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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旁站监理方案-第 11 页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罗片区防洪排涝工程 旁站监理方案 (工程编号:J2008021) 编 制 : 审 核 : 批 准 : 广州市安达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宝安区松岗街道燕罗片区防洪排涝工程项目监理部二 0 0八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1总则(1)目的旁站监理工作是项目监理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控制的三大手段之一。当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隐蔽过程和质量监控在施工工序完成后难以准确验收时,就必须由相关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督促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2) 本细则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设计
2、文件以及有关工程规程、规范。(3)本细则适用范围本工程项目中需要实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和工序。(4)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 300);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1997第7号令);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水工砼施工规范(SDJ207-82);水工砼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02);堤防
3、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J 10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2004);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9200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建筑地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220-2002/JGJ79-2002;广东省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15-20-97;深圳地区建筑深基坑技术规范SJG05-96水工砼施工规范( SDJ207-82)、水工砼试验规程(SD105-82);水工砼外加剂技术规
4、程(DL/T5100-1999);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L/T50524-2002);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SL/T235-1999);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CJJ3-90);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SDJ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92;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标准B50169-92;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等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与技术规范、标准及广东省与深圳市地方有关规定、标准、规范。本细则与上述规范有矛盾之处,以上述依据为准。2旁站监理工作程序及方法(1)落实巡视、旁站监理人员,进行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监理设施。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2)旁站监理工作为质量控制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平行检查等方法综合运用。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1) 检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6、。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商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3)在监理之前,应对承包人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及工艺或施工环境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其及时全面履行现场质量责任,特别在旁站时应检查承包人的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量人员是否上岗。(4)对需要旁站的部位和工序,在具体条件(承包人已经检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时,承包人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量检察员应在施工前24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到施工现场
7、实施旁站监理。及时、准确、真实地按旁站监理记录表内容认真填写,必须有可追溯性、同事旁站结束后,承包人的质检员也应在记录上签名确认。(5)在巡视、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和强制性标准条文时,应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同时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应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将整改处理的意见记录在案。(6)发现质量和安全隐患,除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外,还应及时向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工程师汇报,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立即书面向有关单位报告。(7)具体方法:目测:凭经验用视觉观测其施工质量;实测:采用线垂吊、直尺量、器具卡;抽验:采用测试仪器或设备等检测手段,对实物抽样检验,以判断施
8、工质量。(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巡视、旁站检验记录,确认某部位或工序的工程质量。(9)本工程需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泵站、水闸工程方面包括:测量放样、软基处理、水泥搅拌桩施工、土钉施工(锚杆及灌浆)、基坑排水控制及保护层的开挖、基坑监测、钢筋布扎、模板安装、砼浇筑、钢板桩支护、围堰基础、浆砌石砌筑、砖砌体、埋件安装、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作及安装、线缆铺设、照明全负荷试验、绝缘电阻测试、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渠道工程方面包括:测量放线、基础底层开挖、灌注桩施工、搅拌桩施工、钢板桩施工、钢筋布扎、模板安装、砼浇筑、围堰基础、浆砌石砌筑;桥工程方面包括:灌注桩施工、钢筋布扎、模板安装、
9、砼浇筑、桥梁构配件预制、水泥稳定碎石层、沥青混凝土面层、人行道及附属设施、交通标志;给排水工程方面:管沟的挖填土、管道水压试验、通水试验、闭水试验、设备安装找平、调试。另外还有关键工序是:基础开挖成形后鉴定、原材料(砂、石、水泥、填筑用土)合格鉴定、回填土方干密度检测、隐蔽工程覆盖等。其他需旁站的部分等施工图完善后进一步明确。3 监理控制要点3.1 工程测量(1)测量控制基准点及施工测控网的复核;(2)建(构)筑物垂直度;(3)施工期沉降观测。3.2 土方回填(1)检查土料质量、含水量控制,填土分层厚度,压实程度、环刀试验报告;(2)填土施工结束,检查标高、边坡坡度。3.3 桩基工程(1)机械
10、设备选型及其鉴定合格证件;(2)桩构件及其焊接材料合格证件;(3)冲孔桩冲进记录、清孔、钢筋笼制安及焊接、隐蔽验收(4)桩水下砼灌注;(5)桩位复核、桩顶标高、垂直度;(6)灌注桩检测。3.4 砌体工程 浆砌石体砌筑(1)必须采用铺浆法砌筑,水泥砂浆沉入度宜为46cm。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2)外露面的水平灰缝宽度不得大于25mm,竖缝宽度不得大于40mm,相邻两层间的竖缝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00mm。(3)采用浆砌法砌筑的砌石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的面,必须留置临时间断处,并应砌成斜槎。(4)勾缝砂浆必须单独拌制,严禁与砌体砂浆混用。所有砂浆必须按要求
11、制取砂浆强度试块。(5)砌石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采用风化石,石料必须干净。伸缩缝、PVC排水管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干砌石体砌筑(1)石料使用前表面洗除泥土和水锈杂质。(2)干砌石砌体铺砌前,应先铺设一层碎石垫层。铺设垫层前,必须将地基平整夯实,碎石垫层厚度应均匀,其密实度必须大于90%。(3)坡面上的干砌石砌筑,应在夯实的碎石垫层上,以一层与一层错缝锁结方式铺砌,垫层应与干砌石铺砌层配合砌筑,随铺随砌。(4)护坡表面砌缝的宽度不得大于25mm,砌石边缘应顺直、整齐、牢固。 砖砌体(1)材料合格证及复试报告;(2)皮数杆、轴线、标高、留槎和接槎规范,预埋件和预留孔洞;(3)砂浆配合比、
12、计量规范,留置试块;(4)湿润砖(冬季施工期不得浇水湿润砖)、灰缝均匀饱和,横平竖直,无瞎缝、无透缝; (5)用实心砖、水泥砂浆砌筑。 混凝土砌体 (1)砌块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必须采用实心试块和水泥砂浆砌筑; (2)皮数杆、轴线、标高、留槎和接槎规范,预埋件和预留孔洞; (3)砂浆配合比、计量规范,留置试块; (4)湿润砖(冬季施工期不得浇水湿润砖)、灰缝均匀饱和,横平竖直,无瞎缝、无透缝;3.5 混凝土工程 模板 (1)轴线位置、标高、垂直度; (2)模板及其支架体系,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 (3)截面尺寸、表面平整度和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4)板接缝宽度; (5)拆模时间按规范规定
13、的混凝土强度决定;承重模拆拆必须达到规定强度。除非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面损坏时才能拆除。2)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至少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以下强度,才能拆除:悬臂板、梁:跨度小于等于2米,70%强度; 跨度大于2米,100%强度。其他板、梁、拱:跨度小于等于2米,50%强度; 跨度28米,70%强度; 跨度大于8米,100%强度。 (6)预埋件、预留孔洞应安装牢固; (7)预制构件及后浇带的拆模和支顶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 钢筋 (1)钢筋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按规定见证取样、复试报告;
14、 (2)钢筋制作、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焊接接头按规定见证取样试验报告; (3)发现钢筋脆裂、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4)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5)梁、柱加密箍筋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6)钢筋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得封模隐蔽; (7)钢筋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和保护层厚度; (8)预埋件型号、位置、数量、锚固; (9)钢筋加密区箍筋数量、直径、间距。 浇筑 (1)在地基或基土上浇筑混凝土时,应清除淤泥和杂物,并应有排水和防水措施。 (2)
15、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应符合浇筑时规定的坍落度,当有离析现象时,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 (3)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度,不应超过2mm。 (4)施工缝的处理应除去浮渣和松动石子,且位置应在浇筑之前确定,其应符合规范规定,并在强度达到1.2Nmm时才能做施工缝处理。 (5)钢筋及模板的变形程度应符合要求。 (6)采用振捣器捣实混凝土应符合有关规定,应以混合料停止下沉,不在冒气泡并冒出砂浆为准,不得漏振和过振。 (7)仓面泌水处理。 (9)注意施工安全。3.6 预应力张拉及灌浆(1)预应力控制方法和预应力筋伸长值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有关规定。(2)张拉过程中,预应力钢材(钢丝、钢绞线或钢筋)断裂或滑
16、脱的数量:对后张法构件,不得超过结构同一截面预应力钢材总根数的3%,且一束钢丝只允许一根;对先张法构件,不得超过结构同一截面预应力钢材总根数的5%,且严禁相邻两根断裂或滑脱。先张法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钢材必须予以更换。(3)灌浆前孔道应湿润、洁净;灌浆顺序应灌注下层孔道;灌浆必须缓慢均匀的进行,不得中断,并排气通顺;在灌浆孔道并封闭排气孔后,宜再继续加压至0.50.6MPa,稍后再封闭灌浆孔。(4)灌浆后24小时内,预应力混凝土梁板上不得放置设备或施加其他荷载。3.7 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作(1)焊缝的无损探伤应按规范规定进行。(2)持有有效合格证的焊工才能参加相应焊接材
17、料一、二类焊缝的焊接;只有持有平、立、横、仰四个位置有效合格证的焊工才能进行任何位置的焊接。(3)除施工图纸另有说明者外,焊缝按规范分类,并按该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和处理。(4)钢板的拼接头应避开构件最大断面,还应避免十字焊缝,相邻的平行焊缝的间距不应小于300mm。(5)分缝断面的焊缝坡口,在分缝处两侧非喷锌面宽度不得大于100mm。(6)预处理合格的钢材表面应尽快涂装底漆(或喷涂金属)。在潮湿气候条件下,底漆涂装应在4小时内(金属喷涂2小时内)完成;在晴天或较好的气候条件下,最长不应超过12小时(金属喷涂为8小时)。(7)闸门锌涂层每层厚度和锌层最小局部厚度以及封闭层、面漆的涂料牌号、涂层道数
18、、每道漆膜厚度和漆膜总厚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及设计要求。(8)锌涂层的检验:锌涂层的外观、涂层厚度及测量、结合性能、耐腐蚀性、密度等必须符合施工图纸及规范规定,其试验按规范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实施。(9)锌涂层检验合格后应尽快涂装封闭层。(10)采用热胶合时,应按橡胶水封厂提供的操作规程进行黏结和硫化,并必须提供与橡胶水封形状和断面一致的加热压膜。(11)采用冷黏结时,应检验冷胶剂的技术性能和有关参数、黏结工艺及其试验数据。3.8基坑开挖及支护(1)水泥搅拌桩1) 桩位、桩径:通常定位偏差不超过50mm,桩径偏差不得大于4的设计桩径。2) 桩顶、底高程:均不低于设计值,一般桩底应超深100200mm
19、,桩顶应超过设计确定的基底标高。3) 桩身垂直度:施工时均应 用水准尺或其他方法检查导向架和搅拌轴的垂直度。通常垂直度偏差不大于%,当设计对垂直度有更严格的要求时,按设计标准检验成桩桩径不得小于设计值。4) 桩身水泥掺量:按设计要求水泥用量不小于65kg/m,水泥标号: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使用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施工前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搅拌头上提喷浆的速度:一般均在上提时喷搅,提升速度控制在试验的参数的范围之(试验确定)内。采用四喷四搅,最后1次提升搅拌宜采用慢速提升,喷浆不允许出现搅拌头未到桩顶,浆液已用完现象。喷浆口达桩顶应停止提升,重复搅拌10秒。以保证桩头均匀密实
20、。6)外掺剂的选用: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配制。7)浆液水灰比:水泥浆水灰比0.50.6,浆液拌和时要按水灰比定量加水,水泥浆28天抗压强度标准值不低于20MPa,水泥土28天强度不低于0.5MPa。注浆泵出口压力保持在0.40.6Mpa,泵送必须连续。8) 水泥浆液搅拌均匀性:应注意储浆桶内浆液的均匀性和连续性,喷搅时不允许出现输浆管道堵塞或爆裂。9)必须经常检查施工记录,根据每一根桩的水泥用量、外掺剂用量、水泥浆液的均匀性、搅拌次数和时间以及成桩深度等对其质量进行评价,如发现缺陷,应视其所在部位和影响程度,及时采取补桩、注浆或其它加强措施。(2)井点、管井降水1)方可土方开挖。井点降水必须在地
21、下室底板施工完成后方可撤除,基坑中部管井必须继续降水。2)考虑到本场地砂层深厚,按设计要求采用地质钻机泥浆护壁成孔,设置直径300mm的小口径降水井,井深自地貌计算深12m。严格控制井点管、管井的长度(深度)和埋设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位置允许偏差为100mm,垂直度偏差0.5%,核查数量和平面定位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一致。(3)基坑土方开挖及开挖监控1)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2)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土方开挖边线,施工过程中应校核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3)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的保护措
22、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5)土方开挖过程做好对工程桩的保护工作,主楼采用小挖机和人工辅助开挖,桩四周的土应对称分层开挖,严禁挖机和大型车辆直接在桩顶上行走,土方的开挖必须分层开挖,针对本工程情况,每层开挖深度不宜超过土钉下300mm,严禁超挖;6)开挖过程中,应加强变形监测,如发生变形过大或破坏现象,应及时通知监理、设计单位,以便及时采取措施。7)沿基坑顶根据周边情况设置水平位移、沉降观测点,本工程考虑在坡顶设置10个位移兼沉降观测点进行监测工作;8)观测精度要求不低于三等精度;9)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观测一次,沉降和位移观测从基坑开挖开始,开挖过程中每天测量一次,挖至坑底十天后每5-7天测量
23、一次,如位移趋于稳定则10天测量一次或更长,基坑回填至0.00时一般可停止观测。在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下,应增加观测次数,做好防范措施;10)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11)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12)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 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监测结果评价。(4)土钉墙支护1)基坑开挖和土钉墙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机械开挖后,应辅以人工修坡面,坡面平整度宜为20MM,喷射砂浆前应清除坡面虚土。 2)土钉墙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砼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及下层土钉施工。 3)施工中应及时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关键项目进检查。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土钉墙施工过程中和完成后的监测工作。重点观测坡顶或坡面位移、沉降及周围环境地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