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2005)要点(下)(3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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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2005)要点(下)-第 64 页五、危险环境因素的防护施工现场有关电气安全的危险环境因素主要有外电线路、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机械损伤,以及强电磁辐射的电磁感应和有害静电等。由于这些危险因素往往都是客观原已存在的,并且是不可回避的,所以为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和财产安全,不受其侵害,只有而且必须对其采取预防性防护措施。1.外电防护在施工现场周围往往存在一些高、低压电力线路,这些不属于施工现场的外界电力线路统称为外电线路。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个别现场也会遇到电缆线路。如果施工现场距离外电线路较近,往往会因施工人员搬运物料、器具,尤其是金属料具或操作不慎意外触及外电线
2、路,从而发生触电伤害事故。因此,当施工现场邻近外电线路作业时,为了防止外电线路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可能造成的触电伤害事故,施工现场必须对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这种对外电线路触电伤害的防护称为外电线路防护,简称外电防护。外电防护的机理外电防护的机理源于带电体周围的电场感应和放电现象。带电体周围电场中的电场感应和放电现象对人体是有害的。据有关资料介绍,自从采用高压输电技术以来,出现了许多影响人身安全的异常现象。如人们在高压输电线路或设备下站立或行走时,往往会有不舒服的感觉。当人们距离带电导体较近时,会呈现精神紧张、毛发竖立,严重时身体与衣服接触处会有刺痛的感觉;在潮湿天气里,头和帽子之间、脚和鞋之间
3、往往会发生使人难受的电火花。当年美国在500kV高压输电线路投入运行后,有的地方在该线路下面或附近装设金属围栏,曾发生因人体接触栅栏而触电的事故;有的地方在该线路附近用铁线作晒衣绳,也曾发生过因接触铁线而触电的事故;甚至还发生过人体接触停放在该带电线路下面的汽车外壳时触电的现象。我国在330kV输电线路投入运行的初期,在陕西省眉县金渠镇该线路跨越汽车站处,也发生过旅客上、下汽车时有麻电的现象,后来只好将汽车站迁移到距该线路更远一些的其它地方。上述现象为什么会发生?按照电磁场理论,上述诸现象的发生可解释为由于高压线路周围存在的强电场感应所致。事实上任何架空电力线路都是带电体,其周围都存在电场,在
4、这个电场作用下,处于线路附近导体(包括人体)上本来处于中性中和状态下的正、负自由电荷将要重新分布,分别集中于导体最靠近和最远离电力线路的两端,而且随着线路电压交变,正、负电荷的分布也随之交替变化。这种现象叫做电场感应,如图511所示。电 力 线 路 导体 地面图511 电场感应示意图如果线路与地面之间的导体对地绝缘,则由于电场感应导体与地面之间就会呈现电压,高压线下人体接触铁栅栏、晒衣铁线和汽车外壳发生触电的现象即与此相关。与导体在电场中的电感应现象相对应,电介质或绝缘体在电场中将被极化,电极化的结果是电介质或绝缘体内原子的正、负电荷作用中心被加大分离距离,并在其表面呈现束缚电荷。人的头发和穿
5、着的衣服(可视为电介质)在电力线路附近的异常现象即与极化现象有关。一般来说,架空线路的电压等级越高,与邻近导体的距离越小,其与邻近导体之间电介质(空气)被极化的程度就越高,空气介质中的电场强度就越大、电场越强。除此以外,电力线路与邻近导体之间空气介质被极化的程度和电场强度还与导体邻近线路一侧表面的曲率半径(尖锐程度)有关。导体邻近线路一侧表面的曲率半径越小(即曲率越大或表面越尖锐),其间电场被畸变(不均匀)程度就越高,局部尖端领域电场就越强,相应地空气介质被极化的程度也就越高。当地面上的导体接近电力线路至一定距离时,其间空气介质内原子被电场极化分离的正负束缚电荷将脱离束缚而成为自由电荷,在电力
6、线路与地面导体之间形成放电通道,失去其介电或绝缘性能,而呈现导电性能,这种情况称为电介质(此处是空气)被击穿。由此可见,对外电线路防护的机理就是通过保持足够的距离,降低电场感应的危害性影响,消除电介质放电现象。许多国家规定了限制高压电场强度的数值,例如日本规定在500kV线路下面离地面1米处的电场强度不得超过3kV/m;相对应的美国为15kV/m;前苏联为10kV/m;我国为8kV/m。综上所述,施工现场对外电线路的防护实质上就是直接接触防护,基本方法就是使人体与外电线路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谓“安全距离”。外电防护的技术措施根据所述外电防护的机理,引用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
7、)附录A电击防护的基本措施的规定,直接接触防护应选用以下适应措施:绝缘;屏护;安全距离;限制放电能量;24V及以下安全特低电压。上述直接接触防护的五项基本措施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但是对于施工现场外电防护这种特殊的直接接触防护来说,其防护措施主要应是绝缘、屏护、安全距离问题。不仅如此,还应考虑到作业现场人员移动、操作、运送物料器材、搭设脚手架具、开挖沟槽和建造暂设设施、车辆通行等诸多动态防护因素。规范结合施工现场实际,以外电防护机理为基础,以电击防护的基本措施和确保外电防护可靠性为宗旨,具体确立了外电防护三项原则或三项基本措施:即保证安全操作距离,架设安全防护设施,无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这三
8、项基本措施具有依次传递关联关系的,现将各项措施分述如下:保证安全操作距离保证安全操作距离就是充分考虑各种操作因素的影响,确立外电线路与施工现场的各种位置关系,它是外电防护的首要措施。对此规范规定的措施要点是:a.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b.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表(511)所列数值。 表(511)在建工程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注: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
9、外电线路的一侧。c.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512)所列数值。表(51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最小垂直距离(m)6.07.0d.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513)所列数值。表(513) 起重机与外电架空线路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 压(kV)安 全 距 离(m)15 ,403240,902090及雷害特别严重地区12表(10-2-1)中的数据是参照第三类防雷建、
10、构筑物特征,考虑到全国各地施工现场的气象、地形、地质、周围环境和现场机械、设施特征及其年计算雷击次数确定的。一般建筑物年雷击次数经验公式为:(次/年) (621)式中,年计算雷击次数(次/年); 年平均雷暴日数(d),即年平均打雷的天数(天); 建筑物的长度(m); 建筑物的宽度(m); 建筑物的高度(m); 校正系数。在一般情况下取=1;在位于旷野孤立的建筑物,位于河边、湖边、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电阻率较小处、土山顶部、山谷风口、特别潮湿等处的建筑物以及建筑群中有高于25m的建筑物,k值可取为=1.52。 例621 某施工现场设置井字架,其高度为=12m,长度为=3m,宽度为=3m。该地区年平
11、均雷暴日数为120(天/年),为年平均雷暴日数90(天/年)的雷电特别频发区;该地区雨量充沛,气温湿热,现场为低土壤电阻率地区,并特别潮湿,按照校正系数的取值原则,可取为=2。根据以上这些条件,则该施工现场所设置的井字架,其年平均雷击次数可按上述“一般建筑物年雷击次数经验公式(621)”计算为2120(3+512)(3+512)10-6次/年 由于本例中施工现场所设置的井字架,其年平均雷击次数按(10-2-1)式已计算出为/年0.01次/年。所以,如果该施工现场所设置的井字架未在临近建筑物或设施防直击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则需按第三类防雷设施设置防直击雷装置,此结论与表(621)的规定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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