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设备用房设置要求(13页).doc
《各种设备用房设置要求(13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各种设备用房设置要求(13页).doc(1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各种设备用房设置要求-第 13 页楼梯踏步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m)楼梯类别最小宽度最大高度住宅共用楼梯0.260.175幼儿园、小学校等楼梯0.260.15电影院、剧场、体育馆、商场、医院、旅馆和大中学校等楼梯0.280.16其他建筑楼梯0.260.17专用疏散楼梯0.250.18服务楼梯、住宅套内楼梯0.220.20注:无中柱螺旋楼梯和弧形楼梯离内侧扶手中心0.25m处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梯不得计作安全出口;2、 以电梯为主要垂直交通的高层公共建筑和12层及12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的台数不应少于2台;3、 建筑
2、物每个服务区单侧排列的电梯不宜超过4台,双侧排列的电梯不宜超过24台;电梯不应在转角处贴邻布置;4、 电梯候梯厅的深度应符合表的规定,并不得小于1.5m;表候梯厅深度电梯类别布置方式候梯厅深度住宅电梯单台B多台单侧排列B*多台双侧排列相对电梯B*之和并3.50m公共建筑电梯单台1.5B多台单侧排列1.5 B* 当电梯群为4台时应2.4m多台双侧排列相对电梯B* 之和并4.5m病床电梯单台1.5B多台单侧排列1.5B多台双侧排列相对电梯B*之和5、 电梯井道和机房不宜与有安静要求的用房贴邻布置,否则应采取隔振、隔声措施;6、 机房应为专用的房间,其围护结构应保温隔热,室内应有良好通风、防尘,宜有
3、自然采光,不得将机房顶板作水箱底板及在机房内直接穿越水管或蒸汽管;7、 消防电梯的布置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的规定。6.8.2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不得计作安全出口;2、 出入口畅通区的宽度不应小于2.5m,畅通区有密集人流穿行时,其宽度应加大;3、 栏板应平整、光滑和无突出物;扶手带顶面距自动扶梯前缘、自动人行道踏板面或胶带面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0.9m;扶手带外边至任何障碍手不应小于0.5m否则应采取措施防止障碍物引起人员伤害;4、 扶手带中心与平行墙面或楼板开口边缘间的距离、相邻平行交叉设置时两梯(道)之间扶手带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0.5m,否则
4、应采取措施防止障碍物引起人员伤害;5、 自动扶梯的梯级、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不应小于2.3m;6、 自动扶梯的倾斜角不应超过30,当提升高度不超过6m,额定速度不超过0.5m/s时,倾斜角允许增至35;倾斜式自动人行道的倾斜角不应超过12。7、 自动扶梯和层间相通的自动人行道单向设置时,应就近布置相匹配的楼梯;8、 设置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所形成的上下 通空间,应符合防火规范所规定的有关防火分区等要求。暖通和空调8.2.1 民用建筑中暖通空调系统及其冷热源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安全、卫生和建筑物功能的要求:8.2.2 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及其卫生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
5、计规范GB 50019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8.2.3 采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民用建筑采暖系统的热媒宜采用热水;2、 居住建筑采暖系统应有实现热计量的条件;3、 住宅楼集中采暖系统需要专业人员调节、检查、维护的阀门、仪表等装置不应设置在私有套型内;一个私有套型中不应设置其他套型所用的阀门、仪表等装置;4、 采暖系统中的散热器、管道及其连接件应满足系统承压要求。8.2.4 通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机械通风系统的进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新、洁净的位置;2、 废气排放不应设置在有人停留或通行的地带;3、 机械通风系统的管道应选用不燃材料;4、 通风机房不宜与有噪声限制的房间相邻布置;5
6、、 通风机房的隔墙及隔墙上的门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8.2.5 空气调节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空气调节系统的民用建筑,其层高、吊顶高度应满足空调系统的需要;2、 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管道应选用不燃材料;3、 空气调节机房不宜与有噪声限制的房间相邻;4、 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采集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新、洁净的位置;5、 空调机房的隔墙及隔墙上的门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8.2.6 民用建筑中冷冻机房、水泵房、换热站等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预留大型设备的进入口;有条件时,在机房内适当位置预留吊装设施;2、 宜采用压光水泥地面,并应设置冲洗地面的上、下水设施;在设备可能漏水、泄水的位置
7、,设地漏或排水明沟;3、 宜设置修理间、值班室、厕所以及对外通讯和应急照明;4、 设备布置应保证操作方便,并有检修空间;5、 应防止设备振动可能导致的不利影响;6、 有通风换气要求的房间,当室内只设置送风口或只设置排风口时,应能保证关门时室内空气可以流动;既有送风,又有排风的房间,送、排风口的位置应避免气流短路。8.2.7 居住区集中锅炉房位置应防止燃料运输、噪声、污染物排放等对居住区环境影响。建筑物和场地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有关规定。8.2.8 为民用建筑服务的燃油、燃气锅炉房(或其他有燃烧过程的设备用房)不宜设置在主体建筑中。需要设置在主体建筑中时,应符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各种 设备 用房 设置 要求 13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