资料等,和乙方在职期间的技术成果等职务技术,技术秘密属于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是指在本协议约定期间内,乙方不得自行或指使、诱导他人从事直接或间接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与甲方产品(包括研发、生产、储备、经销等所有产品)相同、相似、类似或相关的经营活动。 约定期限:包括在职期间及自离职之日 年。 第二条 乙方在约定期间内,出现下列行为,均为违约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商业
4、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本条第(1)项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在与甲方公司竞争的领域内直接或间接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5、直接或间接的向甲方内部或外部无关人员泄露商业秘密; 6、复制、公开或以其它方式泄露包含商业秘密的文件; 7、对因工作所管理、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等未经许可超过工作范围使用; 8、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部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包括技术、研发、管理及机要岗位人员)离职; 9、直接或间接组建或计划组建任何与甲方产品(包括研发、生产、储备
5、、经销等所有产品)相同、相似、类似或相关竞争企业,或在与甲方产品(包括研发、生产、储备、经销等所有产品)相同、相似、类似或相关竞争企业中担任(包括隐名担任)或计划担任任何职务; 10、在相关领域企业里经营和生产与本企业相同、相似、类似或相关的产品(包括研发、生产、储备、经销等所有产品); 11、其他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上述“文件”包括文件原件、复印件、附件、草稿、传真件、电子邮件、信函及磁盘、磁带、光盘等有商业秘密内容的各种载体形式。 第三条 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应在停止违约行为的同时,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 2、如损失(包括实际损失或期得利益损失)或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高于违约金,则以实际损失或所得利益的数额为赔偿额(注:本条所称“损失”是指由甲方委托独立中介机构作出的实际损失或期得利益损失评估价值)。 第四条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不论是何种原因,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尽管乙方已不在甲方工作,但双方所签的本保密合同仍然有效。乙方离开甲方后不得利用其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掌握的一切商业秘密,从事或参与与甲方产品(包括研发、生产、储备、经销等所有产品)相同、相似、类似或相关的研究、开发生产或进行技术转让。乙方必
7、须将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掌握载有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包括所有技术资料、客户资料、技术书籍、文件原件、复印件、附件、草稿、传真件、电子邮件、信函及磁盘、磁带、光盘等)立即归还甲方,乙方无权私自保留。如违反,均仍依照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期限为甲方允许公开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公开时止。 第七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 年(离职日期以甲方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所注日期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业限制协议自行终止: 1、甲方技术秘密已经公开的; 2、乙方死亡的; 3、甲方终止经营的; 4、甲方不支付补偿费的。 第八条 若乙方遵守本协议,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发给乙方 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补偿,按竞业限制期限,按月在每月末分别支付。 第九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或仲裁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条 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如与劳动合同中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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