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管理基础及财务知识分析.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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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租赁基础知识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孙志芳1前 言 据中国租赁蓝皮书2012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情况数据显示,全国融资租赁业增长速度明显加快,融资租赁合同约为15500亿元人民币,比2011年底的9300亿元增加了约6200亿元,增幅66.7%。其中,全国在册运营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约有560家,比2011年年初的296家增加了264家,增幅接近90%,这意味着,在2012年,一天半就有一家新融资租赁公司成立。 而这个数字在2013年开年就被超越,因为在第一周就有超过10家融资租赁公司设立。2 一、租赁的基本概念及类别 1、什么是租赁? 租赁是以收取租金为对价而让渡有体物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
2、一种交易。 2、租赁同买卖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让渡的权利不同。租赁只让渡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而买卖则让渡标的物的包括处分权在内的完整的所有权。正因此,适合于买卖的标的物的类别范围,是远远大于适合于租赁的标的物的类别范围的。例如,水泥可以买卖,却不能租赁;股票也可以买卖,却也不能租赁。3 3、租赁同借贷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让渡的标的物的类别不同。如果标的物不是有体物,而是货币(一般等价物), 那就是借贷。 4、什么是所有权? 所有权是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并列的一项物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权利人(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依法行使其权利时,不需要取得义务人的同意
3、;权利人在实现其权利时,也不需要义务人的辅助。4 5、所有权包括哪些权能?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 6、什么是对财产的处分? 出卖、出租、抵押、投资、改造、赠予、闲置、报废等等行为,都是对财产的处分。 7、所有权的各项权能之间是什么关系? 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权是同所有权中的处分权相互排斥、因而不能同时行使的权利。例如,你有一台电脑。你可以用它,也可以把它卖掉。但无论如何你是不能一边用它一边又出卖它的。5 8、什么可以租赁? 在使用中不会转化为它物的有体物以及能发挥相对独立功能的有体物,都可以租赁。 这样的有体物就是通常所说的动产和不动产。 9、什么是有体物? 有体物
4、是指看得见摸得着的物体。6 10、什么不可以租赁? 债权不可以租赁,股权不可以租赁,知识产权和特许权之类无形资产不可以租赁,人或人才更不可以租赁。只有有体物才可以租赁。即使是有体物,如果是在使用中会转化为它物的(例如,燃料、原材辅料)或者不能发挥相对独立功能的(例如,零部件),那也不可以租赁。7 11、租赁有哪些类别?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在讲到租赁的分类时说,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则有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这样两个列名专章。由此可见,租赁分为两大类:一大类是“融资租赁”(也叫“金融租赁”),另一大类有两个叫法,或者叫“租赁”(尽管不够严密),或者叫“经营租赁
5、”。8 12、什么是融资租赁? 按合同法的说法,凡是租赁物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而向出卖人买来并出租给承租人的,就是融资租赁合同。按租赁会计准则的说法,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该准则还规定,凡是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一定转移给承租人的,或者,届时承租人有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任择权的,或者,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不短于75%)的;或者,承租人所付的全部租金折现到起始日的数值不小于租赁资产购置成本的90%的,或者,该租赁资产只适合于该承租人使用的,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就都是融资租赁合同。9 13、什么叫随附于租赁物所
6、有权的风险和报酬? 所谓“风险”,就是成本不能收回;所谓“报酬”,就是获得额外收益。例如,一家人到北海想划船,一位青年上大学要住宿,几位外国商人到北京来洽谈业务要用车,你说他们是买条船、买套单元房、买辆车?还是租用?不用问,当然是租用。为什么?因为只用一段时间。如果是买,用完后就不好办了。这就是风险。反过来说,一家汽车制造企业,它的业务就是造车,为此需要一条机器人生产线。这条生产线天天要用,直到报废。它当然要投资购买。因为,这样的话,它可以通过对这条生产线的充分使用,制造出有附加值的产品汽车,从而不仅将购置成本全部收回,而且还有利润。这就叫报酬。10 14、融资租赁的实质是什么? 从经济实质而
7、不是法律关系来剖析,融资租赁无异于承租人用他人(这里是出租人)提供的抵押贷款购买所需的资产。国外也有称融资租赁为“变相的分期付款销售”的。意思是说,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类似于买受人向出卖人的分期支付货款。 15、什么是经营租赁?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法,凡是并非融资租赁的租赁,就是经营租赁。11 16、合同法中的租赁合同是哪类租赁的合同? 是会计准则中所说的经营租赁类的合同。 17、融资租赁同经营租赁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根本区别在于,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基本上不承担租赁物的余值风险,而经营租赁的出租人则一定要承担租赁物的余值风险。12 18、什么是余值?什么是余值风险? 余值是租赁期限届
8、满时租赁物尚存的公允市值。余值风险是指,在出租人通过租金所收回的价值不足租赁物在起始时的原值的情况下,该余值小于出租人未收回的租赁物的原值部分。13 二、融资租赁交易剖析 19、融资租赁交易至少涉及几方当事人? 融资租赁交易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租赁公司、出卖人和用户企业。 20、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在租赁公司和用户企业之间各以什么身份订立什么合同? 在租赁公司和用户企业之间,是各以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订立融资租赁合同。14 21、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在租赁公司同租赁物提供者之间各以什么身份订立什么合同? 在出卖人和租赁公司之间,是各以出卖人和买受人的身份订立买卖合同(或具有买卖合同性质的其它契约性
9、文件,例如,“所有权转让协议”之类)。 22、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必定是租赁公司自己购买吗? 不一定。租赁公司也可以委托它人(包括承租人)购买。15 23、当租赁物是租赁公司委托它人购买时,租赁公司同被委托者之间是什么关系?租赁公司还将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吗? 这时,租赁公司同被委托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后者是租赁公司在购买中的代理人。 买卖合同的价款由租赁公司提供,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的所有权归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当然仍将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16 24、当前谁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只有中国人民银行(现在是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原外经贸部(现在的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商
10、务部批准的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厂商类的融资租赁公司。才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25、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至少有以下几点:一)是有偿双务合同;二)是诺成性合同;三)是要式合同;四)是不可单方解除的合同。17 26、什么是有偿双务合同? 是指当事人各有其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而不是只有一方当事人有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则没有义务只有权利的合同。 27、什么是诺成性合同? 是指承诺生效时就成立的合同,而不是只有履行才生效的合同。 28、什么是要式合同? 是指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而不是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 29、什么是不可单方解除的合同? 是指在未同另一方协商
11、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解除的合同,而不是约定有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就可以解除的合同。18 30、什么是格式文本? 是指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 31、什么是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于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32、融资租赁合同的文本能采用格式文本吗? 不能。融资租赁业务的复杂性,尤其是其“量体裁衣”的特性,使得每个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都必须由当事人充分协商拟定,而不可能采用格式文本。19 33、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基本类别? 有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和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这三个基本类别。 34、什
12、么是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 是指并非转租式或回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亦称直接融资租赁合同,简称融资租赁合同。 35、什么是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 此类合同有特别条款约定,其中的承租人有权同时以出租人的身份同第三人,即最终承租人,订立其租赁物件和租赁期限与本合同完全相同的另一融资租赁合同。20 36、什么是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 此类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同时是相关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和出卖人。也就是说,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和相关的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是同一人。 37、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合同义务是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合同义务是向承租人转让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通过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和不发生侵犯这些
13、权利的行为。 38、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合同权利是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合同权利是收取租金和费用。21 39、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不是出租人的合同权利? 不是。恰恰相反,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该融资租赁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换句话说,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针对任何人的。 40、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合同义务是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合同义务是支付租金及费用和不发生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处分权的行为。 41、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合同权利是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合同权利是占有、使用租赁物和通过使用获得收益。22 42、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有什么特点?
14、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是附条件的所有权,即,是在让出了占有、使用和通过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之后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所保有的,仅仅是所有权中的处分权。 43、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可以随时行使其对租赁物的处分权吗? 出租人对租赁物的处分权的行使,是受融资租赁合同条件所约束的。23 44、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行使其对租赁物的处分权时有什么前提条件? 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任何处分,必须以不减损承租人对该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为前提。 45、哪些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能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处分权的行为? 例如,向第三方出售、转让、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租赁物、将
15、租赁物用于投资或抵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作重大改造或迁离合同约定的设置地点等等,就是承租人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处分权的行为。24 46、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要承担因购买该货物所产生的后果吗?为什么? 在融资租赁交易的买卖合同中,尽管买受人是出租人,为此它要支付货价,然而,向谁买、买什么,以什么条件买,所有这一切,却都是要由承租人决定的。因此,随附于租赁物所有权的风险就必定地须归于承租人,而不是归于通常情况下的买受人/出租人。在这里,出租人尽管是租赁物的法定所有权人,但却并非其实际意义上的所有权人,即,不承担因购买该货物所产生的后果。25 47、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要向承租人交付
16、租赁物吗? 不。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既不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实物交付),也不向承租人提交货物提单或货物发票之类的所有权凭证(名义交付)。总之,出租人无任何交付责任。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货物(租赁物)的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48、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如何就是履行了其合同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的义务的履行,是不作为,即,不以任何行为去妨碍承租人对上述权利的行使。26 49、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及承租人完全履行了其合同责任的情况下,通常对租赁物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通常有返还、留购和续租三种处理方式。 50、什么叫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廉价购买任择权? 就是承租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在租赁期限
17、届满时以合同约定的某个低廉的、象征性的价格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27 51、什么叫续租? 就是在本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后,双方仍以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和仍以该租赁物为标的物,接着履行下一个融资租赁合同。不言而喻,由于租赁物价值的减少,下一个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也必将降低。28 52、上述留购或续租同原来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关系? 凡是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在承租人完全履行了其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它有对租赁物的廉价购买任择权(留购),或以某种较低的租金续租的权利的,这些权利的行使,不仅有上述条件的满足这一前提,而且还有该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这另一前提。届时,双方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权
18、利义务,随该合同的终止而消灭。双方又各以出卖人和买受人的身份订立转让某货物、即原先的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以新的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的身份订立另一以原先的租赁物为新的租赁物的另一融资租赁合同。因此,这些权利义务的履行,应视为是双方对于在该融资租赁合同终止时必将进行另一交易的承诺的兑现。也可以视为是承租人在该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后合同权利。29 53、什么叫合同期限? 融资租赁合同的合同期限是始自该合同生效之日、止于该合同终止之日的履行期间。 54、什么叫租赁期限?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租赁物的期间。它的要素包括起始时点(某年某月某日)和时间长度(几个月)。至于终止时点,则由这两
19、个要素推导得出。30 55、为什么有了合同期限还要约定租赁期限? 融资租赁合同一旦生效,合同期限就开始了。然而此时出租人尚未开始付款,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无从谈起。所以,设定一个以不同于合同生效日的起租日为始点的租赁期限,较为合理。租赁期限是据以计算租金的。所以应该主要以承租人占有出租人提供的资金的始点和期间长短为依据。31 56、起租日怎样设定? 租赁期限的起始时点如何设定这一点,大可商榷。如果从出租人向承租人承诺转让租赁物的占有权等的时点考虑,则该时点是该合同生效之日;如果从出租人得以履行上述承诺的时点考虑,则该时点是出卖人/供货人向出租人提交货物提单或发票之日。但是,相关的买卖合同项下的
20、货物多半不是一次交付,因此,相应的提单或发票将不止一件,提交日也将不止一个;如果从承租人得以实际行使其合同权利的时点考虑,则又可以分别是承租人受领货物日、货物运抵承租人现场日、货物安装、调试完毕日、货物验收日、承租人正式开始使用该货物日(投产日)等等。其中,受领和运抵现场的时点又多半不止一个。鉴于以上列举的种种考虑都各有其道理,这就使得租赁期限起始时点的确定难有一定之规。从另一个角度看,融资租赁交易的实质是,承租人利用出租人的以租赁方式进行的融资,即,承租人以在约定的期限内和以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清偿为条件,来占用出租人的资金。因此,从资金占用及偿还期限的角度,来约定租赁期限的起始时点(起租日)
21、和时间长度,则反而比较合理,而且也是我国融资租赁业界较为通行的作法。32 57、约定租赁期限的长度时的主要考虑因素是什么? 租赁期限的时间长度通常用月数或年数表示。在约定租赁期限的长度时,通常考虑的,不是该租赁物的折旧年限,而是以下三个因素:1)承租人在自起租日起算的、运用包括租赁物在内的全部资产进行经营活动的未来年份里各期的现金流预期,即各期将有怎样的支付租金的能力;2)如何避免因租赁期限过长而加大租金中所含的财务费用(例如,资金占用期超过五年时其计息利率会显著提高);3)如何避免因租赁期限过短而丧失税务当局关于融资租赁项下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的优惠待遇。33 58、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中的金
22、钱债? 所谓“债”,必定是指“合同之债”,即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谓“金钱债”,是指合同之债中应以金钱给付的形式履行的那些债。融资租赁合同中的金钱债,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受偿权利(租赁债权)和承租人对出租人的偿付责任(租赁债务)。融资租赁合同中的金钱债可以有直接金钱债、或有金钱债以及随机金钱债等类别。34 59、什么是直接金钱债和或有金钱债? 直接金钱债包括租金和费用。或有金钱债包括违约金(延迟利息、罚息)及损失赔偿金。两者所涉及的,都是出租人的租赁融资的回收,以时间推移因素为其函数。 60、什么是随机金钱债? 随机金钱债包括但不限于以销售额的百分比、使用量或价格指数等为依据的那些支付,所涉
23、及的不是出租人租赁融资的回收,而是出租人同承租人之间对使用租赁物所得收益的分配。在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中,称随机金钱债为“或有租金”。35 61、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费用和租金有什么不同? 租金与费用之间并无泾渭分明的界限。一般的解释是,租金用于计息摊付租赁物件的购置成本中出租人所承担的部分。费用用于偿付出租人的经营成本。两者同时又都含有出租人在该合同项下的利润。购置成本与经营成本之间其实没有绝对的界限。之所以把租金和费用区分开来,其实仅仅是为了确定哪类成本一次收回,哪类成本在整个租赁期间摊收。凡列为一次回收的成本,则视为经营成本,单列费用。至于哪类成本单列费用,则由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凡列为在整个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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