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方法》-营业税稽查方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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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第六讲税务稽查方法第6章辅导 谢金荣第一教研部税收教研室副教授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第六章 营业税稽查方法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检查第二节 征税范围和税率的检查 第三节 计税依据的检查第四节 其他项目的检查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检查 一、纳税义务人的检查 1纳税义务人的政策依据, 一般规定p168 重点:境
2、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情形。 (七种) P16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特殊规定(四种) p169 。 混合销售 兼营 承租、承包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防水材料并同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防水
3、材料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知国税发国税发200680号号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一个综合性的大酒店,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旅店、歌舞厅、出租汽车运输等业务。 如果上述经营收入核算清楚,则餐饮、旅店收入按“服务业”税目适用5%税率缴纳营业税,歌舞厅按“娱乐业” 税目适用20%税率缴纳营业税,出租汽车运输按“交通运输业” 税目适用3%税率缴纳营业税。 如果上述收入未分别核算的,就要根据规定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即全部收入按20%税率缴纳营业税。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
4、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承租、承包承租、承包 财税财税200316号: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号: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下同)按下同)按“服务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出包方收取的税目征收营业税。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属于企业内部分承包费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承包方以出
5、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相关的法律责任; ()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核算; ()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为基础。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国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知国税发2003121号号 实行承包、承租、挂靠方式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凡同时实行承包、承
6、租、挂靠方式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为营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承包人、业税纳税义务人;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承租人、挂靠人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承包承包人人”、“承租人承租人”、“挂靠人挂靠人”):): (一)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名义对外经营,(一)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由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
7、靠方(二)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财务会计核算;的财务会计核算; (三)利益分配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利润(三)利益分配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利润为基础。为基础。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如何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136号 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费、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
8、,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代购货物代购货物 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财税199426号号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同时具备规定代
9、购货物行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
10、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其他代理 (1)以委托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即受托方在从事所代理的工作时不垫资金、不承担代理业的风险与法律责任,一切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还可以使用委托方的公章、介绍信等,但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发票 (2)与委托方实行全额结算、受托方只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2.常见涉
11、税问题P169 混合销售 兼营 承租、承包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纳税义务人的主要检查方法,包括: 1非货物生产、批发、零售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兼营业务纳税人的检查p169 ; 2承包、承租经营业务纳税人的检查(三个条件p169)。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检查中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把握要点是:( ) A.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B.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C.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12、D.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ABD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下列企业营业行为,属于混合销售,应征营业税的有( )。 A某保龄球馆在提供娱乐服务的同时销售罐装饮料 B某饭店同时开设餐厅、客房又开设商场 C商场零售商品并附设快餐城提供就餐服务 D邮政局在提供电信业务的同时附带销售专用的电信物品 AD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企业下列行为属于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有( )。 A运输企业销售货物运输所售货物 B饭店开设客房、餐厅从事服务
13、业务并附设商场销售货物 C某商店销售并负责为用户安装空调 D某公司既提供建筑材料又承担建筑、安装业务 B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出包方向承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但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凡同时符合条件的,属于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条件是:( ) A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B承包方对外经营,由承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C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 D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ACD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
14、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二、扣缴义务人的检查 政策依据P170-171 委托放贷 、分包或者转包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 、演出由他人售票的 、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 、分保险业务 、个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的 非雇员从聘用的企业取得收入的 建筑业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或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 境外再保险人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常见涉税问题(未按照规定履行扣缴义务) 主要检查方法(看资料,识有无;有,是否依法履行)
15、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检查中对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把握正确的是( )。 A个人演出由他人售票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B建筑安装业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C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D境外单位在境内转让专利,且境内没有经营机构,应以购买者而不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 ABC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检查中发现甲国某企业在我国境内拥有一处房产,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和代理机构。该企业将房产销售给我国境内某外资
16、企业,销售价格为5000万元,境内的外资企业以该房产按市场价格作价6800万元投资入股某内资企业,成立中外合资企业,并按所拥有的股份分担风险,分享利润。上述业务营业税的税务处理是( )。 A甲国企业不缴纳营业税 ,境内的外资企业缴纳营业税340万元 B甲国企业缴纳营业税为250万元,由境内的外资企业代扣代缴,境内的该外资企业不缴纳营业税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C甲国企业缴纳营业税为250万元,由甲国企业向我国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甲国企业缴纳营业税为250万元,由甲国企业向我国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境内的该外资企业不缴纳营业
17、税 B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第二节 征税范围和税率的检查 1.1.征税范围和适用税率的政策依据P171 。 提示:工程承包公司、设计单位统一承包工程适用税目的确认。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搬家业务 装卸搬运 公路管理和养护业务、航道的养护和疏浚业务 建筑业 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 交通运输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远洋运输
18、业的光租和航空运输业的干租业务 服务业 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知国税发200225号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船承运业务有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船承运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61312号号)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代办电信工程 建筑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对于有铁路专用线的企业向使用单位(车皮是使用单位的)收取的铁路线使用费,如果该企业是在销售货物的同时,向
19、购货单位(也是使用单位)提供了其所属的铁路线,应属混合销售行为 增值税 企业没有销售货物,只是单纯地将其所属的铁路线提供给使用单位使用,而且自身又不参与运输 服务业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工业企业为用户安装自产产品 工业企业委托其所属的独立核算的安装队或劳动服务公司进行安装 建筑业 建筑业 生产企业自己为用户安装其产品属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不征营业税。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符合条件的,货物征收增值税,建筑业劳务征收营业税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
20、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和爆破勘探 建筑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建筑安装企业提供其他劳务,如租赁设备、场地设计、勘探和转让不动产等 分别按营业税适用税目征收营业税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 金融保险业 融资租赁业务按“金融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融资租赁业务仅限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该项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1、批准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金融机构办理贴现、押汇业务 金融业 金融机构从事再贴现、转贴现业务取得的收入,属于金融机构往来,暂不征收营业税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保险业 保险业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的离岸银行业务 保险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和非货物期
22、货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保险公司取得的“追偿款”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邮电通信业邮电通信业区别对待 集邮商品的生产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包括调拨在内)集邮商品, 营业税 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增值税 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其取得的收入 营业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其取得的收人 增值税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电信劳务服务,属于营业税混合销
23、售,应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邮政储蓄按邮政电信业征收营业税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以租赁方式为文化活动、体育比赛提供场所, 服务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指立项建设但尚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或其他建设项目)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 转让无形资产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 销售不动产中共国家税务总
24、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企业与企业之间拆借周转金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行政机关和主管部门将资金提供所属单位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金融业 但要注意,纳税人提供服务业应税劳务,因对方延期付款而收取的利息,属于价外费用,应根据劳务性质确定适用税目,不应一律按“金融业”税目征税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取得的广告性质的赞助收入 服务业广告业 取得的不以宣传等服务为前提的无偿赞助不征税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
25、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对火电机组及其他设备的电力调整试验 服务业 对保安公司押运物品而取得的收入 服务业 单位名称转让 转让商誉 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电影发行单位以出租电影拷贝形式将电影拷贝播映权在一定限期内转让给电影放映单位的行为 转让无形资产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 不征收营业税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土地租赁 服务业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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