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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第 13 页煤矿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 一步完善我矿事故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重 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成立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总工、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工会 主席及各专业分管副总工。 成员单位:安全、调度、技术、机电、综合办、劳资、企管、 财务、总务、仓库、工会、物业、医院、保卫等科室负责人及工 区负责人。 二、事故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及预防
2、措施 (一) 矿井瓦斯 1. 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 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 24 小时连续检测。 (2) 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 (3) 有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 17 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4)放炮地点严格实行“一炮三检” 。(5)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 校验和强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主要预防措施 (1) 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2) 掘进巷道应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双风机、双 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 ; (3) 局部通风机禁止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准停风等 预防措施。
3、(4) 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 (5) 回采工作面采取煤层注水,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 装置,综采工作面支架按规定安装架间喷雾和放煤口喷雾,采煤 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 2 道净 化水幕;(6)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 炮使用水炮泥,实施短壁静压注水,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前后对 距工作面 20 米范围内巷帮周边进行冲洗,锚喷巷道必须安装水 射流除尘风机;(7)各输送机转载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井下 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 安全监测系统自动报警或井下管理、个体巡回检测、 检修等井下工作人员发现井下作业地
4、点或途径巷道有瓦斯超限、 自燃等预兆时。 (二)矿井煤尘 1. 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 按粉尘防治规范要求,配备专职测尘人员和仪器仪表, 进行粉尘测定工作。(2)对井下所有产尘点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3)呼吸性粉尘测定,采掘工作面每季测定一次,其它接尘 作业场所每半年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游离 SiO2 含量每半年测 定一次。 (4) 利用 GCG1000 型粉尘浓度传感器对采掘工作面回风巷 的总粉尘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并将监测的数据上传到 KJ76N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上,实现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总粉尘浓度超限报 警。 2.主要预防措施 (1) 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2)回采
5、工作面采取煤层注水,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 装置,综采工作面支架按规定安装架间喷雾和放煤口喷雾,采煤 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 2 道净 19 化水幕; (3) 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 炮使用水炮泥,实施短壁静压注水,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前后对 距工作面 20 米范围内巷帮周边进行冲洗,锚喷巷道必须安装水 射流除尘风机;(4)各输送机转载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5)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 井下巷道有厚度超过 2mm 连续长度超过 5m 的煤尘堆积 (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2)出现高温火源
6、; (3)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粉尘浓度情况不明报警的。 (三) 矿井火灾 1. 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 外因火灾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严格监督检查,加强 可燃物管理,防止井下明火、放炮火焰、电气火花等火源。(2)内因火灾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建立束管自动监测系 统,落实密闭定期检查制度。 (3) 每季度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 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每周检查一次采空区密闭墙,建立检查记录档案,发 20 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5) 每周一次对井下易发火地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对发 火情况预测预报。 (6) 矿保卫科加强对木材厂等易发生火灾的
7、场所进行巡逻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1) 外因火灾预防措施:井口房附近 20m 内禁止烟火,严 禁携带点火物品下井,井下严禁吸烟,杜绝井下明火,不使用不 合格或变质炸药,按规定装药、使用炮泥和水炮泥,防止产生爆 破火焰,杜绝电气设备失爆、设备及电缆漏电,禁止在井下拆卸 矿灯,防止产生电气火花,严格落实井下电气焊措施,装备皮带 机防打滑保护,防止摩擦起火,严格井下火区管理等,杜绝引火 火源; 对木材、绵纱、油脂等可燃物加强管理。 (2) 内因火灾预防措施: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落实到矿 井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破坏煤体发生自燃的条件,合理布置 巷道,尽量减少多煤层联合开采;工作面回采期间加
8、强防灭火管 理, 上下隅角坚持喷洒灭火剂, 使用好挡风帘, 及时封闭采空区, 按规定注浆、注氮,清扫干净浮煤。 3. 事故预警的条件 (1) 束管监测系统或井下作业人员发现回采工作面下隅角、 起停采线、老塘、老空区密闭墙附近或隔离煤柱、巷道高冒区等 21 地点 CO 浓度超过 70ppm、温度异常增高、焦糊气味、烟雾等自 燃征兆时; (2) 井上、下工作人员发现作业地点或途径地点有外因火 灾等预兆时。 (四) 矿井水灾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 根据生产计划,及时编制水文地质预报,及时开展隐 患排查活动。 (2) 井下现场加强水文地质观测,有出水征兆及时汇报。 (3)定期对地面河流水位、塌
9、陷区积水情况等进行调查, 掌握其变化情况。 (4) 及时搜集相邻矿井采掘活动情况,并标绘在采掘工程 平面图及相关图纸上。 (5) 利用水文观测系统实时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2.主要预防措施 (1) 根据生产计划,及时编制水文地质预报,开展隐患排 查活动;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各采掘工作面严格坚持“预测 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做好探放水工 作,井下现场加强水文地质观测,有出水征兆及时汇报; (2) 定期对地面河流水位、塌陷区积水情况等进行调查, 掌握其变化情况;(3) 及时搜集相邻矿井采掘活动情况,并标绘在采掘工程 平面图及相关图纸上; (4) 利用水文观测系统实时监测地
10、下水位变化情况。 3. 事故预警的条件 (1) 回采工作面涌水量大于 100m /h 或排水系统不能正常排 出该面涌水时; (2)探水钻孔、掘进工作面过断层涌水量大于 100m /h 时; (3)矿井水文动态监测系统或井下作业人员发现其它突水 征兆时。 (五) 矿井顶板、冲击地压 1. 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在采掘工程过断层等地质构造期间,安排专人对顶板 破碎、有淋水、顶板台阶下沉等征兆进行重点观测。 (2)成立矿压观测小组,利用回采工作面安设的矿压观测 系统,对回采工作面顶板压力情况进行 24 小时不间断监测。 (3)回采工作面初采期间,成立初次来压小组,进行现场监测, 根据掌握工作面推进
11、距离, 预测来压步距, 做好相关准备。 (4) 在 3 煤层中施工的掘进工程,锚网索支护的巷道,设 顶板离层仪,根据顶板下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顶板 管理。 (5) 建立一支兼职防冲队伍,并设专职技术人员,开展防 23 3 3 冲监测监控工作。 2.主要预防措施 (1) 合理布置工作面,避免孤岛采煤,回采工作面合理选 用安全高效的液压支架,采煤机采煤后,必须及时移架,加强支 架初撑力的监测, 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煤壁片帮要及时进行维护, 严禁空顶作业,上下巷要有超前支护,且支护长度不小于 20m; (2) 安设矿压监测系统,对工作面阻力实施不间断监控。 掘进工作面使用好前探支护,锚杆、
12、锚索支护要达到拉力,锚网 索支护的煤巷,安设顶板离层仪,根据顶板下沉情况,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加强顶板管理。 3. 事故预警的条件 (1) 顶板事故:矿压监测系统发现回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大 面积工作阻力不够、 离层记录仪发现一处以上巷道顶板离层数据 超过规定、 或作业人员发现采掘工作面或巷道存在冒顶片帮隐患 不能及时消除时。 (2) 冲击地压事故:发生前一般无明显前兆,冲击过程短 暂,持续时间为几秒到几十秒,当发生冲击地压后立即发出预警信息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六) 矿井供电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供电事故的危险源主要来 35KV 线路及变电所供配电设施。 其监测监控方式、 方法及采取的预防措施是恶
13、劣天气变电所值班 人员加强值班,并且调度台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大型设备停止运 行,防止突然停电造成人员伤亡。 2. 主要预防措施 恶劣天气变电所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并且调度台值班人员及 时通知大型设备停止运行,防止突然停电造成人员伤亡。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 出现 35KV 供电系统突然停电,且无法立即恢复供电; (2) 全矿或采区等井下大面积停电 0.5h 以上时。 (七)矿井灾害性天气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 与气象部门加强联系,注意气象信息的发布,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传递给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并通知到 井下每一个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 (2) 矿总务科随时与泗河管理处保持
14、联系,保证在第一时 间获得信息, 在泗河来洪前组织抢险队员对泗河大堤进行巡逻并 进行加固。 2.主要预防措施 (1) 调度室建立防御雨季气象灾害的逐级预警预报信息响 应系统,利用电话、短信平台,及时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 息; 25 (2) 当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时,调度室 必须密切留意,主动获取有关的气象信息,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 传递给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并通知到井下每一个作 业班组和作业人员; (3) 矿总务科随时与泗河管理处保持联系,保证在第一时 间获得信息, 在泗河来洪前组织抢险队员对泗河大堤进行巡逻并 进行加固。 3. 事故预警的条件 (1) 连续降雨量超
15、过 50mm、强雷电等; (2) 接上级通知泗河来洪时。 (八) 矿井提升运输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 主副井提升监测监控:加强供电设施的维护及绝缘摇 测。(2)斜巷皮带机皮带监测监控:严格皮带机综保装置的班试 验制度,加强皮带接头检查。 (3) 斜巷乘人装置监测监控:加强对猴车驱动装置的检查、 维护,猴车司机要认真监听猴车运行期间的设备声音。 ( 4 )综采安撤面设备运输监测监控 : 加强轨道铺设质量检 查;检查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2.主要预防措施 (1)主副井提升:加强供电设施的维护及绝缘摇测,严格 绞车司机交接班保护试验制度的落实及确保日检质量, 严格井筒 检修施工措施
16、及操作规程的落实; (2) 斜巷皮带机:严格皮带机综保装置的班试验制度,确保 完好使用,同时加强皮带接头检查,及时处理隐患接头; (3)斜巷乘人装置:加强对猴车驱动装置的检查、维护,猴 车司机要认真监听猴车运行期间的设备声音, 出现异常声音必须 立即停止运行,并检查处理,同时考察对驱动天轮的液压制动方 式,并进行改造; (4) 综采安撤面设备运输:严格轨道铺设质量,轨道铺设不 合格坚决不进行设备运输,处理车辆掉道,现场必须有矿跟班人 员现场指挥,备齐车辆复轨工具、材料,防倒、防滑措施到位,人员站位安全。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 发现提升运输等其它重大生产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时; (2) 井下监
17、控系统发出报警信息,或接到事故现场人员汇报 时。 (九) 矿井火工品 1. 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公司每季度对矿火工品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矿每月检查 一次,仓库值班人员每班对火工品存放情况进行检查。 2.主要预防措施 (1) 公司每季度对矿火工品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矿每 月检查一次,仓库值班人员每班对火工品存放情况进行检查;(2)火工品库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雷管、炸药 等火工品的领退、运输、销毁及丢失处理等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 理制度; (3) 接触火工品的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任何人不得携带 矿灯进入火工品仓库; (4) 火工品仓库必须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砂箱、水管等消 防器材; (5)
18、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 “三人联锁”和“三警戒”放 炮制度; (6) 安全员监督现场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 3.事故预警的条件(1)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0.8%;(2)爆破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0.8; (3)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4) 发生火工品爆炸; (5) 发生火工品被盗、丢失现象。 (十) 矿井矸石山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 矿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山体变化情况和自燃情况以及 运输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 矿保卫科 24 小时不定期巡查。 (3) 矿运搬工区安排人员每班观察。 2. 主要预防措施 (1) 矸
19、石综合利用,清除或减小矸石山; (2) 减少矸石中的煤炭、硫黄等可燃物含量;保证矸石山 安息角小于标准规定;(3)危险范围内严禁设置建、构筑物; (4) 按规定设置防护栏(墙)、警示标志,严禁与矸石山 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矸石山警界线以内活动。 3. 事故预警的条件(1)矸石山表面以下1m温度超过70; (2) 正在自燃的矸石山顶部或发火区有沟壑、凹陷区或其 它雨水通道;(3)矸石山山体产生大量蒸气; (4) 矸石表面有黄色结晶体渗出; (5) 出现悬矸现象,矸石山自然安息角大于42及矸石山 其它异常现象时。 (十一)矿井地震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曲阜市地震局通过地震监测台、 动植物宏观监测及
20、水井监 测对辖区进行监测、监控及预报。当监测系统发出警报时,曲 阜市地震局将通知地震警报区。我矿接到地震局发出的警报 后,立即在全矿地面范围内发出警报,并通过调度通讯系统通 知井下各区域内工作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2.主要预防措施 (1) 保持通讯渠道畅通,以便及时获取上级部门关于地震 震情的通知或文件; (2) 矿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全矿人员做好相应的地震震情强 化跟踪工作、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各个关键岗位人员值班。特别 是制定人员安全工作、设备安全运行、关键地点、区域防火和防 盗等安全措施。 3.事故预警的条件 地震事故。 当明显感觉地震震感或接到曲阜市地震局及上级 地震局发布的
21、地震预警信息时。 (十二)矿井压力容器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锅炉运行时锅炉工加强对炉体、炉外管道的巡视。 (2)通过水位、水压等仪表、各超限报警装置进行监测。(3)检修时重点对炉膛易损区域、吹灰器周围、底部水 30 冷壁管的磨损情况检查,并对这些部位的弯头外弯处进行测 量。 2.主要预防措施 (1) 保证锅炉安全保护设施、附件齐全可靠; (2) 定期对锅炉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检查,按照有关规 定要求对锅炉进行定期检验;(3)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操作; (4) 保持锅炉负荷稳定,防止骤然降低负荷,导致气压上 升; (5) 防止安全阀失灵,每隔一两天人工排汽一次,并且定 期做自动排汽试
22、验;(6)每班冲洗水位表,检查所显示的水位是否正确。定期 清理旋塞及连通管,防止堵塞。定期维护检查水位报警或超温报 警设备,保持灵敏可靠。严密监视水位,万一发生严重缺水,绝 对禁止向锅炉内进水; (7)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和除氧措施,保持炉水质量符合 标准。 3.事故预警的条件 (1)指示仪表指示异常; (2) 锅炉运行声音异常; (3) 锅炉炉体出现破损、裂缝或出现轻度泄漏,管道轻度 31 泄漏。 三、 预警方式 采用报警器报警和电话报警方式。建立完善的电话通讯系 统, 由调度室监控中心完善各施工现场及有固定值班人员的岗位 电话通讯系统,上级有关部门的电话通讯系统,保证通讯畅通; 完善报警器报
23、警系统。 四、 预警信息的发布 当值班调度员接到井下事故预警条件的信息时,按照“煤矿 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利”中的规定,发布紧急调度指令,通过 电话、语音广播系统 3 分钟内通知到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安排各 施工地点带班区长、班长、安全员清点现场施工人员,并组织人 员按照拟定避灾路线撤人升井,通知机电工区切断各工作面电 源, 启动自动排水系统, 通知机电、 运搬工区, 猴车、 -240、 -450 人行车立即运行,并要求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央、石门变电 所, 各水平泵房, 上下山有运人设施的绞车房工作人员和信号工、 押车工、把钩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没有调 度命令不得擅自离岗。
24、副井口做好准备随时上、下人员,维持好 上、下井口秩序。同时调度员记录事故发生地点的基本情况,向 值班矿领导、 矿长进行汇报,通知其他指挥部成员到调度室集合, 规定到达时限;立刻安排劳资科、企管科统计出所有下井人员数 据,立即赶赴副井口记录好上、下井人员名单;根据事故的严重 32 程度,按预案规定的应急级别发出警报,上报裕隆集团公司。与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其他单位取得联系, 并向他们通报情 况;根据情况的危及程度,或按预案规定通知各应急救援组织做 好出动准备。 五、预警信息的响应 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 IV、四级。 (1)IV 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或者 3 人以下涉险,事故影 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5、不再发展,启动本煤矿应急预案。 (2) 级响应: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不再发展,启动裕隆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向济宁市煤炭局申请启 动济宁市地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 级响应: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不再发展,由济宁市政府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启动山东省煤矿特 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4) 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报请 国务院启动应急预案。 报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响应前, 应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 案响应。 六、责任追究及奖惩 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瞒报、谎 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征兆的重要情况或者在生产安全事故预 33 警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 分、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不按照规定报告事故灾难的。 (2)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3)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4) (4)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5)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 有其它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对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七、 附则 (一)本管理制度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执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