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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物流公司协议书_v2_20160108物流公司服务合同编号:立协议书人 康师傅(重庆)方便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产品进行配送、仓储库存管理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配送服务 一、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配送甲方生产的产品,具体产品详见附件 一 。二、乙方配送甲方产品到甲方指定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区批发客户、单点批发商(以下简称为“单批”)、批市批发商(以下简称为“批批”)、 、 。三、乙方保证其已经熟知甲方的配送程序,将严格依甲方的配送程序作业。具体配送程序为:乙方在进销存
2、系统上接收订单信息,列印送货单,并于甲方发出订单指令24小时内配送到甲方指定客户,并代收回单及单批、批批客户货款;乙方在收到回单及货款后,应在甲方的进销存系统上进行回单确认。货款须实时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如当天未存入,则必须在第二天10点前将货款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及/或款项交付甲方的任何业务人员,纵然经甲方的业务人员指示亦然;区批发客户会先将相应货款以现金或汇款方式直接交付到甲方,而无需乙方代收。乙方依据甲方订单及送货单向区批发客户配送产品,经确认该区批发客户收货后,甲方于四十八小时内向乙方补足相应数量的产品,乙方充分认知乙方无向该区批发客户代收货款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四、甲方负
3、责运送产品至附件一中列明的乙方指定仓库并承担运费,乙方自行负责卸货。五、甲方运送产品交予乙方时,乙方应及时验货(以甲方持有之乙方签收样章为凭),乙方加盖公章或收货专用章作为收货结算凭证,变更签收样章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若产生任何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验收如发现数量短缺或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单返回联上写明情况并及甲方的送货司机共同签字确认,并于五日内将前述收货单返回联原件交回甲方除业务人员以外的订单管理或财务人员,经甲方查证后,如系可归责于甲方原因造成,则由甲方补足乙方缺损的产品数量。乙方未写明验货情况并及司机共同确认或逾期寄交收货单返回联的,视为乙方对产品质量、数量无异
4、议。乙方未在本款规定时间内通知甲方将视为产品无缺损。若乙方将前述返回联原件交付甲方的业务人员,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得没收保证金,乙方并负赔偿责任。六、乙方应配送甲方产品至甲方指定的客户营业场所或仓库,并承担卸货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甲方指定客户的卸货费用。七、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进销存系统列印的送货单上载明的任何内容。若需变更,需由甲方指定授权人书面通知乙方。八、因乙方遗漏而未进行配送的产品不得计算在物流费中。九、配送异常处理 1、如因甲方客户原因(退货、赠品或其他问题)而扣留签收回执,乙方应第一时间及甲方联系,并依甲方指示执行。 2、乙方在送货时遇到甲方客户强行要求退货或因甲方原因出现异
5、常情况而退货,乙方应第一时间及甲方联系,并依甲方指示执行。 3、乙方任何配送异常问题,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若确属乙方的原因,或非乙方的原因但未及甲方及时联系,或乙方未依甲方的指示合理执行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以上甲方人员是指除业务人员以外的订单管理或财务人员。十、回执(进销存系统出货单)管理1、乙方将前一日配送完成的配送回执,核对整理确认后,于当日下午17:00前送回甲方各地营业所2、由于乙方原因,回执内容有误或未按时送回甲方各地营业所导致甲方货款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十一、退货处理乙方在接到甲方退单后,必须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货回收。退货回收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
6、双方确认退货产品质量及数量,完成退货整理归位及入账。第二条 仓储库存管理 一、乙方应依照甲方标准对乙方保管的甲方产品进行仓储及安全管理。二、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产品必须通过进销存系统建立完整的库存账务管理。三、甲方委托乙方仓储、配送促销品及赠品,乙方应比照正常产品建立完整的库存账务管理。四、乙方应每天进行库存盘点,日日结清,确保帐实相符。五、每月5日前,乙方及甲方必须对实际库存执行盘点对账及确认的动作,如确认为因乙方擅自违反操作造成甲方库存损失的,乙方按照产品二阶价格*1.02赔偿。六、盘点规范为使双方及时保持帐实相符、帐帐相符,以减少因未能及时对账而造成的产品不必要的损失,保证双方正常利益:
7、1、每季度一次财务静态盘点,具体时间、地点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财务于盘点前一周发出盘点通知,乙方遵照盘点通知做好相应盘点准备,配合甲方盘点作业。3、每月盘点时,为确保各品项的安全库存,乙方仓储库存的产品总金额(产品数量*产品价格)应及甲方R3销售系统上显示的产品总金额一致;盘盈亏品项和数量依产品金额可以互抵;若乙方库存产品总金额盘亏,乙方应予以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为(|R3销售系统显示产品数量-乙方库存产品数量|)*产品二阶价格*1.02。 4.每月盘点后出现盘亏、盘盈,乙方需在第二个工作日报告甲方,由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书面通知后乙方方可进行账务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调整账务
8、,如擅自调整造成甲方损失的,按照本条第五款进行赔偿。第三条 配送资格及仓储标准一、乙方应具有甲方认可之物流公司资质:乙方应具备经营之必要资质及证照。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必要之证照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开户行账号、仓储库存地址、公章或收货章之样章等。二、乙方需配备专一运营团队,包含管理人力 人、库管 人、财务 人、进销存系统操作员 人,合计至少 人,并配备单独办公室。三、乙方其它配备需求如下:A、营运金至少 万元;B、车辆至少 辆,合计载重至少 吨; C、仓库至少 个,合计至少 平米。D、 进销存系统上线:台式电脑一台(CPU主频1.5G以上),宽带上网
9、(带宽512K以上),针式打印机一台,三联以上打印纸,Windows XP系统,IE浏览器6.0以上。四、乙方必须达到以上配备需求标准,并能满足配送甲方产品之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 元,并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五、乙方应就其仓储保管的甲方产品投保财产一切险,并就其所提供的配送仓储服务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六、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以及本着对消费者服务的态度,甲方要求,且乙方同意乙方达到以下仓储标准:A级要求(不做到会直接危害产品品质):1、仓库周边无化粪池、垃圾堆等严重污染源。2、墙体、门窗、屋顶封闭性良好,无漏雨、露天码放、阳光直射。3、仓库通风干燥,符合物品
10、存放要求。4、仓库无有毒有害物品(如农药),无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柴油)。5、仓库密封性良好,能有效防止鼠害进入仓库,库房内有防虫、防鼠设施并合理使用,无猫狗等动物饲养,无使用毒饵灭鼠。6、仓库消防设施能满足整个库区要求。7、不良品有独立、明确的放置区域并制作标示管理。8、产品及地面之间有栈板等防潮设施进行隔离。9、运输车辆及仓库内产品码放层数:总高度不得超过外箱标识堆码层数极限。10、运输车辆清洁卫生,底板平整干净,车厢无污染,无异味,有防雨设施。11、产品装卸时无踩踏、扔、坐产品等野蛮动作。12、库房使用电瓶式或无尾气排放的叉车装卸,且叉车操作规范,不损伤产品。13、产品出货执行先进先出
11、,记录产品出货批号及发往单位,无过期产品。B级要求(不做到会影响产品品质):1、库房整体架构坚实;仓库地面硬化平整;存货区无洗手池、排水沟等水源2、有指定的装卸区域,并配备防雨设施3、库内卫生状况良好,无杂物及明显灰尘,垃圾定时清理且不存放于存货区。4、产品堆码整齐,无混码现象5、散落产品及时整理,纸箱破损、开胶的产品及时修补6、产品堆码离墙、柱20cm以上,不得靠墙码放7、库内卫生间为抽水马桶并备有洗手装置七、仓库管理应当达到以上仓储标准,否则须按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违反A级要求(不做到会直接危害产品品质),第一次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扣除乙方保证金 元;发现二次及二次以上
12、的,甲方不仅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扣除乙方保证金 元,还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2、违反B级要求(不做到会影响产品品质),第一次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第二次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扣除乙方保证金 元;发现三次及三次以上的,甲方不仅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扣除乙方保证金 元,还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期满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 元, 并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4、因乙方违反本条约定而导致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瑕疵、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造
13、成甲方向任何人进行赔偿或名誉受到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用、公关费用、诉讼费和律师费等。第四条 责任、义务及综合管理指标一、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为委托关系,甲方保留产品在乙方仓库仓储库存期间的所有权。乙方不得在其代为仓储的甲方产品上设定抵押权或其他他项权利;乙方亦不得留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库存产品保证金中径行扣除相应货款,不足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应就配送仓储甲方产品的过程中货物所遭受的毁损、灭失等向甲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二、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仓储、装货、卸货),乙方人员发生工伤、意外等事故,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
14、全部费用;乙方并须对其人员善尽管理之责,若因乙方及/或乙方人员的疏忽、故意,造成甲方及/或任何人员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概由乙方完全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乙方配送之产品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在未经过甲方R3销售系统的订单指示下擅自销售或运送甲方产品,不得拒绝甲方R3销售系统所指示的甲方指定客户的订单配送要求,以及成品、生动化工具等物品的配送需求,亦不得在仅有甲方业代的口头或书面指示下而自行销售或运送甲方产品,否则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拒付此次物流费并立即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传真或信函终止本合同。四、乙方作为甲方的配送物流公司,有义务达到一定的综
15、合管理指标,其中包括库存准确率、配送及时率、送货准确率、回款及时性、配送绩效考核指标(配送时效:24小时内配送率100%)等,具体指标依双方设定目标为准(见附件二)。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完全达成综合管理指标,甲方保障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如乙方未能达到甲方之综合管理指标,经甲方提出改善意见后仍无法提升综合表现,或乙方有违约、故意抵制的行为,或乙方有停业之虞等情况时,甲方有权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传真或信函等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不负担任何责任。五、甲方设定各产品安全库存量,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保证库存量不得低于安全库存量,如果低于安全库存量应及时通知甲方补货。六、乙方对配送之产品
16、保证先进先出原则,并依据甲方要求提交库存层别表,对临期产品(剩余有效期在3个月内)必须进行预警并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自身原因等其它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因素造成产品临期,甲方可协助寻找处理门店,但如有差价处理,需由乙方100%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针对乙方未先进先出产生之临期,甲方业务人员需要尽到提醒之义务,如乙方经提醒仍不处理,由此产生临期产品变过期产品也由乙方承担100%赔偿责任(不以甲方未尽提醒义务作为其减、免责任的理由)。过期产品乙方于赔偿甲方后应自行销毁,不得再行销售或作任何其他用途,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瑕疵、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件,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乙方
17、违反本条约定,造成甲方向任何人进行赔偿或名誉受到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用、公关费用、诉讼费和律师费等。七、针对乙方配送区域内通路一阶/二阶发现之临期产品,如为通路一阶/二阶客户从乙方进货时就已经临期造成,且属乙方未先进先出产生的临期,一经证实,乙方须负100%责任。八、甲乙双方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以合约截止日开始计算30天内,乙方仓库内的甲方公司产品之良品(剩余保质期在3个月以上)库存应全部运回予甲方;临期产品(剩余保质期在3个月内)应在查明权责归属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基于友好协商解决。如因乙方没有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发货而产生的临期产品,乙方应予以赔偿
18、。乙方存放甲方产品发生之租赁库房、人工及其它一切费用,如因提前解约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九、乙方不应配送任何侵犯或有可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并有权立即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传真或信函终止本协议。第五条 营运金一、因乙方仓储库存的产品所有权属于甲方,故乙方需先向甲方交纳营运金存放在甲方指定账户,以保证双方权益,确保合作顺畅。二、营运金是乙方作为物流公司经营发展的保证,并非订货款。甲方根据乙方缴纳的营运金向乙方发货,发货产品总值不会超过乙方缴纳的营运金。三、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
19、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当季营运金存放在甲方指定账户。为防止后续经济纠纷,缴纳营运金的汇款人必须为乙方在甲方开户的营业执照法人名字或及营业执照名称完全一致的对公帐户四、本协议终止后,经双方书面确认,营运金退还给乙方(具体金额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为准),由甲方汇入前述乙方缴纳营运金的账户。(此账户名称须为乙方提供的在甲方开户的营业执照法人名字或及营业执照名称完全一致的对公帐户)。五、乙方逾期交纳或不交纳营运金,视为乙方放弃配送权,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管理一、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用于确保乙方之经营行为符合双方之约定,若乙
20、方有任何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遭受损害的,甲方得径行予以扣除。为防止后续经济纠纷,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汇款人必须为乙方在甲方开户的营业执照法人名字或及营业执照名称完全一致的对公帐户。二、本协议终止且双方对合同履行无争议的情况下,经双方书面确认,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具体金额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为准),由甲方汇入前述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之账户。(此账户名称须为乙方提供的在我司开户的营业执照法人名字或及营业执照名称完全一致的对公帐户)。三、乙方逾期交纳或不交纳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径行解除本合同,且不负任何赔偿责任。四、乙方因违约行为被扣除履约保证金后,如欲继续及甲方合作,应在7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
21、权径行解除本合同,且不负任何赔偿责任。第七条 物流费一、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将甲方产品配送到双方协议区域内的双方商定的所有甲方指定的客户。乙方依据甲方发布的产品价格回收货款,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配送量,给予相应额度的物流配送费。物流配送费计算方法为:实际配送量(自然箱)*单箱物流费( 元/自然箱)。二、甲方支付乙方物流配送固定补贴。物流配送固定补贴计算标准:(乙方安全库存金额年物流配送固定补贴费率/365*乙方实际配送天数),乙方提供物流费发票。三、安全库存金额:(乙方产品日均配送数量*仓库周转天数+乙方配送产品在途数量)*甲方产品售价。年物流配送固定补贴费率0.026。四、物流配送费采取每月结算
22、方式,乙方提供相等金额物流费发票申请。五、甲方将视市场情况对物流费标准进行阶段性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将另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乙方,办法内容视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及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 对账管理一、每月日甲方提供上月配送明细,甲方订单员及乙方对账,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后乙方开票。二、每月日前甲方请款,日前甲方财会部直接汇款到乙方账户。第九条 保密双方对本合同及因及对方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直接或间接知悉对方或其母、子公司、关联企业的制造方法,产销价格,交易对象及其它机密信息等均有保密之义务,一方违反本条义务时,应赔偿另一方或其母、子公司、关联企业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一方认为必要时,可要求
23、另一方签订保密合同,另一方不得拒绝。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第十条 违约责任一、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第一次发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 元;第二次发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 元;第三次发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不负任何赔偿责任。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乙方泄露机密信息或违反本合同其它保密义务者,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如甲方实际损失高于人民币贰拾万元,则应以甲方实际损失为准。三、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除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产生之一切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
24、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四、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一、 乙方已知晓并保证遵守甲方制订的配送及收缴款流程进行交易往来,如有违反,乙方责任自负。二、 甲方严禁公司业务人员以任何名义向乙方借现金、借货或打欠款欠货白条,乙方对此已知晓。若乙方私自借款借货给甲方公司业务以及相关人员,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和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若在期限届满后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本合同到期终止,如在本合同期届满且双方在协商新合同,在新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如甲方仍有配送仓储需
25、求,经乙方同意,本合同可延至该笔交易结束后,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仍按本合同的约定。第十三条 其它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的唯一合意,替代双方之前所达成的任何口头约定、合同、备忘录等相关文件。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应以双方加盖公章后始生效。二、任何一方对基于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权利的不主张并不代表其对此权利的放弃。三、未征得对方以书面的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四、一方变更工商登记信息、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等信息,应及时将变更后的信息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对此造成的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五、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营业登记证号: 营业登记证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1、配送产品: 2、乙方提交之三证(五证)影本:3、乙方提供并确认之仓储库存地点:4、乙方提供并确认之收货章样章: 5、乙方提供并确认之公章样章:附件二综合管理指标10 / 10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