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合作协议(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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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合作协议-第 8 页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合作协议甲方: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沙田镇政府、虎门港服务楼、沙田医院和休闲公园处公共机构停车场建设充电桩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内容甲方将位于东莞市沙田镇政府、虎门港服务楼、沙田医院和休闲公园处停车场共个充电桩位所需场地(包括变压器增容所需场地),以有偿使用形式提供给乙方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和面积以甲方确认为准。本项目的充电桩可采用直流式或交流式,须符合国际标准充电接口。直流充电桩一桩单枪
2、功率不低于个,一桩双枪充功率不低于个;交流充电桩一桩单枪功率不低于个,一桩双枪功率不低于个。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比例不低于。第二条:合作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共年。第三条:合作模式、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用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变压器增容),项目建成后用于甲方内部和社会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具体用途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项目的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包括变压器的增容)由乙方负责出资和建设,并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乙方负责办理本充电桩项目的发改备案、供电报装、大工业用电申请报批、变压器增容申请等手续;甲方负责提供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文件,并在不
3、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在甲方变压器有足够余量且不影响甲方用电安全的前提下,前期甲方提供现有部分变压器余量(具体容量以双方确认为准)给乙方使用,充电电费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后续根据实际充电需求,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可对变压器进行增容。、乙方向充电客户收取充电费用,充电费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执行。第四条:相关费用、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并考虑到目前沙田镇电动汽车的普及率较低的实际情况,本合同前五年内免除乙方场地使用费用(租金),后五年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每年 元租金。、充电桩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产生的电费,因乙方未按时足额
4、缴纳电费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充电费用(含基础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归乙方所有。第五条:结算方式、租金支付:合同期前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甲方免收乙方租金,第年(年 月 日)起,乙方按 元年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年 月 日前完成当个周期年(当年 月 日起至次年 月 日止视为一个周期年)的租金支付。、电费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电单价为元度(不含税价,如遇电网价格上下浮动则做相应调整);乙方采用月结方式进行支付,每月 日前乙方整理上一个月电表读数、损耗、充电服务费等情况,制作简易报表提交给甲方。甲方核实并开具的财政票据,乙方收到票据后 天内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电费给甲方。、甲方收款资料如下:单
5、位名称东莞市财政局沙田分局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东莞农商行沙田支行第六条: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甲方的义务和责任、甲方保证乙方安装充电设施设备的场地不存在产权或使用权纠纷。 、甲方需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该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配合和协调乙方工程建设、运营等问题。、甲方允许外来社会电动汽车在指定区域的充电车位充电,并免收停车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编制完成充电设施设备建设方案并报甲方审批。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建设方案投资建设充电桩设施设备,所投入资产的产权为乙方所有。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更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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