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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一: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范本委托方: (甲方)地 址:受托方: (乙方)地 址:甲方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内容及期限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2、委托期限壹年,暂定自 月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3、在委托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二、双方权利与职责(一)甲方权利与职责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
2、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3%。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30日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7、保证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三十日,负责提供按双方确定装修标准的示范单位 套,供客户参观参考,指导消费。8、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9、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3、10、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11、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加之该项目买受群体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设立销售分公司,并负责分公司前期筹备基本费用(房租、装修、办公用品等)。(二)乙方权利和职责1、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2、 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3、 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4、 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5、 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
4、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6、 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实际成交均价。7、 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帐户。8、 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9、 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10、 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时,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1
5、1、 负责哈尔滨、大庆销售分公司前期筹备具体工作,负责分公司日常管理、销售、人员招聘及工资等。(三)共同责任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价格执行方案”为准)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6、3、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 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四)、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甲方权利与职责”中规定的工作。2、乙方销售目标:第一阶段:于该项目预售证办妥、正式开盘后三个月内,工程形象全面封顶时,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第二阶段:于该项目完全达到进户标准并完成小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时,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第三阶段:代理期内,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约定。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支付及奖罚方式(一)策划费乙方为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甲方同意在签署本
7、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划费人民币拾 万元整。(二)代理服务费1、计算及支付方式(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收取,并按月结算。(2)选择银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总经理同意客户缓交房款的,客户累计缴交房款的30%即视为全额回款,按成交总额计提代理服务费。(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1)款结算代理服务费。(4)每月25日,乙方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代理服务费。2、奖罚方式(1)合同代理期内,若该项目已售面积实际成交均价比“价格执行方案”确定已售面积的成交均价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给
8、予乙方奖励提成。(2)奖励金额=(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价格执行方案规定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 50%。(3)奖励提成支付方式与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同。(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阶段销售目标,甲方在该阶段已成交金额应提代理费中扣除20作为罚金;如乙方在下一阶段完成所扣阶段目标,甲方返还所扣罚金。五、合同终止事由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30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
9、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在此期间成交的单位,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额代理服务费。六、争议的解决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诉讼。七、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该项目的“价格执行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年 月 日篇二: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范本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汉汇顾甲方(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乙方(受托方):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地址: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
10、会大厦703室法定代表人:电话:027854830069传真:02785483010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所有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单位,策划并销售产权属于甲方的位于 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总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委托销售面积共 平方米。项目详细指标及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于合同签订后的天内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和代理的顺利实施。第二条 委托销售代理期限及进度1、本
11、合同代理期限:(1)自的 个月;(2)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本项目开盘销售的条件为:a. 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开盘所需的全部合法证件;b. 销售中心完成并具备销售条件:大堂、电梯厅、样板楼层装修完成;c. 在开盘后的3个月的销售期内确保一个秋季或春季的销售黄金季节;d. 至少一部电梯到位;e. 宣传物料到位;f. 距离入伙时间不能超过九个月;g. 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广告等)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 。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 。2、销售代理进度a. 第一阶段:从项目销
12、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b. 第二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c. 第三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第三条 费用负担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 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
13、出由乙方负责支付。第四条 销售价格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 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二)。第五条 策划费、代理费及支付1、策划费及支付方式(1)甲方应支付乙方营销策划费共计人民币 元(¥);(2)合同签订后的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期款计人民币 元(¥ );余款 元(¥)于乙方所提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的三日内付清。2、代理费计算及支付方式(1)代理费率:备注: 销售率:实际售出面积和可销售面积的百分比;实际售出面积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累计面积为准,当期计算的代理
14、费率根据此销售率确定。 代理费率: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同期销售率确定;代理费的结算时间以客户合同签约后的实际到款时间为准。 根据实现的销售金额按照以上约定费率计取代理费,代理费率随代理期内实现的销售率递增而递增,并在执行较高消费率进行结算时,其超过上档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对应的代理费收取。(2)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当期应收代理费当期合同签署累计到帐金额(以市场公开的价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为准)当期代理费率;(3)双方商定每月 日为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甲方应在结算认定后的三日内支付当期代理费。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1、在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委
15、托第三方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委托销售物业。2、在开盘发售前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销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托物业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及关于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设备、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3、保证本项目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合法向认购者销售
16、该物业。负责与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4、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销售资料及销售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销售推广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6、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销售现场清理、销售中心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如电脑、文件柜)到位等工
17、作。7、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在本项目所有甲乙双方确认的推广宣传品(楼书、折页、媒体及各种形式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代理商: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字样。8、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并及时支付。如有拖欠,则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的计付滞纳金,按天累计计算。9、负责收取客户购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各种购楼手续。10、非乙方之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1、承接甲方项目策划、销售代理业务,成立项目专案工作小组,按照销售代理进度要求尽责尽职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
18、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乙方责任: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3、在签署本合同书及甲方支付策划费之首期款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报告(见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收取策划费末期款。
19、同时制定销售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实施。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5、如果乙方代收款项,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6、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指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7、依据确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方案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可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计划,不得任意放盘
20、和调价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个案协调处理。8、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书面报告销售进度,供双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9、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10、对每个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签订商品房担保按揭合同后即告结束。篇三: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范本编号:*-*-* 号房 产 代 理 销 售 合 同甲方:地址:乙方:
21、地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南苑小区项目房屋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甲方在 * 兴建的 * 项目楼盘,其中包括住宅及商业用途房屋共计45套,建筑面积共计约 * 平方米,房屋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第二条 合作期限销售计划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4 个月,自 2014 年 9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2月 31日。2. 销售计划:2014年:10月销售5套,11月销售10套,12月
22、销售15套,2015年:1月销售15套。第三条 销售价格、代理佣金及支付1.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楼层、各户的销售价格)详见附件一“房屋基本情况明细表”。2乙方的代理佣金按所售的 * 项目房屋价目表(房屋基本情况明细表或甲方认可的浮动价)的 2.4% 提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六四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的同时签订销售合同,次月末甲方应支付当月计算佣金的85%。销售期满甲方在收到余款时付清代理佣金,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时应提供收据及发票等合法手续。4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房款,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
23、后果由乙方承担。5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六四分成。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立面效果图、平面图、总平面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其他费用的估算等;()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销售合同由甲方提供。(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 * 项目鹤壁销售独家代理的委托书;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 * 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同时甲方楼盘现场做好乙方宣传销售的配合工作。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的实际情况与其提
24、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重复。. 本项目的销售推广费用,根据乙方编制销售策划方案,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最终协商确定为 * 元(),该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推荐的服务单位。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1. 乙方营业执照、备案手续等资信文件应合法有效。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4)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
25、及情况;(5)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6)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 * 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3套门面),乙方应告之甲方,做个案协商处理。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合同履行中的第二个月期满时,乙方销售完成比例不得低于当期销售计划的30%,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出现上述合同终止情况,双方应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3.双方若同意延续、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 其他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项目所在地鹤壁市山城区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甲 方: *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乙 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 期: 年月日-第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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