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装修手册(7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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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场装修手册-第 40 页世邦魏理仕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资产服务部编制2013 CBRE. The information above has been obtained from sources believed reliable. While we do not doubt its accuracy, we have not verified it and make no guarantee, warranty or representation about it. It is your responsibility to independently confirm its accuracy
2、 and completeness.商场装修手册目录1. 简介1.1 本手册之目的1.2 服务热线2.设置配置 2.1 中央空调及通风系统2.2 供电及照明系统2.3 消防系统2.4 给排水系统(如适用)2.5 安保系统2.6 电梯和电扶梯2.7 燃气系统(如适用)2.8 电话及网络系统2.9 其它3.申请装修程序3.1 装修方案3.2 物业管理处审批3.3 向有关部门报批3.4 开工准备及竣工验收3.5 装修期物业管理处提供服务及相关收费3.6 装修期防护措施及注意事项3.7 装修管理规条3.8 防火措施3.9 物品出入管理3.10 营业期内再装修3.11 其他4.突发事件处理程序4.1 火
3、警4.2 停电4.3 煤气泄漏4.4 意外或人身伤害4.5 紧急逃生路线4.6 电梯困人5.附录附录5.1:联络资料附录5.2:图纸及技术资料附录5.3:装修流程附录5.4:物业管理费用清单附录5.5:项目指定承包商附录5.6:装修期间联络人登记表附录5.7:xxxxxxxxx租户店招(橱窗)安装标准及注意事项附录5.8:装修申请表附录5.9:施工申请表附录5.10:装修委托书(租户)附录5.11:装修承诺书(租户)附录5.12:xxxxxxxxxx施工管理协议附录5.13:消防安全协议书(租户)附录5.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租户)附录5.15:施工工程消防、安全生产承诺书(施工单
4、位)附录5.16:施工(安全生产)现场交底书(管理公司)附录5.17: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附录5.18:浦东新区建管办告知单附录5.19:xxxxxxx装修图纸送审清单附录5.20:临时出入证申请表附录5.21:临时用电申请附录5.22:室内装修超时工作申请单附录5.23 物品出门审批单附录5.24:动火许可证附录5.25:租户二次装修隐蔽工程检查意见表附录5.26:租户二次装修竣工检查意见表1. 简介欢迎阁下入驻xxxxxx,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已被委任为本广场之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处”)。1.1本手册之目的本手册旨在为所有租户的单元装饰工程及日常物业工作
5、提供基本的指引,从而确保装饰工作得以安全优质地进行,并为租户进驻后的顺畅运作提供有关管理服务信息。违反本手册规定,业主和管理公司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直至停止施工,以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如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租户及其装修承建商自行承担。为维护广场的整体形象和全体租户的利益,确保广场安全运作,本规定适用于本商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租户或其聘用的装修承建商倘若对本手册或装修细节、规则存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本广场物业管理处联系。1.2服务热线 电话: 传真:物业管理处将于装修期及日后的工作全程与阁下保持紧密接触,物业管理处之详细联络资料请参考商场租户手册之相关内容或本手册附录。2. 设备配
6、置本项目系统设备的图纸及技术资料请参考本手册附录内的相关内容:2.1中央空调及通风系统1) 除于租赁合同另行说明外,本项目已安装中央空调系统、VRV分体空调系统及通风系统,并将于商场营业时间内提供中央空调。2) 租户若欲对本项目提供的设施进行任何改动,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业主及物业管理处的书面批准,方可进行。3) 租户必须预先将单元的空调设计安装方案交物业管理处审阅,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需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并需在施工前提供承包商相关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经营手册供物业管理处审核。4) 租户安装空调设施时须确保电力线路接驳无误。5) 租户自行安装的空调设施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范
7、及配合本项目空调系统,上述设施所引起的室内温度变化亦须由租户自行负责。6) 本项目已安装新风及排风系统,租户必须妥善接驳,且不可将其阻隔。7) 租户或其承包商在设备安装及接驳过程中对本项目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造成任何毁损,均需由租户承担修复或赔偿费用8) 在室内装设吊顶时,应在每一个水管闸制、风机盘管及任何重要设备下加装检修孔,此孔须位于最方便维护设备的位置,该检修孔尺寸为500mm500mm。如租户需自装分体机时,应充分考虑外机的位置及冷凝水引入点,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共区域装设分体机外机。9) 中央空调冷冻水管道建议使用无缝钢管焊接方式;冷凝水排水管建议使用镀锌钢管或PVC管。2.2供电及照明系统
8、1) 在业主提供之容量范围内,租户应根据自身需要合理设计及安装本单元的 负荷开关和电力分配。负荷开关的安装位置、安装细节及单元内部的电气布置图须先报物业管理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相关费用均须由租户自理。租户负荷开关的容量设计须根据实际设备情况予以计算,其容量不得大于等于业主提供的上级开关容量。2) 为确保租户之橱窗照明及所有租户的店招效果及统一管理,本项目于每一层弱电房内备有中央开关控制点,租户需将橱窗或前排照明回路、及租户的店招控制线路接入该控制点,由物业管理智能系统统一定时开关。3) 租户负责单元的电气安装工程报批,并须符合供电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规章和条例。所选择的电气工程承包商须持有
9、效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之专业上岗证。4) 租户应遵照物业管理处的指引来接驳临时装修用电。5) 租户所配电源总线必须符合大楼设置标准的三相四线制试供电,接驳。6) 租户在装修设计和施工时,应将用电负荷平均分配在三相电源上,以免造成三相不平衡而引起的断电事故。7) 租户或其承包商在设备安装及接驳过程中对本项目配电系统设备造成任何毁损,均需由租户承担修复或赔偿费用。2.3消防系统1) 租户若需对原有的消防系统进行增加或改动以配合自身的内部设计,则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并预先将本单元消防设计及施工方案交消防部门和/或物业管理处报批,经审核批准后由项目指定承包商进行施工。2) 若未获消防部门和/或物业管理
10、处审批通过,租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擅自施工及更改原有消防系统。在原设计(业主提供)的排烟口及喷淋头,温/烟感,租户不得作任何封堵和包扎;如有需要应征得本中心许可。3) 所有消防系统施工,均由指定之承包单位施工,若自行安排施工而造成消防系统的误动作或意外毁损,则所有相关的服务、修复等费用均须由租户承担。若其他已营运租户亦受影响而停业者,租户亦需负全责。4) 施工用水,严禁使用消防设备之水源,一经发现本中心将给予惩罚性罚款。2.4给排水系统(如适用)1) 租户如须于单位内增设或更改茶水间及卫生间,有关设计、施工方案需交物业管理处审阅,批准后才能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有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须供物
11、业管理处审阅。相关费用由租户自理。2) 餐饮租户在厨房的排水,必须在每个排水点自行设置初级隔油箱,所有排水经过隔油箱后,方可排入项目预留的厨房排水管道。租户同时须在进本项目预留的厨房排水预留管前,设置网状隔离器,以免杂物进入排水主系统而引起管道阻塞。3) 租户不可对公共卫生间的任何设施进行增加、更换或改动。4) 租户若需在原有的给排水系统上接驳、切断任何管道,需事先得到物业管理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相关费用由租户自理。5) 租户必须在指定的给水/排水口实施接驳,不得擅自在主系统上开口接驳。所有消防管道/箱上严禁悬挂、支撑任何除自身重量外的施工外力和重量。2.5燃气系统(如适用)1) 租户燃气
12、系统的设计、施工方案须得到物业管理处及煤气公司的批准,并须由具煤气公司认可有相关资质的承包商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需通过煤气公司及质监部门的有关验收并同意使用后方能营业。相关费用由租户自理。2) 租户若需在原有的燃气管道上接驳、切断任何管道,须事先得到物业管理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并应由煤气公司认可资质承包商进行施工。相关费用由租户自理。3) 租户或其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毁损,均需由租户付费修复或赔偿。2.6电话及网络系统1) 租户需自行落实电话及宽带网的申请及安装工作。2) 租户或其承包商在设备进线、安装及接驳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毁损,均需由租户付费修复或赔偿。2.7安保系统1) 本项目已
13、在共用地区安装安保系统,租户单元若需接驳有关设备,须遵守有关规范,并须预先征得物业管理处的批准,且需由本项目指定的承建商进行施工。相关费用由租户自理。2) 若租户在租赁区内部自行安装安保系统,并不与本项目中央安保系统接驳,则租户须提供设计及操作方案,物管中心审批后由具资质单位施工。2.8电梯和电扶梯1) 若租户的工作人员或搬迁公司在使用中损坏/或弄脏了电梯,则租户需承担相应的处理费用。2) 未经物业管理处同意,租户不得擅自对电梯门进行遮蔽或改装,因擅自遮蔽或改装而造成的损失或修复由租户承担。2.9其它1) 租户进行装修时所采用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并需与本项目提供的有关系统匹配,由于不匹
14、配问题而影响本项目原有系统或单元内之操作,应由租户负责。2) 如因租户装修要求,而对本项目已提供之设施发生改动,必须于施工前书面向业主及物业管理处申请并获同意后方可施工,因改动而产生费用应由租户负责。3) 所有租户均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租户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设备。4) 本项目所有内部隔墙应使用重量轻和干式结构的品种,例如金属框石膏板。所有吊顶需采用不燃材料。5) 本项目除A5整体为外保温系统外,其余建筑单体均为内保温系统,内侧保护层为纸面石膏板。故租户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内保温墙体特性,在不损毁内保温系统的情况下完成内装修工程。6) 除了本项目所提供的广告灯箱位置外,未经物业管理处批
15、准所有租户一律不许在单元外装设招牌。租户需要在户外悬挂招牌及旗帜必须经物业管理处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单元外立面之效果图,更需先得到业主的确认。3. 申请装修程序3.1装修方案租户申报之装修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需由有关资质设计单位盖章:1) 设计施工说明及图纸目录说明装修设计与施工之整体概念,详述图纸上未能表达之资料。租户退租时需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包括店招、门头广告)。2) 空调设计图该设计图需包括风机盘管位置、空调控制器位置、管道线路及冷/热负荷量计算表、电磁阀、过滤器等相关内容,并需显示出回风口,新风及排风(如有)口的设计及位置,检查口的安排亦需详列。3) 供电及照
16、明设计图该设计图中需包括总开关容量、用电设备清单、配电设计电气线路走向、灯具位置及型号、保安系统和闭路电视系统等。4) 电话、通讯设计图该设计图应包括租户内电话、网络的系统及所有平面位置,以及相关设备的清单等。5) 消防设计图该设计图需包括消防喷淋头、烟雾探测器、消火栓及消防水管的增加或更改位置等。6) 给排水设计图(如适用)该设计图需包括给排水管道走向、用水量及排水量估算、排水管道材料规格及施工方法等。7) 燃气设计图(如适用)该设计图需包括燃气管道走向、用气量估算、燃气管道的材料规格及施工方法等,有关施工图需先得煤气公司审批。8) 厨房油烟净化装置(如适用)该设计应包含该设备的平面布置图和
17、工作原理图,以及厂家提供的随机资料。施工前应至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备案,竣工验收通过后,取得检测合格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9) 平面设计图该设计图需包括装修材料清单、各隔墙及设备的摆放位置,茶水间及卫生间的防水施工方案等。10) 立面设计图该设计图需包括装修用料的详情。各间隔及立面的更改情况也应在图中标明。11) 综合天花设计图该设计图需包括吊顶类型、布置及施工方法等。灯具、消防喷淋头及消防烟雾探测器等位置亦需清楚标明。12) 地坪设计图该设计图应包括地面材料的材质、类型及施工要求等。13) 隔墙/隔断设计图该设计图需包括单元内隔墙高度及用料及各扇门的旋动方向等。14) 单元外立面效果图
18、(立视图)设计图需包括租户外立面广告及店招之效果有关图案及色彩,外立面广告、店招位设计安装要求须根据附录要求设计制作,并需先得业主审批通过。15) 防盗卷帘门(如适用)为协调商场整体布置,防盗卷帘门的式样、材质和规格按管理中心的要求统一设计。该设计应包括效果图、安装详图等资料。(附卷帘门式样照片及建议安装详图)商场外侧立面照片商场内侧立面照片3.2物业管理处审批装修方案必须预先交业主代表进行审批,经业主及物业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才能施工,业主代表及物业管理处有权不批准不合规范的装修方案及制止一切不当的装修工作。1) 装修申请须用书面形式提出,物业管理处一般会在接到申请的十个工作日之内书面通知租户批
19、准与否或提出修改要求。如业主及物业管理处认为所提交的资料不清楚或不完整或认为此装修方案需作修改,则租户必须重新提交有关资料,并重新办理该项申请。2) 租户需提交但不限于下列工程/设施的详细资料(包括比例1:50或1:100 的设计图纸、设备/材料、施工方案等)供业主及物业管理处审批(需一式三份):a) 空调系统b) 电气系统c) 电话、通讯系统及平面布置图d) 消防系统e) 给排水系统(如有)f) 煤气系统(如有)g) 油烟净化排放装置(如有)h) 增装的负荷(隔墙、保险箱等)i) 装修工程(装修平面、立面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等;其中防盗卷帘门、橱窗、门头灯箱的效果图、立面图、节点详图必须提
20、供)j) 装修材料表3) 业主对所有外立面广告、店招以及店内装修格局、结构变动进行审批,物业管理处仅从物业管理/工程维修的角度对施工方案/图则审批,并不代表对租户装修方案中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也不保证该装修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规格、性能及效果。因此,如果必要的话,贵司仍然需要向相关专业机构查询。4) 若基于上海市政府某些规定之下,又或若贵公司之设计已不能符合本项目之要求,物业管理处有权要求租户对已审批及已完成的工程作出改动,租户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完成所需改动。5) 为保障业主及租户共同利益,租户必须聘用具有资质证书的工程监理全面负责工程质量以便政府质监部门于装修完工时验收。在施工竣工
21、的各类文件、图纸、工程所用材料均应由所聘工程监理签字确认。6) 若有机房门设置在租赁区域内,机房权属业主,租户不得在门口及室内堆放任何物品,我部工作人员有权进入及进行相关维修维护工作。7) 设备机房的出入事关消防安全和广场紧急维修,租户不得在机房门口堆放杂物品和影响我部工作人员的正常出入。3.3向有关部门报批业主及物业管理处的审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工程维修方面,并不保证该方案满足租户本身的需要及符合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因此租户还需另行向有关部门报批。此报批程序非常重要,各租户务必于施工前完成有关报批手续。具体报批申请手续见附录5.17条款。3.4开工准备及竣工验收1) 联系会议装修工作开始前,
22、租户代表必须按需要出席物业管理处安排的联系会议,以确保租户清楚以下物业管理处要求:a) 租户装修设计及施工之讨论b) 装修的申请程序c) 临时水电使用方法d) 运输途径及限制e) 建筑垃圾清运方法f) 装修手册及规条之解释g) 物业管理处与租户紧急联络方法等2) 开工之前租户的装修图需经有关设计单位盖章及施工单位之确认,并需得到物业管理处同意该装修方案的书面批复。租户还需向物业管理处提供下列人员的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日后联系,并须随时按照实际情况补充或更改以保证完全准确。a) 建筑师b) 承包商c) 工程顾问d) 参与施工人员e) 其他人员3) 装修期间a) 装修期间,租户有义务督促承包
23、商做好安全防火措施;b) 管理中心将安排专人对装修单元进行定期/不定期巡视检查,租户有责任对管理中心提出的整改内容及时进行整改;c) 隐蔽工程须进行中期验收,以防止工程隐患被覆盖。4) 验收a) 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初验,由管理中心填写装修隐蔽工程检查意见表并由装修承建商以及租户确认,对不符合隐蔽工程技术要求的内容,管理中心将要求限期整改,对限期未整改的,管理中心有权将其拆除。隐蔽工程完成后,装修承建商必须按照国家规范及本项目物业管理要求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程施工。b) 防水验收装修承建商须对装修之单元特殊部位进行防水处理,自检合格后通知广场管理处验收。在地面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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