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一般纳税人.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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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行增值税业务处理现行增值税业务处理1学习内容o一、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o二、增值税销项税额o三、增值税进项税额o四、增值税优惠政策o五、增值税征收管理o六、会计科目设置及主要账务处理2一、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o(一)一般纳税人(购进扣税法)o增值税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o销项税额不能滞后计算,进项税额不能提前抵扣。o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若有欠税时,先用以抵减欠税。o销项税额需进行抄报税o进项税额需进行认证、比对3专用设备和服务费抵减增值税相关规定专用设备和服务费抵减增值税相关规定o根据财税【2012】15号文,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初次购
2、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4(1)一机多票o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一种开票工具,即已有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且申报纳税时使用一块报税盘,同时抄报上述所开各种发票的数据,达到多种发票“一窗式”比对的目的,实现“一机多票”。一机一种开票工具,即已有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多票开具多种发票,即专用发票、普通发票。5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1条)o 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
3、开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但下列项税额。但下列情况不得开具专情况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货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提供非应税劳务;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福利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国税发【2006】156号第10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得自
4、行开具专用发票。 6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和注意事项开具要求注意事项(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要正确选择税率,开具发票后必须复核、检查);(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加盖印章时,不得压字,选择空白处盖章,否则影响扫描认证);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5)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1)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2)开具发票时避免人为错误,减少作废发票,开票时要认真检查,并与业务人员核对,确保开票信息
5、无误后再开票,已开具的发票发现错误后及时作废重开,不要跨月!避免开具红字通知单。(3)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要按月进行抄报税,税控收款机均提供免费的远程抄报功能,未在规定的期限抄报税的、系统将不能开具发票,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可以进行处罚;(4)依据低税率开票和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必须先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备案手续。7(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o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o 此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8o1.某小型工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3月取得销售收入5.15万元(含增值税);购进原材料一批,支付货款2.15万元(含增值税)。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6、oA.0.1545 B.0.09 C.0.0855 D.0.15o【答案】Do【解析】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不得抵扣,故其应纳增值税=5.15/(1+3%)3%=0.48万。9二、增值税销项税额o增值税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条例第5条)o其计算公式为:o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o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条例第6条)10(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o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o
7、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11(二)(二)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定条例第6条增值税细则第12条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121.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o销售额中不含增值税额本身o含税销售额的换算:o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 税率)132. 外币销售额的折算外币销售额的折算o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
8、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o选择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选择后12个月不得变更。143.不构成增值税价外费用的项目(1)向够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4)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一.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二.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第三.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9、。(5)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1)价外费用无论会计上任何核算,均应计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2)价外费用一般都视为含税价,要将其换算为不含税价。(3)税法规定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都要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目的是防止以各种名目的收费减少销售额逃避纳税的现象。154.增值税价外费用的判定问题:我公司与购货方签订销货合同,后来对方违约,销货合同取消,我公司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解答:违约金视为增值税中的价外费用,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特定的因果关系“有价才有外,无价则无外” 。向购买方收取符合价外费
10、用的本质特征:非独立性、非配比性、强制性、附加性、标的的唯一性。16(三)特殊情形下销售额的确定 1.价格明显偏低及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价格明显偏低及同销售行为应按下列顺序确定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增值税细则第16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按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这里的成本利润率为10%。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包含消费税额。 实行从价计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或:组成计税价格
11、成本(1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税率),这里的成本利润率不一定是10%,看具体规定。 实行复合计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视同销售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这里的成本是指所售自产货物的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实际采购成本。172.商业折扣o商业折扣(折扣销售)o定价手段:价目单注明100元,由于成批购买给予10%折扣(打九折),则成交价格为90元。o折扣销售如何开票和计税?18商品折价销售,开发票须规范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增值税
12、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国税发【1993】154号)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所以,企业仅在专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折扣额不能从当期应税销售额中减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193.现金折扣o现金折扣(销售折扣)o前提:赊销商品o目的:尽快回笼资金o表示方式:如“2 21010,1 12020,n n30”30”o现金折扣不
13、得抵减应税销售额。现金折扣不得抵减应税销售额。o单选题:现金折扣的符号“1/20,n/30”表示()。 oA买方在30天内付款,可给予1%的折扣 oB买方在1天内付款,可给予20%的折扣 oC可给予买方20%-30%的折扣 oD买方在20天付款,给予1%的折扣;企业允许客户最长的付款期限为30天,在21天至30天内付款,将不能享受现金折扣o答案:D204.销售返利o销售返利:生产企业通过返还资金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对商业企业返还利润。o商业返利具体描述: o(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100台,赠配套橱具10套;o(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销售100万
14、元,让利5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o(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2%,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21o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o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国税发【2004】136号)o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
15、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函【2006】1279号)225.销售折让和销货退回o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o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23增值税处理o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货方依据红字专用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购货方依据红字专用发票冲减进货成本和进项税额。( 国税发【2006】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
16、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函【2008】761号)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o销售折让开具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收回原票作废处理,重新按折让后的金额开具发票,或者凭购货方相关入账凭证确认折扣、折让金额后冲减销售收入。246.以旧换新销售o以旧换新销售,是指销售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回收与所售商品相同的旧商品。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会计处理、增值税处理、所得税处理是一致的。o销售的商品按商品销售的方法确认收入,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但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
17、,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关于金银首饰等货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关问题通知物征收增值税的有关问题通知(财税字(财税字【1996】74号)号)257.还本销售o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一种筹资,是以货物换取资金的使用价值,到期还本不付息的方法。税法规定,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268.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o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计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279.包装
18、物租金与押金o包装物与所包装的产品、商品实行同样的税收政策。o(1)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 随同产品、商品出售收取的租金,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租金含税,需加税分离。o出租公司,出租包装物,营改增前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作为有形动产租赁征收增值税。o(2)包装物押金)包装物押金28o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o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国税函【2004】827号)o酒类产品除外: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19、。(国税发【1995】192号)29三、增值税进项税额o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劳务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o进项税额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进项税额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在一项销售业务中,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在一项销售业务中,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o(一)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基本规定 1.1.取取得符合条件的扣税凭证;得符合条件的扣税凭证;o2.2.购进货物、接受劳务或应税服务用于增值购进货物、接受劳务或应税服务用于增值税项目。税项目
20、。30(二)增值税扣税凭证o1.1.营改增前增值税扣税凭证及扣除金额营改增前增值税扣税凭证及扣除金额(条例第八条(条例第八条 )o(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o(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o(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o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o准予抵扣的项目
21、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o2.营改增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及扣除金额营改增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及扣除金额(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31o(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o(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o(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o(4)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o
22、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o运输费用金额,是指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o(5)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o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23.营改增后原增值税纳税人 1原增值税一般纳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23、票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项税额中抵扣。 2.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24、收缴款凭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上述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上述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否则,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发票。否则,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理修配劳务,用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所列项目的,不属于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
25、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抵扣。33(三)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三种方法o第一种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第一种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o第二种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第二种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o第三种是核定抵扣。第三种是核定抵扣。341.以票抵税类型类型基本规定基本规定具体规定具体规定以以票票抵抵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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