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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吹灰器技术规范书-第 31 页XX黄岛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660MW机组烟气脱硝总承包工程吹灰器技术规范书2007年11月目 录附件一 技术规范11.1 总则11.2设计和运行条件21.3 吹灰器的基本技术要求51.4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81.5数据表11附件二 供货范围及设计界限122.1 概述122.2 供货范围132.3供货界限152.4 设计界限162.5设备清单 (供方填写)16附件三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83.1 一般要求183.2技术资料内容和交付进度19附件四 进度234.1总则234.2设计进度表234.3制造进度表234.4 交货234.5安装进度表(建议
2、)244.6调试进度表(建议)24附件五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245.1概述245.2监造245.3 工厂检查265.4 性能验收试验28附件六 技术服务和联络296.1 供方现场技术服务296.2. 培训306.3. 设计联络会316.4. 售后服务31附件七 技术差异表31附件八 供方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31附件九 未达设备性能指标的违约责任31附件十 大部件情况31附件十一 附图31附件一 技术规范1.1 总则1.1.1本规范书适用于山东黄岛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X660MW机组烟气脱硝总承包工程吹灰器, 包括吹灰器的本体及其驱动装置、辅助设备、附属管路及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供货
3、、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2本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规范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1.1.3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1.1.4供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1.1.5供方对吹灰器的本体及其驱动装置、辅助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凡在供方供货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供方至少要推荐2至3家生产厂家供需方确认,但技术上均由供方负责归口协调。1.1.6在签订合同之后,到供方开始制
4、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供方应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1.1.7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规范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供方及时书面通知需方进行解决。1.1.8如需方有除本规范书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供需双方讨论、确认后,载于本规范书。1.1.9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视为供方能全面满足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各种要求。若有偏差(无论多少),供方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规范书的第7章节“差异表
5、”中。1.1.10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供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且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1.1.11所有计量单位应采用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1.2设计和运行条件1.2.1 当地自然条件根据水文气象勘测报告,各气象特征值如下:多年平均气压 1008.1 hPa多年平均气温 12.2 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 -1.2 最热月(8月)平均气温 25.1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 35.4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 -15.5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72 历年最小相对湿度 5 多年平均风速 5.4 m/s极大风速 44.2 m/s年平
6、均降水量 741.5 mm年最大降水量 1253.4 mm年最小降水量 308.3 mm历年最大一日降水量 269.6 mm多年平均蒸发量 1426.2 mm年最大蒸发量 1563.7 mm年最小蒸发量 1072.9 mm多年平均日照时数 2512.9 h多年平均雷暴日数 22.8 d年最多雷暴日数 42 d多年年平均雾日数 53.1 d多年年平均霜日数 1.0 d年最多大风日数 154 d年平均降水日数 86.1 d平均结冰日数 83.2 d最大冻土深度 60 cm最大积雪深度 27 cm全年主导风向为: SSE1.2.2 工艺条件1.2.2.1运行条件本工程共有4台SCR反应器,每台SCR
7、反应器设有3层催化剂(一层预留)。每层催化剂的上方设置声波吹灰器。通过定期的声波振动吹扫,保持催化剂的清洁,避免灰尘积聚导致催化剂失活。1.2.2.2煤质及灰成份煤质分析资料项 目单 位设 计煤 种校 核煤种1校 核煤种2实 际煤种工业分析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kJ/kg24010241102063020490收到基全水份Mt%5.6011.418.9010.5收到基灰份 Aar%17.9814.1223.9225.70可燃基挥发份Vdaf%39.7923.7440.1325.38空气干燥基水份Mad%2.101.052.693.00元素分析收到基碳Car%61.5461.2454.9
8、758.99收到基氢Har%3.653.853.753.50收到基氧Oar%8.637.296.988.94收到基氮Nar%0.981.320.920.82收到基全硫St.ar%0.620.670.561.46可磨性系数HGI-625584磨损指数0.681.57灰分析名 称符 号设计煤种校核煤种1校核煤种2二氧化硅SiO244.40%48.14%47.59%三氧化二铝Al2O331.16%26.05%37.61%三氧化二铁Fe2O33.00%6.14%2.82%氧化钙CaO5.19%8.51%3.18%氧化镁MgO2.74%2.38%1.49%氧化钾K2O1.13%0.53%氧化钠Na2O0
9、.52%0.60%0.43%三氧化硫SO34.97%3.08%2.64%二氧化钛TiO20.73%0.71%0.79%二氧化二锰MnO20.033%0.01%其它6.16%3.85%3.46%灰熔点名 称符 号设计煤种校核煤种1校核煤种2变形温度DT140012601500软化温度ST144013501500 半球温度HT146014101500熔融温度FT150014401500粉尘比电阻(室温25.5,湿度46%,测量电压500V)温 度电 压设计煤种校核煤种1校核煤种225.5500V4.701010.cm1.341010.cm80500V1.881011.cm3.801010.cm10
10、0500V1.581012.cm2.201011.cm120500V3.601012.cm9.401011.cm150500V6.551012.cm2.041012.cm180500V2.051012.cm8.051011.cm1.2.2.3烟气条件(单台SCR反应器)项 目单 位数 据湿 基干 基BMCR工况省煤器出口烟气成份(过量空气系数为 )CO2Vol%14.5815.80O2Vol%3.293.57N2Vol%74.3880.58SO2Vol%0.060.06H2OVol%7.70锅炉不同负荷时的省煤器出口烟气量和温度(湿基)项 目BMCRTHA75%THA50%THAHPO省煤器出
11、口湿烟气量(设计煤种) m3/h472687841300543241503221606423882376省煤器出口烟气温度(设计煤种)3743593322983121.2.2.4压缩空气压缩空气气源压力,MPa(g)0.60.7温度,常温吹灰过程压缩空气用量,m3/h注:空白处由供方确定。1.2.2.5 反应器及催化剂反应器尺寸及催化剂布置见附图1。1.3 吹灰器的基本技术要求1.3.1 总的要求供方按需方提供工况下的烟气参数设计吹灰器的数量及技术参数。每一层催化剂都设置吹灰器,吹灰器的数量和布置能将催化剂中的积灰尽可能多地吹扫干净,并尽可能避免因死角而造成催化剂失效导致脱硝效率的下降。吹灰器
12、的控制应接入脱硝DCS控制系统。卖方给出吹灰器的型式、数量(含预留)、吹灰器规格、吹灰器所用吹灰介质的品质(含介质种类、压力、温度、一次吹灰最大消耗量、平均消耗量等);需要注意的是:催化剂第二层和第三层(从上向下数)催化剂按照1580mm考虑,而初装催化剂高度为1062mm。两种情况下,声波吹灰器都应满足技术要求。1.3.2 吹灰器压力要求采用压缩空气,压力为0.62MPa,无温度要求。一次吹灰最大消耗量 单只每次(暂定)。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情况对一次吹灰只数提出建议。1.3.3 机械设备供方应根据需方所提供设计数据,设计选择合理的结构及材质,所选定材质需经需方确认。供方投标时应对所提供产品作
13、详细说明。吹灰器安装炉墙密封,确保反应器密封,不漏烟气。吹灰器确保停运时避免灰尘在吹灰器内部积聚和吹灰器内冷表面的腐蚀。吹灰器和附属管路及附件的设计和布置应易于维护,易损件应能采用普通工具进行更换。相同设计的吹灰器应有相同的零件,以使备件数量最少。主要部件的更换应能在6小时内完成。1.3.4保温、油漆及隔音应根据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1997)进行保温结构设计和油漆设计。全部采用可拆卸保温结构设计,并且应避免产生热不均匀现象。供方提供保温的技术规范,保温技术规范应包含对第三方完成保温工作必要的详细信息。供温材料的供货由第三方负责。吹灰器外表面应涂防腐层,以满足运输要求。
14、辅助设备和不保温的管道及支架应按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1997)油漆。保温管道其外表面应按运输要求油漆。油漆表面的最低质量要求:除锈等级:2.5粗糙度:40-65m底漆厚度:100m运输保护漆厚度:60-80m隔音措施:距离上述所有设备1m远的噪声不超过80dB(A),否则采用相应的隔音措施,供方应提供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噪声值。1.3.5 电气和控制要求声波吹灰控制在DCS中实现,供方负责提供控制逻辑及控制要求,吹灰器资料、原理接线、DCS I/O清单。由供方配套提供声波吹灰所需控制仪表及就地仪表,仪表选型最终由需方确认。供方配套提供声波吹灰器控制阀,要求所有控制阀门采用
15、电磁阀,电磁阀采用进口产品,采用220VAC供电。电磁阀的防护等级满足工程环境要求。本工程,需方对供方所成套的仪表及控制设备选型要求如下:过程开关(温度、压力、差压)选用 SOR、UE 产品;电磁阀选用ACSO、SMC或FESTO产品。最终选型由需方确认。1.3.6标准和规范吹灰器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国家标准和中国部颁标准或技术来源所在国家的规范和标准。供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吹灰器、辅助设备、附属管路及附件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清单,供需方确认。从订货之日至供方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
16、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供方遵守这些要求。1.3.7性能保证值(空白处由供方填写)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吹灰器的吹灰效果及其他性能。在设计负荷下,需方按供方的有关吹灰器的安装要求进行安装,并按供方的运行、维护手册进行操作及维护的情况下,供方保证吹灰器的性能达到下列各项的性能要求:吹灰效率: %单次吹灰期间总耗气量: Nm3/h平均耗气量 Nm3/h设备年可用率大于等于99.5%,年可利用小时数为7500小时所有设备性能保证期为颁发接受证书后1年, 大修年限(按装置最大连续运行时间计)应大于5年, 设备设计整体寿命为30年(不包括易损件)。1.3.8制造的基本要求吹灰器、辅助设备、附属管路及附件的设计、
17、材料和制造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或引进国的标准的规定进行。加工前按照本规范书的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查计划报需方认可。如果本规范书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时,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书面解决。为保证现场安装工作顺利进行,结构件在出厂前应进行预组装工作以保证现场组装尺寸。请供方在投标书中列出需要在出厂前进行预组装的结构件清单。1.3.9 质量文件吹灰器的主要零部件按图纸及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功能检查和试验,以保证设计和结构满足本规范要求。供方应提供所有材料的元素及性能分析报告和零部件的质量保证书和/或复检试验报告。采用材料的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及内在质量必须符合图纸及技术文件
18、的规定,并充分考虑耐磨损性能,并应提供耐磨损材料的成分供方应在设备出厂发运的同时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质量文件和技术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各项有关实验结果;按有关标准提供电气试验结果。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检查计划安装、使用、维护手册本体设备及附属设备总图及相关的部件图焊缝的无损检测报告进口设备及附件的原产地证明1.4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4.1 吹灰器组装前应从每个零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锈皮、油脂。1.4.2 设备出厂前供方应喷涂二层底漆、二层中间漆及一道
19、面漆,另二层面漆由供方在现场完成,面漆颜色应由需方确认。1.4.3 设备包装前应凃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1.4.4 所有油漆均应采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1.4.5 设备标志1.4.5.1 设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并有标识。标识应包括设备及附件的KKS编码,编码由需方提供。1.4.5.2 铭牌应安装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1.4.6 设备应适合运输和安全要求,并应标上相应的符号后方可发运,以免运输过程中造成设备的变性和损坏;由于包装不当而造成的损坏,有供方承担全部责任。1.4.7 临时支撑应有醒目标示,安装后应立即拆除。1.4.8 所有零部件都应有
20、保护装置和措施,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以及杂物等进入零部件内。1.4.9 凡是电子、电器和仪表,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和保管期间的安全、无损,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使设备受潮和进水。1.4.10 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应有封堵。1.4.11 所有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应分别单独放置在包装箱内,包装箱内应有相应的标签。1.4.12标记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1) 合同号;(2) 目的站码头;(3) 供货、
21、收货单位名称;(4) 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5) 箱号件号;(6) 毛重净重(公斤);(7) 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二份。技术条件书中列
22、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同样注明上述标记,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分明别类的一次包装,一次包装合格后再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栅格式箱子和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
23、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丸处理。油漆应选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轴承和油系统的辅助设备,如贮油箱、容器及管道的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之后应涂上合适的油溶性防锈剂。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1) 合同号;(2) 供货、收货单位名称;(3) 目的站码头;(4) 毛重;(5) 箱号件号。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设备发运前,应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如果有)等时,供方应
24、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泵的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凡由于供方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需方将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2个月内返还供方(费用由供方承担)。1.4.13 供方应随投标文件提供设备包装示意图。1.4.14 产品包装、运输、储存应符合标准GB6499-86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长途运输, 多次搬运和装卸的
25、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要求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1.4.15设备运行前的第一次润滑油加注由供方负责。 1.4.16 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1.5数据表 吹灰器数据表见下表,未完成部分由供方完成:序号项目名称数据1吹灰器本体1.1吹灰器型式声波吹灰器1.2吹灰器型号1.3声波频率
26、1.4声波强度1.5每层催化剂吹灰器数4(由供方校验)1.6吹灰器数(每个机组两个机组)16321.7一台声波吹灰器的吹灰范围1.8喇叭材质1.9膜片材质1.10声波吹灰器到催化剂表面的距离,mm1.11声波吹灰器入口压缩空气压力,bar g1.12单台工作时间,s1.13有效吹扫时间,s1.14间隔时间,s1.15每次吹扫运行台数1.16空气耗量,Nm3/h(单个吹灰器)1.17瞬时最大空气耗量,Nm3/h(每次吹扫)1.18平均耗气量,Nm3/h(单台炉)1.19其它2管路系统2.1阀门2.2管道3电控系统附件二 供货范围及设计界限2.1 概述2.1.1本章节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
27、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1章节的要求。2.1.2供方按本规范书确定的供货范围供货,供方的供货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2.1.3供方根据需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在此基础上尽可能降低投资、运行经济。2.1.4供方所采用的设备应采用目前先进的技术,即具有高的可靠性、可操作性、可维修性和可扩展性,且至少具有2台2年以上类似装置的使用业绩。2.1.5以下为工艺、电气和仪表控制部分供货的最低要求,但不限于此: 所有转动设备的电动机随主设备
28、供货; 所有设备的执行机构随主设备供货; 所有安装于设备上的就地仪表,如:温度、压力(压差)及液位测点等,随设备一同供货;用于机械设备紧固和安装所需材料以及螺栓,随设备一起供货,除非另外规定; 所供设备油漆完好,所有供方供货范围内设备及设备本体自带的钢结构、管道、支吊架等的油漆属于供方的供货内容,面漆的颜色需方提出书面要求,供方按此要求实施。用于现场修补的面漆材料包括在相应供货范围内,现场的修补由供方负责完成;除了机械设备外,所有其它设备和金属构件在车间涂刷底漆,并根据供货进度要求供货至现场;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
29、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规范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供方应按本技术规范书规定格式在投标书中提供随机备品备件清单(包括安装、调试、运行)和专用工具清单。供方应按本技术规范书规定格式在投标书中提供列出第一次大修所需备品备件清单及其分项价格,由需方采购;供方应按本技术规范书规定格式在投标书中提供进口设备、部件和材料清单;在质保期内发现供货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材料存在缺陷,供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新的设备、材料;供货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述:2.2 供货范围供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需方所需数量的设备和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在安装、调试、功能与性能测试、试运行期间提供技术服务,
30、 并保证符合本标书的条文和需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2.2.1 供货范围为4台反应器(共8层催化剂,不包括预留层)所需的完整功能的吹灰器及其配套的辅助系统。至少包括:(1) 主体设备:吹灰器本体(全部吹灰器、外壳, 内部和外部安装附件,密封接口箱,支撑构件等) (2) 辅助设备: 随主体设备和辅助设备配套供货的控制装置和测量设备。必须配供全套的调压阀、压缩空气过滤器、仪表电磁阀、连接软管、球阀、管接头及其他附件。(3) 压缩空气管路系统。包括所有阀门、管道及支架。(4) 备品备件 供方应提供上述所有设备安装、调试期间的备品备件(价格含在合同总价内),并提供3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清单及分项价格供需方
31、选择。所供的非国家标准件类备件应附带加工图纸, 且应保证这些图纸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国家标准件类部件应开列标准代号及参数。同时提供20年的备品备件和磨损件保障, 即供方应保证在装置投运后20年内, 当需方提出要求时,继续以优惠的价格和条件向需方提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和磨损件。如供方停止或不制造某些备品备件, 供方有义务提前半年通知需方, 以便需方有足够的时间订购一批所需备件, 在此种情况下供方有义务向需方免费提供该备件的图纸及技术资料。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运行,供方应免费为需方处理或更换,更换的部件不计入随机备品中。供方免费更换后的部件或设备质保期顺延一年。质保期的定义见商
32、务标书。(5) 专用工具上述所有设备在开车, 调试, 运行与维护所需的专用工具价格含在合同总价内。供方应提供满足大修时安全而有效地拆卸部件或组件及特殊维修和检修要求的专用工具, 包括检修支撑轴承时用的顶起装置,并应根据其使用寿命和使用频率考虑一定的余量。每项工具均需附有必要的说明。相关仪表和控制设备应为值班和维护人员提供足够的特殊工具和设备来维修设备。对正常运行,提供六套特殊工具,一班一套备用一套。对于维护人员的日常维修,提供至少两套特殊的检查、维护和修理工具、仪表和装置。(6) 附件 电控柜至吹灰器的电缆和接口 就地仪器、仪表及控制柜至设备及仪表的控制电缆和接口 螺栓及相关安装附件 现场拼装
33、所需的焊条和现场焊接 功能控制所有必需的测试接口 设备标志: 设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且标有KKS编码。铭牌应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7) 润滑油(如果有)第一次加注的及调试和试运行期间所用的润滑油由供方负责提供,并提供润滑油牌号以及一次注入润滑油量和周期(供方保证所用的润滑油能在中国市场买到)。(8) 清洁, 保温和油漆 所有设备表面处理。 二底三面由供方提供。 所有设备交付时至少应有二度锌基硅酸底器漆打底涂层和一层覆面涂层, 暴露于大气的金属表面需要增加涂层。 现场补漆料由供方提供, 由需方施工。 保温材料(硅酸铝针刺毯制品) 及金属保护板由需方供货,但保温部分的紧固件由
34、供方供货, 保温应均匀完整。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锈皮油脂等。(9) 技术资料与技术服务 技术资料, 详见第3章节 技术服务, 详见第6章节(10) 包装和发运及保险2.2.2供货范围不包括: 保温材料及其外护板 吹灰器平台 动力电缆及就地控制柜至DCS的电缆 基础、土建2.3供货界限2.3.1吹灰器接口(由供方详细填写)2.3.2 空气吹扫系统均属于供方供货范围。2.3.3 管路系统接口(由供方详细填写)2.3.4 电气接口(由供方详细填写)2.3.5 仪控接口(由供方详细填写)2.3.6 其他接口(由供方详细填写)2.4
35、 设计界限供方的设计界限从吹灰器气源接口至声波吹灰器所有部分以及辅助系统。2.5设备清单 (供方填写) 吹灰器本体及辅助设备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材料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管路系统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材料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随机备品备件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材料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第一次大修所需备品备件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材料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专用工具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材料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进口件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材料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附件三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3.1 一般要求3.1.1所有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
36、四个方面。供方根据计划和工程的进展更新所有资料,并根据总的合同条件提交所有最终资料。3.1.2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3.1.3 需方应配合供方,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3.1.4在相关的图纸和设计资料被最终认可之前,供方不进行设备的装运。超出合同范围的图纸和设计资料的修改不作为调整合同价格变动的依据。3.1.5 供方所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供方免费翻译成中文。图纸采用AutoCAD2004版本,文字资料采用Word2000版本。3.1.6 资料的组织
37、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3.1.7所有资料和图纸的改变应做明确的标记,以便清楚地找到改变之处。3.1.8 供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供方在 15 天之内向需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经需方确认。3.1.9凡设计、制造、检验和调试中涉及到的国外标准或规范,供方应提供该标准或规范,中英文版本各6套。3.1.10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 12 套, 电子版本 2 套。3.2技术资料内容和交付进度3.2.1 在投标阶段应提供的资料设计、制造、交货、安装和调试总的时间进度表。设计、制造、试验的标准规范清
38、单。详细的文件提交进度。质量保证措施的文件和计划。吹灰器系统初步系统图。吹灰器控制柜电气原理接线图。要求的辅助系统和消耗品(如蒸汽、电源、吹扫空气、仪表空气等)的确切数据资料。吹灰器、辅助设备、空气清扫系统、管路系统等设备的安装总图,要求注明设计压力、设备外形尺寸、和接口尺寸等。吹灰器性能曲线。吹灰器、清扫风机、管路布置图及检修平台布置图,相关的连锁保护要求。保温面积统计及保温厚度。控制、保护及联锁要求框图。支撑结构,基础要求图。热工测量系统图及测点布置位置图(包括安装要求和使用说明书)。易损件清单。专用工具清单进口件清单供货清单备件表3.2. 2 合同签订后的资料和图供方在吹灰器技术协议(合
39、同附件)签订后15日内,供方提供的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但不局限于此:吹灰器系统详细PID图。基础图及基础荷重(包括静载、动载)分布图。支座、基础底板(包括电动机)、支撑详图;地脚螺栓箱部套图(包括电动机);设计、制造、交货、安装和试运的总的时间进度表,分解到主要组件、开始日期、准备工作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所供接线盒、箱接线图。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检查计划。吹灰器及各辅助设备总图:要求注明型号、设计介质、介质密度、设计进出口温度、设计流量、设计全压、轴功率、效率、总重、转动件重、外形尺寸和接口尺寸和朝向等;安装图:应有基础施工和安装本体,电动机及中性点CT箱所必需的尺寸和数据;吹灰器、清扫风机、管路布置图及检修平台布置图;防腐涂层面积统计及涂层厚度;保温面积统计及保温厚度;气、水、电等的接口位置和尺寸;水系统及布置图;水量、水温、水压、水阻和散热量;系统图以及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包括配套供应的特殊测量保护仪表的使用技术说明书);隔声包敷层详图及材料清单;转动件的转动惯量;检修最重件尺寸、重量及起吊高度尺寸和所需的空间距离详图;设备结构说明书;吹灰器起吊步骤示意图;驱动装置控制原理图。吹灰器及辅助系统的测点布置图及联锁保护要求,控制柜接线图。运行中各项参数、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