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标准操作规程(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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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生物检验标准操作规程1 目的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操作规程,为微生物检查人员提供正确的标准操作方法。2 范围适用于原辅材料、内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3 责任 QA对本规程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QC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4 程序4.1 简述: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指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包括染菌量及控制菌的检查。螨,属于节肢动物门,蛛形纲,蜱螨目。种类繁多,分布甚广。其生活习性各异,分为自由生活和寄生生活两种类型。在土壤、池沼、江河和湖海里,动、植物体上,贮藏食品和药品中,都可能有它们的存在。药品可因其原料、生产过程或包装、运输、贮
2、存、销售等条件不良,受到螨的污染。螨可蛀蚀损坏药品,使药品变质失效,并可直接危害人体健康或传播疾病。能引起皮炎及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等的疾病。因此,药品特别是中成药,必须进行活螨检查。4.2 器皿、仪器及用具。4.2.1 玻璃器皿:250ml锥形瓶、250ml具塞三角烧瓶、研钵(陶瓷制,直径10-12cm)、培养皿(90mm)、量筒(100ml)、试管(18180mm)及塞、吸管(1ml分度0.01,10ml分度0.1)、注射器(20或30ml)、注射针头、载玻片、盖玻片、玻璃消毒缸(带盖)。4.2.2 用具:大、小橡皮乳头(放于干净带盖的容器中,并应定期用70%-75%乙醇溶液浸泡)
3、,无菌衣、帽、口罩、手套灭菌,备用, 显微镜、放大镜(5-10倍)、实体显微镜、解剖针(尖端宜尖细且粗糙,否则不易挑取体表光滑的螨体)、发丝针(由一根长约10cm的小金属棒,将其一端磨成细尖,另取长约1.5cm的头发一根,以其长度的一半紧贴在金属棒的尖端上,用细线将其缠紧,然后粘上加拿大树胶或油漆,即得。适用于挑取行走缓慢且体表刚毛较多的螨体)、小毛笔(即绘图毛笔。适用于挑取活动快的螨类,笔锋宜尖细,以免螨体夹在笔毛之间)、载玻片、盖玻片、酒精灯、培养皿或小搪瓷盘(内衬黑色纸片)、扁形称量瓶(高3cm、宽6cm)。4.2.3 仪器:匀浆仪、培养箱、鼓风干燥箱、台式灭菌器、恒温水浴锅、超净工作台
4、、菌落计数器、微波炉等。4.3 培养基及试液:营养琼脂培养基、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胆盐乳糖培养基、蛋白胨水培养基、磷酸盐葡萄糖胨水培养基、枸橼酸盐培养基、伊红美兰琼脂培养基;靛基质试液、甲基红指示液、-萘酚乙醇试液、30%甘油溶液,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4.4 供试品抽样、保存及检验量;4.4.1 抽样:4.4.1.1 一般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样量应为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以备复试)。4.4.1.2 抽样时,凡发现有异常或可疑的样品,应选取有疑问的样品,但机械损伤、明显破裂的包装不得作为样品。4.4.1.3 凡能从药品、瓶口(外盖内侧及瓶口周围)外观看出长螨、
5、发霉、虫蛀及变质的药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品,无需再抽样检验。4.4.2 保存4.4.2.1 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勿冷藏或冷冻,以防供试品内污染菌因保存条件不妥引起致死,损伤或繁殖。4.4.2.2 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持原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作为供试品。4.4.3 检验量4.4.3.1 所有剂型的检验量均需取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4.4.3.2 固体及半固体(粘稠性供试品)制剂检验量为10g。4.5 操作方法:4.5.1 试验前准备4.5.1.1 将供试品及所有已灭菌的平皿、锥形瓶、匀浆罐、试管、吸管(1ml、10ml)、量筒、稀释剂等移至无菌室内。每次试
6、验所用物品必须事先计划,准备足够用量,避免操作中出入操作间。4.5.1.2 开启无菌室紫外杀菌灯和空气过滤装置,并使其工作时间不低于30min。4.5.1.3 操作人员用洗手液洗手,关闭紫外杀菌灯及空气过滤装置,打开鼓风机。进入一更,更换工作服,二更穿戴工作服、口罩,进入缓冲间。再用0.1%新洁尔灭或用75%乙醇进行手消毒后,进入操作间。4.5.1.4 操作前先用75%乙醇棉球擦手,再用碘伏棉球(也可用75%乙醇棉球)擦拭供试品瓶、盒、袋等的开口处周围,待干后用灭菌的手术镊或剪将供试品启封。4.5.2 供试液的制备4.5.2.1 固体、半固体或粘稠供试品称取供试品10g,置匀浆罐或具塞三角瓶中
7、,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用匀浆仪或其他适宜方法分散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必要时加适量的无菌聚山梨酯80,并置水浴中适当加温使供试品分散均匀。4.5.2.2 供试液的稀释取均匀供试液,进一步稀释成1:102、1:103等适宜的稀释级。分别取连续三级10倍稀释的供试液各1ml,置直径约90mm的平皿中,再注入约45的培养基约15ml20ml,混匀,待凝固后,倒置培养,每稀释级应作2-3个平皿。4.5.3 检查法:4.5.3.1 细菌、霉菌与酵母菌计数。A 培养:a 营养琼脂培养基用于细菌计数,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用于霉菌、酵母菌计数。b 菌数测定阴性对照试验 取供试验
8、用的稀释剂各1ml,置2个无菌平皿中,分别按细菌、霉菌计数用的培养基制备平板,培养,检查,不得长菌。c 除另有规定外,细菌培养3天,霉菌、酵母培养5天, 逐日观察菌落生长情况,点计菌落数,必要时,可适当延长培养时间至7天进行菌落计数并报告。菌落蔓延生长成片的平板,不宜计数。点计菌落数后,计算各稀释级供试品溶液的平均菌落数,按菌数报告规定报告菌数。若同稀释级两个平板的菌落平均数不小于15,则两个平板的菌落数不能相差一倍或以上。B 菌数报告规则a 细菌、酵母菌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300cfu、霉菌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100cfu的稀释级,作为菌数报告(取两位有效数字)的依据。以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
9、稀释倍数的值报告将该稀释级的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1g、1ml或10cm2供试品中所含菌数。如各稀释级的平板无菌落生长,或仅最低稀释级的平板有菌落生长,但平均菌落数小于1时,以1乘以最低稀释级倍数的值报告菌数。 4.5.3.2 控制菌检查a大肠埃希菌检查法取供试液10ml(相当于供试品1g、1ml、10cm2),直接或处理后接种至适量(不少于100ml)的胆盐乳糖培养基中,培养18-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取上述培养物0.2ml,接种至含5mlMUG培养基的试管内,培养,于5小时、24小时在366nm紫外光下观察,同时用未接种的MUG培养基作本底对照。若管内培养物呈现荧光,为MUG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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