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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联锐思建站合同书装订处 网络服务合同书编号:HY-WEB No: 装订处甲方: 乙方:嘉联锐思(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13年 月 日鉴于:乙方是互联网应用软件和互联网应用技术提供商,能够为企业提供全面的互联网应用技术解决方案和服务支持。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付款期限及方式1、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款项分二期支付:合同签订时预付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网站制作完成后,甲方在乙方提供的测试空间上对网站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并在乙方交付甲方网站涉及的相关文件前,支付
2、乙方网站制作费用的剩余款项,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2、乙方收到甲方网站制作费用的全部款项后,应向甲方提供相关收据或发票。二、服务内容及期限1、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2、首页制作方案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制作方案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方案确定后,资料备齐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网站全部页面及程序开发完成。3、本合同自签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网站结构,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甲方如实向乙方提供网站制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包括文字、图片等资料),且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
3、合法性。因此产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须确保乙方提供的服务平台的应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不侵犯第三方的权益;2、甲方有权对乙方设计的网页提出修改意见,由双方协商更改。合同规定的服务之外的开发项目,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其开发制作的费用;甲方有权了解所有服务项目的进程及相关信息。四、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网站结构,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网站的制作,验收合格后甲方签订网站验收合格书,同时乙方进行网站的正式发布;由于甲方资料提供不准确不及时、定稿延误、款项支付不及时,乙方不承担延误造成的损失,并顺延相应的工期;2、甲方完成合同规定的
4、付款义务后(见第一款第一条),乙方确保按时发布网站页面及程序(见第二款第二条),同时乙方交付甲方后台、租赁的虚拟空间、域名的所有权;3、乙方为甲方设计网站所采用的模块、图片等所有相关元素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对甲方网站中由于乙方失误造成的页面错误进行修改;4、乙方所设计的网站页面及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指乙方能提供原始设计文件或开发原代码的),甲方未经验收并完全支付相关页面及项目费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用,擅自采用所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将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五、生效、修改、解除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
5、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解除本合同。六、利益分享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的技术模块,设计和制作的网站,为甲方所有。在市场方面宣传方面,甲方允许乙方可以将其作为自己的案例进行宣传。但所有及甲方有关的宣传内容必须经甲方事先同意。七、知识产权及保密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2、本合同任何一方对通过本合同履行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不正当地使用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本合同中所述之商
6、业秘密,系指属于本合同任何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为该方视为秘密的、可用于生产、销售或经营之技术、财务、商业或其他方面的信息(无论系以何种形式储存),并具有以下特性:1)不为公众所知悉;2)具有实用性且能为该方带来经济利益;3)经该方采取了适当措施进行保护。4、出于本合同之目的,不正当使用系指以不正当的方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欺诈、胁迫、贿赂、擅自复制、违反保密义务、引诱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其他类似方法;任何一方均应确保其仅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始向其员工、顾问、代理人或承包商披露商业秘密,并应保证其职工、顾问、代理人或承包商必将保守商业秘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相应损
7、失。5、在本合同效力终止之后,本合同双方仍应遵守本合同规定之保密义务,除非双方一致书面同意解除该保密义务。八、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守约的一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补救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一方因违约一方之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相应损失。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工期延迟,乙方须付违约金以合同金额的3/日,且工期顺延,延迟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甲方须向乙方付违约金以合同金额的3/日,且工期顺延。3、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全面履行了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若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的款项,每逾期一
8、日甲方承担逾期未付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除要求甲方承担逾期违约金外,乙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4、若甲乙双方均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注:甲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为乙方提供网站开发的完整资料(包括指定使用的图片,文字),以提高共组效率;为了加快项目进展速度,甲方针对各种情况的反馈时间最好控制在两个小时以内。九、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系指任何一方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A、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B、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记录的丢失;C
9、、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D、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性关闭。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应免除该方承担的相应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后始发生不可抗力,则该方的相应责任不得免除。4、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之最短时间内,以最快的方式将不能履行的情况通知另一方,以减轻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暂行中止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为止,但应尽最大努力排除不可抗力所造成之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6、如不可抗力持续45日以上(包括45
10、日),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协议的签署、履行、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2、若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内容或其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若经协商无法解决该争议,则双方应将其提交设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规则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规则。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3、在仲裁进行过程中,本合同所有未受仲裁事项影响的规定及每一方的权利义务均应继续完全有效。十一、后期维护1、网站后期维护为三个月免费维护,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2、系统维护使用培训,直到贵公司相关人员熟练使用后台管理系统为止;3、故障响应时间为4小时
11、内,排除故障为24小时内;4、在网站服务期内网站需要升级,享受优先权,优惠权; 5、客户对网站任何技术和流程上的疑问免费进行解答;6、无偿不定期技术支持人员的回访工作;十二、其他A、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或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 亦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B、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C、本合同之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D、本合同任何条款之无效不影响争议解决条款之效力。E、本合同所述之“日”为日历日。F、本合同中所含标题仅供参考且不应以任何形式影响本合同的含义或解释.G、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H、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办理。I、所有附件作为合同一部分,具有等同于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地址: 地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委托人: 委托人:签署时间: 2013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2013 年 月 日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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